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培育和树立石林阿诗玛文化自信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他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曾经这样说过:“我们说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说到底是要坚定文化自信。文化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作家协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式上,总书记又讲:“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坚定文化自信,是事关国运兴衰、事关文化安全、事关民族精神独立性的大问题”。党的十九大将文化自信与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以制度的形式并列为“四个自信”,并正式写入党章,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遵循。这不仅为中华民族的文化发展繁荣拉开了序幕,也给石林传承发展阿诗玛文化指明了方向。石林作为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内外知名的旅游胜地,作为中国阿诗玛文化的发祥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如何培育和树立文化自信,保护、传承、弘扬、创新、发展好阿诗玛文化,深入推进文化的全方位融合发展,促进“美丽石林 幸福彝乡”建设,是摆在石林县委政府和全县各族人民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和重大工程。
(一)培育和树立文化自信,要对祖先创造的阿诗玛传统文化保持崇高的敬意和执着的守护。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发展日新月异,在全球大众文化的席卷之下,世界各国各民族的文化同质化现象十分严重,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步履维艰,本土文化、民族文化消失的速度日趋迅速。石林民族文化中独树一帜的语言文化、歌舞文化、建筑文化、服饰文化、饮食文化、摔跤文化、斗牛文化、节庆文化,都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如果广大干部群众缺乏敬意、没有坚守、坐视不管,也许十年二十年后就会基本消失。文化自信,首先要做到文化坚守,守不住自己的民族文化,传承不了自己民族文化的灵魂,文化一消失,民族便消失了,哪里还有什么文化自信。
(二)培育和树立文化自信,要发挥好政府的主导作用。
民族文化传承,是民族文化保护的基本前提;民族文化的创新发展,是民族文化保护的目标归宿。这两个方面构成民族文化保护的核心要义。在保护中传承,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是民族文化发展的基本规律,谁违反了这个规律,谁就要犯错误。而政府是这个规律的倡导者、执行者,自然是这项工作的责任人。文化是公共财富,是政府掌控的地方发展资源,不是私人财产,私人可以在参与文化传承、创新、发展中受益,但公共文化的真正管理者是政府。文化的保护、传承、创新、发展属于文化事业范畴,主责在政府,除可以推向市场作为文化产业发展的部分,其他的都需要政府全额买单。作为公共文化管理者的政府,一定要担负起主体责任,实行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两手抓,绝对不能用发展文化产业代替文化事业,也不能把发展文化事业的钱拿去做文化产业的事。文化事业不仅需要财政出钱而且要出大钱,因为如果没有文化事业的大繁荣大发展,文化产业的发展就没有气候土壤,更不可能有可持续发展的根基。
(三)培育和树立文化自信,要做好民族文化的保护工作。
由于我们今天所处的社会正在快速从农耕社会进入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传统文化依存的生产生活方式快速消失,传统文化没有了生存的基础,消失成为必然的趋势。所以,我们现在要尽快做好传统文化的抢救和保护工作,没有生存条件濒临消亡的要抓紧抢救,可以持续发展的则要加紧保护。抢救最基本的方法,就是要利用博物馆的方式,通过实物、图片、声音、影像、复制、测绘、编写专著、制作纪录片等方式,把这些传统文化系统完整地保存下来,供专家学者研究和大众观赏。有可能“活态”传承的,则要建立文化传承保护体系,以“生态博物馆”“文化保护区”等形式,在民间在社会进行有效传承保护。