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用火习俗与森林生态思想研究
摘要:彝族是具有鲜明火文化的民族之一,彝族的用火习俗中蕴含着丰富的生态智慧,通过特有的习俗反馈大自然、保护大自然,在世代传承的过程中已内化为社会规范和文化自觉,对民族的长远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生态文明的背景下,以火文化为切入点,对彝族用火习俗中表现出来的森林生态思想进行探析,将彝族火文化中的用火习俗和用火智慧与其林业发展结合起来,从人类学、历史学、文化学等视角出发探究彝族火文化中的生态智慧,挖掘其中折射出来的森林生态思想。
关键词:彝族;用火习俗;森林生态;生态思想
彝族人民在长期与生存环境相适应的生产生活实践中,用火习俗及火文化不断发展丰富,已经渗透到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并能鲜明的展示彝族特有的价值观念等内在精神世界。彝族人民对人与自然的关系独特的认识和理解,形成了简单而深刻的生态观念,基于火的使用与管理经验所衍生出的用火习俗也蕴含着丰富的生态智慧。
一、彝族用火文化的外在体现
彝族特殊的社会历史和地理背景,使他们的文化既有中华文化的共同特征,又保持了自身特色。对于生产力低下的原始先民,火是非常重要的。火不仅只是可使用的工具,更重要的是它在被使用的过程中成为物质、精神文化的一部分。
(一)控制人为火源
火的出现、使用与保存使原始先民从蒙昧时代进入到野蛮时代。彝族人民很重视火,为火赋予了神圣的超意识力量,彝族始祖阿普都木是不会说话的孩子,在听到火塘中的竹子爆炸声时,便会说话了[1]。因此,火的双重属性与人们日常生活的关系,使得彝族先民对火产生了敬畏之情,主要以火习俗火禁忌表现出来。
在生活中,人们不敢对火神不敬,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在少数民族的用火习俗里也得到了完美的体现,在日常生活中,人们起居以摆在房间的火塘为中心。“火塘是在人类把火引进自己的居所后产生的,它有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原始先民所使用的火堆是火塘的雏形,……是后来形成的丰富多彩的火塘文化的开端”[2]。火塘不仅改善了生活,而且变为存放火种的神圣地方,因此,人们围坐在火塘周围度过寒冬,但绝对不允许用脚踩火,不允许直接从火上跨过,不允许用语言对火进行诋毁,不能在火上烤污秽之物,火塘边的木柴不得乱放等。在尊重火带来恩惠的同时,森林牧场的大火以及病人发烧、小儿梦魇等都被认为是火神发怒的结果,愈是对它崇敬,也就越害怕它的惩罚。这些习俗和禁忌从不同侧面印证了彝族人民对火的崇拜。火能驱寒,为人类带来温暖和光明,也预示了新的生机和希望。火禁忌的内涵和本质随着人类认识的深化而不断发掘和延伸。禁忌“更多的是从内心和心理层次上影响和左右人们的行为,主要靠个体或集体自觉性”[3]。正是因为这种精神上的崇拜与敬畏,彝族人民防火意识很强,从生活实践中得来的经验总是比单纯的说教更让人铭记,通过火神祭祀仪式,世世代代的彝族人民不断增强了防火意识。
(二)隔断可燃物
西南彝区大多生态环境良好,森林茂密,古木深翳,巨树流荫。彝族房屋大多以就地容易获得的木材为主要建筑材料,但木质结构的住宅容易燃烧引起火灾,因此彝族人民对住宅用火非常谨慎。彝族不仅对民居内的火塘火源严格管理,而且房屋本身也有隔断可燃物的防火功能,能降低火势蔓延。彝族土掌房被一堵厚厚的墙包围着,这堵墙实际上是家庭之间的“防火墙”。村寨里的每户人家屋顶都用木板和梯子连接起来,形成空中步道,不仅是一条人行通道,也是彝族特有的火灾通道。土掌房这样的结构很好的解决了防火问题,彝族这样的传统经典建筑是在与自然斗争的实践中建造的,非常重视人与自然的相生相谐,且防火意识牢筑心间。
