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部土司制的文化特点辨析
滇东北的镇雄一带,在唐高祖武德年间,是彝族部落首领芒部的居住地,由于宗族兴盛,其子孙以祖名“号为芒部”。芒部自元世祖以来为彝族土司、土目陇氏当政。芒部原为氏族制,元军入滇,公元1276年“攻降乌蒙”,置“乌撒乌蒙宣慰司”辖芒部;1382年芒部“归降”明朝,入南京朝贡,置“芒部卫指挥使司”,陇飞沙被任命为“世袭知府”。直至公元1726年清雍正改土归流。芒部土司制始于元,完备于明,延续于清,残存于民国,废除于共和国的社会主义改造。其间六百八十年,陇氏忠于历代王朝,以维护滇东北的安宁与稳定为己任,使其在云贵高原的赤水之滨得以休养生息,发展成繁庶的“大雄古邦”,朝廷也多次褒奖,明庄烈帝赐封陇应祥为“正义大夫”,清雍正帝赐封二禄氏为“安人”,并赐:“力排狐党,导穷寇以知归;志靖狼烟,蕺天戈而不试”等。土司陇氏在治理芒部期间,兴修水利,改进耕作技术,开采矿业,发展手工业,开通驿道等方面办了许多实事,使其经济实力有所增强。同时发展彝族文化,吸收中原文化,创办官学与私学并举,使芒部开放文明。
芒部土司制是刚从氏族宗法制进入封建专制制的社会形态。就其文化特点讲,是一种氏族宗法制与封建专制制结构下的伦理与政治型的文化。
一、宗法的伦理性
芒部彝族土司制,是在氏族社会,血统联盟的基础上,封建专制的前蝗下建立起来的。正是这种社会存在决定其社会意识,在土司制文化上体现了宗法制度下的血亲意识的风俗习惯,这样六祖(武、乍、糯、恒、布、默)分支、六部(慕雅切、慕雅考、慕雅热、慕雅卧、慕克克、慕齐齐)迁徙观念必然继续构成社会意识的轴心,于是形成宗法式的伦理道德,长期地左右着芒部彝民的社会心理和行为规范。
行为规范在社会心理上格外注重血缘关系,一是体现在亲属称谓的系统的庞杂精细,诸如:祖、父、姑、表、舅、姨的内外称谓和干亲、继亲等称谓。这些称谓都着意强调血缘亲疏;支、部、系别的宗法社会派生现象。二是体现在信奉祖先。芒部陇氏土司修有祠堂和宗庙。如:“瑞恩堂”、“引芝堂”、“亲睦堂”,以供奉祖先神位,每年正月祭奠。而宗庙和祠堂只能由长房、族长经手,延续嫡长子继承制。这种社会心态,不仅体现为对死去的先祖的隆重祭奠以祈求他们保佑后代人丁兴旺、家族昌盛,而且更体现为对活着的长辈,尤其是族长的绝对顺从、孝敬。芒部彝民虽然也是供奉“天地君亲师”,但那是在吸收汉文化逐渐形成的。正是这种宗法意识血缘网,才会有“天下彝民是一家”的说法。三是表现在对传统的民风民俗的继承和尊重。芒部彝族家庭是以“父系制”的小家庭,家产按父系继承;婚姻制度是一夫多妻制,同族内婚、等级内婚、配婚、同姓不婚、姑舅表优先婚等婚姻形态;服饰分男女老幼、婚否统一;节日以祭神祭田,祈年丰收,送祟除邪为主要内容的火把节,祈祭由毕摩担任。四是使用十月太阳历法。氏族遗风的继承是很有必要的,中华民族的灿烂文化就在于继承的同时以创新。在我国历史上对传统的继承,曾经有“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继承之说,艺术流派和工艺行帮更讲究“家法”、“师法”。但是,继承不能象马恩说过的那样;“使人的头脑局限在极小的范围,成为迷信的驯服工具,成为传统规则的奴隶”。(《马恩选集》第二卷P67)关于这个方面,芒部土司制文化在吸收汉文化的成功得以克服。
宗法的伦理型文化,有其积极的效用,强调在这种伦理道德面前,宗族的成员人人平等,谁要是违背了就要受到宗族家法的制裁。其“君、臣、师、匠四位一体的组织形态,可以调节宗族内部的社会稳定和平衡各血缘团体之间的社会力量,是维护社会某一集团共同利益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陇贤君《中国彝族通史纲要》)。同时,又有其消极的一面。它将伦理关系凝固化、绝对化。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丫奴”。“丫奴”、“娃子”遭受人身压迫和精神虐杀的理论依据。宗法的伦理义务正如黑格尔指出的那样;“自然界对人类的一切关系,主观情绪的一切要求,都完全被抹杀、漠视”。(《历史哲学》)
二、专制的政治性
