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撮泰吉”的前世今生
中国戏剧家曹禺先生说:“撮泰吉”是戏剧“活化石”。曲六乙先生说:“撮泰吉”是中国戏剧珍贵的“活化石”。
“撮泰吉”被誉为“人类的祖宗戏”,“人之初,戏之始,彝之源”。今天,彝族“撮泰吉”以其独特的艺术形式、顽强的生命力,从威宁自治县板底乡倮嘎村走向各地彝族村寨,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20世纪80年代初期,“撮泰吉”被发现挖掘出来,至今已有30余年。其间,各种关于“撮泰吉”的研究成果颇多,内容丰富,可谓百花齐放,百家争鸣。2006年5月20日,“撮泰吉”被列入首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011年,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出台,条例明确规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实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坚持真实性和整体性的保护原则”,进一步为“撮泰吉”的科学传承与发展指明了方向。
“民族的就是世界的。”“撮泰吉”具有彝民族的唯一性、独创性。“撮泰吉”的主要内容是向后人传授彝族人民生产生活知识而保存祖先取得的劳动经验。其内容是原始初民在长期劳动过程中逐渐从猿转变到人的真实记录,是模仿古人类进化过程的一种历史意义上的“情景再现”,令人惊讶地吻合了 “劳动把人类从猿转变到人”的科学定义。
虽然30余年过去了,但社会各界对“撮泰吉”的热爱仍然不减当年,甚至可以说“撮泰吉”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但是各种“创造性”的解读与开发利用也随之泥沙俱下、良莠同存,不得不令人担忧。一个土生土长的彝族经典古戏将会走向什么样的发展?能不能在尊重传统与艺术规律的基石上得以光大?又会不会“剑走偏锋”,最终以讹传讹?本文从彝族“撮泰吉”保护与传承的一些相关问题谈谈个人的一点看法,旨在抛砖引玉,望“撮泰吉”在保护与传承过程中,能按“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不断产生更大更好的影响,成为毕节,乃至全国响当当的文化名片。
一、“撮泰吉”三个字究竟是什么意思?
“撮泰吉”是彝语音译,演出时间是每年春节农历正月初三到十五,其内容包含:祭祀、农耕、麒麟舞、扫火星四个部分。现在见到的文字音译名称有:“撮衬姐” 、“撮寸几”、“撮屯姐”、“撮特基”、“撮泰几”、“撮泰紧”、“撮藤吉”、“撮藤景”、“撮泰吉”等十多种,但仍然无法表达确切的彝语译音。现用的“撮泰吉”,是1987年8月笔者陪同中央电视台、贵州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到板底乡倮嘎村进行现场作演出记录翻译时,与时任贵州省傩戏研究院院长庹修明、贵州民族学院彝学教授王子尧、威宁县原民委主任杨全忠等共同商议提出的,现在已经得到“约定俗成”,广泛使用。彝汉语言释义翻译, “撮”为“人”,“泰”为“进化”、“变化”,“吉”为“玩耍”、“游戏”、“表演”。从整个演出内容看,“撮泰吉”应翻译成“人类变化(进化)的游戏”,简称“变人戏”。如果我们把“撮泰吉”理解为“鬼的游戏”或“鬼戏”,那“撮泰吉”失去了本来的意义和价值。如果我们不把“撮泰”分解为“撮”、“泰”,那“撮泰”一词在板底彝区也是指“非人非鬼”的“原始人”或“原人”。单独的“撮”只能表示“人”,而“撮补”才是“鬼”。
