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火把节与火文化:第一章 彝族火崇拜与中华火文化
第一节 彝族火崇拜与火文化
人类社会的文明史其实也是火文化的历史。人类社会生产力的每一次大飞跃几乎都是火进一步使用的结果:火使人类脱离了与禽兽为伍的初级蒙昧阶段,火与土的结合物 ——陶器成为人类初期文化的代表物,青铜的冶炼和青铜器的使用大大提高了生产力,为人类社会向奴隶社会的发展铺平了道路,铁器的出现进一步发展了生产力,为封建社会经济的形成创造了重要条件。火药、火炮及蒸汽机的出现更是资本主义大规模工业生产开始的标志,一九六九年七月十六日,美国宇航员阿姆斯特朗、奥尔德林和柯林斯登上了三十六层楼房高的“阿波罗”飞船。一声巨响,点火成功,将他们送上了月球,从而写下了火文化新的一页——迈开了人类征服宇宙空间的第一步。总之,火的认识和应用,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把金钥匙。
楚雄彝族火把节(高建波 摄)
一、火与人类文明
十九世纪中期,美国民族学家和原始社会史家摩尔根对美洲土著印第安人的氏族部落作实地调查研究之后,写出《古代社会》一书,他在第一章《人类文化的几个发展阶段》里,对于包括火在内的生产技术作了概述。马克思《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对摩尔根的概述作了摘要: (一)蒙昧期:(1)低级阶段:人类的童年时代,……。这一阶段告终于把鱼类用作食物。(2)中级阶段:开始于把鱼类用作食物和获得用火的本领。 (3)高级阶段:从弓矢发明开始,告终于制陶术的发明。 (二)野蛮期:(1)低级阶段,从制陶术的发明开始。(2)中级阶段,这一阶段告终于冶铁技术的发明。
恩格斯在其《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一文中指出火的作用:肉类食物引起了两种新的有决定意义的进步,即火的使用和动物驯养。缩短了消化过程,因为它为人提供了可说是已经半消化了的食物。恩格斯指出火、火药、火器在人类文化发展史上所产生的变革作用:最初的,从动物界分离出来的人,在一切本质方面是和动物本身一样不自由的,但是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
在十四世纪初,火药从阿拉伯人那里传入西欧,它使整个作战方法产生了变革。但是火药和火器的采用决不是一种暴力行为,而是一种工业的,也就是经济的进步。直到中世纪的最后,应用火药的枪炮,其作用还是不大。可是,恩格斯和拉发格及其先前的英国哲学家弗朗西斯·培根,他们都不知道火药、指南针和印刷术是中国发明的。中国科技史家英国李约瑟博士在其《中国科学技术史》巨著中说道:中国古代的技术导致了一些经验性的发现和发明,其中有许多发明对于世界的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拉发格虽然说出了火药是从炼金术士的实验室里走出来的。但他也不知道,这些炼金术士的前身,就是今河北、山东两省在先秦的燕、齐方士,尔后,就是秦皇、汉武召集来炼长生不者药的方士,从炼长生不老药,由唐至北宋,就炼出了火药,北宋炼出火药并制造了火炮。拉发格和李约瑟更不知道,云南哀牢山的彝族把岩洞当作炼制火药的实验室,炼出火药,到十九世纪中期创造出手榴弹来。
火在人类生产生活及在军事上的运用,这在中国文化史上有一系列生动的事例及其自远古伏羲,炎帝,黄帝等“三皇五帝”以来的丰富神话,而彝族民间直到现在还流传着丰富的有关火的由来及其应用的神话诗篇。
二、火的起源及其神话
在原始的自然崇拜中,火是最为人们崇拜的东西,几乎没有一个民族的古老传说没有神圣的火的。古希腊普罗米修斯为人类盗火的传说就是极为生动的一个。
天和地被创造了,鱼在水中游,鸟在天上飞,大地上挤满了各种各样的动物,普罗米修斯用隐藏着天神种子的泥土捏塑了人。智慧女神雅典娜把灵魂和神圣的呼吸吹送给了泥人,于是,人出现了。普罗米修斯尽力帮助自己的产品生活下去。他教会了他们建造房屋,识别星辰日月,使用牲畜和各种生活的技能。然而这样的人却是不开化的野蛮人,他们缺少一样东西一—火。离开火的人,尽管有了房屋,学会了各种生活的技能,但他们是软弱无能的。他们的生存能力是不强的。普罗米修斯得罪了天神宙斯,宙斯拒绝给人类走向文明的最重要的东西----火。
这样的传说在中国古书里有不少记载
昔者,先王未有宫室,冬则居营窟,夏则增巢,未有火化,食草木之食饮其血,茹其毛,未有丝床,衣其羽皮。
古者民茹草饮水,采树木之食,食羸垅之肉,时多疾病毒伤之害。
鸟兽之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构木为巢,以避群害食果颠螺蛤,腥臊恶臭,而伤害腹胃,民多疾病。
东方曰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之矣,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曰戎,被发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
饥则求食,饱则弃余,茹毛饮血,而衣皮苇。
这些传说是历史的真实流传和反映。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没有火的原始人类不仅 “茹毛饮血”、“衣皮苇”、“时多疾病毒伤之害。”且“不胜禽兽、虫蛇……构木为巢,以避其害。”其生活大体与禽兽相似。难怪中国古代将动物分为羽、毛,鳞,甲、 肤五类,人属裸虫类的动物。广西彝族“十二兽”历法中,甚至将“人”也作为一兽对待。
为了增强人类的生存能力,完成人类最初的文明,普罗米修斯摘取了一枝木本茴香,从太阳车那里取来了火,持火降地,燃着了一堆丛林。从此,人间开始有了火。裸类动物的人开始用火,完成了最初的文明,以别于其它动物,其它动物不管生活方式与人何其相似,但它们在森林雷火的面前唯有畏惧而己。西班牙斗牛场的牛、猴子等许多动物见了红颜色便忿怒,畏惧,便是从祖先那里遗传而得的畏火症。它们的祖先也认识火,机敏的猴子看见红焰腾腾的火,便吱吱怪叫着四处逃窜,莽撞的野牛为护卫小牛,却敢于冲过去将火踏灭。唯有人在开始使用天然工具后,进一步学会了用火,从蒙昧开始走向文明。
在民间文学里,世界上许许多多的民族都有人类历经洪水,始祖劫难余生的传说,以至于不乏学者探索人类历史上是否真的有过一次全球性的洪水泛滥。
《淮南子·览冥训》:“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复,地不周载,火烂焱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者弱。”
《河图始开图》: “天乃大流火。”
《绎史》卷一: “天皇君时遭火。”
这类记述虽然来自传说,却不是人为的编造,而是真实历史的遗留。火灾曾经给人类多次带来巨大的灾难。它给上古之民留下的映象比后世人不知强烈多少倍。但是,这些记述还不是对火缺乏认识,对火灾束手无策的原始人类对山林火灾的记述。女娲时代在很古的时候, 火种住在哪里?宽阔的天空,落下五把火,那时的火天上来。 燧人氏钻木出火,造火者燧人也,因以为名。
袁珂先生认为钻木取火当于引用天然雷火之后。这看法无疑是对的。人们不可能置天然火(雷电引起的火、殒石引起的火,森林自然的火、火山火)于不顾,而自己创造火。遗憾的是汉文献没有为我们提供人类引用天然火的传说和记述。暂时放下汉文献,到组成中华民族的少数民族文献中去寻找。
(一) 少数民族文化其历史与汉族文化同样具有悠久的历史,同样是组成中华民族文化不可缺少的部分。 (二) 我们将眼光放开来,不要局限于汉文化,将会发现汉文化里许多长期纠缠解释不了的东西,在少数民族文化中轻而易举就能解释,因为先进的汉文化也是在吸收了大量的少数民族文化的基础上形成的。例如,“三十六”和“七十二”这两个汉文化中常用的成数是怎么形成的。闻一多先生苦苦研究未获结果。彝族教授刘尧汉用彝夏十月太阳历轻轻一点便得到了圆满的结论,一年有十月,一月三十六日,两个月一季,一季七十二日。单月为公,双月为母,记为土、铜、水、木、火五季。这类事例是很多的。《苗族史诗》中,人们对火是这样认识的,有光就有火。然而,错了,萤火虫燃不着火。火从哪里来的呢?只有给世界予光明的天空才有火,火种住在天上,天空生下天火来,人世间才有火。别的一些少数民族的文献和传说里也有记述,然而,比较起来,彝族文献和传说对火的记述是最为丰富的。火在彝族人民心里有着特殊的位置,彝族人民的生活习俗也许最能反映出人类早期对火是怎么崇拜的。乌蛮种类之一的爨,其籀古文写作“阌”。这个字形象地刻划出彝族先民的生活状况:生活在林木中,以火为基础。“爨”则是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火对于人太密切了,我们简直想不出人离开火怎么生存。然而,事实上人类社会是经历过没有火的时期的。这方面,汉文献的记述远远赶不上彝文献及传说的详实、生动。人们在当初,不曾住地面。野兽花斑斑,跑在森林中,人居于树上,兽与人同处,人与兽相随。房子也没有,树林里头住,野果当饭吃,绿树底下睡,大树底下站,树叶做衣裳 。
造火英雄都是男的,这已经是父系氏族时代的产物了。独姑娘则更有人 类早期知母不知父时的母系氏族英雄的味道。至于勒德莫,虽然有姓名,但不知是男是女,他的造火也比伏羲的造火更为合理一些。伏羲是有意识地去造火,占主动地位,勒德莫则是偶然得之。其实,偶然发现人可以造火的不应是独姑娘、勒莫得等。
史诗《阿黑西尼摩》文中写道:独眼睛的人,有时住岩洞。不会开田地,乱草当铺盖,不会种庄稼, 树叶当衣裳,渴了喝冷水,石头做工具,饿了吃野果。棍棒作武器。 因为没有火,酸甜难分辨,苦辣分不清,冷暖不知道,生熟两不分。独眼睛的人,不会盖房子,不会做衣裳,有时住树上,独眼睛的人,人和兽不分,野兽会讲话,人们吃野兽,野兽也吃人。不知多少年? 不知多少代? 独眼睛的人,上山去打猎,踩翻大石板,碰出火星星。火星落干草,火苗蔓山林,山林起大火,大火烧红天。大树被烧焦,野果化成灰,飞禽被烧死,走兽被烧光。树上没有果,天空没有禽,地上没有兽,用啥充饥肠? 人们在发愁,人们饿得慌,饿得没办法,拣起死禽吃,拣起死兽啃,人们才知道:吃生有生味,吃熟味更香。人们有了火,冷暖能分辨,生熟能分清,日子好过了。 通常说中国人、中华民族是“炎黄子孙”。所谓“炎黄”,即远古的炎帝神农氏和黄帝轩辕氏。昔者,黄帝氏以云纪,故为云师,而云名,炎帝氏以火纪,故为火师。作为中国人,中华民族祖先的炎帝就是一个以火为标记的远古氏族的首领。炎帝的称号也是因其崇拜物火而获得。而炎帝的玄孙祝融呢?则比其祖宗更进了一步,被人们直接奉为火神爷了。“祝融……为高辛氏火正,死为火官之神。”由于各个民族发展速度不同,生活环境不同也影响了民俗及宗教的不同。彝族对火有着火一样的感情,至今还不难看到大量的火崇拜遗迹。透过这些遗迹,我们可以看到人类原始宗教中火文化的又一绚丽篇章。
彝族主要分布于金沙江两侧的凉山、乌蒙山、哀牢山等高寒山区。比较而言,彝族先民对火的依赖比其它民族更强。火是人们照明取暖熟化食物的必不可少的生活资料。人们在野外露宿,用火防御野兽的袭击,战争中摆火阵、火牛阵、射火箭。在生产上,砍火把烧火地,狩猎都离不开火。由于彝族对火的依赖性,意识形态上,火对彝族的影响也就更大些。 彝族信奉的司火神不是一个,而是三个。火神为多斯,灶神为格白斯,火塘神是苦鲁斯。格白斯和苦鲁斯是善神,专司人间温饱,对人有益无害。多斯则不然,如人冒犯,多斯则降灾于人。格白斯和苦鲁斯虽然是善神,却也会报复人们。如不礼敬,他便不保你温饱,甚至让你受冻饿之苦,但这始终是消极的防卫。多斯则不然,火有关的他都要管。即便冲撞的是格白斯或苦鲁斯他也要施行报复。多斯降灾于人,轻则伤人蚀财,重则降临其家,撵走房屋神、粮神,牲口神等,燃起冲天烈焰,毁畜毁人毁粮直至把村寨焚为平地,慑于多斯的神威,敬重格白斯和苦鲁斯的虔诚,彝族人民历来对火有着许多忌讳和规矩。起房盖屋得先看日子,上梁安门日绝对不能是火日,心须是水日,水能镇火,以防多斯祸害。而建畜厩必须是火日,特别安门日更要是火日,日后牲口才红火兴旺。安火塘,打灶自然必须是火日了。乌蒙彝族灶头的挡火墙一台高胜一台,最高一台的灶头安一馒头大的泥团代表灶神格白斯。每逢节日则插香、献饭、供酒肉,口念:“今天是火日,此时是火时,时辰是最好的时候了。格白斯,快来领受!望你以后多多保佑:灶神佑兴旺,煮饭多涨饭,煮酒多出酒,旧粮没吃完又吃上新粮,腊肉没吃完又吃新鲜肉。格白斯,快来领受……”乌蒙彝族对火塘神一般是敬而不祭,也不设神座。无论哀牢彝族还是乌蒙彝族火塘一般在堂屋的左方,靠家堂的一方为上方,按规矩坐时,是一家之主的座位。左方靠墙,右方是小孩和客人的座位,与上方相对的一方称下方,下方是妇女的座位。凑火不能四面八方乱凑,须由下方凑。烧柴时必须分清大头小尾,先烧大头。如果搞颠倒了,以后生娃娃会倒生,重则还会惹恼多斯。火塘里的锅庄石不能随意踩踏,如需搬动需择火日,先祭献火塘神方可搬动。烤火时更得注意,不要把脚蹬到锅庄石上。现在,彝家普遍改用了铁三角,铁三角可以随意搬动,但决不能用脚勾来踢去,不用时须挂在墙上。火塘是一家人议事的地方。家庭内的大事、婚丧嫁娶、起房盖屋,莫不在火塘边议论。如有客人来到,无论天热天冷,总是让到火塘的右方坐下,然后烧水泡茶或冲上一碗辣味冲鼻的米酒。彝族群众对多斯是敬而远之的。多斯在家中没有席位。然而,冥冥之中,多斯却注意着你的一举一动。因此,彝族人在用火时总是小心地按各种规矩办事。凡是火都不能从上面跨过去。也不能把不洁净的东西拿到火上烧烤,例如狗肉,血污等。如需烤煮,也要对火磕三个头,以示事出无奈,并非对神不恭。孕妇一般在火塘边是没有合法席位的。生小孩不仅不能在火塘边,甚至不能在火边生。哀牢彝族与乌蒙彝族恰恰相反,对火塘比对灶更为重视。灶头上一般不设什么,火塘的左方则必须安放一石。这个石头便是火塘神神座,逢节日均须敬祭。火塘中的火春夏秋冬白天黑夜长明不熄,以示烟火不断,繁荣昌盛。白天以火为炊,夜晚以火为被,一家人围着火塘而卧。冷天,火拨得大些,天热,用火灰将火捂好。火塘里的火一般不会熄灭,万一不慎熄灭了,就视为不吉。
楚雄市紫溪山彝族群众中盛传着这样一个故事。沙松坡村一户姓杨的人家火塘长年不熄。一天,人们用火灰捂好了火才去睡觉,第 二天一早,火塘里的火熄灭了。为什么会熄灭呢?用火箸扒开火灰一看,原来火塘里冒 出了一窝鸡宗菌。满村子的人都惊动了,都来看稀奇,年长的人说,火塘熄了,这本身就不是吉兆。鸡宗菌长在背阴处,是阴冷之物,如今从火塘中生出来,更有不祥。于是,这家人请了一位朵觋来除邪。朵觋将挖出来的鸡宗菌放在一个筛子里,烧了香烟纸火,念了咒语顺水漂走了。然而,邪魔还是没有被驱除送走。不久,衬里流行了一种病,接连死了几个人,吓得杨姓的人搬迁外村去了好几家。同样,灶后冒出鸡宗菌,也 是不祥之兆。火塘里的火万一熄灭了,要讨火种必须到族内最年长的人家去讨取。如重建新房或弟兄几人分家另住,火种往往总是到老火塘引起。火在这里被赋予了一种神圣的意义,表明家可分,火未分,不管家怎么分,火是出于一脉的。迁入新房的第一件事是把火塘燃着。第一次燃火,总是以燃得大,火光熊熊为吉祥,待烟子从门窗里冒出来了方可搬东西入新房,这样,新房才吉利,日子才昌盛繁荣。火成了家庭生活的中心。
拉法格论述道:“漫游无定的部落聚集在火周围吃饭和睡觉,当这些部落停止游荡和开始构筑住宅时,这些住宅就成了这个氏族的公共财产和公共住所,安设在住宅中央的炉灶成为氏族的中心。”现代文明使家庭的形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家中的火塘消失了,甚至夫妻、子女也往往是分居的,只有周末、节假日全家才聚于一起同享天伦之乐。在彝家山寨,火仍然是家庭的中心。彝族家庭无论一代还是数代同堂,大家都是围绕着堂屋里的火塘吃饭、议事、生活。分家即分火,连人们的口语也是这样说的。
