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作家杨佳富编剧电影《茶乡法官》登录央视
12月25日,由彝族军旅作家杨佳富编剧的电影《茶乡法官》登录央视电影频道。《茶乡法官》是首部由基层法院拍摄完成、由法官自己担任制片人并撰写主题曲的影片,是云南省法院系统第一部“自己的”电影。这部电影从策划、拍摄、后期制作直到审批公映,历时两年。影片取材于昌宁法院真实案例,描述了茶乡巡回法庭调解纠纷、秉公办案的艰辛,讲述了边疆基层法官在艰苦条件下,坚守法律底线、不畏艰难、司法为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感人故事,塑造了人民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生动形象。
该影片由云南皓月文化传播公司和昌宁县人民法院联合摄制,该片系云南省第一部以基层法官为题材的故事影片,主要讲述了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剧中为长宁)县人民法院王剑琴放弃城里优越的工作环境,主动申请到茶树乡中心法庭工作,在艰苦的工作环境里,帮助茶树乡村民解决一个又一个的纠纷,招商引资,带领村民致富的感人故事。
杨佳富与《茶乡法官》主演陈殊
导演:吴天戈
编剧:杨佳富、徐忠阳
主演:陈姝、李京泽、张惠玲、毕远晋
片种:故事片
类型:剧情
出品单位:云南皓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长度:90分钟
出品年代:2012
延伸阅读:春风化雨润茶乡——电影《茶乡法官》观后感言
作者:李智红(大理州作协副主席)
2012年3月1日,我随“中国作家昌宁行”采风团于傍晚时分抵达昌宁,在下榻宾馆的大院内,经由昌宁县文联主席,好友杨荟能先生的引荐而结识了久闻其名,却始终未曾谋面的昌宁县人民法院院长李秉琦先生。当时,天空中的晚霞尚未完全褪去明丽的色彩,夕阳薄薄的余晖,将整个昌宁县城笼罩在一种温馨而又从容的气氛中。围着一张简易的露天茶桌,我和李院长一边喝着回味悠长的“昌宁红”,一边随意地交谈着一些轻松的话题。在我的想象中,作为一个县法院的掌门人,一般都是些轻文尚武的“狠角色”,多不屑与文化人有过多的交流和沟通。李秉琦却不同,不但尚武,而且崇文。不论谈到文学艺术还是法院系统的文化建设,均有其独到的见解,这很让我有了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谈到投缘处,李秉琦先生也很性情,便送了我一份难得的见面礼,是浸润着他无数心血和汗水的数字电影:《茶乡法官》的影碟拷贝。
与李秉琦先生的邂逅,应该算是本次昌宁之行的一大收获。因为李秉琦这个人实在是了不得,是全省法院系统第一个敢于“触电”的人。早在认识他之前,我就从各种渠道听说了昌宁县人民法院要拍一部反映基层法官工作生活的电影,这不能不让人心生触动。因为在偏僻闭塞的滇西边地,拍电影可是件比登天还难的大事情,要搁在一般人的头上,恐怕连想想都会畏怯。但李秉琦和他的同事们,不但想了,而且干了,并且还真的就干成了。单凭这一点,我就对眼前这位豪爽耿直的汉子,打内心充满了由衷的敬意。
《茶乡法官》是由云南皓月文化传播公司和昌宁县人民法院联合摄制,吴天戈执导,陈姝主演的本土电影,也是云南省法院系统首部“自己的”电影。首映式于2012年2月23日在昌宁县大会堂隆重举行,云南省高院副院长田成有,保山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蔺斯鹰、保山市中院院长李伟、昌宁县委书记耿梅、昌宁籍著名军旅作家杨佳富等,出席了首映式。该片讲述了昌宁县一个基层巡回法庭在庭审和调解赵家兄弟遗产继承、婚姻纠葛等乡村群众矛盾纠纷中发生的感人故事。反映了以王剑琴为代表的边疆基层法官在艰苦的条件下坚持司法为民,不畏艰难,维护民族和谐,赢得百姓爱戴的时代主题。塑造了人民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生动艺术形象。展现了当代法官所肩负的增进民族团结,维护边疆安宁,促进社会和谐的历史使命。谱写了一曲可歌可泣的,饱含法官真情的正义之歌。影片的艺术构思张驰得体,疏密有致;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主要人物形象生动,真实可信;拍摄场地因陋就简,朴实亲切。仅仅依靠一个县法院微薄的财力和人力、物力,能够出品这样一部像模像样的数字电影,并且还能够获得广泛的认可和好评,实在是不容易。作为策划人和制片人的李秉琦,一边要组织创作理念编写和修改剧本,一边要筹措和协调拍摄资金,一边还要保证法院的各项工作丝毫不受影响,其中的甘苦,恐怕只有他自己才解其中之味。