“撮泰吉”演出台词中描述当时“撮泰”的形象和生活状况是:“阿欧那巨惹,撮唷撮麻叟,撮唷尼啰叟,糯秃第,哈哲早,省蒙足姆组,周吐一姆夺,省土补姆偎,撮斗戳叟斗,撮菊戳叟菊。”翻译为“远古直眼人,模样不像人,模样似野兽,长猴脸,生鼠牙,野果当饭吃,露水当水喝,树叶当衣穿,人类如此产,人类如此生”。
《西南彝志·创世志·天地进化论》载:“古时的人类,人与兽相随,人的模样像猿猴,吃的是野果,穿的是树叶。”《查姆》是彝族讲述万事万物起源的一部创世史诗,它独特的想象把史前人类的发展分为“拉爹”(独眼人)、“拉拖”(直眼(纵目)人)、“拉文”(横眼人)三个时代。用大量的篇幅反映了前两个时代向第三个时代的过度,展现了一部史前社会发展的历史画卷。四川凉山彝文古籍《勒俄特依》也描述了古人类的特征:“古时的人类,形状虽像人,叫声似猴音,树叶当衣穿,野果当饭吃,有眼不看路。”…….恩格斯曾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中肯定了人类学家路易斯·亨利摩尔根把人类史前史的发展分为“蒙昧时代、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根据恩格斯的肯定,我们可以把彝文古籍《查姆》的记载看作,名叫“拉爹”的独眼人,代表人类的“蒙昧时代”,名叫“拉拖”的直眼(纵目)人代表人类的“野蛮时代”,名叫“拉文”的横眼人则代表人类开始跨入“文明时代”。《查姆》、《物始纪略·撮泰的蓑衣草》、《西南彝志·撮泰扛耙》、《实妁糯摩赠(实妁做猴斋)》等彝文古籍对古人类的描写和“撮泰吉”刻画“撮泰”的形象是完全一致的。结合彝文古籍记载和从“撮泰吉”粗犷的面具、行动艰难的罗圈腿步伐以及用抽气声带发音,并发出猿猴般的叫声看,“撮泰吉”所表现的应该是人类从树上下到地面正练习直立行走时期的生活,也就是从“直眼(纵目)人”向“横眼人”过度的阶段。这在惹嘎阿布的装扮中可以得到结论,为我们提供了研究人类史前史的宝贵资料,“撮泰吉”是人类发展初级阶段的原始人形象。
二、“撮泰吉”是什么时候产生的?
“撮泰吉”产生于何年何月?彝文古籍没有确切的记载。那时候彝族先民还不知道除了自己之外的其他人类,更不可能有其他民族文字记录彝族“撮泰吉”的产生。但根据威宁龙场资深布摩田正朝先生说:过去,“撮泰吉”是在彝族做大型丧祭“苏载”活动仪式里用的。本人94岁(已故)的父亲也曾说过,他小时候到板底乡新官寨一户人家“苏载”时作为“阿安(小孩)”的扮演者参加过“撮泰吉”演出。从彝文古籍《实妁糯摩赠》等对原始人的描写内容看,结合两位老人说的彝族“苏载”活动中有“撮泰吉”表演,还有“撮泰吉”的第一部分内容就是祭祀,那么“撮泰吉”作为彝族远古部落实妁时期丧祭活动的产物是可以成立的,因而可以推论出“撮泰吉”和彝族祭祀活动的出现是紧密相关的。彝文古籍记载:人类的产生发展经历了“哎哺”、“尼能”、“实妁”、“米靡”、“举偶”、“六祖”等时代。“哎哺”传90代后尼能部族出现,实妁也紧随其后而产生,尼能兴起婚姻,实妁兴起祭祀。《实妁糯摩赠·人死的由来》一文记载:古时候人类只会生不会死,年老的人很多,白天太阳出来时背到场坝去晒太阳,晚上又要背回家,每天要背出来晒太阳的老人有满满七场坝。有一天人们出去打猎,不小心射死了一只猴子,模样很像场坝里晒太阳的老祖人,便误认为是老祖人,于是为其举行隆重的祭祀活动,丧祭声震天动地,惊动了至高无上的天神策举祖。经过三次派遣使者下凡巡查,确定人们是在为猴子做祭祀活动。于是策举祖下令,既然人类想祭奠亡者,就给他们送死根病种吧。从此,人类有了生与死,祭祀也从此兴起了。
“撮泰吉”中除了惹嘎阿布没有年龄,因为他是神的化身,其他四位撮泰老人都是千岁以上的人物,以这种高年龄的寓意提示人类是经过漫长的历史进化而形成现代人。据有关专家对彝族父子连名谱系进行研讨后,有的认为“撮泰吉”的产生已有五千年以上的历史;有的则认为有八千年以上历史。总而言之,“撮泰吉”的产生较为久远。
三、“撮泰吉”的人物角色到底代表了啥?