现在有一种错误观念,认为民族文化的保护,只能够保留优秀文化传统,渣滓糟粕应该剔除而不要保存,甚至认为谁不加区别地加以保存保护,就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是一种错误的行为。实际上,这种看似十分正确的方法,在实践中其实是十分错误和有害的。主要是:第一,人的认识能力从长远和理论上看是无限的,但在实践中和一定的时期和阶段则是有限的,要用现在我们对传统文化的有限认识,去一次性完成对传统文化的清理是根本不可能的。第二,文化是一种系统的整体性存在,传统文化也是这样,如果不是采取整体性系统性的保护,而是人为简单、片面地用割离肢解的方法保护,结果一定是对文化整体性的损害,为以后的文化认识、研究、应用造成人为的障碍,最后必然限制民族文化的创新发展。所以,我们在保护中倡导的是整体性系统性的保护,我们需要剔除的“糟粕”只能是显而易见和可以剔除的个别部分,而且这种所谓的“剔除”也应该有相应的认定程序和备案存查机制,决不能依照主观意愿进行片碎片性、孤立性的保护。
(四)培育和树立文化自信,要做好民族文化的传承工作。
文化自信,是建立在民族文化的可持续发展上,建立在完善的保护传承体制机制上。如果一个个文化事项都没有生存发展的土壤,一天天自然而然地纷纷消失,政府凭什么去号召干部群众增强文化自信,干部群众凭什么能够建立起文化自信,凭什么跟党和政府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相反,如果政府通过有效的体制机制让古老优秀的传统文化在新时代老树逢春,欣欣向荣,民众自然会积极参与支持传承和发展的工作。做好民族文化传承工作,地方政府要做的是三件事:一是有固定的具有一定级别的管理机构和具有相应资质的管理人员;二是地方财政每年都有与保护工作需要相适应的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经费投入,有合理高效的资金筹集使用管理机制;三是保护传承人的选拔扶持工作要实,在制度安排上要有淘汰退出机制,让选拔过程出不了东郭先生,在传承人管理工作中东郭先生无藏身之地,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不要让真正的传承人伤心失望。所以,从长远来看当下最紧要的工作,就是要千方百计建立起良好的文化生态体系,让真正的民族文化传人有市场有地位,有钱拿,有饭吃,有好房子住,受人崇拜受人敬仰。一旦建立起这样的文化导向,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就会有抓手,就会有质量有效益。
(五)培育和树立文化自信,要做好民族文化的研究工作
没有文化的基础研究,没有通过文化研究形成系列影响世界的文化成果,文化自信就没有基础也没有底气。文化自信不是自欺欺人的自说自话、自我满足和自我陶醉,而是建立在对包含传统优秀文化在内的当代民族文化的科学价值、历史价值、社会价值的正向认知和推崇基础之上。不对以传统文化为主的民族文化进行持续系统深入的研究,找不到其为人认可推崇的特殊价值,得不到国家和世界文化组织的认可,文化自信要么建立不起来,即便建立起来也必然堕落进原教旨主义和保守主义的泥沼。所以,阿诗玛文化的研究一定要有组织有计划稳步开展,建立县内县外结合、中外合作国际交流的开放性研究平台和研究机制,系统全面地开展纵向挖掘和横向比较研究、多学科合作交叉研究,不仅要找出阿诗玛文化的本土智慧,更要揭示阿诗玛文化的中国意义和全球价值。要通过专题座谈、主题研讨、高峰论坛、文化交流等形式,通过出版学术刊物、学术专著、系列丛书等方式,对石林的语言文字、地方民族文献(尤其是撒尼彝文古籍)、非遗保护、生态保护、喀斯特景观农业、彝汉杂区文化等进行深入研究,形成系列具有国内和世界影响的研究成果,在此基础上形成各类国家级和世界级品牌。在此,我建议我县应该尽快研究成立石林阿诗玛文化研究院,研究开展《彝族撒尼民间叙事长诗阿诗玛》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以申遗工作为引领,制定阿诗玛文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形成一系列文化发展新举措,推动和引领石林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2013年,撒尼歌舞《唱响阿诗玛》,杨新民摄)
(六)培育和树立文化自信,要做好民族文化的利用和普及工作
