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彝族作家获得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
由中国作家协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同主办的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是一项为鼓励少数民族文学创作、繁荣我国多民族的社会主义文学而设立的具有崇高荣誉的国家级文学奖,它因涉及广泛的题材体裁领域,及时反映当前少数民族文学创作成就而倍受全国文学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本届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设立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集,散文集,诗集,报告文学集,评论、理论集,翻译奖7个门类,其中翻译奖项只评翻译家不评作品。经过评委会精心筛选,彝族作家贾瓦盘加的长篇小说《火魂》(彝 文)(四川民族出版社),彝族作家杨佳富的报告文学集《中国大缉毒》( 珠海出版社),彝 族作家李 骞的评论、理论集《现象与文本》(云南人民出版社)获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
此次全国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的32位获奖者分别来自阿昌、布依、朝鲜、达斡尔、回、哈萨克、柯尔克孜、满、蒙古、土家、佤、维吾尔、彝、壮、藏等15个民族。其中女作家5人,少数民族文字创作作品10部,占获奖作品的33%,语种包括了蒙古文、维吾尔文、藏文、朝鲜文、哈萨克文、彝文、柯尔克孜文。本届获奖作品民族特色浓郁、题材广泛、内容丰富,其中反映我国新时期以来社会现实生活及“三农”题材的作品占有较大比重,集中反映了近年来我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取得的成就。
中国作协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全国第八届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评委会主任委员吉狄马加介绍说,“本届评奖坚持少而精、宁缺勿滥的原则,努力实现思想性、艺术性、民族多样性的统一。纵观本届获奖作品,其整体水平与全国的文学创作保持了同步,题材日趋广泛、创作手法更加多样,关注现实题材的作品有新突破。各民族作家在作品中关注自己民族的历史发展,思考自己民族在当今社会形态中的生存状态,表达出渴望自己民族改变经济、文化落后状况,在祖国大家庭中尽快步入现代化的心愿。充分表现出我国少数民族作家强烈的民族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据悉,全国第八届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颁奖会将于11月在昆明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