“在以刀耕火种的原始农业为主的民族中,火神崇拜具有突出的地位”[4]。据史料记载,彝族在很长的历史时期进行着刀耕火种的农业生产,《滇小记》中记载爨蛮“大抵皆刀耕火种,草衣木食”[5]康熙《云南通志》记载彝族先民爨蛮“种类甚多,……大略广则刀耕火种。”乾隆《开化府志》“有号鹿蛮者,……大略寡者刀耕火种”[6]。檀萃《滇海虞衡志·志蛮》“黑罗罗,……男子耕牧,高岗硗垅必种之,故不善治水。”[5]231表明彝族的山地农业多是通过刀耕火种的形式进行。“今岁烧荒,明年始可种荞,所谓火种也”[5]。
在采伐林木和焚烧荒地时,不会在树木生长期烧山,一般在天高气爽的初秋,避免因砍倒的树未晒干造成燃烧不彻底,留下火灾隐患。烧林时,在四周砍出防火带,防止火势蔓延。使用土地后,以休耕的方式让林木生长。彝族不少村寨的可耕地通常划分为块,惯例是每年砍树烧种其中一块,待若干年后循环到这块土地时已是林木茂密,可以重新砍树烧种。在这个过程中,彝族人民的森林生态保护意识得到了加强,给林地一定时间的休养生息,使其自然恢复。他们利用智慧,在长期生存的土地上探索了刀耕火种的农业方式,不仅发展了农业,解决了稳定食物来源的问题,同时使森林得到了休养。
烧山不一定与破坏生态、毁坏森林划等号,实际上低强度的地表火有利于森林林木生长,大火烧毁了地表低矮的草本、苔藓、灌丛后,空地增多,可燃物减少,一方面避免了大型高强度林火的发生;另一方面乔木种子容易接触地面发芽,促进森林生态系统的演替,反而有利于保护森林林木及生物多样性。况且不是所有的山想烧就烧,哪一类山不能烧是有规定的,在栽种的公山幼林是不能烧山,在松秧茂盛之山“如有不法之徒放火践踏,一经拿获,不具彼兴公论,处罚无辞”“如野火烧山,罚银三钱无辞”[7]这些看似为忙于生计的技巧,实则为彝族人民保证其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良计。
(三)改善森林本身状况
凉山彝族地区森林既有阔叶生长,也有针叶分布,天然的林业资源使得树种构成合理,常绿阔叶树种含水量较多,不易燃,常见的阔叶林以山毛榉科、樟科、山茶科、木兰科、杜英科、金缕梅科等为主,而常绿阔叶树种纯林更不容易引发森林大火。针叶林易燃性较强,针叶林油脂含量高且分布集中,只要达到燃点极易引发森林大火,针叶林以云南松、华山松、高山松、徳昌杉、冷杉、川滇冷杉、丽江云杉等较为常见。彝族地区在建筑用材、柴薪砍伐等林业资源开发过程中所砍伐的主要林木种类为松树、杉木。在大规模的商业砍伐木材未开始前,这样的采伐结构在一定程度上能对树种结构起到调整作用,留下抗火力强的常绿阔叶树种。
彝族火葬习俗在一定程度上对山林形成了保护。彝族火葬历史悠久,有“罗婺,葬用火化”[8],“乾倮罗……葬以火,缚尸如猿猴”[9]等史料记载,彝族人生老病死一生都离不开火,丧葬作为人生最终归宿的程序,火是必不可少的,《太平御览》载彝族先民的火葬习俗:“建宁郡葬夷,置之积薪之上,以火焚之;烟气正上则大杀牛羊,共相劳贺作乐;若遇风,烟气旁邪,而乃悲哭也”[10]。火葬是灵魂回归的方式,彝族人认为自己是虎的后代,死后必须返本归宗还原于虎,只有通过火才能实现这一目标,火有除污秽、净化万物的功能,具有使一切东西纯洁、常存的能力,所以他们沿袭了火葬的习俗。
焚尸场挖一坑,坑中放许多松明等可燃物。坑上“架方形柴堆,将尸体置于干柴之上,由4人用4根干竹扎成的火把点燃柴堆”[11]。火化完毕,骨灰落入坑内,用土掩埋,上面压几块石块。火化之地经过大量木柴燃烧增加了土壤肥力,同时,火葬不留坟堆,对地貌形态没有造成破坏,久而久之此地便可用于其他生产或自我恢复。彝族在火葬过程中挖个坑,之后用土掩埋,这样的做法减少了火灾隐患,反映出深入骨髓般谨慎用火的思维意识。火葬不仅未破坏地貌形态,而且避免了“埋坟侵占树木”之类的事发生,清道光三年,“曾有无赖之徒”在培养水源树木之地“希图树木成林,阴谋埋坟侵占树木”[7],后立碑规定了明确的处罚。