阿布摩和阿达姆两个角色几乎没有异议,有争议的是惹嘎阿布、麻洪摩、嘿布三个角色有被误解的现象。
1、惹嘎阿布:“惹”为“箐林”,“嘎”为“上方”,“阿布”为“老爷爷”,意为“山林爷爷”,即传说中的“山神”。“撮泰吉”中惹嘎阿布这个重要角色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他在彝族生产生活中都是一个无事不通的“神”,是先贤和智慧的化身。在人们无法认识自然,无法理解变幻莫测的自然规律的古代 ,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都要依赖“神”。惹嘎阿布是一个无产者,威宁彝族形容穷人就说:“穷得像惹嘎阿布”,但他却是为人类无私奉献,为民排忧解难,不取任何报酬,惹嘎阿布是保佑人民平安、人丁繁衍、五谷丰登、六畜兴旺的“神”的化身。表演时,演员用鸡蛋壳做眼镜装扮成“纵目人”。近年来,对三星堆出土文化的发掘研究达到了白热化的地步,然而谁也没有把惹嘎阿布这个角色和三星堆出土的“纵目人”联系在一起。“纵目”代表“千里眼”,是智者的象征。《华阳国志》载:“蜀王蚕丛者,目纵,居石室”。 “蚕丛”即彝文古籍中的“武洛撮”,有的文献也记作“洛错”,是彝族始祖希慕遮(汉文献记作孟晢)第29代孙。《爨文丛刻》载:“武之十二子,十一过河变,武洛撮不变,传下了彝族。”《华阳国志·蜀志》载:“周失纲纪,蜀先称王,有蜀侯蚕丛,蚕丛居石室,其目纵”。(“武洛撮”三个字也证明了这解释,“武”是部族名称,“洛”是“石头”,“撮”是“人”,可以理解为“居石室的武部族人”)。“撮泰吉”中惹嘎阿布的外表形象与古籍记载的蜀王“蚕丛”如此相像绝非偶然。除此之外,《彝族创世志》中对实妁时期掌管祭祀的“普土”(总管)在祭祀场合使用的“权杖”、“先角”、“金铃”等都有详细的描述,而“三星堆”也出土了“权杖”。“撮泰吉”中惹嘎阿布手中也有“权杖”、“先角”等这些道具,这不是巧合,而应该是历史关联遗存。
2、麻洪摩:“麻”是“兵”,“洪”是“养”,“摩”是“长者”、“智者”,其角色是“养兵、带兵的长者(将军)”,是以其职业取名,也可以说是对其职务的尊称。他是阿布摩的带兵将领,而不是苗族。据《贵州民族志》载:苗族先祖最早居住于黄河中下游,“安史之乱”后,特别是唐后期至五代 ,由于战乱等原因迫使苗族从武夷五溪地区经黔东、川南迁徙到黔西北和滇东北地区,苗族迁徙到贵州大致六七百年左右。而毕节“撮泰吉”的迁徙路线是从撮泰沟奏法嘎(云南境内)——谷仇贝谷(昆明坝子)——阿余斗弥(云南东川)——古闹录居(贵阳)——纳娄祖谷(威宁盐仓)——板底洛嘎。因此,已在云贵高原流传数千年的“撮泰吉”是不可能贴上苗族这个标签的。由此,把“麻洪摩”翻译为“苗族”是没有依据的。
3、嘿布:“嘿”是“嘴”,“布”是“吹嘘”、“夸夸其谈”、“诙谐幽默”的意思,“嘿布”的名字是以其角色自身性格取名。但是“嘿布”这个人物不知为什么许多文章都把他译成“汉族”。其实“嘿布”这一角色无论从其装束或名字音、意都与汉族毫无关系。“撮泰吉”从遥远的实妁时代走来,那时侯全人类都没有民族之分,更没有族称,显然一个历时数千年,全用彝语台词对话的“撮泰吉”是不可能有汉族这个角色名称的,把“嘿布”译成“汉族”同样是不负责任的,更是不正确的。
此外,“撮泰吉”面具也需要大家去认识,面具是该剧十分重要的表现形式。彝族“撮泰吉”面具与其他傩戏面具不同,“撮泰吉”面具主要以长脸、高鼻梁、高眉骨、深眼窝为造型,轮廓突出。造型粗犷古朴,色彩单调无华,极少雕琢装饰,黑底白纹为其显著特色。面具上用粉笔或石灰画出白色各式线条,象征人物高龄的皱纹。其大小宽窄自成规矩,过份改型便会失去其“灵魂”。
四、如何看“撮泰吉”中“麒麟舞”的“血缘”?