用火不慎,得罪了多斯,多斯便降灾于人。受了灾的人家,不管怎样艰难,即便借债也得设法送多斯。牲口厩、磨房烧了,杀鸡祭献多斯即可。如烧了正房,就得恩威并用,杀猪、羊,请法力高强的毕摩。毕摩来后,先祭献山神土主,念经,请山神土主帮助请回被多斯撵走的房屋神、牲口神、粮神等。然后,再请山神土主来押送多斯。送时用一个筛子,内插一块白木牌,白木上画三个神像,也可简化画为三条黑线。这三条黑线代表三个神灵,一个代表降灾于 人的多斯,另两个代表被火烧死的人的鬼魂和被雷劈死人的鬼魂,因为他们也是火灾的嫌疑犯,也会以火作祟。木牌插好后,由毕摩搓三根秧草绳捆住木牌。以防凶犯逃循,再放上酒、肉、米,送往最高的山顶上。多斯是住在天上的,最高的山离天近,这样,多斯回到天上去更容易些。送时,念道:“多斯瞎眼了,不分好歹撞进了善良好心的人家,请山神土地把他送回去,不请就莫下来。”如果不送多斯便重建新房的话,多斯是随时都会烧了它的。
哀牢山彝族过去大都靠烧火地补养,种包谷为生。烧火地是一件大事。正月砍火把,播种前烧火地。火把砍好铺好不能随便点火,必须杀鸡、点香接火神。只有火神接来了,地才能烧好,庄稼才会丰收。否则,只会有灾,不会有福。打猎是另一种生产方式。除打猎时以火猎兽外,在外野宿,第一件事不是一屁股坐到地上喘息、喝水、吃干粮,而是找柴燃起一堆火。火能驱野物,是祖先原始人早巳试验成功的了。彝族认为火除具有驱野物的功能外,更大的功能是驱鬼避邪。火燃起来了,镇住了鬼邪,猎人这才心安理得地料理吃住。马锅头露宿野外,也是这样办的。乌蒙山彝族姑娘出嫁时,有背新娘的习俗。娶亲人代表新郎去迎娶新娘首先要过水关。贺喜的客人如果客气,用马樱花枝沾点水洒向过福人即可过关。如不客气则不管寒暑居高临下,兜头盖脑 给过福人来一个瓢泼桶水。经过了一些繁琐的仪式,接新娘达到高潮——向火塘告别,新娘可以不跟父母告别,却万万不能不与给她以温暖、给她予吃喝,代表着旧家的火塘告别。告别时,新娘需由过福人背着痛哭不止,绕火塘三圈。在新房里门口烧一个火盆,新的火早巳燃得通红在等待着新娘的到来。新郎家接客也离不开火。客人不得擅自进入新郎家。其实,新郎家早已安好了探眼,来几个客人,便捧几杯酒出迎,无论白天黑夜,都要高擎火把前去外面迎接客人。以火和酒迎客,这是最为隆重的礼节。娘家给女儿的陪嫁物不论贫富,都要陪送一个火盆。小孩出生后,第一次抱出门,须用火烟灰在额头上画一个“十”号,以为吉利。
火是生活资料,是武器,是生产力又是人同神灵沟通的桥梁和媒介。祭祖为什么点香火呢?这有两点原因。一是火能净化万物。给祖先神灵的祭品如不洁净,祖先神灵是不会接受的。因此,彝族在祭祀时所献供品无论生熟都必须在火上绕几下,一般绕三下。经过火的净化,即便人们献祭的供品中有不洁之处,也被火净化了。火能净化万物,应当是人们受益于熟食之后的总结和很自然的联想。第二个原因,据七代“世袭”毕摩张先解释是这样的:能够沟通天地的东西只有火。火起源于天,燃烧于地,最后又回到了天上。有形的东西经火一烧便无形了。到哪里去了呢?随烟冉冉升腾到神秘莫测的日月上去了。神灵是住在天上的,因此向神灵祈祷只有通过火才能到达天上。
三、火的祭祀
彝族的原始宗教观念是万物有灵,多神崇拜。日月星辰,雷电风雨,山川草木,人畜器物无一没有神灵。人若求之会有效应,人若惹之,会有报应。千百年来,彝族广泛认为遭灾遇病便是有鬼作祟,必须送鬼。鬼送往何处呢?送往火里,只有火才能镇住鬼。牟定县的彝族群众现在都相信医药了,可是有的每当吃药打针未见明显的疗效时,便是要病急乱投医——送鬼。牟定县彝族村寨村旁路口不难见送鬼用的小火塘——几根火柴头,一个装浆水饭的破碗,三根竹篾制的枪,三杆三角旗帜。小火塘通常是惩治小鬼的,供鬼享用的礼品仅只是浆水饭、肉,红纸包封的一点钱。这些东西人们碰到总是避开的。不知鬼神的麻雀、老鼠则自得其乐地享受。香通驱完鬼,口里咬着尖刀,作一副凶像举着火开始送鬼,病家则端着筛盘牵一只羊或捧一只鸡跟在后面。这样的恶鬼不能送往村旁路口随便设置的小火塘,必须根据占卜方向送往专门设在山头上的大火塘。平滩村、下龙箐村、上龙箐村,村子四方都有专门设置的大火塘。咒语中称“三十六个大火塘,七十二个小火塘”。据说过去的老香通能分得清什么鬼要送往什么火塘。例如夏天鬼送到最高处,送时最为隆重,秋天鬼送到次高处,规格次之。平滩村后山头上的火塘是一堆厚约几寸,直径一米五左右的一堆瓦砾,上面横七竖八的放着一些用过的火柴头、竹枪、三角旗、纸衣等。送给鬼的鸡和羊脖子上拴一道红线,待香通做完法事便放在山头上。这就成了鬼的鸡羊,没有人敢要。
家里的火塘当地彝话叫阿多白,而送鬼用的火塘则叫勒火堵或勒拉巴。在概念上是有根本不同的。勒火堵的意思是送鬼塘。人们相信通过火的威吓能将鬼驱到屋外,然后给鬼祭献各种东西,最后能将鬼火焚于火塘内。即便未烧死,也随烟升上天去。送罢鬼,人们不直接回家,而是弯弯绕绕地四散回村,以防未送走的鬼跟随而回。如病人跟着去送鬼,则需背上一把干草,点燃火四处乱跑,以甩脱鬼的纠缠。这样飞跑着的一团火,谁都不敢近身,还有什么鬼甩不脱呢?回家后还要躲三天,以防鬼又撞见。蛇是带有灵气的一种动物,人们怕它,厌恶它,但天热的时候,它偏偏喜欢钻进农家。对这种动物,人们用火灰来对付它。《定远县志》卷二记载:“立夏日以灰围墙脚 以避蛇。”这一习俗直至今日农村依然常见。蛇进了家一般不打,而是烧纸火送走。
流星跟火也有关系。彝话叫流星为阿多呐,意思即火鬼。凡见到异常流星,便认为 是火鬼落地,三日之内会有火灾。于是,合村聚资,请香通杀鸡羊以送火鬼。送时,用鸡或羊、茶、酒、红纸做的衣服直送到山头的大火塘内。
四、火把节祭火
集中反映出古人火崇拜遗迹的是火把节。火把节是我国西南地区彝、白、哈尼、纳西、拉祜、普米等族和川滇部份汉族群众欢度的一个盛大节日。早在元代《云南志略》中就有“六月二十四日,通夕以高竿缚火炬照火”的记载。六月二十四日为火把节,亦谓星回节,夷人以此为度岁之日,犹汉之星回于天而除夕也,会饮至于旬余不息,犹汉人之春宴相聚童执火炬,屑松枝,杂煤枉而撷之。见尊者叩首,举燎逼裙,洒松煤燎之,火焰满身,谓之“送福”……男女齐 会,四面绕坐,脍豕肉,饮洒,诗舞杂沓以趁盛节。
彝族各处的火把节大体相似,不外乎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以野外活动为主,全村寨男女老少聚于山头,杀牛“脍豕”围火饮酒, (二)由长者,“火头”或富豪之家点燃高达数丈的大火把——火把树,众人举小火把洒香面互为“送福”。黄昏时刻,阿爹阿妈庄重地把火把交给孩子以示寄托。孩子们点燃火把,背上香面、松香,里里外外,房前屋后依次撒香面,口里念道消灾免祸、驱除邪恶!然后对长辈依次撒香面,祝其清吉平安。(三)举行斗牛、射箭、摔跤、赛马,歌舞活动。这些活动总是围绕着火堆进行的。哀牢山彝族唱的调子道: “火把节日要跳歌,吉祥火把照脚窝”,所跳的“翻歌”动作中,将左脚跷起左翻右转,让火把照亮脚板窝,以示火从头照到脚底,能得到吉祥。(四)以火诱杀害虫或以火祈求丰年。(五)祭祀祖先。
火把节传说最多的还是彝族。这不仅是因为彝族人口众多,支系庞杂而造成的,更主要的是彝族始终保存了对火的狂热崇拜这一习俗影响的结果。彝族关于火把节的传说也是观念形态的反映,而不是火把节真正的起因。如归纳起来,彝族关于火把节的传说大体反映了这几方面的实际内容:在彝族支系撒尼人中,火把节的传说是这样的:天王命令大力士神到人间,要把人种的庄稼全部毁掉。可是,天上的大力士神碰上了人间的大力士朵阿惹姿,天神被朵阿惹姿摔倒了。朵阿惹姿拯救了庄稼,人们把朵阿惹姿胜利这一天定为火把节,以此来庆贺英雄朵阿惹姿的胜利。又有的故事说这个英雄名叫阿提拉八,天神被摔死后,天菩萨还不死心又派了大批蝗虫、螟蛾来吃庄稼。阿提拉八在六月二十四这天领着人们用火烧死。这日就定为火把节。这个故事反映了人战胜神的观念。同时又是火在彝族社会发挥了作用后的反映,火从一种必不可少的生活资料进而发展为重要的生产工具,火不仅是狩猪时的辅助工具,更重要的是被用来烧火地,燎害虫。六月正是谷子抽穗,庄稼开花的季节,以火杀灭害虫,以火祈求年岁丰收是极其自然的。楚雄彝族罗罗颇过火把节时,还特意到田地边杀鸡祭田公地母,南诏发祥地巍山的彝族过火把节时,纷纷到田里持火把撒松香面。许印芳《星回节考》:“农人持火照田以析年;檀牧渔猎各朋所造,求利益大光明中。”
撒梅人关于火把节的传说又另是一个样子。生活于滇池周围地区的撒梅人,受到外族人入侵。为了捍卫家园,撒梅王奋起抗争而亡。撒梅人战败逃往他乡。部落之间的兼并和斗争常常是氏族社会中规模较大的战争。这种战争,人们常以史诗、神话、传说等各种方式来表现它。并常常以此来 教育子孙,团结氏族。撒梅人这一火把节的故事,正是表现这种氏族战争的一种方式。
双柏彝族支系罗武人是彝族支系中一个较为古老的支系。杨慎《南诏野史》记载罗婺部住武定县。现在武定县居住的主要是自称纳苏的彝族,他称罗武、罗婺。双柏罗婺人流传的火把节的故事则是一个美妙动人的爱情故事。有一个名叫喜鹊的姑娘自幼与阿龙相爱。姑娘十六岁了,越发长得赛过马樱花。犁地的人见了,忘了扶犁,挑担 的人见了,忘了赶路。喜鹊姑娘的美名扬四方。十二个部落头人的儿子,人人都想娶喜鹊姑娘。说亲的人来了,献上了彩礼,都说要是不答应的话,便血洗山寨,爹妈为难了。喜鹊姑姑爽快地应允下来,决定六月二十四日在山头上相亲。这日,阿龙哥在山头上点起一堆大火。喜鹊姑娘来了,她厌恶这十二个有势力的人,她爱阿龙哥。为了山寨的安宁,喜鹊姑娘悲痛地看阿龙哥一眼,纵身跳入火中。阿龙哥一把抓去,只抓下一件围腰布,他也跃入火中。此后,罗婺山寨为了纪念这一对维护山寨的安全,以死殉情的恋人,过起了火把节。
节日从二十三日开始,周围几个村寨选出十二个小伙子举行杀牛祭火仪式。十二个彪悍的小伙子,抬起一头最大的牛推向对方,以推倒对方为胜。二十五日起,由寨内点燃火把树,人们围着火把树开始歌舞。先唱哀歌,以后唱情歌。歌舞直到六月二十八日才结束。
传说奴隶主那召召的奴隶比星星还多,为了和皇帝比高低,那召召还到处抢人当奴隶。奴隶们不堪忍受那召召非人的折磨,在奴隶 阿真的带领下,于六月二十四日晚,将火把捆在羊角上冲开一条路。奴隶们高举火炬冲进了那召召家,用火烧死了那召召,救出了被抓的奴隶。巍山县坝子西边的彝族也同样流传着以火羊退敌的“羊角花开闹太平”的故事,并认为火把节起源于此。
楚雄、巍山彝族支系罗罗颇关于火把节的故事说的是罗罗颇在山上遭到了官兵的围困。人们手执火把围着一个山头转着。前边的有意用汉话吆喝着告诉后边的人“阿苏寨,瞧着”官兵看到罗罗颇的人通宵走不完,不知有几千几万,便吓退了。为了纪念这一胜利,六月二十四日人们唱着“阿苏找”调,手举火把欢歌狂舞。这个故事是封建社会中,受歧视民族对统治阶级的反动民族政策发出的愤怒的吼声。
关于火把节的传说,有的载于史册,有的经民间文学工作者作了整理载于报刊,有的为大家喜爱而流传,有的却只得到一个地方或一个支系的认可。火把节的故事附会了历史事件或生活事件,以物兴起,众说纷纭。它虽不是火把节的真实来源,却都围绕一个中心而旋转,这个中心便是彝族人民极为崇拜的火。
火把节星回节与十月年,把一年分割成两个相等的部分,前后各包括五个阴历月。一般地 说,十个月过完之后,便是附在年尾的五天过年日。这五天过年日可以在十月年节,也可以在火把节。过完五天过年日以后,便是新的一年的正月初一日,六月一日 便是与它相对应的火把节或是星回节。《太平广记》南诏条就说:“南诏以十二 月十六日谓之星回节。”而明清时代所记火把节或是星回节都是六月二十四、五日。若以六月二十五日计,它们之间恒相差一百八十六天,是属于一个系统的。平均以夏历十二月十六日为彝族太阳历的过年日的开始,夏历十二月二十一日或二十二日为彝族太阳历的正月初一,夏历六月二十四,五日则正好为彝族太阳历的六月初一。同时,火把节的形成也是由于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火的认识和利用逐步发展的结果。火的进一步使用使人类由采集,生产发展为以农耕生产方式。在这个发展过程中,火起到了很大的作用。采集食用野生植物果实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遗落籽种发芽、生长、结果的现象,但这只是偶然的生产。在氏族战争中,火在生活、生产、战争中巨大的实用价值及它的不可思议的奇特物。人们把自己的理想、愿望,美学观点寄托于这崇拜物之火神话、火传说、火节日及至以火为中心的原始宗教。
印加人崇拜太阳,奉太阳为最高神灵,视印是太阳的子孙,定每年六月二十四日为太阳节。在节日里,感谢‘太阳神’带来五谷丰登,祈求‘太阳神’施舍,是火的始祖。祭太阳,其实质也就是祭火。印加占卜师(雅喀加)用管子把火吹到炽热,凭藉着火的魔与精灵说话。太阳祭规模之浩大,祭礼之隆重,更胜于彝族的火祭祀。彝族火把节绝大部分于农历六月二十四日开始,节日期一至五日不等,也有于六月二十五日开始的,这是有它的道理的。秘鲁印加人的太阳祭为秘鲁月的六月二十四日,不知是不是与火把节恰属巧合还是有着什么渊源关系。当然,印加帝国的历史并不算太古老,它建立于公元一千二百年左右,灭亡于一千五百三十三年。但印加文化的历史却可上溯到几千年以前。阿斯特克人也是美洲印第安人的一支,阿斯特克人崇信多神崇拜,火神则是他们信奉的众多神灵中最受敬奉的一位。所谓火神,其具体形象与哀牢山彝族所信奉的火塘神相差无几。在阿斯特克人茅草房的正中,有一个三块石头垒成的火塘,这个火塘便是火神的象征。出远门的人临行前要把鸟拿到火塘前给火神做牺牲,并向火中投入纸人。回家后,还要向火神献上祭品,感谢火神保佑平安归来。同彝族的锅柱石一样,这三个石头也被阿斯特克人视为神圣,如有人用脚踏着,被视为亵渎神明。
五、彝族火葬与虎崇拜
火葬是我国自古以来相传的一种葬俗。早在先秦时期,民间就流传着火葬的习俗,《吕氏春秋·义赏》道:“氐羌之虏也,不忧其系累,而忧其死不焚也。”《墨子·节 葬下》记载:“秦之西有仪渠之国者,其亲戚死,聚柴而焚之。”《太平御览》引庄子《逸篇》说: “羌人死,而忧其死不焚也。”汉以后,火葬习俗有了发展。《后汉书· 南蛮西南夷列传》记载道:“冉扰夷者,武帝所开,元鼎六年,以为汶山郡。……死则烧其尸。”宋元史籍中记载了许多关于火葬的事例,说明当时火葬习俗简易经济,很受劳苦群众欢迎。《东都事略》上说,北宋初“遵用夷法,率多火葬。”《宋史》也记载,南宋初“河东地狭人众,虽至亲之丧,悉皆焚弃。”可见,不仅羌戎、在劳苦群众中、夷人中,火葬习俗也是普遍受到欢迎的。《马可波罗游记》多次记述了景州、临清、济南、临州、高邮附近的宝应州,杭州等地的人民都“信仰佛教,对死者实行火葬”。马可波罗记述当时繁华,富庶的杭州火葬情景是这样的,达官显贵和富豪绅商死后的仪式,必须遵照下面的仪式办理,这也是他们的风俗,凡是死者的亲属和亲友必须戴孝,伴送死者到指定的殡葬地点。送葬队伍中有鼓乐队,一路上吹吹打打,僧侣一类的人高声念诵经文,到达葬地后,就把许多纸扎的男女仆人、马、骆驼、金线织成的绸缎以及金银货币投入火中。他们相信,死者在阴间,可以享受这些物资和奴仆之利。并且相信,那些假人和殉葬品,都会变成和生前用的东西一样。
经超度的火葬是受到佛教的较大影响的,因为佛家主张火葬。从封建伦理出发,极力反对火葬。北宋太祖、南宋高宗明令禁止。《大清律》也禁止火葬,以为“有失人伦”,主张儒家的厚葬肖声匿迹了。游牧民族都实行过古老的火葬。如畲族、裕固族,以有氐羌族群的拉祜族、普米族、彝族等。《西南少数民族风俗志》介绍了杜宙的火葬情景:火化前须请端公诵咒,然后抬棺至火葬场。屋内供奉本族历代祖先的神位,葬时将小木屋移至他处,然后四周堆放柴火连棺木火焚。这时死者亲属围坐哭号,火化后,将骨灰埋在地下或封在崖穴中。
在茂汶羌族自治县雁门,一个村有几个火坟。这些火坟位于村寨附近,系用木板搭屋,有小门,人死后连棺材一起焚烧,烧毕取骨灰由小门投入火坟。彝族基本保存了古氐羌火葬习俗的基本形态。文献也多有记载,唐樊绰著《蛮书》“依汉法为墓。稍富室广栽杉松。蒙舍及诸乌蛮不墓,灰烬掩以土壤,唯收两耳。南诏家则贮以金瓶,又重以银为出祭之。其余家或铜瓶铁瓶盛耳藏之也。”
