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彝族文化传承与开发利用的建议
近年来,全州彝族文化事业稳步发展,各级党委政府积极搭建展示优秀彝族文化的窗口和平台,创作出版了一批反映彝族文化的书籍、剧本等作品,彝剧相继在央视舞台亮相,彝族音乐作品唱响全省走向全国,各地举办了独具特色、绚烂多彩的彝族节庆活动,彝族文化传承保护工作有序推进,彝族文化宣传交流得到加强,以彝族刺绣产业为代表的彝族文化产业化初见成效。
受外来文化、传媒文化的冲击和影响,楚雄彝族文化急剧转型、变迁,由传统文化向多元文化融合转变,彝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各级各部门不同程度存在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的情况;对彝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缺乏战略性思维和前景规划,传承与开发利用形势严峻,如彝族语言、服饰、古民居、古村落逐渐消失,口传文化、民间文学逐步失传,一些口传心授的彝歌、民间工艺及独门绝技面临后继无人的窘境;挖掘、利用彝族文化的专业人才不足,特别缺乏既谙熟彝族文化,又懂策划、创意、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严重制约了楚雄州彝族文化产业的传承和发展。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楚雄彝族文化的有效传承需要楚雄彝族人民对自己本民族的文化有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人们只有认识到本民族文化的优越性,认识到本民族文化和其他各民族文化一样优秀,才会勇于自觉地担当起保护与传承本民族文化的重任。同时,文化遗产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要进一步增强保护彝族文化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认识,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挖掘楚雄独具特色的彝族文化,找准传统彝族文化与现代文化的结合点,更好地服务于群众文化生活及全州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政府主导,加强彝族文化教育。就其本质而论,文化的传承是一个文化同化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教育过程。彝族文化的传承离不开教育,各级政府要挖掘那些具有较高艺术价值却已濒临灭绝的民间工艺、技艺及其代表性传承人,对传承人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和鼓励政策,激励新人去学习、去保护、去传承。要让彝族文化走进校园课堂、走进学生的日常生活,让学校课堂教学成为青少年认知彝族文化的主渠道,让日常生活的彝族文化熏陶成为青少年认知彝族文化的主阵地,在多元民族文化教育中实现文化传承。
三是摸清文化家底,建设共享平台。在全面掌握全州彝族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的基础上,采取多种现代化手段对彝族文化遗产进行保护记录,如:多媒体、录像、录音、光盘、数字化、软件化等,建立全州彝族文化遗产详细目录、完整资料档案及信息资源库,为全州彝族文化传承与开发利用打下基础。
四是提升和打造彝族文化品牌。以楚雄州的历史文化和民族文化为灵魂,牢固树立品牌意识和精品意识,打好民族牌、历史牌、特色牌,每个县精心打造1-2个符合当地实际的彝族文化项目和节庆活动。如,大姚的彝剧和插花节,双柏的老虎笙和虎文化节,永仁赛装节等。将彝族文化项目打造成为当地唯一的特别“符号”。要重点打造好象征彝族文化的“火把节”,充分展示彝族的饮食文化、服饰文化、歌舞文化、农耕文化、星象文化、祭祀文化,不断丰富“火把节”的内涵和外延,把“中国·楚雄彝族火把节”做成楚雄州的金字品牌。同时,要注重彝族刺绣的“同质化”问题。进一步研究彝族传统服装服饰及绣纹的原始美学、原始图腾,在沿袭历史文化的基础上创新和发展,让楚雄彝绣更具有代表性,充分体现地域彝绣的独特性、创新性。
五是立足市场,传承和发展好非遗保护项目。把非遗保护项目集中起来束之高阁并不是最终目的,只有合理开发利用才能展现它的生命力。要发展好楚雄州现有的13项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49项省级非遗保护项目,80项州级非遗保护项目。将《彝族老虎笙》、彝族酒歌、彝族刺绣等项目引向更大的市场参与竞争,以竞争的压力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活力。同时,要进一步深化文化企业改革,使之成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要大力扶持能够深刻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增强文化吸引力的企业,通过产业化经营和市场化运作,完成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及其潜能的开发,从根本上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