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云南彝族土司制度的渊源
摘要:土司制度是封建社会中央政府直接任用少数民族首领进行统治的地方自治制度,既是区域行政管理制度,又是纳入大一统的中央政府管制体系的一种制度.就云南彝族土司制度的渊源,成形来看,大致是滥觞于秦汉,萌芽于三国,肇始于魏晋南北朝,唐代全面推行'羁縻'政策,宣告了土司制度基本成形,经历了宋代对西南边疆更加谦和的民族政策,到元代正式实行土司制度,其间共有800年左右的历史。
关键词:土司;土司制度;羁縻;彝族
位于红河建水县的彝族土司衙门(来自中国周刊)
一、土司制度的滥觞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度,研究云南的历史,特别是研究云南彝族的土司制度,不能不关注从《尚书》开始的所有关于中国历史的典籍文献,特别是司马迁的《史记》。因为,把统治的目光投向南方、西南、西北和东北,并进行了相对有效的治理,具体说来就是从秦始皇开始,到汉武帝时蔚为大观。作为祖国的西南边疆,那个时候云南还属于“蛮荒之地”。在这一片土地上的先民,他们的生产、生活以及他们的居住、宗教、礼仪、习俗又当如何呢?大体与司马迁同时代的词赋大家司马相如就曾经深入其地,传经授文,做了一番深入的体验,但他毕竟不是史家,在他所存世的文字中,没有留下多少关于“西南夷”的记述。唯有司马迁的《史记·西南夷列传》,方称得上云南各民族历史的开山之作。当然,这也只是就目前所存史料相对而言的。
云南历来为多民族聚居,在这片幅员辽阔的土地上,各世居或迁徙民族所共同创造的辉煌历史,按照司马迁对中国历史的追溯,可以与“三皇五帝”时代相映生辉,可以融入中华民族共同始祖的文化渊薮之中。所谓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由此而有着多少种充分的证明。据有关史料记载,远在商纣王时期,云南境内很多少数民族部落,就曾响应周武王的号召,北会中原参与讨伐暴纣的军事行动。当时,居住在楚雄州境内的濮和髳等部族就曾参与了这一次“孟津会盟”。所以,1962年郭沫若在楚雄小住,遍翻各种史志资料,留下了“濮髳北会无遗迹”的名句。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发生在公元前2世纪中叶的“庄蹻通滇”这样一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历史事件。按司马迁的记载,这些来自荆楚腹地的健儿,他们在云南境内,以滇池地区为中心,“变服,从其俗,以长之”的历史过程,极大地改变了云南特别是滇中地区的民族群落和文化生态。
研究中国土司制度,从空间上说,所涉及的区域十分广泛,就东北而言,有黑龙江、辽宁、吉林,至于北方,内蒙古等地当是势所必然;而在广袤的西北,新疆、甘肃、宁夏的各民族,他们由于生存环境的恶劣,势必要有一种有利于大一统的政治制度以安定之;祖国南方,物产丰饶,环境宜人,但往往山高水险,因此,从湖北以南,到湖南、广西、广东等地,各种世居民族群落,历史上形成了相对封闭和独立的生存状态,在这样的区域内,土司制度的渊源十分深远。当然,最纷繁复杂的还是西南地区,除了青藏高原以外,所涉及的省份,有四川南部金沙江流域地区和西部青藏高原边缘地区、贵州和云南全境。从封建中央王朝正式实行土司制度开始,这一广阔区域内土司的家数,几乎占了全国土司的一半以上,从“庄蹻通滇”到诸葛亮南征,云南境内实现了两次较早的规模巨大的民族融合,边疆与内地的联系也更加紧密了。关于土司的种种研究表明,很多土司世家虽然属于当地世居民族,但是,世居部族群落很多,为什么偏偏是他们这一支发达起来了呢?其中的原因虽然很多,但最重要的一条,便是较之其他家族,他们更能兼收并蓄,努力吸收各种特别是来自内地的先进文化。他们对内地生产技术和生活方式的认同,特别是对大一统封建中央王朝的认同,不但是能够发展壮大的根本原因,也是后来能够受到朝廷封赠的前提。