牟定、南华、永仁等县均挖出元代以来彝族的火葬罐。发现四百多座元、明火葬墓。火葬罐为陶瓷罐,罐内仅装未焚净的头骨及大块骨骼。经专家研究,认为属彝族火葬墓。楚雄市三街区力自地不到十平方公尺,竟葬有七十多座墓,墓大小在一市尺左右。禄劝、武定更有着大量的火葬墓。墓内无罐棺等葬具。这样的墓较汉族的墓略小,墓内除骨灰外仅有一水碗 ,解释火葬后,死人的魂灵口渴,因放一碗水供魂灵饮用。葬墓多呈扇形分布,一族一地。辈数大的在上,辈数次的依次下排,一辈一行。往往第一排老祖仅两座墓,连排五、六排,末一排达数十座。
彝族一生都是依偎着火度过来的。生离不开火,死也离不开火。滇川黔桂的彝族因受汉文化的影响,不少地方已改火葬为土葬了,但有的地方至今仍然保存着彝族固有的火葬形式。例如楚雄市大过口乡蚕豆田、起岔拉一带的彝族现在的火葬是这样的:人死后,穿好寿衣,女的穿七层,号称“七十七层”,男的穿九层,号称“九十九层”。 然后装入棺内,请毕摩做热祭送死者灵魂。一九六三年,在楚雄州邻近的祥云县大波那发掘出一具巨大的铜棺。铜棺长达两米,由七块铜板组成。棺顶由两块铜板搭成两面坡形的“屋顶”,棺侧面四块铜板组成“房屋”四壁,棺底是一块铜板,棺底四周铸有十二只脚。铜棺两侧壁铸有几何图形、云雷纹,两横壁铸鹰、燕、虎等动物,随葬物有铜制的农具、兵器、铜鼓、芦笙、钟等。经测定,年代为公元前四六五±七五年。一些专家认为墓主是西汉时期从事农耕的“昆明人”。这种房屋形的葬具极其罕见。然而,它与楚雄市大过口乡蚕豆田、起岔拉一带的罗罗颇葬具极为相象。这一带彝族支系罗罗颇的住房主要是土结构的土掌房,也有木结构的闪片房。过去,只有土官,地主才住得起五梁八柱的大瓦房。罗罗颇人死了以后,人人都可住上这样的瓦房。罗罗颇的棺木形状正是一幢小瓦房:五梁八柱,雕有门窗,下有底座,上有雕成的瓦沟。毕摩念经后,择火日抬到火化场。这一带,各村都有两个火化场,一个化正常死亡的成年人,一个化非正常的凶死者和未成年人。火化场平时用树枝或刺栅好,以防生人、牛马践踏, 火化时,用柴颇多,上铺三层柴,上盖成一小山,以火旺为吉利。如火不旺,则视为有恶鬼缠身魂不得脱。火化后,死者魂灵随烟升上天去。化毕,须在太阳未出山前将头、手、脚未化尽残骨顺序各拾一块装入瓦罐封好,只留一小孔给灵魂出入,然后捧到坟场安葬。安葬时,男人用双手拇、食、中指撮土掩埋,女人用围腰撮土安埋。墓不立碑,也不砌坟,只立一石为志。葬毕,由毕摩在坟山撒米祭礼占卜,米沾得多的那棵松树是祖魂所附的树,由孝子背回家去做成牌位祭供。这一带的罗罗颇认为人死后未经火化,灵 魂不能升天护佑子孙后代,相反会变成恶鬼害人。显然,这已不是单纯的火葬,而是火葬与土葬相结合的丧葬。
凉山彝族中解放前仍然保留着火葬的形式。人死后数日,按毕摩所择日期,用木滑杆,以白布扎成梯形尸架,男尸架九档梯档,女尸架七档,将尸体抬到屋后焚尸场,挖一四方形一米见方坑,坑上交叠堆码九层(男九女七)松柴,将滑杆置于柴码之上。焚尸时三方点火,火光一起,即打牛羊备办祭奠及宴饮。这种纯粹的火葬形式在楚雄州元谋小凉山和永仁县永兴乡至今仍然保留着。
火葬是彝族的优良传统,彝族祭司说死者不火葬,其灵魂便不能还原为虎。这正如明代文献所说:“罗罗——云南蛮人,呼虎为罗罗,老则化为虎”。当时所说云南“蛮”是现今弥渡、景东、滇西南华、楚雄、双柏、滇南新平傣族彝族自治县等,金平、南涧、弥渡、景东、南华、楚雄、双柏等县属地的彝族自称“罗罗”、“罗罗颇”,女人自称“罗罗摩”, “罗罗”是“罗”的叠称,罗义为虎,彝族自命是虎族。楚雄市哀牢山境,即虎族所居村,《景东县志》称哀牢山为“艾乐山”(译音),‘艾”义为大,“乐”义为虎,意思是虎族(彝族)所居山。禄劝县有一山岗名为“乐尼伯”(别译“洛尼伯”),它是彝族古代六部落共祖(阿普)笃慕所居山。此山岗之义当为虎居山(乐,罗“尼”义“居处”,“伯”即“奔”的变音,义为山岗)。
黔西北蜀汉时“封罗甸王国于此,唐时,罗罗鬼主居之”。罗甸之意 :彝语“甸”义为山谷间平坝。
川、滇凉山彝语称“拉”或“罗”,别译“乐”、“勒”、“捞”,云南小凉山曾有彝村名“腊母”、“罗摩”、“罗莫”等等。他们自认为是滇东北昭通地区古候、曲涅两兄弟的后裔。其谱系是阿普都木(笃慕)——都木乌乌—— 布亚——布亚史拉兹——史拉兹古侯和史拉兹曲涅。古侯和曲涅两兄弟部落的子孙中,还有如凉山州甘洛县土司岭邦正(一九七八年去世)的叔祖名木吉罗罗,(下闰岩土司)。“罗罗”与虎相同,个人名字也有叫虎或母虎的,都是以虎为图腾的遗迹。
氏族名称为母虎,所住山名,地名为母虎,有叫母虎。凡此表明,图腾产生于原始母系氏族制社会。东汉初称甘南羌人为“罗虏” 称及其虎称-“罗罗”一名,最早见于先秦典籍《山海经》:“状如虎,名曰罗罗”。明代朱谋玮著《骈雅》说:“青虎”就是黑虎(乌蒙山彝族仍将青,深蓝色概称为黑色)。《舆田·乡村》所说“罗罗”的位置,约当甘肃北境张掖之北,这是先秦羌戎活动的地区之一。 这些以黑虎“罗罗”为图腾的羌戎,他们当是彝族故地金沙江南北迁去的彝族先民。由此可以理解,“罗罗”(虎)不仅是彝族早先共同的自称,也是彝族先民羌戎的自称,均为夏、商以前原始母虎氏族部落(即伏羲部落)的遗裔。
丧葬形式有火葬、土葬、水葬、岩葬、树葬、天葬等多种多样的形式,甚至还有木乃伊化、食尸等葬法,然而最好的形式却是火葬。这种起源于古氐羌人,由彝族保存下来的丧葬形式,似乎也应当算作对世界文化的一个贡献。
六、火的作用
中华民族文化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特点便是火文化。中华民族文化起源于火而古老悠久,发展于火而辉煌灿烂。梁代,肖绮著《王嘉拾遗记序》一文道:“文起羲、炎”。羲即伏羲,炎即炎帝。《山海经·海内东经》描绘了伏羲的形象: “雷泽中有雷神,龙身而人头,鼓其腹 则雷。在吴西。”吴即春秋时的吴国,在今江苏省淮水、泅水以南到浙江省嘉兴 一带。袁珂先生认为雷泽即震泽,即今江苏太湖。《太平御览》卷七八引《诗含神雾》则进一步记述了伏羲的出身, “大迹出雷泽,华胥履之,生宓牺。”宓牺即伏羲。古书无定写,伏羲又记为庖牺、包牺、宓牺、虑牺、宓觑、炮牺、包羲等等。这则神话与 “玄乌生商”的感生神话同属一类,而与后来封建帝王“感天而生”的假神话有着本质的区别,它表明了原始人对生育的不解及幼稚的幻想。这个感生神话交待了伏羲出身的时代只能是“民知有母而不知有父”母系制社会,属于原始氏族社会的早期。伏羲的母亲则是华胥氏族的人。《淮南子·天文篇》则也进一步描写了伏羲的形象:“东方木也,其佐句芒,执规而治春。”
古代,以金、木、水、火、土五行配五方:东方属木,西方属金,南方属火,北方属水,中央属土。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伏羲是东方的天帝,手里掌着圆规,与其屠神句芒掌管着春天。汉砖及石刻画像中的伏羲,腰以上作人形,戴冠帽,宽袍大袖,手拿圆规。腰以下则是蛇躯或龙躯,与女娲的尾巴紧紧缠绕在一起。其实,伏羲之所以为中华民族子子孙孙世代敬仰,并非其神位显赫,而在其开创了中华民族文化,揭开了中国文明史的篇章。对光耀长空的辉煌业绩,文献记载道:伏羲禅于伯牛,钻木作火。
伏羲氏族完成了这么多发明创造,开伏羲时代,人们对火的认识和运用有了一个巨大的突破。这一个转换,无疑大大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民族学的资料表明,管理火种的重任在母系的长辈肩上,而家庭更是以火为中心构成的。尽管用木材干菌子带火种,但那是并不保险的、有限的活动,作为保留轻易不能搬动的。人们离不开火,人们的社会活动范围也只有火的发明,首先把人从火塘的禁锢下解放了出来,人们的活动取火,作为人类科学技术史上的第一个伟大发明震撼了人类产力的发展。人们可以随意行动,而不必考虑离火塘太远。如果狩猎和捕鱼中已经使用了火,在此之后,火的运用就进行生产工具的改良,从而产生了捕鱼的网,捕雀的络,祭祀产生了较为复杂的乐器琴瑟。
山地种植较水田种植技术条件更为简单,只要用火烧过,即便不耕也能有较好的收获。因此,山地种植有可能较水田种植更为早一些。在山地粮食作物里,荞是较为早期的主要粮食品种之一。西南各地彝族无论种水稻的,还是种包谷的大都奉荞为五谷之王。这个“王”不是指它的产量比水稻、包谷、麦子高,只能理解为早而已。南华县摩哈苴村彝族的祖灵葫芦里收藏金、银、盐、糖、茶、酒、荞。牟定县彝族盖房子竖柱日,需由舅舅来放一个小布包在梁上,布包内放银子、瓜子、谷子、萝卜、籽、荞子,人们称之为放“五子”。荞子是低产作物,文革期间不少人提出要革荞子的命。为什么彝族祖灵内,房子上都要放上它呢? 请教了一些毕摩,他们的解释都是一致的:古时候,老祖宗就是靠荞子为生的。凉山彝族祭供祖先时,不能缺少荞耙粑。彝族民谚道,“人间母亲大,世间荞麦大。”
人类社会的第一次大分工是农业与畜牧业的分工。普遍的看法是农业分工于畜牧业。但也不尽然,也有畜牧业从农业中分离出的。古氐羌是游牧为主的民族,其遗裔之一彝族现在则是以农业为主的民族。其分工便是农业分工于畜牧业。过去牟定有的彝族种荞麦是这样种的。选择好一片土壤肥厚,较为平缓的山坡地,四面用麻织的网囤起来,正月十五日背着羊厩神,赶着羊子来到这里。羊厩神是一个属蛇日编制的小篾箩箩。羊厩神挂在树上,羊子放入圈内。过一段时间,羊将草吃尽,羊蹄子将当地称为末香土质的土刨松,羊粪尿将士垩肥,这样的地即便不用犁也可以撒上荞种了。这块地交给妇女或娃娃看管,男人又背上羊厩神赶着羊子去开辟另一块荞地去了。这种不用犁耕,也不用火烧的种植方式大约是较为原始的种植方式了。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得出,不寓人们左右的是羊厩神,不是荞神,农业仅只是畜牧业的副产物而已。终于,“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后起的荞神在另一个大神——火神的协助下战胜了羊厩神。火耕使人们找到了一种能抑制火地种植,无论生熟地一般都要砍树枝,晒于背回铺好,再放火烧。烧前,有的地方还要杀鸡祭火神,求火神保佑荞子丰收。牟定彝族烧罢火地,在地里拣拾火柴头时,互相用黑火灰抹脸,越闹荞越好。现在,彝族地区的主要粮食作物是水稻,包谷,麦子,但却没听到过有包谷神、麦子神的,只有荞神,有的地方也有谷神,至少说明彝族先民在农耕上首先是荞、水稻,以后才是麦子和包谷等。即便是水稻,最初也可能是从山地种植。同时,火又是生产力,它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在展过程中起到了极大的作用。彝族人民在生产中十分重视火的作用。民族学的资料表明原始的耕作,可以用石斧砍倒树木,然后放火焚烧,不翻地,不施肥即进行播种。火种几个目的,一是以火垦地,清除树木杂草,烧过的地还抑制了杂草的再生,二是增加肥力,三是杀虫。火耕是原始农耕生产发展的最初阶段。彝家山寨,还不难发现与此接近的耕作方式——刀耕火种。楚雄彝族叫作需要砍把子——用刀将草木砍翻,晒干后燃火烧地,叫开生荒,第二年一捆捆的树枝,铺满地烧后再种。烧火地时,有的还杀鸡祭献火神,彝族布约氏族原居凉山州昭觉县布约乡,在十八世纪末迁宁蒗县前尚以木棍掘耕。木耕火种是比刀耕火种更为古老的一种耕作方式。
独木舟的制作最初便是用火来烧制的。木箭簇,木矛尖,掘地下种的木棍尖部都是用火烧使其尖锐硬化的。土陶的生产更是火的进一步使用的结果。中国古代,曾以瓷器闻名世界。英语中,“中国”一词 “china”其意即“瓷器之国”。使用了陶窑后,火温得到了极大的提高,最后导致了青铜和铁的冶炼。
作为四大文明古国的中国,在火文化方面对世界作出过卓越的贡献。考古材料表 明,早在夏代,我国就有了较为发达的制陶业。青铜和铁的冶炼在中国是极早的。
殷墟的发掘物研究表明,殷代冶铜艺术已经达到很高的境界,有能冶炼几十公斤铜 的炼炉,器具方面能生产爵、卣、尊、艺、觯、鼎、敦、觚、盂、角、肆、颜、匝、壶、鬲、暑、盒,盘、锻、豆等二十种。
人类制陶,炼矿、炼丹都离不开火。陶有黑陶、彩陶。从考古上来看,彝族制陶没有地位,从地下发掘不出什么东西来。但是,滇东南文山州彝族最多的马关县的彝族,在解放前不久,还有用葫芦作坯烧制土瓶土罐,即黑陶的。彝族用葫芦作坯烧制瓶罐的方法可算是人类制陶的鼻祖了。它不为考古学者留意,但它却是民族学上的陶祖。史学家普遍认为最早的陶器是用柳条等编织筐子作为模子制陶的,这就忽略了以天然容器作为制陶模子的过程。天然容器(如头胪、竹筒,椰壳)中,最为普遍且又最能为从们利用的则是葫芦。浙江余姚县河姆渡发掘出距今七千年的葫芦籽,表明葫芦很早就为人们所食用并当作容器。“从采集到火耕农业”,即在仰韶文化时期之前,原始容器经历了一个飞跃,即由半天然半人工的葫芦容器发展成粗陶器。原始的陶容器,极有可能是摹仿葫芦容器制成的。在彩陶方面,彝族更谈不上,只能从彩绘漆绘漆器方面来看。川、滇凉山彝族,擅长制造各种形式的彩绘漆器,其色彩有红、黑、黄三种。红色象征勇敢,热情,黑色表示尊贵、庄重,黄色代表美丽、光明。所以彝族喜爱这些颜色。西北甘青马家窑文化的马家窑类型的彩陶一般以(橙)黄为底色,使用单一的黑色彩绘,半山类型彩陶喜用黑、红两色相间的带锯齿的线条,马厂类型的彩陶,早期多用黑、红两色,中期有先涂红底再施黑彩,晚期普遍这样;总之,马家窑文化的基本色彩也是黑、红、黄三种,颇似凉山彝族的木胎彩绘漆钵上的大旋涡纹,木胎彩绘漆盘上的花纹,以及其它一些纹饰。 又一应为西周器物的芮公纽钟,上部环纽下脚部份内曲群鞘个铁制角形管,这表明西周时已知道铁的用途了。“有色金属王国”之称的云南有丰富的铜、锡矿资源。楚雄的万家坝、祥云的大波那、晋宁均发掘出大量春秋时期的青铜器具,这批青铜器具所显示出来的文化特征有土著文化的特征。楚雄万家坝古墓群是东周时期的产物。墓中发现十七件青铜农具,一些铜锄的刃部有明显的农用痕迹。结合云南晋宁、江川、祥云等地奴隶社会墓葬出土的青铜农具来看,可以得出结论:云南自古是铜和锡的产地,云南奴隶社会已经普遍地使用了青铜农具。万家坝大墓中还出土铜鼓,鼓面仪有简单的太阳纹,胴、腰、足三段分明的器型显示出其早期的原始性。而鼓面的烟炱则进一步表明它是由军锅演化而来的。楚雄铜鼓的出土,雄辩地说明铜鼓就在滇中。东南亚的铜鼓文化只不过是滇中铜鼓文化的余脉而已。早在周代,从周都城各诸侯国的路上沿途建起峰火台作为联络工具。幽王举烽燧征兵,莫至,遂票皆霞牛辅出之下,虏褒姒,尽取周赂而去。据说用狼粪烧烟,烟就是碰上风也能飘飞而去。周幽王的烽火台烧的就是狼粪,即文中的“燧”。昼则举燧,夜则举烽,蹿昏建次数,有寇至则举,诸侯悉至。“燧烽”就是全国紧急战令,周幽以此博得美人一笑,以至亡国丧命。秦时,修筑了被称为北方屏障。万里长城,每隔十里便筑一峰火紧急警报。在欧洲,高卢人同凯撒作战时,也使用过烟火为进攻的信号。其实,不唯古代,现代海上的航标和灯塔,正是古代烽火的沿袭。 火不仅是人类早期同野兽搏斗的强大武器,也是战争中经常使用的有效武器。早在夏代,火就成了战争的有力武器。《墨子·非攻下》写道:“帝乃使阴暴毁有夏之城。少少,有神来告曰:‘夏德大乱,往攻之,予必使汝大椹之,予既受命于天,天命融隆火 于夏之城间,西北之隅。’汤奉桀众以克有,属诸侯于薄。”汤王带兵攻夏桀京城时,火神祝融帮了大忙,在夏城西北角放了冲天大火。汤王乘机攻城,片刻之间, “固若金汤”的夏城一举攻破了。这个火不知是汤王派往夏城的内应放的呢,还是老百姓对夏桀的暴政不满,乘机举火为内应呢?总之,火在这场战斗中起到了极大的作用,使汤王得以攻破夏桀的京城。中国历史上,以火为战的事例比比皆是,赤壁一战,堪称佳作。曹操号称百万之众的大军乘舟而至,使孙权惊恐万分。然而,孙刘联合,巧施火计,火使弱小的孙刘一下壮大起来,水上火起,“羽扇纶巾,谈笑间,墙栌灰飞烟灭”。曹操百万大军被火烧得焦头烂额。
火药的发明和使用从根木上改造了武器,同时,火药在生产上的运用也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火药的发明使用是中华民族对人类社会的一个伟大贡献。这一贡献在火文化上具有革命性的意义,它推动了社会发展,为人类生产、战争、宇航等提供了有力的动力。火药的发明决非一朝一代所能做到的。