芒部土司制文化,是在受封建帝国强大的中央集权政治的控摄、支配,从而形成以归顺朝廷为目标的鲜明的政治性。清人顾炎武曾经讲过:“文之不可绝于天地间者,曰明道也;纪政事也”。(《文须有益于天下》)龚自珍也讲:“一代之治,即一代之学也。一代之学,皆一代王者开之也”。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文化活动具有明显的政治功利目的。芒部土司制文化就必须仰仗封建专制政权力量的荫庇方能发展。于是知识阶层则怀抱异常强烈的“经世”意识。
专制的政治性,首先是体现在“思想大一统”。马克思曾经指出:“统治阶级将物质的生产归其统治,同时也要求安排精神的生产手段。(《德意志意识形态》)对中国的封建专制来说,最合适的精神生产手段”,便是“思想大一统”。“思想大一统”被董仲舒推到了“独尊儒术”的顶峰,这种“精神生产手段”在芒部土司制社会同样实行。明史有一段文字记载:洪武二十六年,户部知印张永清言:“云南、四川诸处边境之民皆罗皂,朝廷予以世袭土官,于三纳五常之道,懵焉莫知,设学校以教弟子,‘上然之。谕礼部曰;边境土官皆世袭其职,鲜知礼义,治之则急,纵之则玩,不须教之,何由能化?旁云南四川边境土官,皆设儒学,选其子弟、孙侄俊秀者以教之,使知其君臣、父子之义,而无悖理争斗之事,亦安边之道也’。(明礼部志稿)从这段文字我们可以看出,专制君主推行思想大一统的最终目的在于通过教化以控摄、支配土司,统治芒部,实现“安边”。
其次是体现在知识阶层“入世”的人生态度,“经世”的社会抱负与君主政治相统一。芒部归顺明朝后,便派遣子弟“入国子监读书”,他们学习期间“观光上国”,受中原文化的熏陶,扩大了眼界,积累“经世”的本领。同时兴办学校,于公元1393年设“儒学”,1571年设“镇雄府教授一员”。陇氏土司在他们所管辖的地区兴办儒学,传播中原文化,并组织汉、彝子弟参加全国的各级科举考试,芒部出了众多举人,进士二人,他们都在各地政权机构任职,并有建树。历任土司,虽未参加科举考试,但他们为发展芒部文化做了不懈努力,他们先后兴建了魁星阁、文昌宫、万寿宫、楚圣宫、凤山书院等教育基地和教育设施,造成一种学习中原文化的社会氛围,以影响子孙后代和芒部府的各个阶层。
芒部知识阶层只有取这种人生方向才能同君主专制政治相统一。儒学“入世––––经世”的价值取向,他们“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是进亦忧退亦优”(《范仲淹岳阳楼记》),他们在“本朝则美政,在下位则美谷”(《荀子?儒效》),素以“齐家、治国、平天下”为自己学术成就与人生价值的最高实现。他们拥有学问、知识必须而且只能为封建专制政治服务,因此,由士到仕,投身宦海,为民请命,替天行道,成为历代知识阶层最为规范的自我角色的认同,同样适合于芒部知识阶层。读书做官,得官则得志、得意,失官则失志、失意,学问和知识本身在他们心中的地位,反倒退居第二位了。当然做官虽是读书人追求的主要目标,但又并非是唯一的志趣。做官不成则有“归隐”的后路。从老、庄到陶渊明、李太白都曾走这条路。这一政治性,芒部土司后裔陇兆麟先生做了最好的实践。1950年废除了残存的土司制,接着是1958年的“左倾”,这位土司的后人只能回到“隐贤村”躬耕豪吟。:
“蓬莱梦得周公礼,南亩诗成屈子才。
世事沧桑无我问,贻谋祖训训儿侪。”
“采菊东篱因啜露,躬耕南亩为滋培。”
(陇兆麟诗《隐贤村居》兆麟先生效法古人“归隐”,而且将个中妙趣表述得淋漓尽致。)
芒部土司制度下知识阶层的这种心态,正与专制的政治意识形态与政权形态建设需要契合。这样牢牢控制土司制社会的思想库、人才库,使之服从和服务于封建朝廷。
总之,文化与物质(社会基础)之间,既有依存的关系,又保持相对独立。文化的发展必须以一定的经济土壤为基础,依托一定的社会结构。这是我们探讨历史文化特点的出发生和归结点,也是我们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于历史文化研究的基本方法。
彝族人-网诞生于北京,已经20年了。初心不改,在浮躁的网络时代,留一片净土,为彝族留下更多闪光的文化。作者:万栋才,云南省昭通市委党校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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