二、彝族火文化与森林生态的关系
彝族居住区大多在森林地区,长期封闭,他们的衣食住行均来自于森林,与森林树木有密切的联系。森林是生存的根本,因此格外地重视对森林的保护。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彝族人民对森林用火有非常清晰的认识,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根据他们独特的生境特点形成了丰富的生态认知和生态维护的相关习俗,其独特的火文化对预防火灾具有明显的作用。
(一)防患未“燃”
森林是彝族生存的根本,森林为周边居民提供生计和生态两大功能,彝区的木质住宅建筑的建设木料来自于高山森林,水果蔬菜燃料柴薪也来源于森林,衣食住行都离不开森林,正因为如此,彝族视森林为命根子,对于森林的管理保护有着约定俗成的规定,且将此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多地都有“禁火封山”碑刻,有明确且清晰的乡规民约,其中大多数规定:“不准砍树种地,污秽水源致于众究”“禁纵火焚山”“禁砍伐树木”“禁岩场出水源头处砍伐活树”“禁砍伐童树”“严禁采挖放牧”[7]等对树木的保护措施,若有犯者,按照条规有罚银、罚粮、禀官等严厉处罚,且见而不报者同罚、抗罚者倍罚。景东彝族自治县封山碑条规中禁纵火焚山排在第一位,说明对林内纵火的重视,且规定“犯者罚银三(叁)拾三(叁)两”此条罚款数量是最多的,相比之下“伐枝者,罚银三钱三分”“盗园蔬瓜果”罚银二拾三两。越严厉的制裁说明越重视,也说明当地彝族民众对森林火灾危害有清晰的认识。
(二)曲突徙薪
彝族人民充分利用地势及森林资源分布状况,最大限度的发挥森林的功能,以此满足正常的生产生活需求。历史时期,彝族独特的消防系统发挥了重大的防火作用,彝族村庄每户人家都有沟渠,一年四季都有泉水从山上和森林里沿着溪谷流淌下来,分流到家中的蓄水井和沟渠,引水沟渠一年四季畅通,蓄水井常年满溢且流水不腐,保持着清洁干净,供饮用和生活用水。流入每户人家的沟渠水又汇入村中大池塘再流出村庄,浇灌田地。在水循环系统中,各家的蓄水井就是生命之源,用来饮用、冲扫庭院、灌溉田地等,因而对水井的管理保护不仅是一家之责,更是全寨的核心。其实蓄水井、沟渠流水、池塘更重要的功能是防火和消防,为村寨最重要的防火设施、消防系统,为人类千百年来的勤劳智慧结晶及生产经验的显著成果。此消防系统最根本的要素便是高山森林,森林状况是整个系统能够有效循环的关键,“树木为水源之本”森林是绿色水库,有涵养水源之能,为了稳定人畜饮水及农田灌溉,更好的保护和管理水源,一直以来彝族人民爱护青山绿水就像爱护眼睛那样。彝族人民对树与水的关系认识深刻,树木繁茂与水源旺盛有密切关系,除“严禁斧斤”,“收拦牲畜”外,也积极的栽培树木,维持森林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名山大川,实赖树木以培植风水,即卢墓地居,尤赖树木以培养地脉,树之宜植也”反映人们对植树造林重要性的认识。
(三)植树造林
彝族人民历来重视对森林资源的保护,“提倡种树的森林补充理念”[12],包括对村寨内外的各种古树、果种、竹林和花木都有保护的意识。如上所述,他们不仅重视对现有林木的管理保护,而且十分热衷于植树造林。林木稀少的山被认为是有“缺陷的”,要补其缺陷者“贵乎林木之荫翳甲”就是要种植树木。培植树木不仅可以“青葱蔚秀”,而且培养日久,可以作为栋梁、舟楫、修建庙宇之良材。种植树木的好处颇多“统而言之,补山为上,取材次之,不言利而利在其中矣”[7]。可见当时人民对植树造林和保护山林有着深刻的认识,提高山林绿化率已形成良好风尚。
除民间自主植树行为外,官方也鼓励民众多植树,“本都院念切民生,特行劝谕尔汉彝军民,除原种旱稻荞稗等山外,其余一切荒山,悉听栽种。开辟之后,年为木业,不过岁月之勤,可教子孙之利,其亦何惮而不为乎”[13]官方叙述种树之利劝导民众种植树木。