先秦,秦汉方士练丹便是研制火药的开始。及至隋、唐大医家道士,终于知道火药的配方为硝石、硫磺及木炭,只是未能定量。北宋王安石革新,任命大科学家沈括为军器监,制成火药及火炮,火药配方定量为硝石百分之七十五,硫磺百分之十五,木炭百分之十。到宋末,火药已由阿拉伯商人带往中东,大炮经过改进,到十四世纪传入西班牙,终于摧毁西欧封建制堡垒,促成西欧资产阶级兴起。火把人同动物区分开来,这是火在人类文化发展史所起的第一次划时代作用。由中国道士炼丹产生火药及宋代发明了火炮,促成西欧资产阶级兴起,这是火药从中国产生而在世界文化史上起的划时代作用。火箭,中国也是作出过重大贡献的。 咸平三年(公元一OOO年)八月神卫水军队长唐福献所制火箭,火种火箭由箭矢和火药筒两部分组成,火药筒用竹筒所制,筒内装有黑色竹节堵死,后部无竹节,用胶泥堵住,箭矢绑捆在火药筒上。使用时,爆炸后。产生高温高压,燃气从后部逸出,与空气产生反作用力,从而,这种箭矢的射程,远远地超过了用物体弹性原理制成的弓箭。把火箭当做宇航工具的鼻祖,则是一五OO年的明代的一位学者万户,四十七个火箭,捆绑在一个椅子的后面,自己坐在椅子上,点燃四十七个火箭,决心用火箭把自己带上天去。虽然这次试验失败,但他为科学而献身的大胆精神,仍然是感人至深,卓念这位宇航的先躯者,把月球背面的一个火山口,命名为万户火山站,中国的火药和火箭传到了欧洲,这就为现代的宇航技术的发展,提供火箭、火炮、突火枪等更是中国的创造发明。相传彝族祖先在岩洞中将硝石粉末和硫硝粉末混合熬煮提炼用以之熬煮过程中,有时就用带有炭头的柴棍揽拌,当水煮干时就发生爆炸,是硫磺加木炭所产生的结果,成为黑火药。传说是四,五十代人约一千年彝族进入哀牢山是洪武以后,因而彝族是独自发明火药,并不受汉族影响。战争武器库中的一种有力武器,这种武器,在本世纪的日俄战争中,我国哀牢山彝族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创造的葫芦飞雷却晚了足足半个世纪。哀牢山彝族起义,起义军改进了狩猎抛掷器。彝军在战争中除了使用兜抛葫芦飞雷外,又制造了用手投掷的长颈葫芦飞雷。这样的飞雷正是手榴弹的原型。
火是人类物质生活中的一个伟大要素,也是人类意识生活中的一个伟大要素。彝族生活习俗中保留了许多火崇拜的习俗,其实,火对人们意识上的影响远远超出于简单的崇拜。宁蒗县泸沽湖沿岸彝语支的摩棱人把山水林木工具器物都分为公母。与之相似的是乌蒙彝族民间存在着一种比雌雄的阴阳观更进一层的水火观念。乌蒙彝族计算时日,一 般使用十二属,但还辅之以水火。从虎开始,虎年为水年,兔年为火年,龙年为水年,蛇年为火年……。月,日,时也同样以此类推。虎、龙、马、猴、狗、鼠为火时辰,兔、蛇、羊、鸡、猪、牛为水时辰。同时,又有这样朴素的哲学观念,火为阳,水为阴,认为水是母的,火是公的。彝族的司火之神都是男神,而水神,龙神则一般均为女神。如水王罗塔纪是个姑娘,龙王罗阿玛是个女神。楚雄州的龙王庙塑的龙王是女装,源出于此。传说始祖阿朴独姆生于羊年羊月羊日羊时,命中有四个火,阿朴独姆的妻子奠古莫吃英起莫克姆(可译为管天管四方老大老二的妈)于猴年猴月猴日猴时生,命中 有四个水。女始祖的命是水命,这是符合彝族“人从水出”的原始观念的。这种朴素的 水火大观与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图斯(公元前五三O年至四七O年)的水火为世界万物的本原学说较为相似。乌蒙山一带的彝族姑娘的公鸡帽顶,不绣花朵,绣的民族民间图案中却有太极图,可见阴阳与火有着密切的关系,“虑戏(伏羲)作六崔以迎阴阳。”民间图案中有许多八角形的图案。牟定县彝族妇女服饰图案就叫“八角伏羲”。八角形的图案便是早期八卦演变成,彝族先民识别宇宙的方位开始定下的“四方八角”。
阴阳和五行成为道家的思想基础,反过来对中国哲学、科学、医学产生巨大的影响,成为认识万物的根本,阴阳五行成了中国古代的哲学思想基础。反过来它对自然科学又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它渗透于中国古代天文学、医学、数学、美学、文学等各个学科领域,对古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起过积极的推动作用,阴阳五行学说对观代科学也起到影响作用。
对火的本质的认识,无论中国还是西方,都经过了极为漫长的过程。中国在夏周奴隶社会时期,特别是商周广为流传着金、木、水、火、土五种元素为天地万物构成的本原学说(《史记·周本纪》)。《易经》载天、地、雷、火、风、泽、水、山八卦为万物根源说。它们都把火作为组成世界万物的一个重要元素。这与亚里士多德火、风、水、地四元素重迭而成系统的哲学思想也很相似。这种朴索的唯物论对宗教迷信唯心论 的神造万物说是一个积极的突破。火为元素说在人类历史上统治了很长时间。从此,火以更大的力量更为迅速地推动着人类社会向前发展。机械能变成了热能——熊熊燃烧的火,使人类社会得到了巨大的进步。瓦特反过来将热能变成了机械能。熊熊燃烧的火将水烧为蒸汽,通过蒸汽机变为巨大的能,从而导致了工业革命。
概括起来说:中华各民族也是经历过由无火到有火过程的,到羲,炎时,火的运用有一个极大的发展,开创了中华民族文化,正有所谓“文起羲炎”。阐述我国第一部哲学著作《易经》的《易传》,它把远古伏羲氏作为中国文化的始祖,其后由神农(炎帝)、黄帝继承。因而有文献说我国“文起羲、炎”。中华民族文化方面一个极为重要的特点便是火文化。中华民族文化起源于火,发展于火,不仅汉族,彝族和各兄弟民族都作出过自己的贡献。中华民族的文明、文化开始 于羲炎,开始于火而古老悠久,发展于火而辉煌灿烂。中华民族创造了以火药、火箭、阴阳二进制数学等光辉灿烂的火文化,对世界的文明与进步做出卓越的贡献,这是每个中国人值得骄傲的文化自信。
第二节 彝族崇火习俗
火,是人类崇圣之物。火的产生给人类带来了福址,让人类迎来了文明。人类自学会使用火之后,脱离了茹毛饮血的野蛮时代,跨入了人类的文明时代。
学会用火是“第一次使人支配了一种自然力,从而最后把人从动物界分离出来”。(1)火具有解放人类的意义,人才最终摆脱了动物状态。火的使用,促进了人的体力和智力的发育,增强了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
火的使用,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一、火的发现及使用
火给人类带来福音,带来光明,带来进步。人类对火产生了依赖及感激之情。在各民族的生活中就产生了敬火、崇火的习俗。尤其在彝族人民的生活中,崇火、敬火、祭火的习俗更为崇圣。
彝族罗婺人每年于农历正月十五日要举行庄重的祭火祭仪。当地彝语称“枯的”彝语之意为祭火塘、祭火神。
是日,于寨旁搭青棚,设祭神树,彝语称“枯刀”。于神树旁设祭台、列香案、用升盛五谷作祭,供牲杀羊、杀鸡献祭。旁置钻木取火、摩擦生火、太阳光取火的原始取火所用之物。毕摩作祭中,吟诵祭火神经,开始叙述宇宙世界的产生:“远古的时候,/天还没出现,/地还没产生。/天还没有时,/不知天咋样?/不知有天边。/地还没有时,/不知地咋样?/混沌初开时,/清浊分不清。/ 相互看不见,/什物分不清。/白天无法辨,黑夜无法分。/太阳看不见,月亮看不到,/云雨看不到,云雨看不见,/风雪辨不清。/天际有响雷,/雷声轰隆隆,/地动地摇摇,/天地摇晃晃。/天地有亮光,/亮光中神现,/此神为火神。/天上有天神,地上有地神。/火呢有火神,/火神出现了。/”毕摩诵此祭经时,旁作聚光取火等的祭仪过程。毕摩接着诵:“人呢学干活,/大山去干活,/翻土搬石块。/石块碰石碰,/碰击出火星,/火燃烧起来。大风栝树枝,/树杆擦树杆,/擦出火星来。/木块树上擦,/擦出火星来,/火燃烧起来。/拿刀来砍树,/刀把甩脱了,/刀把石上捣,/敲击出火星,/火燃烧起来。”/毕摩诵至此祭经时,一旁又作钻木取火,碰撞起火,摩擦起火,用磷石、火草、弯铁小刀碰撞取火的取火祭仪。先作火的起源祭仪之后,才作火的威力神之祭。毕摩续作吟诵:“火燃烧起来,/野火烧起去,/山林也烧光,/什么都烧死。/走兽飞离死,虫子也烧死。/……那时吃生食,/烧死处捡吃。/熟的才好吃,/找熟食食用。/烧的只知烧,/煮熟吃不知。/想着吃好的,/吃呢烧野火。/野火烧出去,/越烧越旺盛。/草棚也烧了,/一天天烧去,/大火不会灭。/……火呢有火神,/祭火神来了。/火燃旺了扑,/火太大要压。/火星子要焐,/大火要压小,/野火要扑灭。/扑火要用水,/找水来灭火。/干旱年,/星火会燎起,/会燃起野火。/野火烧出去,/日晒野火旺。/烧尽只见灰,/烧光几堆炭。/野火烧过后,/树木不生长,/小米也不生。/日出不见火,/日落见火烧,/野火仍在烧。/扑火找水源,找着有水源,/汲水去灭火,/就便处汲水,/在附近取水。/找着有大水,大水接过来,/接来拿着洒,/接来舀去洒。/……设坛祭火神,/凡有不顺的,/凡是有害的,/都在祭中捉,/都在祭中解。”
诵毕祭经,做完有关祭仪,毕摩积薪取祭祀中的火作为“新火”送入长者家中,随后在寨中逐户传入。
在彝族罗婺人的祭火神祭仪中,反映了一段人类远古先民的生活。用祭祀、祭经,原始取火,将远古的生活展现在人们的眼前。
彝族将火奉为神圣之物。此神圣之所在就是它无所不能的巨大威力和它神秘的产生途径。
其神秘所述是彝族创世史诗《勒俄特依》中云:“天上坠下一火球,掉在恩介列山,燃起熊熊大火,九天燃到晚,九夜燃到亮,白天烧得黑烟滚滚,夜晚烧得火光闪闪,天是这样燃烧,地是这样燃烧,为了创造人类燃,为了诞生祖先烧。”这里出现的火,应为自然雷击生火。另在《勒俄特依》中《雷火的起源》中有记述:“天空响两次,先在古尔山上亮,又在古尔山上响;亮于左边乌云中,响于左边乌云下;亮在右边气雾中,响于右边气雾下;落于古尔山垭上,又起古尔山垭上;落于佳贾拿责山,又起佳贾拿责山;落于麻补山,又起麻补山,落于白云山梁上,又起白云山梁上。遍及天际与海角。抬头冲向天,怒目瞪太阳;伸手劈树梢,树梢‘哗’声尽;张口咬山岩,山岩哗哗崩;伸脚蹬大地,大地裂血口,出铁十多种”。在此,将火视为了凶猛无比的怪物。
《阿细的先基·人是怎样生活的》记述:“天上打起雷来,有一样红彤彤的东西,从天上掉下来,人们从来没见过。……姑娘和儿子们,折了些小树枝,拿来撬老树,撬着撬着嘛,撬出火种来了。”这里所述,人类开始有了摩擦生火。
在彝族创世史诗《查姆》中亦有记述:“不知过了多少代,独眼人这代人,用石头敲硬果,溅起火星,火星落在树叶上,野火烧起来,果子滚到火堆里,熟果味更醇。聪明的独眼人,把火的好处记在心,用火来御寒冷,用火来做伴侣,用火来烧东西。生吃树果有生味,熟食树果味更美,从此生熟能分清。”
火的发明产生,在彝族史诗《阿黑西摩》中亦有记述:“独眼睛的人,上山去打猎,踩翻大石板,碰出火星星。火星落干草,火苗蔓山林,山林起大火,大火烧红天,大树被烧焦,野果化成灰,飞禽被烧死,走兽被烧死,树上没有果,天空没有禽,地上没有兽,用啥充饥肠?人们饿得慌,饿得没办法,捡起死禽吃,捡起死兽啃;人们才知道:吃生有生味,吃熟味更香。人们有了火,冷暖能分辨,生熟能分清;日子好过了。”
人类学会使用火,《阿细的先基》中说:“人类原来不知用火,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有一天雷电击中树木起火,有些野兽被烧死,人们食之,觉味甚甘美,以后便开始熟食,并发明取火了。”
彝文古籍文献《西南彝志》中有记载:“那时人群中,金艾耿诺佐,他想了三年,他想了三月。人与人联合,请了史慕魁。慕魁亲手做,他点起火,点火避野兽。”“到了史慕魁手里,发明用树枝取火,燃起熊熊烈火,野兽就跑开了”。
彝族史诗《梅葛》中说:“地上没有火,今天上龙王想办法,三串小火镰,一打两头着,从此人类有了火”。
人类对火的利用,在汉文古籍中亦有记载:“黄帝之王,谨逃其爪牙,不利其器,烧山林。破增薮,焚沛泽,逐禽兽。”
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中说:“人类的童年时代,把鱼类当做食物并获得用火的本领,由生食变成熟食。对人类的发展起到了飞跃的作用。有了火,人类才开始了自己的童年。”
恩格斯在《反树林论》中也指出:“摩擦生火,第一次使人支配了一种自然力,从而最终把人和动物界分开。”
火的出现,使人类跨入了文明的时代。
彝族祭火祭仪的《火歌》中唱述到:“火从石头里跳出,火在草丛里跳舞。人们围着火笑,人们围着火跳。火就是神,神就是火。豹狼不敢来。老虎不敢挨;野猪、豹子闻着烟,看见火,向山箐狂逃。火就是神, 神就是火。追麂子来烧,追马鹿来烧,捉野鸡来烧,黄生生,扑鼻香。你撕一块,我撕一块,笑着吃,吃着跳。”
火的产生,在国内外各民族生活中有着诸种产生之说。除以上彝族生活中的有关火的产生途径之外,在南斯拉夫人中有一种特别的取火方法,就是把铁块放在铁砧上敲打。凡是专用木头生火的地方,据说一般都是用橡树。
原始时代,火是最受人类崇拜的东西,是被视为神灵之物来崇敬的。
古时,彝族有崇拜太阳之“白国”,有崇拜太阴之“黑国”,还有崇奉人皇之“皇国”。此中对太阳的崇拜就是对火的崇拜。
原始人对火的创造和使用,是人类一件了不起的伟大创举。是火造就了人类。火是被人类利用的第一个自然力,对这一自然力的控制,乃是原始文化最伟大的成就,因为它破天荒第一次使人类控制了某种自然力。火改变了人类“茹毛饮血”与兽为伍的野蛮蒙昧状态,把人类一步步推向进步文明的新阶段。
人类发明产生火后,将其用于生活生产之中。用火制造和改进工具,棒、柕经火烧烤后,更加坚硬锋利;木竹经火烘烤后,易加工为弓、弩、箭;大树烧空后,可剐成独木舟。用火烧裂岩石,制造石器工具;烧裂大石垦荒作耕地。用火烧地,增加地力,使农作物增产丰收。用火于围猎,烧起火将狩猎物驱赶至易捕获之地。入洞穴之猎物用火薰,窒息死亡或外逃捕获。制造生活用具。用火将泥土烧制成土锅、碗、碟、水缸,酒罐,烧制成瓦、砖、陶器器皿。将矿石冶炼成铜,制造铜器用具和工具。用火于照明,夜里行路点火把照明前行,村寨及庄稼成熟之际,烧起火堆,以防野兽侵袭及糟蹋庄稼。
火,既是生活资料,又是生产资料,而且是防卫进攻的武器。古代氏族部落战争中,用火布火阵,用火牛、火羊、射火箭进行火攻。在生产上以火烧荒,刀耕火种。在丧葬中用火行火葬,生活习俗中用火驱邪消灾。家中设火塘,火塘中的火终年不熄。火塘成为远古氏族的议事中心,家庭的中心。至今彝族义事、待客、用餐都在火塘边进行。火塘中的火长明不熄,象征烟火不断,繁荣兴旺。
对于火感到神秘而敬畏的人们,把火的一切功能作用归结为火神的活动。以火作为火神的化身加以崇拜,进行祭火活动。
火是人类首次认识掌握的能源。人类学会利用火之后,告别了茹毛饮血的时代。进而知道保存火种。170万年前的“元谋猿人”,考古中发现他们居住过的地方有炭屑,从而知晓他们已学会使用火及保存火种。
火崇拜体现在彝族人民生活中早先较为重要的是丧葬民俗——火葬。彝族丧葬祭祀中,毕摩为亡者指路,《指路经》中说,入阴曹有五门,人死后的阴魂必须走火门,此反映出了彝族自古行火葬,可谓生不离火,死亦不离火。
火葬之俗,在《景泰云南图经志》有记载:“罗夷(罗婺),死无棺,其贵者用虎豹皮,贱者用牛羊皮裹尸,以竹箦舁于野焚之。”
彝族人崇拜火,不但生时对火敬奉行祭祀,死时亦须火化。火葬,是火神将死者的灵魂送上蓝天,进入另一个世界。此即彝族人崇火连死亦要进入天国(归附祖先)之祈愿。
哀牢山一带彝族,如遇家里有老人死去,三日内要给死者送火去,否则,死者在阴间没有火用会报复家人,给生者带来不幸。
彝族人在婚事民俗中,崇火之习俗从古至今沿袭在其民族的生活之中。举行婚礼之时,迎新娘入门,前由一童男童女执火把前行。至堂屋门口,毕摩要给新娘除邪祈福,用一土锅盛火灰,砸于新娘脚旁,给新娘取名,方为夫家族中之人。跨过火盆后,得到福佑,新生活才会安康幸福。
彝族人崇拜火于其生活中无处不存。
彝族家中火塘常用三个石头来支锅或用“铁三角”来支撑饭锅。彝族人认为,凡是火都有着火神,尤其家中的火塘就有着火塘神。火塘中的三块支锅石不得轻易移动,不准脚踏三脚,不得跨越三脚,不得有污秽物品接触三脚。
如逢迁移搬家,须先搬火种及火塘中的三脚。搬家人的家里首先对火塘举行祭祀。祭毕,家中长者用盆子装好三脚和火种,长者前行到达新居。
