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六十年 彝州民族工作绽放团结之花
彝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花红果硕
1958年4月15日,楚雄彝族自治州正式成立,各族人民群众休戚与共、携手并进,共建美好家园。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州呈现出经济发展、民族团结、文化繁荣、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生态文明的良好局面。
民族地区经济不断发展
1986年《楚雄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楚雄州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迈出新步伐。同时,先后制定了与自治条例相配套的《民族教育条例》《林业管理条例》《小型水利管理条例》和提高少数民族职工比例、民族乡工作规定、宗教事务管理规定等单行条例和规定性文件,有力推进依法治州进程,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建州初期的百废待兴、基础落后,到如今彝州大地天堑变通途,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历史性变化。全州公路里程达19056公里,铁路运营里程393公里。近5年累计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4123亿元。2017年完成全州“五网”建设投资260亿元;重点产业增加值达630亿元,占GDP的比重达65.7%,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和绿色食品制造产业实现增加值198亿元。2017年,全州完成生产总值937.37亿元,是1958年的459倍,全州主要经济指标在全国30个民族自治州中位居前列。
民族地区民生极大改善
1993年,楚雄州政府印发《关于确定少数民族聚集山区、贫困山区、边缘山区行政村的通知》,同时,采取一系列特殊措施帮助民族贫困地区发展。同年,州政府列出40个少数民族人口占50%以上的乡镇,作为扶贫攻坚和民族工作的重点,认真加以扶持。“十五”期间,通过实施扶贫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输出等措施,使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2006年与2001年相比,全州贫困地区人均纯收入从1455元增加到2098元。近年来,楚雄州坚持开展“810”民生工作,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2017年民生领域财政投入194.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78.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58年的140元增加到2017年的31653元,增长209倍。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58年的52元增加到2017年的10044元,增长177倍。
民族文化在传承中繁荣发展
60年来,楚雄州委、州政府十分重视民族文化的挖掘、整理和传承、创新工作。1986年组建州彝剧团,1978年《金沙江文艺》创刊,1995年州博物馆建成开馆,2001年成立了州文化艺术中心。同时,全州还创作了大型彝剧《杨善洲》《彝人三色》和大型彝族歌舞剧《彝•歌》彝族舞蹈《狗撵羊》等一批高水准的文艺作品。出版《楚雄民族文化丛书》《楚雄彝族文化丛书》。充分挖掘彝族文化的“根”和“魂”,逐渐形成独具区域特色的恐龙文化、元谋人文化、铜鼓文化、彝族文化等八大民族文化品牌,不断提升楚雄彝州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截至2017年10月,全州已建成博物馆4个、图书馆11个、文化馆11个、乡镇文化站103个、村文化室2700个、省级文化惠民示范村31个,建成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州级支中心1个、县级支中心10个、乡镇基层服务点103个、村级1119个,公共文化服务能力进一步得到提升。全州有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398项。建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传习所65个。有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311人。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序推进
多年来,楚雄州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坚定“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全州共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10个(国家级1个、省级1个)、示范乡镇58个(省级8个)、示范村298个(省级130个)、示范学校140所(省级137所)、示范企业44个、示范社区18个(省级3个)。创建了国家级和谐寺观教堂4所、省级和谐寺观教堂16所、州级和谐寺观教堂149所。楚雄市紫溪镇紫溪彝村8个村被国家民委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武定县、楚雄市紫溪镇、楚雄市栗子园社区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2017年12月26日,楚雄州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
古老的彝族,还能有多少东西能在时代大潮中存留下来,也许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我们可以尽力去为她留存一些有价值的文化,这就是彝 族 人 网的价值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