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名-连锡助学金设立及管理办法
为资助边远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失学儿童,促进被贫穷所困绕的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的发展,柯恒信、倪雯夫妇于2004年1月慷慨捐助设立未名奖(助)学金单项助学金――未名·连锡助学金。
捐助人柯恒信夫妇与受助学校红桥乡大水沟完小老师合影
―、连锡助学金的设立及资金来源
连锡助学金于2004年1月由北京京鼎柯恒信、倪雯夫妇捐助并倡议,经2004年4月未名奖(助)学金全体捐助人大会讨论通过设立。其启动基金为1万元,两年后由柯恒信、倪雯夫妇及马新明、孙伶伶夫妇共同捐助。
捐助人柯恒信全家与马新明一家在受助学校红桥乡大水沟完小
二、受助对象及评选标准
连锡助学金设立初期,以共青团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委员会(以下简称“团县委”)选出的该县红桥乡大水沟完小和宁利乡白草坪完小等小学的在籍(册)贫困学生为主要资助对象。
连锡助学金每年资助20名,金额为人民币200元/名。参评者须为家境贫困,很难支付在校期间的学习及生活费用,且学习成绩为中上等,思想品德良好、品行良好,具有培养前途者。其中因贫困面临辍学的学生优先享受援助。
三、评选程序及办法
1、评选原则:评选须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的原则,由团县委监督学校选出受助学生。在评选过程中,应平等、公正的对待每一位参评学生,保证受助对象均为家境贫困、急需帮助的学生,不得出现有背此宗旨的现象。
2、工作程序:团县委经审核受助学生的情况后,于每年4月初将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的申请登记表寄至未名奖(助)学金北京工作小组。
北京工作小组经确认后,于4月底前将助学金总额汇至团县委,团县委和有关学校应及时将助学金颁发给受助学生,并将团县委盖章的收款通知、受助学生签名的领款表等资料寄给北京工作小组。
四、监督程序
1、每次评选工作中,应以适当的形式公布北京工作小组的监督电话和通讯地址。如发现评选工作有失公正或有舞弊行为的,可直接通过电话或信件向北京工作小组反映情况。经调查后,发现反映情况属实的,有权取消该学生乃至该校的参评资格。
2、连锡助学金作为未名奖(助)学金的单项助学金,应同时适用未名奖(助)学金有关工作流程及审计监督的规定。本助学金由孙伶伶担任长期联系人,于每年4月举行的未名奖(助)学金捐助人大会上报告工作情况并接受审计。
未名奖(助)学金工作小组
2004年4月
附1:联系方式
共青团云南省宁蒗县委负责人:马雄斌
地址:共青团云南省宁蒗县委办公室 674300
电话:0888-5521953/ 013578361733
未名奖(助)学金北京工作小组联系人:孙伶伶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张自忠路3号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 100007
电话:010-64038424 (O)/ 13691249028
E-mail:sunlingling@cass.org.cn 或 mahaigubu@hotmail.com
附2:连锡助学金工作流程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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