彝族火塘祭火祭辞如是述:“春天来开荒,荒地你烧熟,夏天虫吃叶,恶虫你烧死。火伴行人走,火是驱恶火,火伴家人坐,火是衣食火;火光多热乎,火是人魂窝。”“今天来祭火,火光永不灭,火光明郎郎,火光象日月;火神藏家中,人畜得安宁。”
彝族撒尼支系阿细人于每年正月二十八日举行祭火节,叫“木邓”。祭时,由男士抬供物祭品到密枝林作祭,用原始方法取出火神,把新火种装入火盆内,由二人扛抬,用刀树开路绕村而行,各户前来取火种。将新火置于家中火塘。行祭时男子绘身绘面(用五色土,绘成五色连环图案)作舞。各户取完新火种后,人们簇拥着盛火种盆的人吹吹打打,把火种送到村边的土地上。在此,人们赤足俯身,亲吻生长万物的大地,感谢火的福址,让五色土上的食物得以熟食;叩谢大地母亲恩赐给人类的一切。至夜晚,人们在野外燃起一堆堆熊熊的篝火,跳祭火舞、跳火堆、过火栏、转火磨、射火弓、闯火阵等。以独特口技哼唱各种乐声。群体绕篝火而舞,图神灵而崇拜。
关于火的起源及人类使用火的开启,相传有这样一则故事。古代的洪荒灾难时,洪灾来临之前,乌鸦将天神要用洪水绝灭人种的消息通报给了世间的人们。致使人们早有了防备,没有被洪水灭绝。但洪水把世上的火灭了,人们没有火无法生存,便请乌鸦到天神那里去取火种。但天神不但不愿将火种借给人类,反而怨恨乌鸦帮人之忙,派左右手毒打乌鸦,乌鸦躲藏到锅底下,免了一死,却被锅烟子染了一身黑。然而天神的女儿同情人类,便将击石起火的秘密告诉了乌鸦,乌鸦就将这一方法告诉了人类,使人类获得了取火的方法。
火,是世界人类文明的象征。世界各民族都有着有关火文化的历史传说。有关火的祭祀民俗,多沿传在各民族的生活之中。彝族人崇圣火而传袭着火把节的祭祀民俗。
彝族人崇拜火,在生活中就产生了很多关于火的祭祀民俗。火把节,就是源于火崇拜的一个重要节庆民俗。有的地方传谓为纪念、庆祝人类找到火种而传沿了过火把节的习俗。传谓远古之时,人间没有火,有一个叫者洛的人,通鸟兽语言,他与老虎、蛇、扎布鸟相约到天上去找火种。虎和蛇吃了亏,寻火失败,只有扎布鸟从天神那里偷听到了火种的出处,于是回到地面,找来铁片、石片、火草等物,得到了火源。由此人们高举火炬,狂欢起舞,庆贺人类有了火种,有了光明。据说此日正是农历六月二十四日,此后相沿成习,每年至此期间都要举行庆贺盛会。至时,人们在村寨场中竖起一棵数丈高的大火把树作为火神的象征,并在火把树上挂上纸帛、食品等祭品,点燃火把,围着大火把树作舞,之后点燃各家小火把,互相祝福。到田边地角去撒火把,驱虫除害,祭祀田公地母,祈祷丰收。
火崇拜是人类对自然物的原始崇拜,火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火给人类带来光明、温暖、文明和进步。火是神圣的,它的威力是无比的,它有着世界最大的力量,能够消除污物,可以烧毁或消除导致死亡的病疫,消除一切物质和精神上的有害因素,净化一切。
二、彝族火把节祭祀民俗
从火崇拜中沿袭下来的火把节,是彝族的一个神圣节日。《康熙·南安州志》记载:“六月二十四日束松燎朵,草花高丈余燃之,杀牲祭祖,老少围坐火食肉饮酒。自官署以及乡村田野皆燃,谓之火把节。”用“火照田苗,以火色占农,一曰焚虫,一曰逐疫。”夜“燃炬跳舞,列炬吹笙跌脚,以歌和之,饮酒为乐。”亦有禳农祈佑除邪的祭祀活动,“日野松炬天,占岁之丰凶,明则稔,暗则灾,幼者各燃松炬相斗,以胜负卡村之丰凶。”在光绪《云南图经》文章浦的《火节》中亦可以看到当时火把节的盛况。“云披红日恰街山,列炬参差况往还。万朵莲花开海市,一天星斗下人间。”可见,从早期起,火把节的民俗,在彝族人的岁时节日活动中是十分隆重的。在沿袭下来的火把节民俗祭祀活动中,汇集了该民族在历史中产生的传统文化。火把节,就是彝族人民一年一度的民俗博览会,民间习俗的展现会,民间文体活动的演示会。在火把节的祭祀活动中,同时还包含了对祖先的崇拜。据考,彝族罗婺人的火把节,是为了奠祭罗婺部落氏族的一位英雄女性而产生的。
在双柏县法脿镇白竹山下者柯哨、李芳村一带彝族地区,流传着较为久远的火把节起源传说,沿袭着火把节祭祀民俗活动。相传在氏族部落时代,罗婺部落刚建立起自己的氏族领地之时,部落中有了一位叫阿辙的姑娘,她天生丽质,聪明果敢,极具核心的依附力作用,成为了罗婺部落氏族的希望。诸多部落看着罗婺部落由于有了阿辙姑娘而日益壮大兴旺,妒性顿生,十二起傺傲部落头人要来掠抢阿辙姑娘,准备挥戈相向,兵燹在即。善良的阿辙姑娘为了避免部落人的灭顶之灾,便分别告知十二起部落人,六月二十四日于山野草坪相亲。至日,天气变化无端,一时太阳一时雨。山头上的人们便烧起火堆取暖等待。当火烧旺时,姑娘出现了,她穿着一套雪白的衣服,外加一黑色的短褂,胸前系一块花围腰,漂亮如彝族村寨中飞鸣的喜鹊。当人们看得正呆傻之时,阿辙姑娘突然纵身投入烈火。几个眼明手快的伙子急忙冲上去想拽住她,但只扯下了她的一块衣角,不一会火堆里就冒起了缕楼青烟。(后人相传幻化成一只喜鹊鸟,而此姑娘就叫阿辙姑娘)。阿辙姑娘献身殉火而避免了一场部落之间的抢杀。四山八岭的彝乡人闻讯,点起火把赶来,他们含着悲痛的泪水,在姑娘献身的火堆中拾起火把子,围着火堆跳起火把舞,彝族罗婺人十分庆幸在这块土地上生存下来,为了永远怀念这位为部落生存而献身的姑娘,将每年的农历六月二十四日作为阿辙姑娘的纪念日,以特定的仪式来祭奠姑娘的英灵,并形成特定的习俗。
按彝族罗婺人的习俗,农历六月二十三日,四方八岭的彝家人汇集到杀牛山,牵来一头黄牯牛,从山两边的村寨中选六至八名剽悍的彝家伙子,在山头举行扳牛比赛。主持者发出号令,两队伙子同时猛扑上去,扳住牛高高举起,用力向对方推去。谁将牛推倒于对方,谁就赢得了胜利,吉祥就会降临于他们。由呗摩诵《献牲经》作祝告之后,将牛宰杀煮熟共同分享。设坛作祭、吟唱告慰开创祖业者的古歌。二十四日是阿辙姑娘的殉难日,不作娱乐活动。只作“祭水口”、“祭秧禾”祭祀。是日早,带上一只鸡,一块方形猪肉,茶、米、酒、盐、香等祭品,到稻田田埂较宽敞处,用青棡栎枝搭一祭棚(两层楼状),铺上青松毛,摆上祭物,燃香诵经,献上祭鸡。作禳农祭祀,祈愿粮食丰收。二十五日开始到各村寨逐户朝贺,每到一处,跳一场火把锣笙舞,唱一段古歌。最初在宗族祠堂点起火把,呗摩手中握用秧草结成顶呈人头形的秧草作祖神牌,诵吟部族的古歌《迁徙古史》,其诵唱“喔迷股起源,(2)喔迷股居地、祖居地起身,来到纳太咪。”(3)祭祖诵经之后,点火者成行,敲起锣,跳一场锣笙舞之后分道而行,沿途用古老的“阿伯勒”调唱《火把节古歌》:
开天的时候,物种有起源。
有了树和草,树叶仄梭翻,
草根往上翘。开天到后来,
由火来祈福,树木生长快,
叶多绿茵茵。枝条长长伸,
花开花丛丛。结角角饱满,
结果密又密。
一年有一节,六月有一节,
六月火把节,火节要点火。
点火过火节,火把满百把,
点火过火节,古来之习俗。
二十五夜晚,来过火把节。
一年兴一种,一月一种鸟,
一月一种鸣。一月一节鸟,
一节一鸟鸣。飞雁海边转,
海边转来了,海边落站了。
点火过火节,火把满百把,
点遍十处火,燃过十把火。
唱着火把节的古歌前行,远远看去,夜空的原野里,尤如游龙腾转于海中。手握火把者,凡遇村寨、居家、农舍耕地田苗,都要挑一场火把舞。作舞及行于道途之时,长者及歌手们要唱彝族祖先生产劳动、狩猎、养畜、盖房、种地等的生活习俗古歌,让族内的子裔们更多知道先辈祖先怎样开创基业,求得生存的历史过程。
彝族人过火把节,族人称之为大年。节日之时,出嫁的姑娘要回父母家过节,随之也有亲戚、姊妹相跟随来赶火把节。二十五日晚,四山八凹点火之人行汇集到火把梁子垭口,沿途唱着《火把节的歌》:
布谷是鸟王,布谷带春来,
带着喜讯来。顺着山岗过,
叫着到山寨,歇在树枝头,
叫着让人听。
火把节到了,金色的地方,
就要热闹了。
祖先这地方,人们来过节。
牛羊来过节,猪鸡来过节。
客人远处来,女儿跟着来。
像蜜蜂飞来,像大雁飞来。
从远处绕来,像雾露一样,
山顶绕过来,从山腰过来。
我这方金地,就要热闹了,
我这方银地,花儿笑开了。
六月火把节,一年过一节,
要过火把节,要点火把了。
二十七日夜敬“火神”,在一空旷的场地中栽一棵七八丈高的火把树,跳火把舞,唱火把歌。同时,由两人戴着面具,装扮成“天公地母”(祖先神)之模样人参与跳火把舞,更增加了其乐融融而乐趣无穷。二十八日,在火把山上跳锣舞。万人汇聚,寻伴叙古对歌。锣笙舞接近尾声之时(火把节锣笙舞按其时序、处所分为节与段,某个地点只能按照其特定的内容成段节,古歌的内容和唱腔也亦如此),要送火神,在山头作一场火舞。焚毁破旧箩筐(意为驱邪除秽),取出干巴什物放于火堆中烧烤,人们围住火堆,于火堆跳跃穿梭作舞,同时,把烤熟的“猎物”争相置入口中。扮祖先神的二人于掩蔽处御妆。跳锣队人员于祭天山头,燃香作祭,匍匐祭天,诵经祈福,祭送火神、祭送祖先神。二十九日,到祭神山杀羊作祭,送喜鹊神归山。拟定下年火把节的筹办事宜,并确定负责筹办人户,接交有关事项后,一年一度的火把节即告结束。
楚雄地区彝族罗罗颇人过火把节,一般从农历六月二十二日开始至二十五日。先作祭猎神祭仪。是日太阳初升,行猎者带上猎具,选一棵马樱花树作为“猎神树”,在马樱花树下设祭坛,取一三杈头松枝作祭祀神灵位,打卦占卜以定行猎方向。
火把节时作猎神祭祀,此为彝族作为远古狞猎民族所保留的祭祀民俗。另是古代彝族先民靠狩猎生活,他们的衣服取自兽皮,食物来源于狩猎所获的猎物。彝族罗罗颇人每逢重要节日要食肝生,早时吃麂子肝生就成为过节的习俗。火把节时作行猎祭祀,既沿续了远古民族的狩猎祭祀民俗,又给佳节增添了所需食物。
六月二十三日行祭天地神。天地,彝族人尊为自然界的主宰。
是日,从山中砍回一棵三台枝杈的青松树,栽在自家门前院里的正前方,以此作为天地树。树旁摆一桌子,上置一升苦荞子,酒茶等。升子左右各放小簸箕与小筛子,里面分别放一大一小两个荞粑粑,小簸箕中放大荞粑粑代表天,小筛子中放小粑粑代表地。由毕摩诵祭天地神经作祭祀。
六月二十四日祭祀五谷神。据传,六月二十四日是天神向人们恩赐五谷神的日子,亦是五谷神巡游田地间视察五谷生长状况的日子。此间做五谷神祭祀,于田地间设祭,取一松枝为插于田地间作五谷神位,诵经,祈佑喜获粮食丰收。
扎火把,祭火神,作钻木取火演示,请火神,敬火神。六月二十五日夜,点火把作舞,由毕摩做毕送火神后,此年的火把节即告结束。
火把节的祭祀民俗各地都有其遗存。居住在禄丰县高峰地区的彝族火把节,禄丰高峰彝族火把起源及活动民俗是:烧虫除害,祈求丰收。每年农历六月这个季节正是稻谷抽穗、玉米扬花的季节,人们在这之前把在当地叫做“火把树”的乔木砍下来,用刀把一头劈成数瓣,然后把松香烧化淋在上面,准备好了火把,组织火把队。在“火把队”出发之前要举行一定的仪式,全村男女老少都高举火把,顺着预定路线奔跑。人们一边跑,一边大声地念着祭经,祭经的内容大多是消灭害虫,谷物丰收,如:“田头雀莫来,田头雀来格,扭烂雀子嘴;田尾鼠莫来,田尾鼠来格,敲断鼠牙齿;谷丛虫莫钻,谷丛虫钻格,举起火把来,虫遇火把死,谷粒净又净,谷粒饱又饱;银亮小镰刀,开镰割谷子……”人们就是用这样的方式来驱赶害虫,祈求丰收,。
每年农历六月二十四至二十七举行。二十四日这天,彝族各家各户在家中杀鸡祭祖。二十五日举行祭天仪式,由火把队、傩神队、大刀队、旗队、乐队百余人组成队伍开展活动。夜间,全村男人不分老幼聚在土主庙前,耍火把、跳大刀舞。
大刀舞是高峰乡彝族火把节中最主要的内容之一,其表演者主要由大刀队、红旗队、面具队承担。大刀队仅限于成年男性,是火把节送火把队伍中的主要组成部份。大刀队在表演中有严格的要求。首先大刀队的每个队员必须画好各种不同脸谱,头戴绣球,插上山鸡羽毛,手持木制或铁制大刀。表演者既像古代战士,又像舞蹈演员。其次是大刀队隐藏于特定地点,不暴露身份,在红旗队、面具队等送火把队伍的三次引诱下,随着三声土炮响,大刀队突然冲进火把队伍,才开始参与跳大刀舞。大刀队与送火把队伍一起边走边跳,并在固定的地点进行对杀舞蹈表演、狂跳。最后,大刀队用大刀挑碎领头(领队)抛在空中的三个大纸面具(火把节祭祀脸谱),毕摩念经祷告,烧毁面具骨架、各色彩旗及火把残余后,整个送火把仪式结束。整个大刀舞表演过程变化多样:有圆阵围圈耍刀,有方阵对阵,有两人相互对杀等,与古代作战方式极为相似,场面较为壮观。跳大刀舞时只见大刀上下翻飞,左右盘旋。再现出彝族古代作战的壮观场面,人物形象鲜明。大刀舞的套路很多,相传有72套,现传下来的仅有“亮刀”、“前门棍”、“祭阳刀”、“簸箕转”、“四门打顶”、“四门花”、“大刀天地转杀”、“关公大刀”等八套。有抛刀跺地晃手、踢刀上臂抹刀、左右算刀弓步、上步跪蹲挑刀、刀步背刀招手、翻转、刀花等多种舞蹈动作。整个大刀舞表演过程变化多样:有圆阵围圈耍刀,有方阵对阵,有两人相互对杀等,与古代作战方式极为相似,场面较为壮观。于六月二十日开始“迎火把”。白天杀鸡宰羊,祭祀祖先,晚上耍火把,互相祝福驱邪。六月二十七日进入高潮。至日,人们将火把送上火把山,周围村寨人齐聚其山。中午,进行送火把仪式,随着三声火炮,大号长鸣,锣鼓声中,数十人组成的大刀队跳跃入场,领头的是三位持火把的长者,继而是火把队、彩旗队、大刀队等。大刀队分别化妆成黑脸、白脸、红脸三个队,由三个手持黑、白、红大面具的人带领,边走边舞,至火把山下,而后在一声号令下,呐喊着一齐冲上山顶,忽而欢舞,忽而挥刀拼杀,反复多次,在火炮声中结束刀舞。此后将火把、面具集中于山头烧毁。围观的人群忙脱下衣服戴帽子或围腰,放于火上绕三次,意即祈福除邪,示驱邪除病。此后,青年人们在山上纵情起舞欢聚,深夜方归。
元谋县小凉山彝族的火把节习俗亦也别具特色。火把节时,先要由族中有威望的长者来点火,唱《掌火歌》、《赞火歌》、《冲门歌》等。跌脚开始唱《掌火歌》时,由两人各举一只手相互拉着,表示族中之门。对唱男女各站一边,边唱边跳。《掌火歌》共三十八段,唱十二个年份,每唱完三年冲一次“大门”,冲门时吼着“阿鲁鲁鲁!阿鲁鲁鲁!嗯嗯嗯!”。以纪念先时氏族斗争的胜利。《掌火歌》的内容唱术这十二年中十二种鸟兽轮流掌火,其中鸟类六种(乌鸦、喜鹊、野鸡、箐鸡、画眉、鹞鹰);兽类六种(豪猪、麂子、狐狸、牛、毛羊、猫)。所唱内容如:男唱:“十二月一轮火把节,一年过去了,今年哪样来掌火?”女唱:“今年老鸦来掌火,娘是黑的,儿也是黑的,娘儿一样大。”至后唱一段《冲门歌》冲一次门。如女唱:“对面一道门,我们过这道门,你们的门是什么门?”男唱答:“我们的门是茅草门,门上挂着狗头,狗头是脏的,你们过不得!”女唱:“我们有毕摩领路,毕摩边走边打醋炭,跟着毕摩就过去了。”唱毕冲过茅草门。依次唱喜鹊掌火,而后又唱一段《冲门歌》冲一次门——竹子门。如是,先后唱完了十二种鸟兽掌火,冲过了茅草门、竹子门、铁门、金银门等四道门。掌火就是火把节的火头,彝族认为乌鸦是可以为人们报告吉凶,所以第一个掌火的是乌鸦。
火把节的起源有着多样传说。另一种起源之说是为了纪念、庆祝人类找到了火种。在腊鲁支系的彝族中,至今还流传着这样的故事:很久以前,人间没有火,有一个叫者洛的人,通鸟兽语言,他与老虎、蛇、扎布鸟相约到天上去找火种。结果老虎和蛇都吃了亏失败了,只有扎布鸟从天神那里偷听到了火种的出处,于是又回到人间,找来了铁片、石片、火草等物,得到了火源。于是人们高举火炬,狂欢起舞,庆贺人类有了火种。据说这天正好是六月二十四日,此后相沿成习,每年此日都要举行庆祝盛会。届时,人们在村中竖起一棵数丈高的大火把作为火神的象征,并在火把上挂上纸帛、食品等祭品,由德高望重的长者点燃大火把。围着火把树作舞,之后才是燃各家的小火把,互相祝福。到田边地角去撒火把,祭祀田公地母,以示驱虫除害,祈祷丰收。其后是男女欢聚,踏歌起舞。
彝语北部方言中对火把节的传说是:远古之时,天上有个凶神叫斯热阿比,奉天王之命,经常到人间横征暴敛,敲诈勒索,激起一座人民的反抗。为了战胜凶神,人们推举英雄阿提拉巴领着大家同凶神作战。他们点燃火把,通天梯烧毁,断了斯热阿比的退路,经过九今天九夜的战斗,终于杀死了凶神。凶神被杀死的消息传到了天庭,天王大怒,立即撒下“天虫”千千万万,意欲吃绝庄稼将人们饿死。此时正值洋芋结薯,玉米抽穗的时候。铺天盖地的“天虫”吃了三天三夜,眼看庄稼毁于一旦。这时彝族人聚集于山头决定“举火把,烧天虫”。于是不分男女老少,人人举火把,三天三夜烧死成千上万的“天虫”,保住了庄稼。可是还有一部分未烧死的天虫,钻进了地下,到第二年“虎月”又钻出来吃庄稼,因此彝族人民又举起火把烧害虫------害虫烧不完,火把举不尽,这样一年一年地传下来,便成了火把节。