云南境内的各少数民族,他们当中的杰出人物,其丰功伟绩为世人所称颂的地方很多,比如地处彝区姚安高氏一脉,他们的“武功”自不必说,就“文治”而言,尊文崇礼、开启民智、教化惠民等方面值得称道的很多,但其中最重要的一条,便是他们在安定边疆、维护祖国统一方面所做出的特殊贡献。武定彝族凤氏土司属于云南境内级别较高的土司,但这还不是他们最值得炫耀的地方。从唐迄宋,贯穿了整个南诏、大理国的始终,武定土司所由和所本的族群——罗婺部,号称“三十七部”之首,那样的风光和荣耀,曾为多少史家所惊赞不已。即使如此,他们这一族群的兴旺发达,是伴随着安定一方、维护祖国统一这样一种治理方略而得以实现的。当然,关于武定土司的种种武功和政绩,关于他们充满传奇色彩的兴起、昌盛和分流,对于滇中、滇北整个地域的历史,对于云南历史上一些可歌可泣的人物和事件的促成和影响,都有很多值得大书一笔的地方。
从元迄清,中国土司制度的形成和演变,绝不是偶然的。根据有关专家研究成果,中国土司制度的渊源,至少可以追溯到秦汉时期,即中国大一统的封建王朝形成时期。伴随着秦王朝的建立,一个大一统的封建帝国宣告以黄河流域为中心,向东、南、西、北方面辐射,在数千里之远的疆域逐渐被定位、成形。疆域辽阔,幅员深广,在这样一个征服和凝聚的过程中,建置问题也逐渐被提上了议事日程。据《汉书·地理志》和《后汉书·百官志五》等史料记载,秦汉时期,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被征服和归附以后,所设置的大大小小属国为数众多,而在这些属国的边缘地区,便设“道”以治之。龚荫先生说中国土司制度“滥觞于秦汉”[1](前言),就是基于这种情形的。
二、彝族土司制度的萌芽
在历史的漫长岁月里,不时爆发的社会危机和历史动乱,迫使封建王朝的统治者们对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首领刮目相看。他们认为,这不但是一支可资利用的重要力量,而且其所统治的区域,是国家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是他们扩张势力的大后方。这种战略思想,在三国时期蜀汉的统治者那里体现得尤为充分,就云南滇中、滇东和广泛的金沙江流域地区而言,诸葛亮“五月渡泸,深入不毛”的历史事件可谓深入人心。这次南征所要征服的地区,主要是金沙江流域的彝族聚居区,这些地方虽然在秦汉时期就已纳入中国版图,如分别于西汉元狩(前122―前115年)和元封(前110―前105年)年间设郡置县的楚雄州境内的大姚县和姚安县,但是中央王朝的统治基础并不是很稳固,部落酋长和领主势力仍然是大部分地区的实际统治者。这些世居民族的部落首领据地称王,虽然也能大量吸收内地先进文化为我所用,但大多桀骜不驯,不服王化。待到蜀汉政权退据成都,难以再向外扩张之时,诸葛亮便选中了“南中”地区为自己的大后方,选中了征服土酋势力为我所用的战略方针。
郭沫若说楚雄“诸葛南征有旧营”,当非泛泛之论。现在全州各地,皆有关于诸葛亮南征的故事和传说,诸葛营盘和后人为祭奠这位政治家所修的祠庙更是比比皆是。当时,诸葛亮所要征服的“南中大姓”诸如孟获、高定、雍闿之属,便是这一地区土酋势力的代表,也是很多彝族支系所追认的先祖。从秦汉至三国,边疆民族地区的部落酋长以及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南中大姓”,开创了西南边疆土司的基业。所以,史学界认为,三国时期是中国土司制度的萌芽时期,绝不是偶然的。三国时期南中地区的“渠率”便是土司的雏形,他们为自己的部族所拥戴,同时接受朝廷的封赠,扮演了朝廷命官和部落酋长的双重身份。