“撮泰吉”中的“实则”在彝文古籍中普遍记载。彝文文献《支嘎阿鲁王》中,“实则”是支嘎阿鲁的坐骑,在“撮泰吉”中也是惹嘎阿布的坐骑,它是神兽,是身份、地位的象征。彝文文献中把“实则”翻译成麒麟。无论彝文古籍还是中国古代汉族神话传说,都认为“麒麟”是神兽,《山海经》中描述“麒麟”是传统祥兽,性情温和,传说寿命两千余年。古人认为,麒麟出没处,必有祥瑞。有时用来比喻才能杰出、德才兼备的人。常把麒麟与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并称五大祥兽。麒麟集龙头、鹿角、狮眼、虎背、熊腰、蛇鳞、马蹄、牛尾于一身,这正是“撮泰吉”中“实则”的形象,麒麟乃吉祥之宝,从古至今都是公堂上的装饰,以振官威之用,也是权贵的象征。古人认为龙有代表着神灵、天、帝王、交泰等意,所以龙渐渐被皇家所垄断。而凤凰也有贤明、调律、志向等意。因此民间把麒麟作为自己的吉祥物广泛发展传播。所以,“撮泰吉”中的“实则”更合符神兽“麒麟”的描述,而决不是狮子。
五、如何看清 “撮泰吉”中“铃铛舞”的来龙去脉?
“铃铛舞”在“撮泰吉”中也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往往被误认为是“为了热闹、好看才加进去的”,其实不然。在彝文古籍《彝族创世志·金铃》一章中记载:“岱土博山上,实祖尼史死,在岱土俄举,为他做大斋,在今天晚上,无玉铃引歌,斋场哑静静,灵位昏沉沉,天地二长子,开北方银门,拾来银碎片,日月二次子,开南方金门,拾来金碎片,云雾二幼子,开中央铜门,拾来铜碎片,快速转回家,送给阿娄去,巧匠苟阿娄,工艺多高超,别的他不做,只做只金铃。银片打内珠,金片打外壳,铜片打铃柄,男儿举着它,站在歌场上,会跳铃铛舞,金铃响铛铛,若是不会跳,响铃变哑铃,所说的金铃,就是这样的”。《彝族源流》、《细沓把·额索祭母》等古籍中都有关于“铃铛舞”的最早记录。云南省晋宁石寨山出土的古滇国鎏金青铜四人铃舞的形象里也可以找到彝族古代“铃铛舞”的形态。铃铛舞是彝族祭祀活动中必不可少的活动项目,实妁时期实部落给自己的祖先“尼史”举行祭祀活动时就已经有了铃铛舞。显然,铃铛舞不是后来加进去的,它是自古以来彝族祭祀活动必不可少的祭祀舞蹈。
总之,“撮泰吉”是彝族远古时期生产生活的产物,历经沧桑发展至今,并被国家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实属不易。因此,笔者特别希望本文能引起社会各界的关心和重视,在保护与传承中忠实“撮泰吉”原型,忠实“撮泰吉”的真实含义,无愧于历史的宝贵遗存,也无愧于时代的创新发展。
所以有几点想法,仅供参考:
1、要用唯物辩证法的思想看“撮泰吉”。“撮泰吉”的传承毕竟经历了漫长历史年代,传承过程中难免产生这样那样的歧义,如果不用唯物和辩证的观点对待它,就会出现错而不纠,甚至把它说成“鬼戏”等,长此以往会导致以讹传讹;2、对传承人要采取保护,板底乡倮嘎村的文道华是国家明确的“撮泰吉”传承人,现因文道华年事已高,把“撮泰吉”传承给其儿子文斌,由文斌扮演惹嘎阿布这一重要角色。其他地方可以表演“撮泰吉”,但国家明确的传承人应该只是一个;3、对传承人保护要采取适当的经济补助保障机制,确保“撮泰吉”非物质文化可持续发展;4、充分发挥好“撮泰吉”文化资源优势,推动“撮泰吉”系列文化产业发展,使之更好地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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