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彝族社会传统教育的形式
一、学校教育。
彝文和学校教育应该是同时产生的, 在彝族历史社会中存在的“伙得玛得( 养教之地) ”, 就是原始的学校教育。
学校教育, 也称“共同教育”, 其特点是有固定的场所、专门的教师和一定数量的学生, 有一定的培养目标、管理制度和规定的教学内容。学校一旦产生, 即成为培养人才的主要场所,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学校教育得以不断完善, 因此, 学校教育有古代学校和现代学校教育。“毕惹”和“毕莫”不一样, “毕莫”即教师, 与之相对的还有“毕惹”即学生, 在彝语中早已有了“学校”的概念: “玛得”和“如得”。“玛得”一词可能出现比较早, 属彝族社会中较早的学校教育形态; 而“如得”即“学的地方”, 是“学校”的全部语义的概括。彝语除了毕摩教育中的“毕莫( 教师) ”、“毕惹( 学生) ”以外, 在彝族教育中还有“玛莫”一词可能出现较晚, 笔者曾对“玛莫”一词作过深入的调查, 调查对象包括不同地区、不同年龄、不同身份的人, 调查结果认为“玛莫”这个概念可能不是晚近才出现的。因此, 彝族社会中早已有了学校教育。在凉山彝族社会中, 有以下两种学校教育形态:
l.毕摩教育中的学校教育。
毕摩是彝族文化的早期传播者。传说早年的毕摩既是祭师, 又是政治领袖, 还是教彝族文字的教师。现在毕摩所戴的神笠上面的圆圈补丁越厚越显赫的掌故, 出自早年毕摩佩戴斗笠出行到各彝区游教彝族文字时, 由于风吹雨打, 沿途又披荆斩棘而留下的无数补丁。不管这些传说是否真实, 在毕摩的传承教育过程中确有学校教育存在。
毕摩教育中的学校教育, 一般有固定的场所, 由毕莫当教师, 有数量不等的毕惹, 其培养目标就是根据所学的成绩, 来定学生未来应做哪个层次的毕摩, 其教学内容就是彝族各类经书和各种仪式, 也有一定的管理制度, 只教、传男性子嗣。
一般情况, 毕莫带毕惹不需办严格的手续, 只要毕莫同意吸收毕惹, 只需毕惹父母与毕莫商定大概学习时间, 三年、五年或更长, 学哪一类, 学到什么程度等即可。学费一般不计较, 只是在开学和毕业时要相互赠偿。毕惹给毕莫一些银子、布匹和买酒宰畜招待, 毕莫给毕惹们衣物、书籍和法器用具等。
起初, 让毕惹们学彝文、背经文, 有的毕莫把一天分为三个时段,让毕惹们学习不同的内容; 晚上由毕莫一句一句地领读, 毕惹们跟读并背熟, 不看文字; 清晨毕莫督促毕惹们背诵牢记头天所学的内容; 白天毕莫教毕惹们识字和写字。先背熟后再抄写, 容易记牢。教材大多是毕惹们在毕莫的指导下抄老版本,不论多么著名的毕摩所拥有的经书都只有一个版本, 没有一式两本的。
毕惹们达到对经文相当的熟悉和有很深的彝文功底以后, 毕莫才教毕惹们做各种仪式, 具体内容为哪类仪式用哪类经文, 哪些步骤用哪首经文, 哪些仪式有哪些步骤, 先后顺序是怎样安排的, 哪些仪式需要什么样的牺牲, 要多少, 要些什么种类的神枝和数量及怎样插、怎么摆, 各组神枝和草像、木像代表什么, 等等; 同时还要学一定的画像艺术。在这种复杂的步骤中经文不能缺漏章节, 也不许弄错顺序和插错神枝位置, 直到熟练即可毕业做毕摩。
但一般毕惹们学完这些内容以后, 还要跟多个毕莫学习, 才能成为层次较高的毕摩。
2.其他学校教育。
在凉山彝族社会中, 除毕摩教育中的学校教育外, 还存在有具有家塾性质的学校教育。所谓的家塾,与普通的私塾不同的地方, 就在于它有家族性质, 入学者是本家族子弟, 家族提供助学费用, 少量外姓来学者, 也多为外亲子弟。彝族社会中形成这种性质的学校, 也可能与彝族社会的家支制度的形成有关。不过这种学校只由兹伙与凉山周边地带的少数诺伙和曲诺大富人家举办。兹伙举办的这类学校, 是兹伙在家设立的学校, 学生由本家支和外亲或亲近的隶属民子女中产生, 有的完全是为了给兹莫儿子陪读。为了应付官府、记账目, 因而聘请彝文老师的同时, 有条件的还请汉族教师学点汉语文。但是, 无论是兹伙举办的学校, 还是周边地带的诺伙和曲诺大富人家举办的学校, 学生人数少, 大多为本家支子弟, 所学到的知识只能为以后学习彝文打基础,因为其教学内容一般比较零散, 所以不系统。
二、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 即在家庭中实施的教育, 通常多指父母或其他年长者对其子女及其他晚辈进行的教育,同时也指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影响。彝语称家庭教育为“苦伙苦玛”,其意为“家内教育”。彝族家庭教育的产生是彝族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凉山彝族的家庭形态可分为四类:
第一类是兹伙家庭。兹伙家庭是兹伙家支社会的基本单位, 具有组织生产、消费和家支及其管辖社会活动的职能。一个兹伙家支就是一个有一定地域的统治集团, 在这一集团内, 兹伙家庭要上对家支承担一定的义务, 对下统治着数量不等的诺伙和曲诺隶属民家支和家庭, 役使阿加和呷西奴隶。
第二类是诺伙家庭。诺伙家庭是诺伙家支社会的基本单位, 具有组织生产或自行生产、消费和其家支及所属社会活动的职能。一个诺伙家支就是一个有一定地域的统治集团, 在这一集团内诺伙小家庭要上对家支负责, 承担义务, 对下管理着数量不等的曲诺隶属民家支和家庭, 役使阿加和呷西奴隶。
第三类是曲诺家庭。曲诺家庭是曲诺家支社会的基本单位, 具体有生产( 其中有小部分组织生产) 、消费和社会活动的职能, 一个曲诺家庭要上对家支负责, 承担义务, 其所属家支要对所属的兹伙和诺伙负责, 承担支配的义务, 对下管理着数量不等的隶属民家庭或役使呷西奴隶。
第四类是从属于以上三类家庭的隶属民家庭―― 阿加家庭。阿加家庭虽属于从属性家庭,但大多数的阿加家庭有自己的耕食地, 有自己的家室经济, 土地可以世袭使用,对自己的财产有绝对支配权, 但承担着主子的主要田地间的生产劳动。大部分曲诺家庭的阿加家庭跟随曲诺家庭的家支姓氏, 也准许其参加一定的家支活动, 承担一定的义务。
以上各类家庭, 构成了凉山彝族社会。它们都属于凉山彝族社会的基本单位, 因而在家庭教育中有一整套共同的教育原则、教育形式和内容。信奉着“依惹依阿读, 苏读勒鲁( 自己的孩子自己不教, 处处为难) ”的教育信条, 十分重视家庭教育。
1.以伦理道德为主要准则形式的品行教育。
彝族家庭可以说从孩子一出生甚至到耄耋之年都要进行品行教育。这种品行教育往往与家法、家规、习惯法与社会礼俗交织在一起,其内容涉及衣、食、住、行、婚丧、道德、礼仪、继承财产等。如长辈入室,须让其上座; 路遇长者长辈, 须下马侍立; 长房之弟, 虽年少亦尊称为兄, 须以兄礼待之; 男女之间, 翁在,媳远避, 兄在, 弟妇远避; 客入室, 起立让上座, 要去作客, 杀牛吃三坨( 小块) 杀羊杀猪吃二坨( 小块) , 杀鸡吃一坨( 小块) 。家庭中的长者或父母在日常生活中, 非常注意自己的言行, 注意躬行身教, 从家庭成员的耳濡目染过程中渗透到子女的思想行为里, 培养他们的道德判断能力和道德情感, 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2.以祭祖为主要形式的家谱教育和宗教教育。
作为以宗教教育和家谱教育为主要目的的祭祖活动, 一般是共同在同爷辈的家庭内举行的, 即祭近祖, 进而才到家支内祭远祖。
祭近祖活动是彝族社会个体家庭中非常重要的活动。通过这一活动, 使后代了解祖先的丰功伟绩, 了解自己的家谱, 形成对祖先的信仰观。任何宗教中的人神关系都是人人关系异化的表现, 彝族社会的人和祖的关系也不例外, 所异化出的祖先, 通过祭祖, 使人和祖先发生联系, 在宗教观念上既制约死者又规范活人的宗教道德原则, 不仅要求后代追孝祖宗, 肃敬祀事, 躬行祖道; 还要求祖先惠顾其嗣, 庇荫其子, 体行祖德, 福佑后代。
家谱教育和宗教教育除了在家庭祭祖活动中进行外, 还在家庭的宗教或其他活动中继续进行。家谱是一种记忆家支世系的口传谱牒,构成方式主要是父子连名, 兹伙家庭、诺伙家庭、曲诺家庭都十分重视自己的家谱。家谱教育是彝族家庭教育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 一般都在孩子很小的时候, 就开始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 让孩子背诵。
3.以口头和书面文学为主要形式的启智审美教育。
以口头和书面文学为主要形式的启智、审美教育在彝族社会家庭教育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讲述或诵读者一般都由长者承担, 在家中任何时候都可进行, 形式多样, 可讲、可唱、可诵, 其内容有神话、史诗、传说、故事、寓言、谚语尔比(与格言谚语同) 、歌谣、抒情长诗、叙事长诗、克智(口头交流和传播) 等, 具有启迪儿童聪明才智的作用。利用这些口头和书面文学, 对子女施加教育影响, 使他们的心智得到健康发展。同时通过这些艺术形式, 以情动人, 给子女以美的感受, 通过这种富有感染力的教育, 培养他们分清是非、憎爱分明的道德情感。无论是故事、史诗、神话、寓言, 还是克智、歌谣、长诗等语言艺术, 对于打开儿童的心灵之窗, 丰富想象力, 发展情感, 陶冶审美情操, 都是很好的教材。之所以彝族社会中人人都是故事讲述家、民歌手和诗人, 其原因在于彝族家庭教育中的丰富多彩的启智、审美教育。
(作者单位: 中央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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