彝族有在道路两旁栽植树木的传统习俗和美德,美化公共环境、为路人乘凉的同时也有为家人祛除灾难、病痛的心理寄托,到路边桥头植树,祈求神灵保佑。植树造林思想指导着人们的行为,人工种植树木在不断增加,为村寨打造了更宜居的生态环境,更增添了人与自然的和谐气息。
三、彝族森林生态思想
彝族依山傍林而居,生产生活所需都来自于森林,林是生存之根本,彝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不仅认识到了森林对于生存的重要意义,有了保护森林的意识,还在实践中找到了用林与护林的契合点,形成了森林发展更替离不开人类活动,人类的生存离不开森林的滋养。
(一)森林可持续发展思想
彝族人民利用森林的形式多种多样,在建造房屋的过程中需要使用大量木材、保证火塘火不熄需要充足的木柴作为燃料、家中木质家具需要木材、从竹子、核桃、漆树、棕树、茶桐、果树等经济林木上获取可食之物或换取经济收入,火葬之后的骨灰还要撒在森林里等等。对森林的利用,使彝族人民不仅在意识上更加保护森林,在向森林索取时,也会竭尽所能为森林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如果一味利用浪费资源而不加补充,那么森林必然面临毁灭,之所以彝族地区的森林资源常用不竭,核心在于利用林木的过程中包含着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如刀耕火种农业中“长期以来,人们似乎总把彝族和毁林开荒联系在一起,认为彝族的生活就是原始的刀耕火种,认为他们就是森林最大的破坏者,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在过去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当地人为了改善生活和生存环境,他们创造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形成了一套没有文字说明但历史悠久的传统环境保护文化”[14]。彝族对于森林的开发利用,只限于满足生活所需,不会大肆滥砍乱伐,将木材作为商品获得利益。同时不断地植树造林也是为了森林更好的发挥生计作用。
(二)森林在生态系统中的重要地位
彝族先民利用蓄水井和沟渠流水防火正是深刻认识到了森林涵养水源的生态功能,有林业碑刻记载“箐洒(撒)松秧,一以供薪,二则以培水源”,说明当地百姓已认识到森林堪称巨大的隐形水库,可以涵养和保护水源。有明文规定“禁岩场出水源头处砍伐活树”,对源头附近的活树禁止砍伐,说明对森林核心地位的理解认知颇深刻。百姓深知一旦树木遭到破坏,直接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有种树护林碑记载“树木一空,村中人烟稀少,贫苦难堪”[7]。彝族先民“并不懂得人类生态学的知识,却依靠长期以来的风俗习惯,十分巧妙地维持着当地的生态平衡”[15],就是因为经过长期的生活实践,不断摸索总结出了森林的生态价值,深刻认识了森林在陆地生态系统中的重要地位。
(三)维护生态系统平衡
随着森林资源大量利用,若不进行人为的维护森林生态系统平衡,森林就会衰退。彝族人民在保护森林的同时,也大量的植树造林,培育树木,科学合理的在不同区域选择合适的树种种植。特大林火能在短时间内吞噬整个森林,能造成巨大的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野外用火特别谨慎,严防森林火灾。通过多种多样的宣传教育,人们一般不带火种入山,“火种虽小能烧山”,在防范人为因素造成的山火同时,也很注意防范由于天气等客观因素造成的树木自燃现象。《滇南闻见录》有记载“树有脂,火自旺,有因而萎败倾倒者”[16],为尽可能避免因自然山火而使得大量木材弃之荒野,护林人员会及时地清除枯树及厚积的地表枯枝落叶等易燃物避免引发更大的山火。
