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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彝学研究 > 各地彝学研究会与机构甘洛县倾力彝语文工作四十载硕果累累——纪念国务院批准《彝文规范方案》颁布实施40周年
彝族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自古以来就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字。彝族人民对自己的语言文字都有一种特殊感情,是这种特殊的天然感情使彝族语言文字得到传承和延续。但过去彝文主要为从事宗教的毕摩所掌握,一般群众使用彝语文的较少,因而彝语文没有很好地发挥出它的功能和作用。直到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的《彝文规范方案》颁布实施后,彝文才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
今年是《彝文规范方案》颁布实施40周年,40年来,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在中共甘洛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的不懈努力下,甘洛县的彝族语言文字有了长足的发展,“双语”教学积极推进,彝语文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和社会用字双文化推广应用成效显著,彝语文新闻传播、广播影视、文艺创作、古籍整理和彝汉语文互译等蓬勃发展,彝语文社会服务功能的切实增强,促进了彝族文化与其他民族文化的广泛交流和深度融合,推动了彝族地区广大农村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
一、城乡彝文扫盲工作成绩突出
1976年4月甘洛县语委成立后,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彝族地区推行原有文字,实行汉文、彝文同时使用的决定》(川委发[1975]72号文),把“城乡普及彝文”作为县语委的重点工作来抓。首先,在县内彝族聚居的5区25个公社开展了彝语文使用情况的调查,在此基础上举办了城乡彝文扫盲骨干培训班,并采取由机关带动农村的办法,迅速开展全县范围内的彝文扫盲工作。仅1976年一年就举办彝文骨干培训班20期,参训的干部和社员达888人,全县832个生产队中已有650个生产队有了彝文扫盲骨干教师,占生产队总数的78.1%。
1980年国务院批准了《彝文规范方案》后,彝语文工作人员的热情更高,在狠抓《彝文规范方案》宣传和推行工作的同时,大规模开展了全县农村彝文扫盲运动。仅1980年一年就举办彝文骨干培训班24期,参训人员达1064人,实现了全县有彝族群众的村社都有彝文扫盲骨干教师。
1988年,随着国务院《扫除文盲工作条例》的颁布,农村扫盲工作进入了更加有序的发展阶段。甘洛县委、县政府为了全面完成农村扫盲攻坚任务,在县教育局设立了彝文扫盲办公室(后来改为成人教育办公室),专门负责农村彝汉文扫盲工作。1988年至1990年,共培训彝文扫盲骨干教师2037人,设扫盲班(点)894个,扫除青壮年文盲25751人,占农村原文盲、半文盲人数的82.4%,其中扫除女文盲达13957人,占脱盲人数的54.2%。全县15-40岁人数中的非文盲达89.3%。1990年,甘洛县农村扫盲工作顺利通过省、州人民政府的检查验收,跨入了“基本脱盲县”的行列。
1998年,甘洛县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通过了省、州人民政府的复查验收,2000年接受了州人民政府的再度复查,青壮年非文盲率达96%,达到了国家规定的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县的标准。到2006年,全县青壮年非文盲率达97.27%,实现了全县文盲率控制在3%以内的目标。
二、彝汉双语教学工作成效明显
1984年1月,四川省教育厅在西昌召开彝文教学工作会议,要求在彝族地区的民族中小学中推行“各科用彝语文教学,同时开设汉语文课”或“各科用汉语文教学,同时开设彝语文课”两种体制的双语教学。当年,甘洛县石海乡中心校和柳姑乡中心校率先实行了各科用彝语文教学,同时开设汉语文课的“一类体制”双语教学试点,从小学一年级开始使用彝语文教学,一至六年级分低、中、高三个段,每周用彝语文教学课数分别为26课时、27课时、25课时。后来,普昌、吉米、斯觉等五个彝族聚居区及胜利乡、五村乡中心校和部分村小,也实行了“各科用汉语文教学,同时开设彝语文课”的“二类体制”双语教学,从小学三年级开始,每周上4课时的彝语文,到小学毕业学完彝语课本1-6册。
到2006年,全县开设双语教学班的小学52个,中学78个,学生5027人。其中“一类模式”小学6个班,在校学生217人,初中3个班,在校学生125人;“二类模式”小学46个班,在校学生1835人,初中75个班,在校学生2850人。全县中小学“一类模式”年巩固率均达100%,届巩固率中学达 100%,小学达 99%。“二类模式”年巩固率初中达 91.8%,小学达 98.26%;届巩固率初中达 69.8%,小学达 64.25%。
截止2012年底,全县中小学彝汉两类模式学校共有12所,在校学生 4874人。其中“一类模式”小学一所,在校学生278人。初中1所,在校学生144人。“二类模式”小学4所,在校学生1496人。初中6所,在校学生2956人。双语教学工作得到了稳步发展。
三、收集和编纂彝族民间文学集成获省州表彰
