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燕:在检察官岗位上奏响生命乐章
彭燕,女,34岁,彝族,现任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
二十八岁时,彭燕迎来了人生中的第一个辉煌——以全市前十名的成绩成为了当时全院最年轻的主诉检察官。她带领三名承办人承担全院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她自行审查和决定起诉案件543件860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10件220人,每个案件都以较高的质量完成,受到当事人和领导的好评。
办案中,彭燕严格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待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可改造性较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争取宽大处理,对行为恶劣、拒不悔改、主观恶性大的犯罪嫌疑人则依法严惩。
2004年,彭燕受理了一起盗窃案,犯罪嫌疑人毛某是河北省某高校的大学生,来京打工期间,盗窃同寝室人员现金1800元。经细致审查,彭燕同志发现毛某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确有悔罪表现,且赃款已起获发还,又系在校大学四年级学生,同时,她了解到其出生于农民家庭,父母为供养毛某完成高等教育付出了艰辛的劳动,而且毛某一直表现良好,并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综合上述情况,她依法提出了对毛某作相对不诉的建议,该建议得到本院检委会讨论认可。为了让他继续完成学业,彭燕积极与学校协商,由校方接收,使其完成学业。她所付出的一切赢得了毛某及其家人的感谢,称她是“人民的公仆,群众的靠山”,而且毛某在其后的工作生活中遵纪守法,再也没有出现任何违法行为。
2005年3月,彭燕收到一个在校生魏某被其亲生父亲强奸的案件,一边是被告人拒不认罪、无理狡辩,一边是被害人痛不欲生、几次轻生。在审查过程中,她确定了既要公正处理案件,又要帮助被害人走出阴影的办案思路。对被害人,她在繁忙的工作中,专门抽出时间倾听被害人的心声,对其进行耐心的心理辅导、劝解和鼓励,使其早日从阴影中走出来,重新恢复对生活的信心;而对被告人,她积极调取、审查证据,以确凿有力的证据驳斥被告人的辩解。最终,该案成功起诉,她发表的公诉意见得到法院的认可,被告人以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这就是彭燕,该挽救的,一定要挽救。该惩罚的,就一定要让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
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日趋严重的形势下,彭燕深刻的认识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对未成年人最大和最好的保护。针对未成年人身心发育过程和思想行为特点,她先后到昌平三中、四中、南口等学校讲法制课,举办模拟法庭、开座谈会,并邀请失足少年现身说法,帮助学校依法治校。同时,她创新思路,寻求更好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以漫画等多种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现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案例,制作成46块展板,在全区40余所中学举办未成年人保护漫画巡展;利用家长学校给千余名家长进行专题讲座;提供典型案例与区教委联合录制了《花开时节》的法制教育专题片,通过电视台面向全区播出。
三十而立。这一年,彭燕通过竞争上岗成为公诉二处副处长,肩上的担子更重了,承办的案件多是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在办案中,她严格认真、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2005年7月,彭燕承办了中纪委指令、市纪委督办、市检院交办的姜瑜等人非法炒卖十三陵天堂别墅福位案,该案涉及全市各城区被害人两千余人,各项证据跨度八年,帐册等证据达四百余册,预审卷宗八十余册。面对困难,她迎难而上,带领办案小组的同志们,夜以继日对帐册进行审查、摘录、核对;面对不明真相被别有用心的人煽动的上百名被害人到检察院集体上访,她耐心接待,不急不燥,向他们宣讲法律、澄清事实、消除顾虑。
在半年的时间里,彭燕几乎没有休息过一个节假日,更别说周六周日了,她把自己的全部心思都放在了工作上。那时,她的孩子刚刚三岁,正是离不开母亲的时候,为了自己的职责,彭燕只好把孩子交给丈夫和婆婆,每天上班的时候,彭燕听着孩子呼喊母亲的哭声,心里真是和刀割一样。她是妻子,是母亲,但是为了尽快结案,她只能把思念和痛苦埋在心里。
在办案过程中,彭燕发现自己的嗓子在长时间的开庭后经常嘶哑,且身体状况十分疲劳,在不到四个月的时间里消瘦了将近十斤,但由于工作太忙,自己没当回事。常常是嗓子哑了,吃上几粒响声丸,含上一片金嗓子喉宝,又接着开始工作。终于,在案件审查接近尾声的时候,她病倒了,被确诊为甲状腺癌!带着极大的遗憾,她离开了自己热爱的公诉岗位,离开了与她朝夕战斗在一起的同志们。但是,积极乐观的她说:“我这是中了头彩,得了癌症中最轻的一种,只要做完手术我就还争取回到公诉岗位。”术后初愈的她,信心百倍,准备再次投入到新的岗位中进行战斗。然而,上天的考验似乎尚未终结,在手术后的例行检查中,她又被查出病患处仍有癌细胞存活。面对必须进行的第二次手术,她有些灰心沮丧,觉得上天似乎在为她的人生特意安排这一场苦宴,不知脆弱的生命能否承受如此之重!
然而,彭燕始终是坚强的,在院领导和同志们无微不至的关心和坚强有力的支持下,她以顽强的意志,从困境中站了起来。她说:“当一名优秀的检察官是我学生时代的梦想,今天有了实现这个梦想的舞台,无论前方几多险途,几多征程,我都要珍惜生命中的每一天,将青春的梦想变为现实。”
手术后,在院领导的关心和照顾下,彭燕同志调到法律政策研究室工作,她尽快熟悉新的工作岗位,结合先前公诉工作实践经验,针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的形势,积极撰写文章,先后在市、区两级刊物上发表了《论未成年人审前羁押措施之审慎适用》、《论未成年人案件处理之迅速简约原则》、《昌平区闲散未成年人犯罪现象调查与研究》及《昌平区涉毒案件犯罪人员情况之调查与研究》等调研文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完完善少年司法制度做出了理论上的积极探索。
彭燕同志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学习钻研业务,不断地充实自己的知识结构。2004年考取了吉林大学刑法学专业研究生。手术之后,很多人劝她好好养病,不要再拼命了。但她仍然以顽强的毅力,坚持学习,认真查找资料,研读法学著作,结合检察实务撰写的毕业论文《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公诉政策构想》得到了导师和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的一致投票通过。2007年7月,她顺利毕业,取得了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
三十三岁,笼罩在生命上空的阴霾终于过去,上天给她专设的苦宴也已经散席,她迎来了工作事业中最华彩的转身,通过竞争上岗她被任命为昌平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得以重返自己所挚爱的公诉岗位。
到岗后,面对公诉二处承办的日益复杂、疑难的案件,面对处室人员短缺而案件急剧上升的情况,为了不辜负院党组的希望,也为了更加珍惜自己能够重返曾经为之付出了近十年青春和热情的公诉一线,她认真梳理思路,不断调整自身状态,用最短的时间重温和学习公诉部门的各项办案制度和规章纪律,在半年的时间里,审查备案、决定案件84件185人,其中决定起诉58件110人。
彭燕,在公诉的岗位上,就像是一个在战场上听到了号角的战士,生命不息,战斗不止。为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为了法律的尊严,撑起了一片清澈的法治蓝天!
从检十一年来,在党组织的关心和培养下,彭燕同志先后荣获了“北京市优秀共青团员”、“北京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北京市巾帼建功标兵”、“昌平区‘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2008年底,她率领的公诉二处荣立集体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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