文化自信不是某个人某个群体对某一文化的信心和坚守,而是整个民族对自己文化的崇信和认同。要培育和树立文化自信,首先就是要做好民族文化的利用和普及工作,不仅让本民族甚至外民族都熟知自己的民族文化,而且要使每一个成员从民族文化的利用中获得实惠看到希望,并由此在内心产生并保持强烈的敬仰,随时随地都能感受到它的美,不由自主的宣传她的美,不由自主的维护她的美。按照费孝通先生的说法,文化之美的历程,有一个“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过程。这也是一个重要的文化发展规律。一个民族的文化,首先得建立起一个“各美其美”的文化发展生态和文化发展氛围,连自己的民族文化之美都不知道、不认同,而去片面的崇洋媚外,这个民族就只可能是一个消亡中的民族,而更本不可能是一个发展中的民族。“各美其美”如果还存在一定的文化保守主义,那么“美人之美”则展现了充分的“文化自信”,因为只有首先确立了文化自信的民族,他的内心才有底气,才有与其他民族公开自由平等讨论文化之美的从容与自信,才可能真正理解和欣赏他族文化之美,做到真正的“美人之美”。也只有发展到这一步,才可能具有将本民族文化之美与他民族文化之美和合共荣的“美美与共”的本领,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中共享文化发展“天下大同”的机会与实惠。放眼审视我们的阿诗玛文化,目前在传统文化的搜集整理上只有零散碎片化的成果,距离系统化、专业化、整体性还有相当大的差距,甚至连什么是阿诗玛文化都形不成共识,文化自信处于什么样的水平也就可想而知。不仅如此,更加危险的事情还在于,由于社会转型的快速发展,很多重要的文化事项在快速消失。我们作为一个民族文化大县、一个国家级非遗大县,一个创建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的世界遗产地和国家五A级旅游景区,既然没有一个历史文化博物馆,也没有一个民族博物馆,极其珍贵的彝族撒尼彝文古籍还没有得到系统搜集整理出版,其他方面的民族文化的系统搜集和整体保护都还是一个空白,研究、普及、利用也就自然无法有效开展。这与“世界喀斯特的精华,中国阿诗玛的故乡”的定位是格格不入的。如此这般的境况一日不能获得改观,文化自信就无从谈起,也无法实现。
(电影《阿诗玛》剧照,杨新民收藏)
(七)培育和树立文化自信,要做好民族文化的创新工作
文化自信,不是挂在嘴上的油瓶,把嘴皮擦擦油亮,找些好听的话说说就行的事情。文化自信,必须自己说起来有底气,别人听了看了服气,还得让自己和别人在民族文化实践和体验中获得经济社会实惠。说穿了,就是文化自信不仅要“信”,更主要的是还得要“行”。我们的民族文化是农耕时代的产物,属于农耕文明的范畴,在现代工业文明和当代后工业文明的时代,很多方面开发利用中还需要有一个“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过程,也就是说需要一个创新的支撑。文化创新需要依赖科学研究的先导和基础,但在现实实践中也不可能完全等科学研究出统一的结论后才进行,必须要两条腿一起走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创新随时随地发生,涉及方方面面,但也有方法可循。一是要与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相适应,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相契合,与熔铸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一致,始终做到地方民族文化与国家中华文化的发展繁荣和谐统一。二是要尊重传统文化的原义,尤其要尊重民族文化承载者的心理感受,不能随意肢解扭曲,更不允许采取诋毁、贬损和践踏民族伦理的方式传播和应用传统文化。三是民族文化创新要建立在正当的现代生产生活的基础上,不能用传统文化来阻挠、歪曲和破坏国家的政治生活和民众的社会生活。因为创新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所以我们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高度重视现当代社会中传统文化创新的研究。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还没有明确地认识到我们周围有很多传统文化创新的事实,因而只是一厢情愿、自以为是地重视传统文化的研究,没有关注也没有进行传统文化创新的研究。事实上,这种创新是十分鲜活生动的实践,它很早就已经开启了创新的实验并接受着社会历史的检验,进行这样的研究可以得到更多的有较高价值的材料,可以说是文化创新的最佳方式和方便捷径。还有一点,创新需要以一个个具体的发展项目作依托,没有这样的项目作支撑,离开发展的创新就没有生存土壤,也就不会有旺盛的生机和茁壮成长的可能。建议在石林县城和石林景区之间选择建设一个综合的大型民族文化项目,通过对民族文化的创新性开发,形成一个文化与旅游融合的基地、文化展示与交流体验的平台,成为文旅融合和产城一体的文化示范重大工程。同时,建议要尽快规划开展石林县城的文化配套建设工程建设,申报国家级石林阿诗玛文化生态保护区,将石林县城建设成为世界知名的高原喀斯特民族文化精品旅游城市,把全县建成全国优秀民族传统文化“双创”(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试验示范区,推动石林旅游的转型升级,建成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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