为弘扬彝族优秀文化传统,甘洛县从1978年开始着手开展彝族民间文学的收集和编纂工作。语文工作者们走村串户,通过历时9年的艰辛努力,于1987年完成了使用彝汉两种文字书写的《中国民间文学集成四川甘洛县卷》稿,共收集彝族民间故事57个,民间歌谣68首,民间谚语3500条,《勒俄特依》一本。该卷已于1988年内部印刷成《甘洛县彝族民间故事集》、《甘洛县彝族民间歌谣集》上下册、《甘洛县彝族民间谚语集》和《甘洛县勒俄特依》共5册约30多万字。
由于工作扎实,成果显著,在1987年12月中国民间文学集成四川彝族卷的普查工作中,甘洛县语委受到了四川省文化厅、四川省民委等五个单位的表彰奖励。在1988年3月中国民间文学集成四川凉山卷的普查中,甘洛县语委又受到了凉山州民间文学集成编委会、凉山州民间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等五个部门的表彰奖励。1993年在国家艺术科学重点研究项目---中国民间文学集成四川卷资料本评审中,《甘洛县卷》荣获二等奖。
四、彝文古籍搜集整理工作成绩显著
抢救、搜集、整理民族古籍是国家“七.五”计划的重点工程之一。因此,1981年以来,甘洛县语委根据省、州的有关指示,狠抓了彝族古籍的搜集和整理工作。从1981年到1992年先后搜集彝文古籍《作斋经》、《咒敌经》、《指路经》、《造药治病》等80种93卷(包括原件、复印件和手抄本)。其中《作斋经》等43件彝文古籍参加了1987年在成都举办的“四川省彝文工作十年成果展”。甘洛县语委先后整理出彝文古籍37卷(包括初级、中级和高级整理)。其中35卷已上交了凉山州语委。1992年甘洛县语委被评为全州彝文古籍整理先进县。
2001年,《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彝族古籍普查工作的通知》(凉府办发[2001]61号)下发后,甘洛县语委及时从全县28个乡镇中抽调40名成人教育专干,与县语委工作人员一道组建了“甘洛县彝族古籍普查工作组”。于8月28日在县教育局会议室集中一天的培训后,分8个片区调查小组,奔赴到全县225个村837个生产组开展彝族古籍调查工作。通过全体普查人员历时4个多月的共同努力,到12月10日,全县彝族古籍普查任务全面完成。这次普查共登录彝文古籍类目录1582卷,讲唱类目录79卷,取得了显著成绩。
五、宣传贯彻《凉山彝族自治州彝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落到实处
1993年1月1日,《凉山彝族自治州彝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的正式颁布实施,和2009年8月,《凉山彝族自治州彝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的修订(以下简称《彝语文工作条例》),是凉山各族人民政治生活、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又一件大事。尤其是彝族同胞的一件大喜事,它标志着我州彝语文工作从此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
为贯彻落实好《彝语文工作条例》,1993年3月,甘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向全县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转发了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彝语文工作条例>的通知》及《州政府研究落实彝文工作条例会议纪要》,并制定了《甘洛县贯彻<彝语文工作条例>实施方案》,1994年又先后转发了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彝语文工作条例>的若干规定》(凉府发[1994]60号)和《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州人民政府关于语言文字工作若干补充规定的通告〉的通知》,并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在认真学习文件的基础上,贯彻落实好《彝语文工作条例》。与此同时,县人民政府和语言文字主管部门还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采用办专栏、板报,粘贴标语、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彝语文工作条例》,使《彝语文工作条例》深入人心。为以后推广规范彝文,贯彻实施《彝语文工作条例》起到了积极的法律监督作用。
六、彝族谱牒收集和编写工作受州语委好评
收集、编写《彝族谱牒》工作是编写《中国彝族通史》的一项基础工程。也是2002年至2003年全州语言文字工作的重点。因此,甘洛县根据凉山州语委关于启动我州《彝族谱牒》的收集和编写工作的安排,从2003年3月起,着手开展了对全县范围内彝族谱牒的收集和编写工作。在开展这项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工作中,为保证收集到的第一手资料有绝对的可信性和实用性,在开展工作前,县语委聘请了熟知本县彝族谱牒的卡拉阿木和沙光荣两位名老专家,与县语委工作人员一道,参加了凉山州语委在西昌举办的全州彝族谱牒编写工作培训会议。
会后,县语委工作人员和两位聘请专家一道,分组深入到全县28个乡镇中有彝族居住的115个行政村,开展了彝族谱牒的收集和编写工作。通过工作人员历时半年多时间的艰苦努力,于2003年8月中旬,全面完成了县内彝族谱牒收集工作任务,并整理出了有60多种姓氏,8万多字的《甘洛县彝族谱牒资料汇编》上交州语委,受到了州语委领导的好评。