史学界把三国时期作为中国土司制度的萌芽阶段,不是没有根据的。姚安高氏作为元明清时期楚雄州境内官阶最高、影响最大的土司之一,与武定凤氏并驾齐驱,绝非偶然,他们的始祖高定,虽然没能沾上“土司”之名,但实际上有过之而无不及。诸葛亮南征之际,各路土酋群起奋力抵抗,不为别的,只因为自己的领地、自己的切身利益受到威胁。能够抵抗诸葛亮率领的蜀汉大军,所需要的不只是勇气和胆略,更是实力。当时,孟获、雍闿有这个实力,高定也有这个实力。而相对来说,他们当时所具备的雄厚的军事实力,是后来子孙所望尘莫及的。
有意思的是,在中国土司制度萌芽阶段,像高定、孟获、雍闿这样的“渠帅”,皆属于“南中大姓”。三国时期的南中大姓,是历史的产物,也是云南历史上的一种独特现象。虽然他们的实力,抛除时代的种种局限,可以说绝不亚于后来实至名归的土司,但他们仅仅是土司的雏形。他们的出现,再一次说明了在大一统封建王朝的背景下实施土司制度的必然性。也许,出于对祖国统一和边疆稳定的考虑,封建王朝所实施的不一定叫土司制度,关于“土司”的称谓完全可以换一个名称,但那也只是一种形式,一种表面文章罢了。从滥觞、萌芽到实际实施,土司制度的产生,在幅员辽阔、民族众多的中国,出于稳定边疆、祖国统一需要,有着不可抗拒的必然性,其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其对历史做出的贡献,是不容置疑的。
南中大姓的出现以及后来南中大姓对云南历史所产生的影响,历来为史学家所关注。秦王朝开创了中国大一统封建王朝的局面,汉朝在此基础之上不断发展。其在建置方面的贡献,便是对边疆民族地区设“道”,设置属国;同时,全面实行郡县制。这样一来至少在云南境内,归顺的部落首领和各路土酋得到了朝廷的认可和封赠。他们的势力也基本保存下来并不断壮大,这是南中大姓产生的直接缘由。彝族土司便是一直行走在这条道路上,并由于自身的开拓进取和优越的地理条件而不断发展壮大。
三、彝族土司制度的初始
研究云南彝族土司,需要一个大背景,一个大的维度,那就是整个中国土司制度。中国土司制度的滥觞、萌芽,揭示了实行土司制度以稳定边疆、维护祖国统一的历史必然性。虽然在那样的时候,还没有“土司”这个称呼或者这个职衔,但是,历代封建朝廷和一些有为的政治家对他们重视的程度以及他们所发挥的作用,与后来的土司大体是一样的。所不同的就是,没有一套系统而稳定的制度,把他们规范在制度的大框架中,让他们认清自己的位置和使命,井然有序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所以,尽管从南中大姓、少数民族部族首领到真正能够司其职、履行使命的土官(土司皆有官名,分文武两类,且职级有别),这一漫长的历史过程,所经历的历史变迁实在太多太多了。我们必须进行一番时间上的观照,真正视其为一个历史发展的过程,全面而动态地揭示其一条或者几条有价值的线索,才能称之为研究成果。
在秦汉以前,云南境内的少数民族,无论他们是迁徙还是世居,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依靠优越的能够保障其生存的自然环境独立自足,据地称雄,能够参与到一些更大的历史事件中而又不服王化。他们是真正意义上的部族首领或者土酋,其所辖地盘与后来土司的领地没有多少区别,而其军事实力,也大体这么回事。可是,我们又为什么不把土司制度的滥觞推得更为久远,推到秦汉以前呢?现在人们研究历史,不论重大事件、历史人物还是一些引人注目的历史现象,都喜欢往更为久远的时间维度上推去,认为愈古老的东西就愈能显示自己,就愈有价值,这种人为的对历史的图解不是科学,断然不可取。