居住在武定县境内的彝族罗婺人过火把节,要杀羊祭祀祖先、祭祀天地神。火把要用柳树皮扎上十二道,表示十二个月,于每一道上塞上一点羊肺,滴上祭酒,表示先敬火神,然后才点火把。次日,男女老少穿上节日的盛装,聚集在草坪上,唱歌跳舞,斗牛、摔跤,打磨担秋,欢度火把节。
彝族支系撒梅人的火把节传说是,生活于滇池周围地区的撒梅人受到了外部落的入经略。为保卫家园,撒梅王奋起抗争在战格斗中而亡。撒梅人战败逃往他乡,后人为了让子裔不忘此事,以节志之。部落之间的战争,在原始氏族部落时代,是经常法生的事。这种战争,给人们以深刻的印象,人们就常常以史诗、神话、传说等各种来方式来记住氏族的这一段历史。以此来教育子孙,团结氏族。
彝族支系阿细人的火把节传说是说,奴隶主那召召的奴隶比星星还多,为了和皇帝比高低,那召召还到处抢人当奴隶。奴隶们不堪忍受那召召非人折磨,在奴隶阿真的带领下,于六月二十四日晚,将火把捆在羊角上冲开一条路。奴隶们高举火把冲进了那召召家,用火烧死了那召召,救出了被抓的奴隶。从此就有了过火把节的习俗。
彝族支系撒梅人火把节的传说云:生活在滇池周围地区的撒梅人受到外部落的入略。为保卫氏族部落家园,撒梅王奋起抗争战斗而亡。梅人战败逃往他方。后人为了记住这段部族的历史,便以节志之。
楚雄,巍山彝族支系罗罗颇人火把节故事是说,罗罗颇人被官兵围困在山中。于是就想了法子:让人们手执火把围在山头转着。前面的人有意用汉语吆喝着告诉后边的人,“阿苏寨,瞧着”来围攻的官兵看到罗罗颇的人通宵走不完,不知有几千万,便吓退了。为了纪念这一胜利,于六月二十四日,人们唱着“阿苏则”调,手举火把欢歌起舞。
滇南彝族支系米利人的火把节传说,弱小的米利人受到强敌入侵,在阿波李万春的领导下,米利人发明了一种武器:将山竹破开捆成把,把朽木擂成粉末-------在六月二十四日晚,趁着黑夜,乡里老少点燃火把,抓一把把的朽木面撒在火把上,顿时爆发出一片耀眼的火花,照亮了山野。强敌们被这种前所未有、闻所未闻的奇观惊呆了。一个个后退逃跑。而阿波李万春却在战争中殉难了。至后,米利人以火把节的形式纪念阿波李万春。
火把节的民间习俗,在很多彝区都有着其自的节日习俗活动。火把节期间,彝人居住区,家家门前都要竖一个火把。通常选一棵松树柱,并用松枝和干柴层层围成一个宝塔形的火把,上面插画挂果,有的还插着写有“五谷丰登”、“人畜平安”等字样的红绿彩旗。至夜,点燃火把,人们围着火把翩翩起舞。
在彝族地区,对火的崇拜和祭祀非常普遍,云南楚雄永仁县彝族在正月初二或初三奉行祭火,称作开“火神会”。
云南泸西县彝族在正月初一和六月二十四,由家庭主妇选一块肥肉扔进火塘祈祷火神护佑平安。
三、各民族的火把节祭祀习俗
火把节的传说及其祭祀民俗,普遍在彝族、白族、纳西族、傈僳族、阿昌族、基诺族、哈尼族、拉祜族、普米族生活中有着流传。
火把节的起源,白族有慈善夫人的传说。师荔屝在,《滇系.杂载》中这样记述:“邓赕诏妻慈善。开元中,南诏于星回节召五诏宴会,慈善逆知其谋,止夫无往,夫不可。乃作铁釗约其臂而去。既而南诏果焚五诏,佯以醉失火焚死告。各诏骸骨无从辨认,独慈善与尸而去。南诏闻其哲,欲娶之,慈善闭城自固。发兵围之,三日,食尽,西向,自缚于座,竟以饿死。临卒,曰:“吾往诉夫冤于上帝矣!”南诏闻之,悔曰:“吾逼此贞节妇!”乃旌其城曰“德源城。”此后以六月二十四日作火把节作纪念之。
佤族盛行取新火节。取新火节又称“便克’,意火把,亦即火把节。另还称“便哦”,“便哦”意换火。取新火节在“冷三木节”前举行,即在佤历二月末至三月初一前吉日围绕着火进行。人们认为,已经用了一年的火是“旧火”,是“闪着星子的火”,是“散落地上的火”,是“烧到根头的火”,它是“灾难和不幸的根源”。新年更始,就要换新火。吃过早饭后,由头人组织专人到全寨各户人家用水浇灭旧火,铲去旧灰。人们抬着一小点旧火灰和一盆大米,一对蜡烛,送到寨王家里去。全寨送齐旧灰后,便组织人跟随祭火头人一道,抬着人们送来的旧火灰,带着一只白毛公鸡,游寨一圈,纪念着咒语,驱逐旧的、破烂的、闪星、落地带来灾难、祸害的旧火精灵,走出村寨。到寨门外的山山坳里,把白毛公鸡杀了,连同旧火一起埋葬在土里,就算清清除旧火了。这一天里,出外做事放牧的任何人,中午饭都是早上就在家里煮熟了带去的,不能在山上生火。
送除旧火后要取新火。取新火常用燧竹取火的方式。用两片绵竹进行摩擦,将火绒草垫在竹片下面和两边,当竹片摩擦到一定热度产生火星时,火星便落到草绒上即燃起火苗,新的火种便产生了。
新火燃起后,头人开始点燃蜡烛,拿一只红毛公鸡、一头猪祭祀新火,招纪念新的火魂。然后全寨的所有人家来点新火回家。
当晚,全寨的所有男人,都到寨王家里庆贺新火的诞生。
广西瑶族地区的瑶族、壮族曾盛行过火节。《岭南纪蛮》记载:“以二、八两月的二十四日为火把节,击鲜祭祀,拿生肉,小儿持火把,喧笑戏于市,其热烈之景况不减于中外之上元节。”
四、世界性的火崇拜祭祀习俗
南北美洲的土著印第安人,于公元1200年左右,在北美今秘鲁一带建立了印加第国。印第安人最隆重的节日为“太阳祭”。印加人视太阳最高神灵,称自己是太阳的子孙。太阳与火的关系中,古人是把太阳视为火的根本。世界各民族取火神话中较为普遍的就是从太阳取火。普罗米修斯取的火是从太阳取来的。中国古代的祭祀用火是取之于日的。《论衡-龙虛篇》说:“火,日也。”《淮云南子-天文训》说:“积太阳热气者生火,火气之精者为日。”《周礼-正义》记载周代宫廷中有“司爟之职。”《秋官-司炬》篇说:“司恒氏,掌以夫遂取明火于日。”“恒”,专司宫廷祭祀用火,“遂”即燧,其取火办法是以燧石撞击取火,这样的火被视为是来自太阳上的火。战国时发展成为用青铜凹镜聚阳光取火,其镜称为“鉴燧”还“阳燧。”
日本过去盛行傩祭,以火驱疫。现在,有的地方仍然保持以火把驱鬼的习俗。日本七、八月份举行的佛教节盂兰盆会是祭祖的节日,深受火崇拜的影响。节日第一天迎祖魂归来,最后一天送祖魂,迎祖魂点香,送祖魂则燃大火。京都大字篝火正是这种迎送祖魂的节日活动形式之一。
朝鲜也有过火节的习俗。“高丽宫宫廷的太监在新年前几天就一面摇动火炬,一面念诵咒文。据说这样可以稳保来年丰收。”(4)除此之外,在朝鲜民族民间的火节还有四月初八的“燃灯节。”
古人心目中,太阳和火是被视为一体的,太阳是天上的火,火地上的太阳。
印加文化是十六世纪初西班牙殖民主义者入简略以前美洲具有代表性的文化,至今在美洲印第安人中仍有遗留,其中数秘鲁印第安人保留的最为突出。印加人称六月为“印蒂-拉伊米》,其意即太阳祭云月。印加人太阳祭祀的日子与彝族、白族等的火把节日子一致:印加历的六月二十四日,太阳祭的祭祀是通过火向太阳祭献牺牲进行的。
印加人崇拜太阳,奉太阳为最高神灵,视印加王为太阳的化身,称自己是太阳的子孙,每年六月二十四日为太阳节。在节日里,印加人举行隆重的“太阳祭”,感谢“太阳神”带来五谷丰登,祈求“太阳神”施舍又一个丰收年。
印加人认为火具有超自然属性的神灵作用,是人神相通的工具。“火,据说也能使心灵与超自然力接触。用一根金属管把火火焰吹到炽热,由于阻截可可叶而处于麻醉状态的占卜人(雅客加)便可呼唤精灵,藉着火的魔力,以‘腹语’代精灵说话。”(5)
北美洲克里克印第安人中,布斯克节(busk即尝新节)是一年中于七月或八月举行的主要祭祀礼仪。入秋之时,谷物成熟,表明旧年终结、新年开始------人们在举行布斯克节之前,都为自己准备好新衣服、新用具、新家具;将旧衣服和破烂什物,扔在一堆用火烧焚。节前将村里全部或都熄灭,清除灰烬。尤其把庙里的炉灶(即祭坛)挖开,除去灰烬。主祭司拿一些球花蛇根草的根,一些绿烟叶子和一点新谷放在火炉下,用白泥覆盖,洒上干净的水。在家的妇女清扫他们的家,刷新旧炉灶,洗干净所有厨房用具,准备接受新火------中午后太阳偏西,由祭司做取火祭仪:取两块木片相摩擦,取得新火,放于绿亭子下的祭坛。人们认为此种新火能赎偿谋杀以外的一切过去的罪恶。取一些新谷,涂上熊油,与熊肉一起,献给火神圣灵。将新火放在广场,妇女们高高兴兴地将新火带回家去。(6)
欧洲的火节称之为篝火节,篝火节遍布从美国到俄国的整个欧洲。从远古之时起,欧洲的农民就有一个风俗,在一年的某几天,点起篝火,围着火跳舞,或从火上跳过去。
四旬斋篝火,法国称之为“火炬星期日”,瑞瑞士称之为“火花星期日”。四旬斋的头一个礼拜天举火,此类风俗在比利时、法国北部和德国许多地方都流行。比利时的阿登山区,在“大火日”的第一个星期或两个星期,孩子们就从一个一个农庄募捐收柴火。在格兰-哈鲁克斯地区,谁要是拒绝孩子们的要求,孩子们第二天就追赶他,要用已熄灭的灰灰烬涂黑他的脸。到了举火那天,他们要砍下杜松和金雀小树。到黄昏之时,所有的高地都点起篝火。常常要点起七堆大火,村子才能免于火灾。在火堆的正中立一根柱子,称为巫婆,由村里最近结婚的男子点燃火柱。在莫郎韦附近,人们把一个草人放在火里烧掉。年轻人和孩子们围着火堆跳舞唱歌,并并且得从火上跳过去,以求来年丰收,婚姻美满。或是借此预防腹痛。
在四旬斋中把点燃的谷草火把拿到果园和田里去使它们增殖,这在法国是常见的风俗。四旬斋的第一个星期天,人们拿着火炬从田地里走,拔除田鼠,毒麦和黑穗病。他们以为火炬对菜园很有益,能使洋葱长得较大。小孩手里拿着火炬在田地里跑,能使土地肥沃。------村子庄里的全体居民,都拿着点燃了的谷草火把分散在田野里,烤地、烤葡萄园、烤果园。
苏格兰中部高地的篝火节,以“贝尔坦篝火”闻名。节日前一天晚,人们把所有的火都小心地熄灭,准备好第二天点圣火的材料。斯凯、马尔、蒂里诸岛用原始的办法点燃圣火。找一块久经风吹日晒的橡树板,正中钻一洞。用一根橡木棍一端插入洞内当螺旋钻。有些地方用一块青绿色的方形木头框子,框中放一转轴干或螺旋钻。经过猛烈摩擦,稍有一点火寻星,就燃起一种菌子,这种菌子是长在老桦树上的,非常容易燃烧。这种火如是从天上来,人们认为它有各种各样的神性。(7)
欧洲的篝火节除四旬斋篝火节外,还有复活节篝火节、贝尔坦篝火节、仲夏节篝火节、万圣节前夕篝火节、仲冬篝火节。“农民们相信,他们的篝火烧得愈大,地里的出产就会愈多,火光照耀的房子就不会有疾病。”“人们常常注意风把火苗往哪个方向吹,然后他们就在哪个方向播亚麻,相信它会长得很好。从火堆里取出的火棍可以保证房子免遭雷击;灰可以增加田地的肥力,能使田地不受老鼠监害,将灰于牲口喝的水拌在一起,可以使牲口壮实,不受瘟疫。”人们“常把牛群赶到火边,或从火焰中走过,以预防当年的疾病。”人们“摇着燃烧着的扫扫帚,大叫大喊。过后将扫帚头和灰烬保存起来,插在菜菜园子里保护菜不受毛虫、蚊納的檢害。有些人把仲夏篝火里的炭棍和灰埋在自己播了种的田地里和草地上,埋在菜园里,放在屋顶上,作为一种护符,避免雷打和坏天气;他们认为放在屋顶上的灰可以防止房屋发生火灾。”“人们用烟熏自己,尤其给孩子熏烟,并把烟往果园和庄稼地里扇。有些地方,人们还从火上跳过,每人得跳七次。从篝火上点火把,拿着火把熏屋子。拿东西从火上穿过,引病人去接触火苗,祈祷病人从此恢复健康。篝火的灰还以具有致福的特性而著名;所以有些地方人们用篝火灰擦头发或身体。有些地方人们认为从火上跳过能消除百害,不生孩子的夫妇可以生育。”人们狂热地崇拜火,认为篝火节的火是吉祥的火。篝火节的火具有拔除邪秽,消灾迎福的灵异做用。人们还在篝火节里用火焚烧代表祸祟的巫婆的模拟像。
在一些地方,篝火节反映了送旧火、取新火的内容。村中的火在篝火节前全部熄灭,篝火节的火必须用圣火点燃。
云南斯啦夫人中有一种特别的取火方法,把铁块放在铁砧上敲打。凡是专用木头生火的地方,一般都是用的橡树。莱茵河下游的人用的是像树和桃树。有的用九种不同的木头。点燃净火的方式随地区而异。常看见的方式是:地上埋两根杆子,相距约一英尺半,两根杆子相对的一面各有一孔,孔里放一根光滑的横木或棍子,塞上麻布,将棍子尖端紧紧的插进洞里。棍子上涂上柏油。棍上缠上一根绳子,由两人或更多的人分别抓住绳子的两头,来回地拉动绳子,使棍子迅速地转动,通过摩擦,使孔里的麻布冒出火星,立即用麻屑或麻絮引火,不停地划圈子摇动,直到燃起一团大火,用来点燃谷草,再用谷草点燃篝火。什么人可以点火或应该点火,都有规矩。拉绳子握木棍的两人必须是兄弟俩,至少两人的名字是要一样的;有时只要两个贞节的青年也可以。在布伦斯威克的某些村子里,人们认为凡是参加点燃净火的如果是不同的,他们就会徒劳无功。在西里西亚,常常由双胞兄弟砍伐点火的树。在苏格兰西部的各岛屿上,由八十一个已婚的男子共分九组轮流用两块木板摩擦生火。在北尤斯特,九人一组,共九个组,八十一点火的人都是头胎出生的儿子。在塞尔维亚人中,有时由年纪在十一至十四岁之间男女两个孩子点燃干净火。他们光着身子在一间黑房子里点火;有时由一个老头和一个老太婆来点火。在保加利亚,点燃净火的人脱光衣服。在凯斯内斯,点火的人身上不能带有任何金属。如果木头摩擦了很长时间还没有产生火,他们就认为村里某处一定还燃着火;于是挨家严查,只要找到火就将其熄灭------净火点燃后,用它来点起篝火。
火的祭祀崇拜文化是多民族所共有的,他带有着世界民族的共有性。
崇拜火,是因为火是生命的象征。
火能为人们带来幸福和吉祥。彝族视火为神灵的化身、人财兴旺的源泉、纯洁幸福的象征。在人们的崇圣意识中,火已从具体的实物上升到抽象的至上神。
对火的崇拜,做祭火神祭仪,过火把节的民族习俗之外,普遍存在于民间的是祭灶神。祭灶原为古代夏日祭火的一种仪式。后世把祭灶变成了“灶神”崇拜,说灶神是可以“上天祈福,落地佑民”的“司命之神”。在《淮南子》中称:“炎帝作火官死而为灶神。”汪葵的《事物会源》中则说黄帝为灶神。《吕氏春秋》中载:“吴回(回禄)之神,抚于忙,是日火王,故祀之也。”另有传说颛琐的后人祝融,曾为掌灶火之官,直到现在还有把火灾称为“祝融之灾”一说。
在民间,尊“司命之神”而供奉灶君神位,神位设灶王龛(灶房北面或东南),中间供灶王公的神像。没有灶王龛的人家,便将神像直接贴在墙上。有的神像只画灶王公一人,有的则有男女两人,女神被称为“灶王奶奶”。灶王公像上大都还印有这一年的日历,上书“东厨司命王”,“人间监察神”,“一家之主”等文字。两旁贴上“上天言好事,下界保平安”的字幅。
旧时祭灶神“岁末以牲醪而送之,谓之醉司命。至正月则迎之,汤萧粥鼓。”
辞(送)灶是腊月二十三,灶王上天“述职”,往返需时七天,所以迎灶是腊月三十或正月初一。灶王公自上一年的除夕以来就一直留在家中,以保护和监察一家,到了腊月二十三便要升天,向天上的玉帝汇报这一家人的善恶。玉帝根据灶王公的汇报,再将这一家在新年中应得的吉凶祸福的命运交于灶王公之手。灶王公掌握着一家人的福禄食物之源,因而在祭灶神时有的就多供甜品食物,求灶神爷以“甜口”多言美事,以求得丰盛食物。
旧时乡规民约对祭灶作了等级规定“官三、民四、娼优隶卒五。”百姓于腊月二十四祭灶。临祭灶之日,村寨居家搞卫生,称为“扫秽气、晦气、穷气。”
崇拜火而产生的“祭灶神”,有的地方就建有专祀灶神的庙宇“皂君庙”。
火的产生让人类带来了无限的希望。
火是人类首次使用的技术。火用于人类生产生活,让人类获得了解放,使人类不断走向进步文明。火的巨大功能作用,使人们在生产生活中不断懂得运用火的技能,提高了生产技术,改善便利了生活。火同时又具有神秘性。由于火的巨大功能作用和神秘性,使人们对火产生了崇拜和禁忌。对火的崇拜、产生了诸多于火的祭祀民俗。此类民俗以具象化形式,保留了崇拜火之民族的一种历史心愿。
祭火神,进行火把节的祭祀民俗活动,祈求火的福址,祈愿人们获得美好的生活,此即为对火产生的崇拜,于崇拜中寄予的期冀,此即为彝族及其他民族对火所产生的祈愿心理。在此心理的驱使下,对火产生的诸种祭祀民俗,都表现于对火的崇拜所形成的火文化在诸多民族生活中长久保留的根本之所在。
注释:
(1) 恩格斯·反杜林论。
(2) 彝族始祖起源地,指现今四川盆地,成都平原一带。
(3) 古彝人生活之地,指现今昆明滇池周围一带。
(4) 英詹·乔·弗雷泽·金枝,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 1987. p914.
(5) 不列颠百科全书.平九卷.印加宗教.民族译丛.1984.s1。另外详见古代南美洲的印加文化.商务印书馆1983.
(6) 金枝.P698~700。
(7) 金枝.p865~906.
