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视野下彝族医药研究综述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视野下彝族医药研究越来越受到学术界的关注。本文以国内公开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为线索,兼顾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公布的数据,从彝族医药概念研究、彝族医药“非遗”特质研究、彝族医药传承人研究、彝族医药传承路径研究、彝族医药申遗研究5个方面展开述评,以展示研究成果,并为今后的研究明确方向。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彝族医药;综述
彝族是我国古老的民族之一,彝族人民长期生活在药物资源极为丰富的凉山、金沙江、乌蒙山、哀牢山和无量山一带,在与疾病作斗争的实践中形成具有本民族特色的彝族医药。彝族医药底蕴深厚、内容丰富,是中国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后,我国学者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角度出发对彝族医药展开研究,形成了一定研究成果。
本文以国内公开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为线索,兼顾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主管、中国艺术研究院主办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云南省文化厅主管、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办的“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等官方网站进行资料收集、整理。近年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视野下展开的彝族医药研究,可以归结为以下5个方面。
1 彝族医药概念研究
彝族医药概念在我国相关学者的研究、阐述下日臻完善。王敏从民间传说、古籍文献记载、考古出土文物和民间民俗流传4方面论述了中国彝族医药历史源流,认为彝族医药源远流长,其伴随着彝族先民的生存斗争与生产实践,发端于神话传说时代,随着社会发展而逐步形成与成长,并发展成为内容丰富而独特的彝族医药学。钱韵旭等从地理环境的视野探究了彝族传统医药,认为“彝族医药基础理论受到地理位置临近的汉文化的深刻影响;彝族医药与所处地区的气候条件、生态环境,尤其所分布的动植物种类密切相关;彝族医药擅治生活环境的多发疾病或者采用一些适应当地环境的治疗方法;由于地理的隔绝,彝医多用单方或者简方”,说明彝族医药具有明显的地域性。罗艳秋、徐士奎通过对彝汉文史资料和田野资料的系统研究,认为彝族医药是根据彝族先民所创制的先天八卦太阳周天历法测度日月运行规律,结合气候时节推算生物的首萌长遍退藏,在此基础上形成以阴阳疗疾理论为核心的医学理论体系,保留着中华上古医药理论的源头,对中国传统医药的发展与传承具有重要价值。
通过对彝族医药概念的阐述,有助于我们理解彝族医药的历史源流、地域特色、理论基础等,明白其医疗保健作用及文化内涵。
2 彝族医药“非遗”特质研究
国内学界撰文阐述彝族医药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宝贵财富,也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揭示其人员锐减等的濒危状态。秦国政认为彝族医药至今在我国云南、四川、贵州及广西等地区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是服务于当地人民群众的重要卫生资源,是具有中国特色卫生事业不可分割的一个组成部分。颜晓燕、童志远认为彝族医药同其他少数民族医药一样是我国传统医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少数民族医药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诸国本从民族医药的医学范畴、人文因素;卫生事业、经济产业;自然文化、人文文化;民族文化瑰宝、文化交流口岸;地方、中央共同规划,全面协调保护五个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关系出发分析了民族医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赵富伟等通过大量实地调查,以第一手数据从民族医药传承人“非法行医”、女性在传承人中所占比例偏低、传承人队伍老龄化问题突出、潜在传承人数量锐减、传承人受教育程度低5个方面,揭示民族医药传承危机。崔箭等认为由于受到全球化、现代化的冲击,目前民族医疗机构治疗的病种日益减少,许多知名的老民族医生由于年龄偏大相继离开了工作岗位,现存的民族医疗服务阵地越来越小,盲目的用西医和中医填补不足的现象十分普遍,特别是在民族医药的人才隊伍方面。
无论在学界还是在普通民众中,人们已经形成一个共识,彝族医药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部分,对其加以保护、传承和发展不仅是开发其医疗药用价值的需要,也是传承中华民族物质与精神财富的需要。面对彝族医药的传承危机,如不加紧采取措施给予有利帮助扶持,彝族医药的传承将面临急剧的流变和消失的风险。
3 彝族医药传承人研究
面对当前彝族医者中出现的年龄断层问题和“技在人身,技随人走,人亡技亡”的特点,对彝族医药传承人的认定与培养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我国2011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中,规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应当具备的条件,这对彝族医药传承人的认定,特别是申报国家、省、地、市级别的项目传承人具有指导意义。秦阿娜等在其公开发表的文章中论述“从广义上讲,凡是在日常生活中运用彝医知识治病并将其告知于他人的人,都在悄无声息地进行着彝医文化的传承。而从狭义上讲,只有掌握丰富的彝医知识,直接参与诊治活动并乐于将其传授于他人的彝医从业者,才能称得上是彝族医药的传承人。民族医药传承人培养模式,包括3方面的内容:申请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鼓励民间传承;以学校教育为基础的传承。”诸国本认为对于传统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培养至关重要,在培养目标及教育方法上应考虑“在现有的中医药院校或专业内开设‘非遗课程,加强‘非遗教育;对省、地、市级非遗项目中已经确定的传承人,利用举办培训班、专题学习班的形式,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社会责任感和专业水平;对可能入选的‘非遗项目,特别是民间的具有代表性的民族医药人员,通过集中办班、分散实践观察等办法,提高他们的文化、专业水平。”有学者从“活态传承”角度阐释民族医药传承人的重要性,认为活态传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重要特征,区别于文物的定点保护、博物馆式的实物收藏、古籍整理等的“静态”保存,强调传承过程中人的重要作用,传承人集中体现了活态传承的内容、形式与手段。胡芳梅等认为彝族医药传承与发展离不开彝族医药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研究,以应对当前彝族医药面临空前的“断档”危机。李佳川等认为需要建立民族医药人才培养体系,从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民族医药教育体系多形式多层次发展等方面,培养人才、留住人才,助力民族医药的发展。