中国土司制度是与大一统的封建王朝相适应而产生的。秦王朝结束了春秋战国时期的封建割据,开始建立了大一统的中央王朝。在此基础上,汉代从疆域、体制到意识形态都加强了大一统封建帝国的统治,为达到这样的目的,他们不但在边疆民族地区设郡置县,而且根据各地不同的实际,行政设置与重用部落首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他们的影响力和作用。这对于加强朝廷对边疆民族地区的控制和边疆的安定,意义非同凡响,影响十分久远。很多举措受到后来的统治者高度重视,并引以为是稳定边疆的有效措施。于是,在一千多年以后,一个北方少数民族进入中原,于燕京建“大都”,开创了元帝国的基业,土司制度也随之成形并付诸实施了。
这里所要弄清的一件事,便是从秦汉开始,在土司制度正式实施以前的那一千多年漫漫的岁月里,并非中央政权一厢情愿地实施封赠少数民族部落首领和各路土酋,就能得到他们的认同和拥护,有时候这样的选择是双向的。
从秦始皇统一中国开始,朝廷对边疆民族地区的武力征服行动从来就没有停止过。“统一”的过程,何尝不是一个征服与被征服的过程呢?关键在于征服以后,边疆是否稳定,生产是否发展,社会是否进步。也许秦王朝的统治者们还没有考虑这个问题,朝廷就在危机中分崩离析了。有汉一代,从高祖到文帝、景帝,再到武帝刘彻,都不能置这一根本性的问题而不顾。于是,他们一面向边疆民族地区,向云南和滇中地区派遣郡守和县丞,一面对民族首领采取安抚政策,赐予他们爵位和官阶,把他们的思想逐渐规范到立德、立功、立名的儒家意识形态中来。[注]这样,从被征服者的不屈与仇视,到出于儒家思想的价值体系所表现出的自觉自愿,封建王朝完成了对一些民族地区的思想统治和政治统治。边疆稳定,大一统中国的格局由此而逐渐定型了。
在这方面,云南有代表性的武定彝族土司以及姚安的高氏土司,他们对大一统封建王朝的认同以及他们之中历代的有识之士,主动选择了对这个体制的拥戴和维护。一方面,他们要保一方安定,促一方发展,并认为唯有如此,才能保住祖宗的基业,才能保全这一族群的荣誉和前途;另一方面,儒家的思想,特别是其中的功名思想,已逐渐为一些明智的代表人物所接受,他们认为只有依附于大一统的封建王朝这个基座,才能体现自己的价值,实现自己的理想。最能说明这个问题的,当然是荣耀了千年之久的滇中高氏家族以及后来的姚安高氏土司。但是,作为一个古老而显赫的民族群落,武定彝族土司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为了维护祖国的统一,为了保证边疆的安定,他们的功绩和贡献,屡屡得到朝廷的称赞和表彰。明初由朱姓皇帝御赐“凤”姓,便是一个有力的证明。
所以说,从秦汉开始,至元明清时期近两千年时间,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中国土司制度得以滥觞、萌芽、成形和正式实施,是一种双向的选择。土司制度之所以在边疆地区得到大部分民族首领和各路土酋的首肯和拥护,是因为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这一制度所产生的积极意义和深远影响,使他们成为最大的受益者,从中看到了光明的前途。祖国统一,边疆安定,不但是大一统封建王朝最高统治者的需要,也是边疆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三国时期,南中大姓经过与蜀汉政权的一场惨烈的冲突以后,慢慢地归附和认同了。正因为如此,这些大姓家族逐渐成为地方势力和民族群落的代表,宣告了云南境内土司制度由滥觞、萌芽到初步形成并且引人注目。其他地方的情形,也大抵如此。