(四)平衡用林与护林
虽然彝区森林资源丰富,但也不能由个人任意使用,对村民大量使用森林是有限制的,婚丧嫁娶建盖房屋首先要办理相关手续,清乾隆51年(1786年)立于楚雄苍岭区的《摆拉十三湾封山碑记》记载:“村内婚丧祭需用木料等项目,勿论人已上山,必须报名树头,方许砍伐。如违,罚钱三钱”[7]。树头是管护树木的人,相当于现在的护林员,严格限制木料的采伐,为使用林有度,还禁止私砍街货木料出卖。“倘有私坎(砍)街货,不居(拘)大小拿卓(着)与功(工)钱六佰文封树是实。”
彝族一向十分重视对现有林木的保护,从遗存下来的许多关于护林的约法规章中可以窥见一斑。对乱砍盗砍树木及不规范用火引起的火灾之人都会有明确的处理。人们自觉或不自觉的遵守一系列成文或不成文的禁规,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护自然环境。现存于官渡区阿拉彝族乡《小麻苴彝族乡规碑》,其中规定:“凡有树木不得践踏。如有违者,罚香油二十斤,线香一万柱,供奉三宝”[7]。景东彝族地区的习惯法规定:“凡村界内,无论公山、私山,不得擅行砍伐,违者照乡规罚”[7]。
维持生存、爱护森林是西南少数民族植树造林和保护森林的重要动力之一,因此广栽树木、养护森林,并选择以林为伴、居于林中或林边,体现出西南彝族“人在林中”的人居理念和“林在心中”的爱林情操,其中蕴含着林人共生、相互依存的生态观念。利用林木与保护林木并不冲突,在它们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实现森林的永续利用。
四、结语
彝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产生了丰富的火文化及用火习俗,无论是对村寨住宅之火还是森林山火的使用与防范,都有非常清晰的认识。乡规民约从内心和心理层次上影响着人们的行为,在精神方面靠个体或集体自觉性强化着人们的防火意识。在与自然相处的过程中,彝族人民知道了如何从自然中获取生产生活需要的物质基础;同时,也能通过特有的习俗反馈大自然、保护大自然,对民族生存发展与生态环境关系的巧妙和谐处理,无不体现完美的生态智慧,并在世代传承的过程中已内化为社会规范和文化自觉,对民族的长远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由于森林是生存之本,因此格外地重视对森林的保护。通过有效的植树造林,保护森林,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维护着森林生态系统平衡,在实践中平衡用林与护林的关系,形成了人与森林共生的和谐局面。人因自然而生,人与自然是共生关系,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再次为人类敲响警钟,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这场疫情让人类更加清醒的认识到人与自然应和谐相处,彝族的森林生态思想在全球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今天彰显了其宝贵的价值。
这里是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海量的数据,鲜明的彝族文化特色,是向世界展示彝族文化的窗口,感谢您访问彝族 人 网站。原载:《西南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21年第1期;文字来源:林业史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