《茶乡法官》是新时期、新形势下,基层法院积极探索和创新法院文化建设理念的一大硕果和一大创举。整部影片始终贯穿着对***法治理念、司法理念的深刻理解,艺术地再现了昌宁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中所做出的积极努力,也客观地反映了云南边疆多民族、多文化、多边境地区法院工作的特点以及基层法官办案的艰辛,突出彰显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本质,生动刻画了基层人民法官胸怀全局、心系百姓的无私奉献精神,更充分地展示了基层法官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崇高精神和核心价值追求。该片还创造了多个了不起的记录,为云南法院的文化建设、法制宣传做出大胆的尝试和有益的探索。它是一部率先由我省基层法院拍摄完成的电影,是一部由边疆法官自己担任策划人、制片人并撰写主题曲的电影,是一部真实反映基层法院、基层普通法官工作和生活状态的本土电影,也是一部全省率先用电影形式展现法院文化建设,弘扬法制精神的数字电影。集中体现了以李秉琦院长为首的昌宁县人民法院一帮人敢于开拓、敢于创新、勤于实践、乐于奉献的可贵精神。同时,影片场景中还饱含着浓郁的保山元素、昌宁元素、千年茶乡元素,彰显着昌宁人的主体意识,昌宁人的价值理念,昌宁人的文化自觉。特别是作为千年茶乡的昌宁,生态环境优势突出,气温和地理环境均适宜茶树生长,千年古茶、百年古茶随处可见。以“千年茶乡”为文化品牌,以茶叶经济为发展基础,不断做强、做大茶叶产业,是昌宁走向昌盛安宁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影片的故事内容和拍摄场景,以古茶树的继承权纠纷为主线,以茶乡的地域风情为艺术背景,可谓统筹兼顾,相得益彰。这必将对宣传推介昌宁灿烂的人文景观,良好的自然生态,多彩的民族风情,丰富的旅游资源,源远流长的茶文化产生不可低估的效应。对发展和繁荣昌宁的文化事业、促进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和谐,也将发挥出积极的促进作用。
胡锦涛总书记在2003年的“七一”讲话中精辟地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总书记的讲话突出强调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主张,显现着为民、亲民、利民的理念,是党在新形势下为民执政宗旨的鲜明定位。情为民所系,法为民所执,关乎群众冷暖的事,再小的事也是大事。电影《茶乡法官》的立意和构思,正是秉承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执法为民”理念。因为群众的利益,始终关系着党执政兴国的全局,关系着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全局,关系着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和社会的安定,关系着党和***事业的成败兴衰。只有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把它们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才能获得最广泛、最可靠的群众基础和力量之源。影片中所反映的,以王剑琴为代表的基层法官不厌其烦处理乡村群众矛盾纠纷,甚至不惜牺牲家庭生活的故事,正是昌宁县法院的基层法官们工作生活最真实的反映和写照。昌宁是一个多民族的山区农业县。这块热土上居住生活着苗、彝、布朗等10多少数民族。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如何以工作职能服务于少数民族,体现公平正义,促进民族团结和谐,达到共同富裕,是摆在昌宁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面前一个无从回避的课题。昌宁县人民法院本着“法为民所执”的理念,坚持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坚持为人民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切实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加大了涉及少数民族案件的巡回办案力度,方便群众诉讼,拓展简易程序案件使用范围,缩短办案期限,减少群众诉累,在巡回办案中积极调处纠纷,化解矛盾,注重案结事了。积极实施司法救助,认真做好少数民族来信来访工作,杜绝涉诉矛盾激化案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这些,都为影片《茶乡法官》的构思,积累了大量的创作素材。正如影片片尾的字幕旁白:“几年来,昌宁县人民法院围绕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提出了法院审判向前、向后、向外‘三个延伸’的工作思路。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中做出了许多有益的探索。本片讲述的故事就是其中的一些片段。”
群众利益无小事,当事人案件无小案。在人民法院受理的执行案件中,有些是小标的额案件,别看标的额小,对于很多当事人而言,也是件天大的事,其对人民法院公正、高效地执行案件的期待,并不低于甚至往往还高于大标的额案件当事人。因此,无论案件大小,法官都应当平等对待,一视同仁,通过司法权的公正行使,让公正司法的阳光普照全社会的每一角落,让全社会的每一个人平等地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但愿我们广大的法官队伍,都能以茶乡法官为榜样,以最终消除诉讼,心系社会和谐为己任,我们拭目以待!
彝族军旅作家杨佳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