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古调解法” 增进民族团结进步
峨边县深入推进“大调解”工作,充分尊重彝族文化传统和民风民俗,形成峨边彝族“德古调解法”,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彝区和谐稳定——
11月5日,记者从全省彝族地区人民调解峨边现场会上获悉,峨边县在基层人民调解实践中结合民族地区特点,形成峨边彝族“德古调解法”,因势利导,增进了彝区和睦。
“德古”调解 平息家族纷争
峨边县彝区达70%,纯彝族乡镇8个、彝族村49个。在彝族聚居区,发生矛盾纠纷时,部分群众不是靠诉讼程序解决问题,而是请当地彝族民间“德古”(彝语意为:德高望重、调解能力强的人),按彝族习惯进行调解。
2008年彝历新年期间,峨边县平等乡清溪村邛莫某某坐景牛某某的车摔伤后,经医治无效死亡。邛莫家族300余人扬言要把尸体抬到景牛某某家同其房子一起焚烧,并杀掉景牛某某。按乡调委会安排,二级牟略赫德古冉拉阿娘到现场调解。
到景牛某某家时,冉拉阿娘发现哭声、叫声、打骂声连成一片,情况危急。他立即劝阻抬尸人群,并找当地各家支有威望的人到场帮忙,局面终于控制下来。然后,冉拉阿娘给双方讲解法律、法规和彝族习惯,就赔偿问题提出合理方案。
经冉拉阿娘近20小时的斡旋,两个家族终于达成协议,互换 “依茶拉觉”(彝族矛盾纠纷调解时“打酒杀牲”的赔礼方式)表示永不反悔,平息了一场群体性事件。
以案例为素材 提炼“德古”调解法
“德古”在彝族民间纠纷调解中具有较高地位。他们传承了先进的彝族文化,继承了彝族习惯法,具有较强矛盾纠纷调处能力,但其调解不够规范,纠纷调解后容易出现反弹。
从2007年开始,峨边县在新林、黑竹沟等4个乡镇试点聘任“德古”担任人民调解员。2008年,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根据彝族习惯法及古规古俗,收集、整理“德古”调解的案件,形成“咪的溜达”(隔离调解法)、“的惹见从”(依法依俗调解法)等9种彝族民间调解方法。并按民主推荐、角色认定等程序,聘任56名“德古”到乡镇调委会担任人民调解员。
经过近3年的规范和引导,峨边县“德古”调解彝区矛盾纠纷变有偿为无偿、变随意为规范、变依风俗为依法理、变口头协议为书面调解文书,确保了“德古”调解的合法性。2007年以来,峨边县人民调解组织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150件,其中“德古”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13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
创新社会管理 涉彝地区将推行“德古”调解
据峨边县县长立克幸福介绍,峨边还在创新打造、做强做优小凉山“德古”调解品牌上做了一系列探索性工作。
首先是实行以奖代补制度,制定《人民调解工作考核办法》。县财政今年给予人民调解工作专项补贴经费30万元,按照人民调解员工作实绩予以补助。对调解成功的案件,每件给予80元至300元补助。每季度审核,及时发放到位。
在“牟赫略赫”协会指导下,根据自身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对聘任的“德古”人民调解员进行等级评定,分别明确各等级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范围、职责和工作要求。目前,评定出一级牟略赫“德古”9名、二级牟略赫“德古”17名、三级牟略赫“德古”30名。
县人民调解指导中心还组织开展“调委会评星”活动,根据队伍建设、工作成效等,评定各调委会的“星级”。目前,评选出一星级调委会34个、二星级调委会22个,并建立了首个以“德古”个人名字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
目前,峨边县涌现出一批优秀 “德古”,其中一名叫阿恩古保的74岁“德古”已成功调解矛盾纠纷上千件。
据悉,峨边的人民调解模式——“德古”调解法将在全省彝族地区和涉彝案件中逐步稳妥地推广。
古老的彝族,还能有多少东西能在时代大潮中存留下来,也许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我们可以尽力去为她留存一些有价值的文化,这就是彝 族 人 网的价值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