参考文献:
《祭火神经》、《火把节祭经》、《勒俄特依》、《阿细的先基》、《查姆》、《西南彝志》、《阿黑西尼摩》。
第三节 彝族火头制
一、彝族火塘文化
彝族是个崇拜火的民族,在民间流传着许多关于火的神话故事和诗篇,记录了彝族先民用火的历程和崇拜火的古俗。时至今日,各地彝族还都沿袭着种种崇火习俗。
在彝族创世史诗《勒俄特依》中,便有火创造人类的篇章:“天上坠下一火球,掉在恩接介列山,烧起熊熊大火,……白天烧得黑烟滚滚,夜晚烧得火光闪闪,天是这样烧,地是这样烧,为了创造人类烧,为了诞生祖先烧。”流传于红河彝区的史诗《阿细的先基》也有雷击起火和摩擦起火的诗句:“天上打起雷来有一样红通通的东西,从天上掉下来,……姑娘和儿子们,在旁边的树蓬里,折了些小树枝拿来撬老树,撬着撬着嘛,撬出火来了。”楚雄彝族神话中,阿普独慕不仅用击石法取火,而且用火使人学会了说话:“有一个人王有两只眼睛,世界上没有火,他造出火来,他吃不动果子,用石头打,打出火来啦。”阿普独慕的后代不会说话,只会整天围着火烤,又是神奇的火,使他们说了话:“山中砍棵竹,烧在火塘中,轰的一声竹爆炸,火星四散烫着小哑巴,你叫声‘阿子子’,我叫声‘阿抖抖’……一群哑巴说了话。”
对火的崇拜普遍存在于世界众多民族中。西方有拜火教,即所有天主教徒在复活节前夕熄灭教堂里所有的火,然后用新火点燃大蜡烛,再用大蜡烛点燃所有熄灭的火。旨在祷告上帝免受火灾,赐福于人。我国众多少数民族的原始宗教中,也普遍存在对火的崇拜和祭祀。火的威力是人所共知的,它不仅能降福于人类,给人带来光明、温暖和能源,摆脱野兽的攻击……使人能健康地活下来,发展繁衍至今。火也可能降祸于人类,家产、住房、森林一旦被肆无忌惮的大火焚吞,人们将失去安居乐业的生活空间。这些种种现象,更加强化了人们对火的敬喂意识,火也就被神灵化了。
彝族先民懂得正确的用火之后,并把火视为驱邪避害和带来吉祥幸福的神圣之物。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离不开火,火与彝族先民结下了不解之缘。每逢节日,彝族人都喜欢烧堆火,男女老少相互携起手来,围着火弹琴歌唱,跳起欢快的“左脚舞”。特别是在火把节期间,彝家山寨每家每户都扎大火把,青年男女们手持火把在屋里屋外、田间地角燎照和巡行,希望借火来避除灾难、疾病乃至口角纠纷,带来一年的五谷丰登、六畜兴旺、村寨安宁。另外,每年都还要进行一次祭火神活动。在这天,全寨的彝族都要聚在一起,杀鸡宰羊祈祷火神的保佑。在《云南彝族歌谣集成》中就有一些祭祀火神的记载:“……猎人带身上,火保佑猎人,烧肉祭火神,狼虫远远逃,山怪不近人。行人带身上,火保佑行人,煮饭祭火神,冰雪化成水,饿鬼不拢身。……春天来开荒,荒地你烧熟;夏天虫吃苗,恶虫你烧死;秋天做祭祀,祭火你点燃。现在来过年,过年祭你。祭你永不灭,照着我们来,照着我们去。”这也说明彝族人对火的敬意和崇拜。对火的崇拜,还使得一些地区的彝人离开人世时,也要与火为伴——实行火葬。他们认为:尸体火化后,灵魂便可化青烟升上天界,得到超脱;将骨灰埋入土中,渗入黄泉,则可“投胎转世”。
火被引进彝族先民的居所后,逐渐形成了固定的地方——火塘。使火与彝族先民之间形成更为密切的关系。火这一自然力不断地被赋予社会人文色彩,多种原始宗教信仰因素及宇宙观、社会习俗等结合在一起,形成丰富多彩的火塘文化。它虽然是从彝族远古的火崇拜衍生出来的,但不再仅仅是一种自然力崇拜的表现,而是蕴含了更为广泛而丰富的文化内涵。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彝族火塘的结构类型和基本功能。彝族火塘的结构并不复杂,大致可分四种:1. 三石鼎足式火塘,这是最常见的。锅庄石一旦埋下后除非房屋迁移,否则祖祖辈辈都不能移动,过去有钱人家在锅庄石上还要雕琢精美的图案艺术。2. 木三脚架式火塘,这在凉山州的少数彝区一直使用。它是由三根木棍将火围在一起,另一头分成三角形,支于凹形火塘上,然后把吊锅挂在支架上便可烹煮食物。不用时取走三脚架即可。3. 木钩或铁悬垂直式火塘。它是直接把木钩或铁钩悬于房梁上,垂于火塘上方,把茶壶或吊锅挂在钩上烧水煮饭。4. 凹坑型火塘。这种火塘是在烧火处就地掘坑,做成方状凹型火塘。彝族人可直接在上面烹煮食物。
彝族火塘有三大基本功能:1. 炊爨,这是最基本的功能。在火塘上做饭、调菜、烧食物、煮水。很多地方彝族还保留着每天早晨、傍晚在火塘边用小陶罐烤茶、煮茶喝的习俗。2. 照明。在过去,很多彝区不通电,油灯乃珍贵之物,因此夜间的照明主要靠火。夜间需要做事也必须用火来照明。现在,火塘仍是一个的光明之源。全家老小聚在火塘边吃饭、议事、做手工活、歌舞、谈今论古、教育后人几乎成了彝族人的一种习惯。3. 取暖。居住在高寒山区的彝族人,每到夜晚总是离不开火,有的在火塘边设睡铺环火塘而卧。特别到了天寒地冻之时,全家人围坐火塘取暖,做一些手工活。老人小孩、体弱患病者更是离不开火。另外,彝族火塘还有保存火种之说(许多彝区还保留着为“保存火种”而禁忌火塘的火熄灭的传统习俗)。我想,这在今天,已经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和意义。总之,火塘是彝族在漫长的社会路途中朝夕相处、患难与共的伙伴,是彝族人不可缺少的赖以生存的依靠。
下面,我们再来谈谈彝族的火塘文化。随着社会的发展,与彝族朝夕相处的火塘也不断同彝族社会生活发生越来越多的联系,从单纯的物质性生活用具发展为具有多种文化寓意的实体。火塘与彝族的家庭饮食生活、生产劳动、闲暇生活、社会交往、人际关系都有密切关联。彝族人认为:火塘是天地之间的连接物,是一个家庭中最受尊敬的地方。由此,对火的崇拜也被引伸到火塘中来。火塘尊贵,因此在火塘边就坐也与人的身份地位相联系。彝家的火塘四周被分为上方、下方、左方、右方,在不同的位置就坐,表示不同的身份和地位。一般都要按规矩就坐,长辈、贵客坐上方;主人家坐左边;朋友、常客坐右边;妇女、小孩坐下方。进餐时,人们围坐火塘四周喝“转转酒”、吃砣砣肉、跳锅庄舞。在火塘边商议男娶女嫁、村寨事务和宗教祭祀。例如:宁蒗的彝族姑娘在出嫁之日,须向火塘作别。新娘由一个称为“过福人”的人背着绕火塘三圈,新娘一边绕一边痛哭,表示对娘家的眷恋。新娘被接到新郎家时,新郎家在门外烧三堆火迎接新娘,三堆火代表整个氏族欢迎,新娘得到三堆火迎接后才被氏族们认为她已是该氏族的成员。禄劝一带的彝族,至今还保留着这样的习俗:即每年有关开垦土地、播种等相关的农作大事,都要由村中长者召集各户家长到长老家的火塘边用酒及谷子等先祭过火塘后,再开始商议农事。他们认为火塘象征祖先及生计,在火塘边议事可以吉祥如意,获得火塘神灵的保佑。还有一些地区的彝族在商议男女婚嫁时有喝“火塘酒”的习俗。彝人生病,若被认为是失魂所致,须请毕摩叫魂。叫魂前,先打一碗清水置于灶神(锅庄神)神龛下,由毕摩带着患者或患者的部分衣物,到野外山梁或箐边(患者生病前到过的地方)招魂回家。到家后,患者将那碗清水喝干,即表示魂已经回家附体,病可痊愈。彝人分娩难产,由接生婆到灶边抠一小块灶心土让其兑水服下,即可达到顺利生产的功效。在广大彝区,茶余饭后彝族后生总喜欢三五成群地聚到老人家的火塘边,听老人“充阔子”。这样彝族的许多史诗、文学艺术、英雄事迹、风土人情、祖先伟业也就一代代口耳相传下来。小小火塘,方圆数尺的空间,简直成了这些远离都市而散居的人们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的中心。关于火塘文化的外延还很多很多,我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一句话,可用丰富多彩来开阔概言之。
综上所述,火是彝族人生息的伴侣。在彝族先民那里“火就是神,神就是火”。丰富多彩的火塘文化是火崇拜的发展和升华,它与彝族人的联系十分密切。
二、彝族火头制
火头制度,彝语称为“器西”。这种制度在元代的彝族社会中已经普遍存在。它是古代部族制的一种残余形式,对彝族村落的管理运行有较强的规约性。火头由集体推举产生,任期一年,3年选一次,即一次选好3人,分别担任今年、明年、后年的火头。一方面,以防某一位火头发生意外,有人递补;另一方面,可以尽早准备担任火头的所需开支。火头必须是男性,有威信,办事公道,经济条件稍好。当然也要遵守一定的禁忌,如担任火头期间只能穿自制的麻布衣、草鞋和黑色的麻布帽,禁止参加丧葬等白事活动,不能吃自行死亡的畜肉、禽肉等。火头不是氏族头人,但他所拥有的一些特权,相当于古代的部落首领或宗教头人。
火头制度曾与土司制度、保甲制度并存于部分彝族社会中,直到1960年左右才逐渐消亡。火头的主要职责是:
一是种好火头田。火头田主要由火头的亲戚帮助耕种,收入为火头任期内的经费。
二是主持各种原始宗教祭祀活动。比如:耕种火头田之前要由火头主持祭祀仪式,火头田不祭全村都不得开秧门,火头田没种其他田也不能种。而且火头田必须先由火头的妻子插秧。忌他人插秧,认为违者会招灾。每年农历二月十六日前后的属虎日黎明,火头要主持祭祀村落保护神“阿嘎米司嫫”和雷神“美姑哩”,祈求全村村民平安,雷不要打伤人。农历四月初一属狗日,火头要主持祭祀保护稻田土地神“陆嘿哩”,祈求其保佑稻米丰收。每遇旱涝灾害,在当年农历六月的第一个属龙日,火头要主持祭龙,祈求其佑风调雨顺。火头还主持祭祀生育神“米组”,祈求保佑人畜平安。每逢疫病流行,火头要主持祭祀抗瘟疫神“叉尼”,以抵御瘟疫。主持祭祀火塘神“供勒莫”。除此以外,火头还帮助村民进行各种驱鬼活动。
三是接待上级官吏,负责迎来送往。
四是主办各种节庆活动和火头交接仪式等等。
据《招捕总录》、《土官底簿》等文献记载,至元十一年(1274),阿迷火头抽首在土司日苴的带领下,领落落(罗罗)牢劫掠僰人,纳楼等地的土司、火头群起相应;至治二年(1322),蒙化州兰神落落磨察火头过生琮,出磨察军500人,与庆甸蒲火头阿你通联合起兵,进攻镇南州定远县等事件,可以看出在元朝时期火头还应该负有统兵的职责。其统帅的士兵即其所领村寨的土民,他们战时为兵,平时为民。
由此可见,火头既是村寨头人,负责管理全村的行政事务,又是村寨军事首领,受上级土司指挥,负责统帅士兵,火头还是村寨宗教领袖,负责主持全村的重要祭祀活动。
火头实行轮换制,每届任期1年,每年正月初一举行交接仪式。火头的承袭非世袭,村中成年男子皆有资格做火头,新任火头由火头会议推选决定。火头会议通常由前任火头和1位证人出席,一般推举人品好,家庭内没有不幸事件发生,有能力者担任火头。选为火头之后不得推辞不做。火头在任期间,必须遵守一些传统禁忌。火头在自家正房梁下供奉象征火头权力的木器——“器火”。供奉时,木器旁置1瓶酒。“器火”为长方形,内置贡品。
火头制度是彝族村落最基层的民间组织,其基本特征是行政组织、军事组织与宗教组织合一,它曾经在维护彝族社会秩序、保持正常生产等方面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
第四节 彝族火塘多功能文化
先民对火的利用,开创了人类历史新纪元,火促成了辉煌的人类文明,而人类文明则赋于它深沉的文化含义。经学者考证,170万年前的云南元谋猿人已能够用火;生活在五六十万年前的北京人已有了长期用火的经验,而且具有一定的控制和管理火的能力。
这一阶段告终于把鱼类用作食物和获得用火的本领
火的使用,使人能够吃到熟食,扩大了食物的种类和范围,促进了体质的发展;用火御寒、照明、驱逐野兽,增强了人类征服自然的能力,扩大了人类居住的范围,促成了原始人的洞居生活方式,为人类的定居创造了条件。洞居用火,先民学会了自己生新火,即火被引进人类居处之后,形成了人类家居火塘,火在人类生活空间具有了更重要的作用。随着人类社会生活的发展,火被不断地赋予社会人文色彩,与人类社会的组织结构、原始宗教信仰、宇宙观、生产生活习俗等相结合,逐渐形成了丰富的火塘文化。
川、滇凉山彝族,在195年进行民主改革之前,其社会尚处在具有原始母系制遗俗(姨兄妹禁婚)的父系氏旗制和氏族奴隶制阶段。按血统区分为黑彝(“诺伙”)奴隶主和白彝(“曲伙”)奴隶,而白彝等级中的“曲诺”既是黑彝的属民,部份又是奴隶主;黑彝按其血缘亲疏关系(氏族、亚氏族、小氏族)聚居,各氏族没有定的首领(或酋长)。本氏族成员各家庭组成一个政治经济大家庭,在一个火塘边共同进行重大的生产生活以及宗教祭祀活动。凉山彝族的火塘文化,还保留着人类社会早期所经历过的许多功能,迄今,凉山彝族的火塘还兼具取暖、熟食、照明、卧室、客厅、教室、氏族及家庭议事厅、习惯法法庭、宗教祭祀等多种功能。火塘就是凉山彝族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今居住在平坝地区的凉山彝族的火塘,大多已不再具有灶的功能,但在彝族传统的火把节和十月年年节纪庆中,仍须在火塘上烧煮食物祭祖。在中华各族历史发展进程中,火塘也曾经历过多功能的文化变迁,火塘也曾是他们赖以生存的生活伴侣。
一、火塘的类型
凉山彝族的火塘有两类,家居火塘和野外火塘,家火墉,彝称“嘎”或“嘎楛”,设在堂屋中段屋门左边,火塘分别距屋左墙脚和后墙脚三米左右。在地面掘一凹坑,坑深一尺,二尺见方,凹坑壁多以石块嵌之。在火塘上方(屋后墙方)和左右等三方分别立置一石,呈三鼎足,用以支锅,同时作为祀神的对象,此锅庄石彝称“呷尔”(意火
石)。有的家庭把木钩或铁钩悬于梁上,垂于火塘上方,用于挂锅烧水做饭,有的家庭用铁三脚支锅造饭。在家火塘中烧木柴,须先烧木柴根端,木柴稍端顺对屋门口一方。
猎人狩猎在野外、牧人和农人在野外搭棚牧农之时,就地烧一堆火,取三根木棍,将一头捆在一起,另一头分呈三角形,支于火堆周围地上,成为支架,以该支架挂锅;或以三石鼎足支锅。祭祀时,在野外设三石鼎足式火塘烧煮食物;举行婚礼和葬礼时,在院内外烧火堆取暖、照明、熟食。用以取暖的火堆,分男青年使用的火堆和女青年使用的火堆。在坟地倔一圆凹,坑深一尺,直径二尺,在坑中交叠架上九层(女九层男七层)木柴火化遗体,尸体火化后,在该火葬坑边堆放一圈篮球般大的石头,形成一废弃的火塘,该火塘是死者尸身所拥有的火塘。上述凉山彝族的几种火塘,是野火塘,它与家火塘一样,在彝族社会生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火塘的客厅及卧室功能
凉山彝人的房屋一般只有一列,分为三间。屋内分左中右三部份,进门正中段相当于堂屋,设有火塘,用于煮饭和取暖等。火塘周围靠墙脚边铺以竹篾笆、草垫,供平时休息和睡觉用。左边用竹笆隔一留有中门的内室,内有木柜等家俱;此里间为主人内室,一般不容外人入内。此问还可用作供奉财神的处所;另外,嫁姑娘时,新娘可在里面住一夜,作为她出闺阁之所,可由几位女伴随住一夜。屋右段是用直径二十厘米左右的去皮圆木隔为二、三格。分别关养马牛羊猪(解放后人畜共屋的情况已逐步改变)。在屋的靠背墙一边用圆木架有楼层,左段楼存粮食和生活用品,右段楼以存放生产工具、柴草或未婚女子、客人宿用。
堂屋以火塘为中心,人们围坐在火塘周围取暖、睡眠、宴会宾客。堂屋中的各个方位,个有专名,是以该位置处于以火塘为中心的相应方位命名。火塘上方,即屋背墙的方位,火塘与后墙脚之间的位置称“呷哈”;火塘右方,称“嘎琶觉”,意为火塘之外侧,即外方,兼有雄性方位之意;火塘左边,称“呷莫觉”,意火塘之内侧,火塘的女性方,兼有“火母方”之意;火塘与屋前墙角以及屋门之间,称“呷西”,意即火塘的脚,亦即火塘下方。火塘凹坑周围一尺以内嘲的嵌石平面,称“呷布尔”,意为火塘背负之石,此四方的位置是放置餐具,放置炽石洒凉水于其上,以其蒸气净化牲品的地方。
火塘是亲友聚会的中心,有客来,围火塘席地而坐,但主客的坐卧之处,有固定的位置,有严格的秩序,不能逾越。主人不对其位而入座,便是不敬,会让人贬之无德;客人逾越座次,便便是不自尊,也会被世人责之为无礼,主家本氏族长者,亚氏族、小氏族
长子,男主人及其氏族女长辈和家庭主妇、儿童等人,分别依依次在“叩吉”方位坐卧,座次白火塘左上方起始,顺延至左下方。此主人位近后墙壁之处,为主人供祖灵之所。男主宾及与其随行男子、女宾(中年妇女)等,坐卧于火塘上方。此方位还是祭祀“毕摩”设置道场、巫师’“苏尼”设神坛之所。男女青年、主家本氏族人的妻子等人,坐卧于火塘右边,座位可顺延至距屋门口一米的地方。男女奴隶坐卧于“呷西”火塘下方靠门口之处。彝俗,由火塘下边的人端水添柴。而奴隶们则是供主子役使,被命以此添柴端水等家务为己任,他们所坐的地方是火塘的脚“呷西”,故称他们为“呷西呷洛”,意为“主子锅庄的手足”,亦谓之“锅庄娃子”,即家庭奴隶。凉山彝族有宾朋入室,便应座次入座,火塘边铺有竹编的篾笆,主客均展开各自的披毡(即“察尔瓦”)席地盘腿而坐。主家男青年随即拿来烧酒,在火塘右下方倒酒,依照辈份年纪长幼分别向在座者敬酒,之后再煮茶敬客。此后,主客人在各自的座位前,就在火塘边用餐;夜晚,在火塘边取暖.就在自己的座位上铺展披毡或铺盖,头朝墙脚脚伸向火塘而眠。男主人和主宾,无事不能擅自离座,不能在室内任意走动,与入嘻戏;晚辈男女青年不分分主客,须积极参与在火塘边进行的煮饭、杀猪宰羊、烧肉、分饭分肉等接待工作;他们倒酒端饭到长者座前,只能从在座者背后经过。
