凉山彝族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各项工作制度
古老的彝族,还能有多少东西能在时代大潮中存留下来,也许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我们可以尽力去为她留存一些有价值的文化,这就是彝 族 人 网的价值所在。
一、会议制度
1、中心每周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时间在星期六上午9点。
2、中心人员无故连续三次不参加会议自动除名;一年中请假超过10次自动除名。
3、每次会议要有会议记录,并把会议记录整理成文发给中心的每个成员。
4、每季度开一次总结会,并写出工作总结报告,发给董事会和顾问组的每个成员。
二、办公制度
1、中心专职人员实行坐班制。上班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每天必须保持有一人在办公室。实现考勤制度。
2、坐班人员每天坚持写工作日志。
3、办公室每天应保持清洁,备有开水等。
4、中心开展的每项工作都要有文字资料和图片存档。
5、中心的档案和文件应有专人妥善保管。
三、基层工作制度
1、各项目组必须根据项目实施的要求,定期深入目标社区,完成各项具体任务。
2、下乡出差人员的交通和住宿费按发票报销,住宿费每天不超过50元;生活费每人每天补贴40元(如果统一安排伙食,每人每天另发25元补贴)。
3、基层工作站的乡村志愿者,工作一天每人发误工补贴15元。
四、财务制度
1、中心财务设会计、出纳各一人。
2、所有的支出需有正式发票。
3、所有发票须有中心主任签字才能报销。
4、每个季度写出财务报告向中心成员和董事会成员通报资金使用情况。
5、中心资金不得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6、不得把中心资金用于投资经营性事业。
7、募集的慈善捐助资金完全按照资助方的要求使用。
8、中心的每一笔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各种项目经费之间不能拆借使用。
9、每个项目都须有单独的财务帐目和财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