对彝族医药传承人概念的阐释还不多,然而彝族医药传承人作为彝族医药传承的重要载体,其重要性毋庸置疑;已有的对彝族医药传承人的培养探讨有理有据,为具体彝族医药的保护、传承与发展工作提供了思路。
4 彝族医药传承路径研究
学者们主要从两种不同的思路出发探寻彝族医药的传承路径。思路一,通过寻找民族医药传承的渠道或方式,描述民族医药在传统或当下的社会环境中的内在传承机制。王志红、向芯慰在田野调查的基础上指出,民族医学医技的传承基本上都是以“口传身授”为主,强调个体经验的积累和体验型的学习方式,其“秘方”和医技大多也只有记忆相传,没有文字记录;有些专家“保密”意识较强,有“传内不传外”、“传男不传女”的倾向,传习人基本上是在子女亲属之中选择。梁正海等在对湘西苏竹村个案研究基础上,总结出地方性医药知识的传承机制和特点,认为纵向承继(祖传、师传),横向交换(自由式交换和当地政府干预下的交换)都是其内在机制。沙学忠认为毕摩是彝族文化的传承者,也是诊疗疾病的实施者。毕摩经书上有部分彝医药方面的记载,彝族医药理论基础来源于毕摩的部分理论,毕摩对彝族传统文化(包括彝族彝药)的继承与发展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吴道显等将云南民族医药文化的历史传承模式总结为文献传承、言传身教传承、学校教育传承和产业化发展传承。思路二,学者们在总结区域彝族医药发展现状的基础上,为保护、传承、弘扬彝族医药非物质文化献计献策。徐士奎等在总结云南省彝医药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提出发展彝族医药的对策:梳理彝族传统医药基础理论、建立彝药临床研究基地、开办彝医药专科服务窗口;组建彝医药知识传承的主线型团队、彝医药产业发展的多元化团队;集中打造“彝族医药”品牌,用品牌统摄与培育各品种品牌和各产业链;对彝族药实施分类管理,对面临枯竭的部分药材尽快开展驯养种植,提升其资源储量和质量;重视技术创新,使彝药质量工作有效促进彝族医药产业的发展。许嘉鹏等在调研楚雄州彝族医药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提出,创造条件开展彝医药执业资格考试。在开考之前,依据一定的办法认定部分彝医药系列专业人员、乡村彝医,解决其合法行医的身份问题。杨祝庆认为收集、整理和挖掘第一手资料建立档案,是云南民族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有效手段。
彝族医药的传承路径是彝族医药研究的核心议题,学者们从不同思路出发,指出彝族医药的内在传承机制及就当前彝族医药发展现状指出保护、传承、弘扬彝族医药的可行性办法,已涉及传统理论梳理、医疗研究与运用、药品研发与种植、彝族医药品牌打造、合法行医身份认定、建档保护等,思路开阔、具有启发意义。
5 彝族医药申遗研究
由政府主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四级名录的申报对彝族医药的保护、传承和发展具有指导性意义。早在2010年秦阿娜等就在《文化遗产视野下的彝族医药——探索动态保护的可能》一文中指出“彝族医药尚无国家或省级名录项目,这种状况是与彝族医药丰富的内在价值和亟待保护的现状不相符合的”,并提出彝族医药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的具体努力方法。以云南省为代表,由于各级政府的重视、相关人士的共同努力,彝族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实践工作近年来取得了一些成绩。目前,被各级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认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中,彝族医药代表性传承人有7人,其中国家級1人,省级2人,州级4人;7人中除省级1人的申报地区或单位在四川外,其余6人都在云南。截止国务院公布的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入选其中的彝族医药代表性项目共有2项,分别是国家级1项——彝医水膏药疗法,国家级扩展项目1项—一拨云锭制作技艺,申报地区或单位都在云南省楚雄州。同时,也有学者指出当前我国传统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管理工作存在重申报轻保护、缺乏行业特色评审标准、申报主体模糊等问题,应从政策制度、资金保障、传承人队伍建设等方面完善传统医药非遗保护措施。
对政府主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四级名录的研究,有助于确有代表性的彝族医药传承项目、传承人尽早达到申报条件,尽早成功申报。同时,学者指出当前我国传统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管理工作存在的不足,这些研究都是围绕彝族医药的保护、传承与发展进行的。
6 结语
综上所述,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角度出发对彝族医药展开研究,已经形成了新的研究热点与研究方向。就研究方法而言,已从早期的文献收集、整理发展到现在的文献梳理与实地调研相结合;从区域、个案、专题研究切入,总结彝族医药传承现状、传承机制,探讨传承办法,使得彝族医药传承得到全面而深入的讨论。就研究学术领域而言,已经涉及医学、药学、化学、图书情报、历史学、教育学等。不同研究方法的运用、不同学术领域的关照,使当前彝族医药研究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也反映了当前彝族医药保护、传承与发展的紧迫性和意义所在。
笔者通过文献综述,认为此研究方向还存在继续跟进的空间,如未来还可以结合实地调研,进一步加强对彝族医药传承人的研究,提供传承人的认定标准;开展彝族医药的当代传承与变迁研究;引入人类学、社会、哲学等学科领域对彝族医药展开研究;不同领域、不同地域的彝族医药研究还需要加强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我国彝族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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