在两晋和南北朝时期,武定彝族土司的先祖,他们的古老历史和辉煌事业,也到了一定的关键时刻。对此,很多史料,特别是常璩《华阳国志》都有所触及。可以说,从三国到魏晋南北朝时期,后来威震一方的罗婺部的先祖们,他们在萌芽状态的中国土司制度的大背景下,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如果说,茫茫的乌蒙山西部区域是他们自然的生存空间,那么这一时期,历代统治者们所采取的一系列靖边的安抚政策,便是他们政治的或者社会的生存空间。可惜,一些彝族学者在论及这一段历史时,往往无视客观存在的地理环境要素,特别是大一统中国的政治和社会的要素,把罗婺部的历史孤立和封闭起来,这是断然不可取的。
据《宋书·州郡志》记载,在东晋以后,宋、齐两个王朝期间,根据少数民族地区服饰左衽而设“左郡”“左县”的不在少数。对少数民族以服式或者以发式相称,在很多古代史书中,可谓一种常见的沿袭。比如至少在商、周之际,楚雄境内的一支少数民族,因其头发齐眉掩面,而被称为“髳”。髳是整个西南地区八个较大的少数民族部落之一,并且据专家考证,很可能与云南境内人口较多的几个少数民族特别是彝族有关,或者说他们就是参与创造了元谋大墩子和永仁菜园子新石器文化遗址的彝族先民。牟定古称“髳州”,当是“髳”居住地之一。当然,遍查各种史料,古代滇中地区少数民族左衽者有之,而“左郡”“左县”的地名尚未发现,而这些由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其民族首领当然就是郡、县的军政长官。
结合《宋书》所载,证之以《南齐书·州郡志》,朝廷以族名而设郡县,诸如“獠郡”“俚郡”者不在少数,大量的少数民族首领受到重用,成为郡守和县令。也许,这种建置与云南境内的少数民族有着直接的关系,因为无论“獠”“俚”,多半就是南方主要是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现在金沙江南岸很多地区的彝族支系,其自称就有“俚”字。俚濮或者俚颇,在今武定、元谋、永仁境内,几乎成了彝族、傈僳族的统称。武定环州彝族土司,与此渊源最深。可以想见,这些地区的彝族首领,在南北朝时期,又是何等受到朝廷的高度重视。虽然在后来的历史典籍之中对他们有不少称谓带有不尊或污蔑,如“獠”,但是,他们在自己首领的统率下,确实在历史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正因为云南境内,各地土酋势力迅速壮大,待到南北朝结束,隋王朝面对云南各地群雄争霸的局面,急忙用兵弹压。隋文帝派大将军史万岁出征云南,实现了朝廷对云南局面的全面掌控。各路土酋,如要保住基业,就只能对朝廷俯首称臣,然而这样一来,不但其实力得以保存,而且获得了相应的封官赠爵。也许,这更是中国土司制度的开始,只不过是有其名无其实罢了。
有唐一代,大一统的封建王朝对边疆民族地区的统治得到了加强和巩固,其对少数民族首领的关注和重用,更是为后来的土司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西南边疆,在云南境内,在滇中和楚雄州的大部分地区,“即其部落列为州县。其大者为都督府,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皆得世袭”[注]。这便是著名的羁縻制度。在这样的制度和政策之下,边疆民族地区的各路土酋,纷纷俯首称臣,奉献纳贡。此时,武定彝族作为始祖阿普笃慕的后裔,作为“六祖分支”后最为强盛的一支,开始步入罗婺部的辉煌时期。可以说,尽管在秦汉时期,特别是三国和魏晋南北朝时期,武定的彝族作为这一区域最有实力的世居民族,曾经把这一民族推向了一个辉煌的巅峰时段,但是,由于动乱不已,朝代更替频繁,他们的生存并非易事,发生的争斗大多皆为生活、生存,而只有到了唐代实行羁縻制度,才真正出现一片和平的祥云所笼罩的天空。
