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取得实效
近年来,武定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遗保护工作方针,强化非遗保护措施,完善非遗传承机制,建立非遗名录体系,推动文旅融合发展,形成了“品牌项目引领、重点项目扶持、濒危项目抢救”的非遗保护格局,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取得了良好实效。
武定是罗婺文化的发祥地,千百年来,勤劳智慧的罗婺儿女传承千年文明,在历史的长河中创造出多姿多彩的民族文化。厚重的历史文化和民族文化积淀了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民歌、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美术、传统民俗、传统技艺、传统节日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一代又一代的罗婺各民族中延续文脉,薪火相传。以武定彝族酒歌为代表的彝族传统民歌传唱不衰,历久弥新;以武定彝族刺绣为代表的传统美术技艺精湛,绚丽多姿。这些特色鲜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了武定民族文化的地域性、代表性和传承性。
01 高度重视,完善机制
武定县制定了《武定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落实了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传承补助经费,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资金支持。
02 按照部署,坚决落实
每年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宣传活动,举办非遗项目展示展演活动;利用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宣传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培养全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观念。
03 全面普查,摸清家底
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业务人员,先后深入全县各乡(镇),对重点非遗保护项目进行了全面调查,共调查非遗项目54项,非遗传承人74人,拍摄录像资料近300分钟,照片380多张,初步摸清了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和分布状况。
04 科学规划,合理利用
制定了《武定彝族民歌(彝族酒歌)保护规划》《环州彝族传统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
05 积极申报,完善名录
截至目前,武定县共有各级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9项,其中国家级1项、省级2项、州级7项、县级19项。共有各级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63人,其中国家级2人、省级5人、州级23人、县级33人。国家、省、州、县四级非遗名录体系基本建立。
06 举办培训,培养人才
支持非遗传承人开展非遗传习活动,鼓励他们带徒授艺传承,举办培训传承,展示展演传承,生产经营传承,项目作品传承。收集整理了武定彝族酒歌100首,编印成彝族酒歌传唱教材。63名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带徒240多名,举办各级各类非遗传承人共举办非遗传承培训50多期。
07 建设基地,搭建平台
楚雄州文化馆在武定县白路镇建立了彝族火把节传习所,县文化馆在白路镇、猫街镇、环州乡、发窝乡文化站建立了4个彝族酒歌传习所。在猫街建立了彝族服饰刺绣传习所,并在传习基地开展非遗项目传习活动。
08 创新方式,拓展传承
近年来,武定县文化馆在猫街中学、白路小学、近诚小学开展非遗传承进校园活动,让非遗项目进入课堂,让非遗传承人走上讲台,把武定的非遗代表性项目在校园进行传承,使青少年学生进一步增强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意识。
(彝族刺绣)
(苗族芦笙舞)
(组织非遗传承人参加非遗展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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