产妇、婴儿、病人等,均在火塘边左下方坐卧,据说坐此方位,祖灵以及福禄神就会保佑患者康复。
凉山彝族在火塘边会客,在坐卧方位上,主人家不把本氏族的人当做客人对待,而是把他们当做主人。氏族的成员,都是其本氏族各个以火塘为中心的父系小家庭的成员;各个父系氏族小家庭,在社会生产生中,特别是在火塘边,必然地联系在一起,体现出一个以“大火塘”为中心的父系血缘大家庭。一个小家庭若是有人患重病,或有婚丧之事,有重大的祭祀活动,或有繁重的生产劳动,抑或与他人有纷争,那么这家人的本氏族人就会闻讯赶来参与处理家务,此时,在火塘边的坐卧便不分方位,只分长幼座次。在一个父系小家庭里,一般有一对老夫妇及其有妻儿的儿子,还有青少年子女。无客人时,老夫妇在主位分开睡,年轻夫妇在客位分开睡,戏者年轻夫妇在另外建盖的侧屋(厢房)中的火塘边睡,夫妻不能同宿龙床风枕;男孩子在火塘右边睡,少女在火塘左下方睡;已出嫁但未到其夫家居住的女儿在堂屋门右侧睡。每逢年节,派人把已举行了结婚仪式的儿媳叫到家里来住几日,让她在屋门右侧睡。成了家的夫妻和已婚但未成家的夫妻,都只能偷行龙凤之事。一个家庭的已婚但未同在一家的次子的妻子有了身孕,长子家便可另立门户。从旧家分出去一个火塘,拿去火种,在新家里点火,祭祀火塘、祭祖,成为另一个家庭。
旧社会,男女奴隶(“甲西”)睡在其主子黑彝家的火塘下方,男奴隶睡屋门左边,女奴睡屋门右边,即火塘右下方。因女奴睡在火塘“嘎琶”处,黑彝主主子与其女奴的私生子女,彝族称之为“嘎琶颇福惹”意为睡在火塘右下方的女奴之子女,这个小孩的社会等级下降为“阿加”。
凉山彝族家庭主妇须保护象征祖先的火种,不让火种在火塘中熄火,总是让火塘里飘动着儿缕火焰,或在深夜时在火塘里加上很粗的整段栗木,或以灶灰盖住炭火保存火种,有了火种,就意味着其家庭及其氏族能够继续生存。
三、火塘的熟食功能
迄今,居住山区的凉山彝族的火塘,仍具灶和灶房的功能,火塘周围就是餐厅。彝人在火塘里烧肉、烧洋芋和荞粑粑等,在火塘上烧水煮饭菜;用小陶罐在火塘旁边煮茶喝。
彝人热情好客,有客人来必杀牲招待。远方的本氏族人来,杀绵羊招待,姻亲来则杀小猪或山羊。杀牲时将牲口牵至客前,以示尊敬;主家小伙子将牲口锤死或捏死,称为打牲。就是在火塘边剥羊皮砍肉,小伙子们为展示才能,其手术敏捷,往往牲未死而皮已剥。他们将肉割成二至四两的块块一锅煮,煮沸一会儿便取出肉,在上面撒以椒盐即成为“砣砣肉”。此前,须在所杀牺牲的各部位割下一坨肉,在火塘中烧熟后,一并装入?箩里,把?箩端给主宾。主宾拿一坨肉,同时放数元或数十元钱在箩内,把?箩转交给男主人,并告诉他,那点礼金赠于某人,那人与主宾双方客套数句,男主人便把钱递给那人,那人收了钱,回敬给主宾一杯酒,表示谢意。男主人分肉给众人吃。肉和饭也要先端到主宾面前,表示主人爱客之意。主宾先以小木勺汲取半勺汤,喝汤后咂嘴,以此表示对主人的招待十分满意。随之众人在火塘边进餐,进餐时,可以把煮过的肉火塘里烧来吃,但餐具里的肉食不许全部用尽,需留一点剩饭剩肉,以此表示主人家有吃不尽的肉食,常吃常有。杀小猪去毛皮,砍煮猪肉等工作在火塘边进行,主人家的两名小伙子,把小猪提放在火塘右边缘,一人抄炭火灰涂洒在猪身上,另一人用手指抓去毛皮。处尽猪身毛皮,把整猪架在火塘柴火上烧烤至猪皮焦黄,取下放于?笆上,用凉水冲洗,以刀割去猪汗皮。
凉山彝家待客,无论来多少客人,无论杀几条牲,都在火塘边杀牲割肉,在火塘上煮肉食招待客人。
四、火塘的教室功能
凉山彝族大多居住在高寒山区,交通闭塞,居民村寨零星分散,房舍互不相连,在解放前汉文化十分落后,彝区几乎没有学校,没有专门的课堂。长期以来,彝族传统文化的发展,几乎依赖于火塘教育,即以火塘边作课堂,进行教育。在火塘边,老人向儿童、少年、青年人讲述彝族传统,进行传统教育。氏族头人“苏易”及长者,能说会道通晓彝族习惯法的“德古”等人,在火塘边对众人进行彝族习惯法教育,宣扬社会公德和有关的行为准则,宣讲古人及其各自的英雄行为,讲授氏族系谱,讲述打冤家进行氏族械斗的经验,传授狩猎以及农牧的知识,教授有关的生产技能,讲解日常生活和宗教祭祀等方面的禁忌,提倡文明礼貌等等。
在火塘边,家长教子女劳作技能,传授祖传的工艺技术;或请工匠到家里来,向青年人传授手工技术;让子女学习制作木制、竹编的日常用具和生产工具。
毕摩在火塘边教其学徒和青年识读彝文,讲解彝文典籍,传授彝族历史、地理、哲学、天文历算等知识。毕摩在各种祭祀活动中,教学图设置道场,插神树枝、用树枝叶、茅草扎制神鬼物像。毕摩教学徒写彝文字、画巫画,在木板上刻画神符;还教学徒念经、占卜打卦等。
凉山彝族中,有一批大家公认的智者,称之为“斯莫”或“丝若莫若”。他们懂很多彝族格言谚语,知道很多民间传说,掌握大量的古代创世、英雄、叙事史诗和演说诗词歌赋的艺术。这些人在彝族的婚礼、葬礼和祭祀活动等聚会场所,在火塘边演唱民歌,背咏史诗,讲述神话传说;尤其突出智能特点的是,他能灵活运用自己的知识和文学才智,在比赛即兴创作演说诗歌时,以规定的韵律作诗互相打击讽刺,一人或数人代表一个氏族参与比赛,获胜者能得到奖品,其所代表的氏族便获得众人的崇敬。凉山彝族旧社会群众文化停留在口耳相传的形式中,人们籍此形式保留下了丰富的文学作品等传统文化,因而人们对这种文化形式十分喜爱。比赛获胜的智者,在彝区受到群众普遍尊重。在彝族有聚会时,很多氏族都争相出重金礼聘有名的智者,请他代表本氏族参加比赛,企望他去为本氏族摘取“知识第一的氏族”的桂冠。彝族男女青年喜好学习此类知识,大多数青年人都爱找智者拜师学艺。
火塘边,母亲向未婚女儿传授生育知识,传授妊娠期间的食物禁忌,传授育儿经验。母亲还对女儿们讲一些民间医疗常识,教儿女们自我急救、救治伤员、受伤者的食物禁忌,日常生活中的禁忌知识等。
五、火塘是议事的中心
本氏族中的大事,村寨中的大事和家庭中的事,都是在火塘边商议的,各个家庭中的火塘,都可以成为氏族议事厅。
旧社会,父系氏族制和等级制度是凉山彝族奴隶社会赖以维系和不可动摇的根本,而父系血缘纽带是决定凉山彝族等级制度的基础。由于以父系血缘配合森严的等级划分,产生了一套凉山彝族所特有的社会政治结构,这套结构就是以黑彝和一部份“曲诺”的父系血缘为纽带的父系氏族制度。“氏族制的前提,是一个氏族或部落的成员共同生活在纯粹由他们居住的同一地区中”(《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1 6 4页);凉山彝族每个氏族有固定的地域,在此地域内,以亚氏族聚居;各父系氏旅有各自的名称,,即“搓西”,都有其从共同的男性祖先井始而世代相连的父子连名系谱即“搓茨”;氏族成员有互相继承财产的权利;氏族成员有相互援勖和保护的义务;氏族的事务由氏族头人“苏易”和氏族议事会即“茨吾蒙革”处理;每个氏族或亚氏族是一个宗教崇拜及祭祀的单位;氏族之间有互通婚姻的关系,血缘较近的两个或几个氏族和姨兄弟氏族有互相联盟的关系。’凉山彝族氏族成员备家庭,在对外打冤家、抵命、赔偿外氏族人命金或对其索要人命金,婚丧事的办理,医治重病人以及祭祀时,整个氏族是一个宗教、政治和经济上的整体,各个小家庭还未形成棚对独立的社会经济实体。各家的火塘,都是其整个氏族成员可与之共有的火塘。正如彝谚云:“火在我家烧,火光照亮全氏族人”,“走在氏族的地方,三年不带干粮也不会挨饿”,“我家没有(牲畜、粮食)到本氏族人家找(用以祭祖和待客)凉山彝族所议之事,据其社会生活特点可知,大多数的事是氏族成员共同面临的事,
氏族头人会议在火塘边上召开,商议解决如下事务:
1. 氏族出征打冤家得各项事务
2. 氏族之间的赔款,摊派征收或分配赃款。
3. 打死打伤人,责任人的本氏族全体成员必须凑钱,对打打伤者氏族进行赔偿人命金;杀人抵命,亦须通过头人会议批准和指定人选打夕时伤了人,责任人的本氏族全体成杀人抵命,亦须通过头人会议批准和指定处理氏族成员的遗产。划分亚氏族之问的.土地、牧场、森林的界线。
4. 商议氏族成员的婚礼、婚姻大事、葬礼的筹办事务。
5. 协调本氏族个家庭的关系,调解家庭中的父子、夫妻问的矛盾。头人们对本氏族成员得夫妻长期不合而又不具备离婚理由的夫妻双方,说服教育称“把话留个锅庄听”,意为火城调解会议如多次说服,解决不了他们的矛盾,头人便请来本氏族更多的头人和女方的父兄及其氏族头人,到有矛盾的那家人家里,,在火塘边进行调解,该家庭杀猪宰羊招待众人。调解工作连续不问断地进行,每天都要杀牲,.且头人采用惩罚的办法,‘让主家逐日递增杀牲数量,以此消耗当事人财产的方式,迫其解除矛盾情绪,达到基本解决问题。如头人会议解决不了的矛盾,头人便把此纠纷交请德古进行调解
6. 对有不法行为的氏族成员施行惩戒。
7. 协凋本氏族个家庭之问的关系以及与外氏族的关系、代表本氏族成员及家庭出面与外界交涉一些事务在本氏族全体成员中收取一定的资金,救济本氏族困难户。如治病医人、帮助无力娶妻的氏族成员成家立业。指定人选抚养本氏族孤儿和无子女的老人。
8. 商议本氏族的法规以及宗教祭祀事务
家庭事务,日常生活中的各种事,如农牧生产、商品交易、物物交换等,都是在火塘边商议的。凉山彝族议事,在火塘边(家火塘和野火塘)按严格有序的座次,履行庄重的仪式及程序。大的议是会即氏族头人大会,称“茨吾苏日蒙革”,一般的议事,称“吉尔吉铁”意即互相协商。首先喝议事酒,称“克颇直”,即“开口酒”议事达成协议,由头人宜布决议后,取下一杯酒喝下,在敬洒给他人,这是“闭口洒”,喝下此酒,’所议定之事便即生效。
六、火塘的习惯法法庭功能
维系就旧时凉山彝族奴隶制的根本,是其父系氏族制及等级制,而此政治制度的基本保证是凉山彝族的习惯法。凉山彝族旧社会,没有衙门,更没有法院和法庭,其刑事案件和民事纠纷,山彝区的“德古”和“苏易”依据习惯法进行调节和判决,如谚云:“彝区的德古,汉区的衙门”。德古是能言善辩,处事公正,通晓习惯法并能以之调节案件,使人心服口服的人。德古不享有终身职位,是自然产生,无需罢免,自然失去职位的,其只要又一次判案不公正,便无人在请他。苏易是氏族或亚氏族头人,是氏族中有威望、处事公正无私,能够依据习惯法对其氏族成员施行约束和管理能力的长者。其职位亦如德古,无需选举和罢免。群众对案件和纷纷的诉讼,德古、苏日对案件的受理、侦破、审理、调节和判决的执行,都是在火塘边进行的。参与调节工作人员,还有称之为“莫木搓”(执行习惯法调解事务的人员)或“莫萨”(中间人或执法人)的人,他们能说会道,懂习惯法,在调解案件时,他们协助德古,以“准德古”的身份,参与调节,进行执法。彝族城纠纷和案件为“莫牛威克”,调节案件,城“木矣牛矣”,受理案件城“威兹克兹”。发生纠纷,双方分别请“莫萨”传话,称此对话为“莫玛戈兹”,由德古派莫萨传唤当事人,则“莫玛戈兹”具有法庭传票的意义。火塘边就是习惯法法庭,同时还有审讯室、拘留室等功能。火塘边作为习惯法法庭,是因为习惯法是彝族的大法,是彝人赖以立足于社会的行为准则,人人遵守。习惯法有很多法规条文具有浓厚的宗教信仰赋予人们行为的规定,还有严格的父系氏族制的法律条款。彝人笃信原始宗教、信仰祖先神灵,日产生活极大的依赖本氏族的势力而生活。故在火塘边的习惯法法庭,具有广泛的履行法律手续处所的作用。
凉山彝族侦破刑事案件的工作是,由当事人(受害者一方)请各地的知名人士到家里,招待酒肉主人说出案件有关经过及线索,请各位名人回去后广为侦查。同时,主人家请各位名人去放出口信许诺下付给来报告案件实情的人多少钱,这是“放报口费”。当事人请毕摩来古卜打卦,预测案件的大概结果;请巫师跳神,请神明制定巫师寻找被盗的失物。
德古们难于调解的疑难案件,有毕摩设置道场,“莫萨主持仪式,在野外火塘边举行“神明裁判”仪式,以神判断案或结案。
神判仪式分为以下几种:
1. 打鸡赌骂自白。毕摩做法念咒,被嫌疑的人打死一只鸡,并赌咒发誓,表示自己清白,与本案无关。自咒说,如不清白,请神明降罪,让自己像鸡一样死去。
2. 端铧口判决案件。在野外烧四堆火,一火塘边围坐判案人。毕摩在此火塘边设置道场,念经念咒,执法者莫萨监督神判程序,验看端铧者的双手,其双手被铧炽口烫伤,莫萨即宣布其为罪人。两堆火塘边分别坐当事人及双方氏族成员。另一火塘内烧铧口,铧口烧至炽红,由莫萨以木棍取出放入嫌疑者双手掌中,由其端到道场上,掷于神树枝丛中。
3. 爵生米裁判案件。
4. 沸油锅或沸水中捞鸡蛋或铜钱判案。
5. 钻牛皮咒盟仪式。
6. “漂灯草”亦是侦破盗犯的法术。以数寸长的灯草二根,一根带箭头,与另一根斜搭形成十字形,浮之水面。毕摩念经后u,吹一口气促其浮动。被嫌疑者站立于四周,灯草停止漂动时,箭头指向何人,何人即是盗犯。
判决案件时,调解人和当事人双方,到一方家里或在野外,坐在火塘边调解,以火塘边作为法庭判案。法官德古、苏日等调解人坐在火塘内侧即上方;莫萨坐在火塘右上方;当事者之一、主人及其氏族方面的人坐在主位;另一方坐在火塘右下方;罪犯或被嫌疑者坐在火塘下方靠门口处,门口有双方氏族代表数位青年把守。判案开始,须杀火塘走三圈(顺时针向)后送火把等上山。送鬼之数人返家将入门之时屋里人取炽火灰撒向门口,那几人才可以入门从火灰上登堂入火塘边坐下。
7. 患咳嗽、水肿眼屎多等病者,早晨起床时,在火塘里取一炭火,到门外屋檐下,点燃一把小火,其在火上反复跨越三次,把火把拿到头上绕三圈后,将之灭去。
七、火塘的祭祀功能
凉山彝族的火塘边是其宗教祭祀仪式的场所,其崇拜的祖灵,万物之神灵等,都如人离不开火神一样,也离不开神火。人们在火塘边烧煮祭牲,饱食神祇,祭火神以攻克鬼怪。以氏族、亚氏族和家庭分别为单位,在火塘边祭祀诸神灵,驱除祸崇;根据对火塘边神灵群的不同形式及内容的祭祀需要,分别在家里火塘边的祭祀和在野火塘边祭祀等两类场所。火塘边的神灵群的祭祀,放映了一个从自然崇拜到祖先崇拜及其他神灵崇拜的原始宗教意识演进秩列,这一秩列是与凉山彝族社会形态和社会组织的发展相一致的。
在火塘边的祭祀有以下几种:
1. 婴儿出生“洗头仪式”命名仪式。
2. 成人礼。少女年满十三岁,须请毕摩作法事,为该少女举行换童裙仪式,行成人礼。毕摩祭火塘神,祭祖献祭牲之后,母亲为该少女泣换童裙,毕摩在作法让该少女灵魂离开本氏族祖灵,离开本家火塘。此后,她的灵魂已不属于本氏族,不再是本氏族火塘边的成员。她虽与父母居住,但不参加其家人一同祭祀。男孩的成人仪式,字火塘里烧一块石头,烧热后拿出,在上面洒一瓢凉水,炽石遇水蒸发出热气。这时将裤子拿在热气上转三圈,然后由母亲给男孩穿上,念祝福词。
3. 婚礼仪式中的祭祀。1接亲者带去“火塘酒”,由长者把酒敬献给祖灵。2新娘与火塘告别,绕火塘三圈。3新娘在其夫家院外“亲棚”火塘边换裙子、梳头。4天黑后,新娘坐于其夫家屋右上角,长者以酒肉祭祖,告知新婚夫妇之名,求组灵保佑。5毕摩给新婚夫妇念合婚经。
4. 孕妇难产,请毕摩祭火塘神,念生育经。
5. 祭财神、祭祖“古久飞”(将祭牲抬到家人头上转九圈)、驱鬼治病。
6. 祭山神,在山上一大树下烧火堆祭之。
7. 当狂风暴雨来临之际,主妇自火塘中取炭火灰,洒向暴风雨袭来的那方,念咒语请火神驱走风暴之鬼。懂“避火诀”的人,用艾蒿叶、盐等放入口中嚼成汁,吐涂于火伤处,以蒿枝在伤口上转抹,一边念“火咒”,念毕把蒿枝拿在伤者头上转九圈后,抛往东南方。
8. 葬礼:1毕摩念《指路经》,教死者亡魂离开火塘前往祖灵居所。2吊丧,妇女哭丧、献祭品;男子代表各氏族人,执刀在火塘边的尸架旁跳刀舞,比赛诗歌斗口斗智。3招魂,毕摩招生者灵魂离开死尸,返归各人身上。4出殡,三人在火塘中点燃三把火出门,送葬者相随出殡。到了坟地,把尸体放在土坑中所架的木柴上,三把火自三方点火烧尸。据传,有一方不点火,是因为死者亡魂留有一火塘在其子女家,逢年节,他的亡灵便返回去与子女同庆。
超度亡魂,做祖灵“玛都”①毕摩在亡故者家里设道场,在院内烧浓烟,招回亡灵,祭祖灵、祭家神。②毕摩到亡者火葬塘边,把亡魂招于一根竹根上。③在野外烧火塘数堆,设道场,做法事,为亡魂除污秽治疾病,“念除崇经”、“献药经”、“献牲经”,用炻石蒸汽净化灵竹即亡魂。④毕摩念经制作灵牌。⑤长子背灵牌回家,供于火塘左上角房皮于肉墙交接之处,毕摩念献祭牲。
在野火塘边祭祖的内容有多种,如祭风、雨神、祭氏族祖灵即远古祖先神灵,祭天,祭猎神,祭厉鬼和凶神等等,这些祭祀,牺牲肉食须在山上、野外的祭场边吃完,或吃不完时,把它丢进野火塘里焚烧,不许拿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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