七、彝汉语文翻译工作取得好成绩
开展彝汉语文翻译是州县语委的常规工作之一。甘洛县语委成立后,在彝汉语文翻译工作方面:一是积极主动地翻译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向农村宣传的政策法规和重要文告。二是结合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及时翻译县级各部门需要在农村贯彻和传达的重要文件和标语横幅等。三是积极开展县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吊牌、印章、文件版头和汽车门徽用字以及街道上各类广告、招牌、牌匾、灯箱等社会用字的翻译工作。
截止1993年底,县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村支部、村民委员会等单位吊牌、印章、文件版头、重要会议横幅以及人民代表选举文件、公告、代表证、选民证、代表候选人名单、代表当选证书等都按照《彝语文工作条例》的规定,同时使用了彝、汉两种文字。同时,县内的一切大中型车辆门徽用字(包括大货车、出租车、农用运输车、中班车、客运车等)都同时使用了彝、汉两种文字。
值得一提的是,翻译工作者们不仅毫无怨言地承担起逐年增加的翻译任务,而且在工作中,边学边译,边译边学,努力提高自己的翻译能力和水平,翻译质量也有了很大的提高。
此外,甘洛县语委翻译的《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汇编》一书(使用彝、汉两种文字共6万多字),于1992年8月由四川省民族出版社出版发行。
八、社会用字规范管理和集中整治工作三次通过省州人民政府的检查验收
社会用字规范化的程度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大力开展集中整治社会用字工作是州委、州人民政府的重要决定,也是各级人民政府和语言文字主管部门的职责。
八、社会用字整治及规范管理工作三次受州人民政府表彰
自《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凉山彝族自治州彝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和州人民政府实施<条例>如干规定中当前急需抓好的几个问题的通知》(凉府发[2004]110号)文件下发后,为了完成这项艰巨的任务,甘洛县分别于1995年、2006年和2012年三次大规模开展了社会用字规范管理和集中整治工作。在集中整治过程中采取了:一是广泛宣传,全面动员;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级有关部门为成员的“甘洛县社会用字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四是实行“定点翻译、定点制作、定人审查”,堵流截源;五是查漏补缺,认真整改;六是加强督促督查等措施来抓。
由于工作扎实,措施有效,相关部门团结协作,特别是社会用字督促检查人员认真负责,不怕麻烦,不辞辛苦,不怕得罪人,敢于碰硬,在第一次社会用字集中整治中,甘洛县社会用字规范率达到98.32%,符合社会用字“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于1995年8月,经凉山州人民政府社会用字检查组检查验收合格,甘洛县人民政府获得了由州人民政府颁发的首批“社会用字达标县”牌。甘洛县语委也被州人民政府评为全州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
在第二次社会用字集中整治中,甘洛县社会用字规范率达到98.36%的好成绩,在2006年全州首批6个县的社会用字检查验收中,率先顺利通过了州人民政府的检查验收,并获得了由凉山州人民政府颁发的“凉山州社会用字规范化达标县”牌。2006年12月,甘洛县语委被评为“凉山州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
在第三次社会用字集中整治中,甘洛县下大力气,不仅把县城区的社会用字整治规范,而且把县城周围的永久固定性标语都加上了醒目的彝文字。甘洛县社会用字规范率达到98.5%的好成绩,于2012年10月26日,顺利通过了省州人民政府的检查验收。在2013年4月26日召开的全州语委工作会议上,甘洛县语委被评为“全州加强和规范管理社会用字工作先进集体”。
总之,自1980年《彝文规范方案》经国务院批准,由省人民政府在《四川日报》上公布推行以来,甘洛县彝语文工作战线在中共甘洛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凉山州语委的亲切关怀和业务指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凉山彝族自治州彝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在开展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语文方针政策;抢救、搜集、整理彝文古籍;收集编撰民族民间文学三套集成;推广规范彝文;开展彝文扫盲、彝汉双语教学、彝汉语文翻译、学术研究和集中整治社会用字工作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加快建设美丽富饶文明和谐新凉山、新甘洛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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