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嘉日姆几博士讲座的几点感想
10月21日我们火塘学社请云南大学民研院的嘉日姆几博士举行了个讲座,题目为“‘德古’与‘莫’在凉山彝人社会中的世俗权威与纠纷解决方式”。讲演结束后,我们请罗庆春教授作了总结,日后我们火塘学社将之整理刊出。敬请大家到时细看。
我于法学人类学是门外汉,无法就就此话题之学理层面谈些什么,借用某同学茶后颇具智慧的一句话,“遇到障碍,也能绕过,”我也只好绕过,避重就轻,只谈自己几点不成熟的感想。
杨博士的讲座在西南民大彝学学院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有不少同学听了讲座过后都反映自己“激情燃烧”、“热血沸腾”以至久不能控。我想,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效果,除了杨博士较为渊博的学识积累获取的宽广学术视野,富有创新的思维形式获得的独到新颖的学术见解外,还有一个重要因素不能忽略:就是杨博士慷慨激昂的诗人情怀和博大无私的哲人风范。
在本次讲座中,杨博士以后现代主义理论为依托,结合法学人类的相关理论和方法,对凉山彝族“习惯法”中核心概念“德古”与“莫”进行溯源式还原与阐释,提出了与前辈学者迥异的观点。(主要内容和观点,我们将另文登出。)我们姑且不谈杨博士的观点是否就是定论,仅从我们的感受层面而言,我们深切觉得,杨博士在“价值回归”的思想指导下,对彝族本土文化的阐释或者说“发现之旅”中所闪现的智慧光芒,着实令我们耳目一新、豁然开朗。特别是,杨博士坚持“价值相对主义”立场,对古今彝外很多文化传统进行了痛快淋漓的解构或颠覆。我们以为,这对处于文化弱势或边缘地位的我们重获文化自信,鼓舞我们茫然而自卑的学子重新点燃激情与梦想,不啻为一把熊熊之烈火。这把火得以投进我们火塘学社,我们想更有其特殊的意义和价值。
我们认为不能简单理解“价值回归”之含义,它不是单纯的回归,不是与我们的所有传统价值系统纯粹机械的合一。这样的“回归”至少也应该是在否定之否定基础上的“肯定”性回归。
虽然深究“公平”、“正义”等价值之本质基础,我们难免将会陷入形而上学之虚无的危险,而且历史与现实也似乎在不断地明白告诉我们“强权即公理”之绝对真理性,但我们人类并不能因为这样就放弃对这些“真理”的诉求之努力。否则,假如我们仅仅徘徊于“价值相对主义”的迷梦之中,待我们享尽“相对主义”给我们的随意与自在后,我们难免将会再度陷入“价值虚无主义”之梦魇。
这样一来,其实,我们是在提出一个未免不合时宜的、太过理想主义的话题:即精神信仰层面的问题。假如仅限于我们文学上而言,我们也可以说就是“终极关怀”或人文关怀等问题。以我们彝族传统习惯法执行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以势力大小为评判标准”之不合理现象为例,我们认为作为学人,我们以为仅以“价值相对”为凭据,漠视传统习惯法的弊端,满足于“纠纷以了结为大”之层面,自然应该是不足为训的。这样说,我们并非完全取消习惯法的存在之合法性,也不是看到或者说享受到了人类某一成文法的完美之益处,我们的意思,不过是说,在“价值回归”过程中,诸如习惯法之类的传统文化的合法性是应该受限的。这样说,我们似乎陷进了文化进化论的泥淖,我们姑且再次学会“聪明”一点,避开这个“障碍”,光谈“弱势”与“非弱势”。假如我们已经近乎先验地设定我们自己是弱势群体,我们为了提出自己合法性话语诉求,我们拿来了“价值相对主义”这个“法宝”而不顾属于精神层面的诸如“良知”、“道义”等这样的形而上学之探讨,我们就无法避免陷入两个困境或者说逻辑上的悖论:
其一:大而言之,作为边缘化、弱势化的我们,无法说强势文化对弱势文化的欺凌或者说霸道缺乏合法性。换句话说,既然我们业已弱势,我们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就是应该的,我们逆来顺受可矣,无需再积极抗争。
其二:作为某一弱势群体,我们想也不是什么铁板一块,此弱势群体中必然存在更多的“亚弱势群体”或者说更弱势的群体。同样的道理,如果我们漠视此“亚群体”之合法性利益,缺乏对他们的生命关怀和生存关怀,我们只能喟叹此“价值相对主义”真是“相对”到家了。然而,什么也无法遮蔽这个“价值相对主义”在逻辑上狠狠地扇了自己一记耳光。
所以,我们认为这个“价值相对主义”也是应该受限的。我们让它止于什么呢?你说“爱”也好,“仁”也好,“善”也好,总之是人之为人应该普遍遵守的,我们可以称之为“绝对”的精神价值。如果少了它,我们以为即使走了地球一圈,买了很多哈哈镜,回到原点,照出我们家的看家狗原来是东北狼的种,终归于事无多大补益的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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