关于由唐朝一手扶持可是后来又与朝廷反目成仇的南诏政权,所要说的话实在太多了。这里所要强调的是南诏国的建立,是唐王朝羁縻政策的结果,是唐王朝出于对整个西南地区的战略考虑,一手操纵和重点扶持的结果。“诏”是一个部落,或者部落群体,当时在滇西地区,在洱海和西洱河流域,共有“六诏”。朝廷刻意扶持以今巍山县为根据地的“南诏”,[注]是因为南诏彝族奴隶主最有亲唐倾向,更为可贵的是,他们有着兼容并包的心态,最具开放情怀,努力接受内地先进文化,认同大一统的封建王朝。从一方奴隶主一跃而成为方国之主,成为云南境内最大的“王”一级的“土司”。这一段历史,可谓风生水起,极尽辉煌,而谁又能够料想,声名远震的南诏国主,在中国土司制度的滥觞和萌芽时期,甚至更早,他们的祖先与武定彝族土司的先祖,竟是血亲兄弟呢?他们同是阿普笃慕的子孙,同是彝族功业最为辉煌的两大支系,一支在滇西与滇南的结合部,另一支在乌蒙山西部边缘的金沙江南岸地区,迅速崛起,成为唐代云南历史最具神秘色彩的一幕,成为中国土司制度史上最值得大写一笔的重头戏。可是,在更多时候人们往往只论南诏而不谈罗婺部,这不能不是一种遗憾。
四、彝族土司制度的成形
根据各种史料所载,南诏时期,云南境内各路酋长和各部落首领的势力仍然十分强大。朝廷扶持南诏,对稳定边疆、营造安宁的形势,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云南边疆安定,境内各民族能够和睦相处,共同发展,特别是在文化教育和开发民智方面所取得的进步和繁荣,历历可数。唐王朝所采取的羁縻政策,具有划时代的积极作用和进步意义,为后来的土司制度正式形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从秦汉至三国、魏、晋、南北朝,至唐朝蔚为大观,历代王朝所实施的羁縻政策,实际就是元代开始实施的土司制度的先声。所以,从唐朝开始,中国土司制度实际上也就成形了。汉武帝拓土封疆,极大地加强了对西南地区特别是地处边疆的云南省的统治,其所采取的很多统治措施,实际上就是羁縻政策的先声。根据史料记载,汉武帝最大的举措,就是在贵州封了“夜郎王”,在云南封了“滇王”,而在“王”之下,所封的“侯”不胜枚举。所有受封的王、侯皆是当地的少数民族首领。从这个意义上说,王侯一级的土司,在西南地区,在云南境内,由来已久,当然,随着朝代的更替以及朝廷势力的时强时弱,对这些地区的统治往往出现一种放松甚至放任的状态。于是,各路土酋之间,为争城略地而发生的战乱此伏彼起,各族人民苦不堪言。正是在这样的局势下,唐王朝在云南境内羁縻政策最有历史意义的一着,就是扶持亲唐并且骁勇善战的南诏蒙氏。
关于彝族同源而异流的说法,似乎已得到了学术界的普遍认同。所谓“源”,便是《六祖史诗》[2]等史料记载的他们的共同始祖阿普笃慕。据说,这位始祖最早居住在昆明滇池一带,后来因为洪水泛滥,他便率领整个部落来到了乌蒙山区的乐尼山。看着子孙满堂,家族兴旺,始祖做出了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决定:举行六子分支仪式。阿普笃慕始祖共有六个儿子,分别是武、乍、涅、侯、布、默,这便是彝族的“六祖”。关于六祖分支,所涉及的人物、地域、事件非常之丰富,长子“乍”和次子“武”二支,就居住在以乌蒙山为腹地的云南境内。后来,二子之间为争夺地盘而发生战争,“乍”一支系获胜,保住了武定一带的地盘,战败的“武”一支系,只能向西南方向迁移,最后在巍山一带定居。这一支彝族,便是南诏蒙氏的由来,历史上称他们“蒙舍细奴逻”。
自“六祖分支”以后,“乍”一支成了武定、禄劝一带世居的彝族。武定彝族源远流长,武定彝族土司深远的历史是其他地区的彝族都无法比拟的。唐王朝扶持的南诏蒙氏,论其渊源当与武定罗婺有着密切的联系,他们不但同为彝族,而且祖先还是兄弟。当唐王朝授南诏首领皮逻阁正二品官阶,官名“特进”,后又封他“台登郡王”的时候,“乍”一支的后裔,被称为“罗婺颇”,在始祖的发源地,在“六祖分支”的附近繁衍而呈现一派兴旺的气象。
随着羁縻政策推进速度的加快,朝廷加封皮逻阁为“云南王”,并封其子阁罗凤为阳瓜州刺史。[3](P14)阳瓜州为蒙嶲诏故地,蒙氏一支彝族的发源地。不久,朝廷派严正海率部入滇,与皮逻阁父子一起,共同策划收复洱海和西洱河地区事宜。据欧阳修《新唐书》等史料记载,由于唐王朝的鼎力支持,皮逻阁、阁罗凤父子亲率大军发起了一系列军事行动,分别攻占石和城(今凤仪),取石桥城(今下关),夺太和城(今大理),占大釐城(今喜洲),筑龙口城(今上关),全面占领了西洱海旧地,后又出兵削平“三浪”,占领“河蛮”属地,败越析诏,尽辖其所属区域。到了天宝末年,南诏终于在朝廷的支持下,在驱逐土蕃势力的同时,统一了六诏,一举成为方国之王,成为云南境内最大土司的先声。[注]龚荫先生认为中国土司制度成形于唐宋,其所据当然不止于此,并且,那也是就全国而言的。《新唐书·地理志》云:“即其部落列置州县,其大者为都督府,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皆得世袭。”[注]按部落“列置州县”,即按部落的规模与部落首领的地位和威望,设州置县,历史又称羁縻州、羁縻县,部落首领当然就是这些州县的最高军政长官了。故而,以都督和刺史相称,所强调的就是其中的军事色彩。唐朝按前代的惯例,在一个大的行政区域内,设置“道”一级的机构,道的最高长官是节度使。节度使的权力很大,军政大权一手把持,并且军事色彩十分浓厚。当时,云南的大部分地区,朝廷所设置的羁縻州县,皆属剑南节度使所辖。
按照《新唐书》所说,当时,朝廷在边疆民族地区设置羁縻州县的同时,还在规模更大、更具影响力的民族部落范围内设置都督府。就云南而言,当时滇东、滇南、滇中、滇西皆有都督府这样的羁縻机构存在,而楚雄州境内则是设在元谋、武定一带的縻州都督府。充任都督的皆为当地民族首领,类似后来所谓的“土官”[4](P48)。随着南诏政权的崛起以及朝廷与吐蕃冲突的加剧,中央政权加紧了对云南的控制,很多羁縻性质的都督府及州、县被废弃,大批流官来到云南各地上任。如楚雄州境内的縻州都督府,因土酋相互之间的战乱而废弃之后,朝廷重置姚州都督府,仍属剑南节度使,其都督和所有要职皆由朝廷命官担任。说到底中国封建王朝所实行的土司制度,其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削弱和消解一切异己力量,为我所用,从而在根本上加强中央的集权统治。当然,这一切符合古代中国边疆实际的制度和政策,对于边疆安定和国家统一发挥过积极作用,对于边疆民族地区的生产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推动作用是不言而喻的。
总之,到唐代全面推行的羁縻政策,宣告了中国土司制度基本成形,再经历宋代对西南边疆更加谦和的民族政策,到元代正式实行土司制度,其间共有800年左右的历史。唐宋之际是武定彝族土司发展和壮大的关键时期,彝族宗祖“乍”一支在这一片土地上生存繁衍,不知发生了多少次部族之间的争斗和战乱,不知经历了多少次自然灾害,但他们仍然走出困境,并日益强盛起来。唐初云南境内战乱频发,最值得一提的便是天宝战争。在那场给滇中、滇西地区带来巨大灾难的战争以后,强盛的唐王朝开始衰落,彝族蒙氏一支开创了南诏地方政权。
通过彝-族-人-网,你可以阅尽千里彝乡,略万种风情,宣传彝族文化,从我们自身点滴做起。原载:《楚雄师范学院学报》 2019年第1期。
文字来源:“彝学”企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