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明:论阿诗玛核心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摘要】“阿诗玛文化”既有核心部分,也有非核心部分,本文认为核心部分是重点保护对象。“阿诗玛文化”是一种虚实结合的体系,保护工作也需虚实结合,才有可操作性。以有形的实体文化保护为抓手,带动无形文化的保护部分。生态是“阿诗玛文化”赖以生存的土壤与气候,保护“阿诗玛文化”生态,关乎到“阿诗玛文化”健康持续发展问题。
【关键词】阿诗玛文化;核心保护;实体传承
“阿诗玛文化”是一种地域文化。当指撒尼彝语口传叙事长诗《阿诗玛》流传区域内与《阿诗玛》产生、流传、发展有关的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或受《阿诗玛》影响,新延伸出来的有形文化与无形文化。保护“阿诗玛文化”首先须在概念、定义等方面作出准确判断,才能做到精准保护。
电影《阿诗玛》剧照
“阿诗玛文化”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有有形的物质文化,也有无形的非物质文化;既有精华,也有糟粕,全盘保护与传承既不现实,也没必要。只有选择有核心价值的文化进行重点保护,以点带面,才是文化保护的正确选择和科学之道。
一、精神层面的阿诗玛文化保护
精神层面的文化,是“阿诗玛文化”的灵魂。在塑造“阿诗玛故乡”人民的世界观、价值观中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因而是“阿诗玛文化”的核心,是重点保护对象。“阿诗玛”精神是什么?“阿诗玛”核心文化又是什么?这里,笔者试图从叙事长诗《阿诗玛》中提炼部分答案。
(一)勤劳、坚强
电影《阿诗玛》中有一首耳熟能详的歌曲:“撒尼人勤劳而坚强,高山上放牛又放羊,湖边洗麻哟,田地里栽秧忙,嘹亮的歌声传四方……”这首歌是对阿诗玛故乡人民勤劳精神的描写与赞颂。叙事长诗《阿诗玛》也描写了主人公“阿诗玛”的勤劳与勤奋。“女儿满三岁/走亲又串戚/坐在门槛上/帮妈绕线团/阿妈喜五场/女儿满五岁/背上背菜篮/上山找野菜/阿妈喜六场/女儿满七岁/七岁会绩麻/绩麻赛阿妈/阿妈喜七场……”[1]“阿诗玛”从小勤劳,所以才人见人爱。“阿诗玛”的坚毅品质在劳动中锻炼而成。
勤劳是一种美德,每一个民族,每一个家庭都希望自己的后代成为勤劳致富的人。但是撒尼人对后代勤劳方面要求的水准似乎更高一些。因为撒尼人居住的山区,土地贫瘠,缺水。在这样的生存环境,只有比平坝地区付出更多的努力,辛勤劳作,才能有所收获。撒尼人的勤奋既是一种天性,也是生活所迫。
人类本身是劳动的产物,人之所以从猿进化到人,也是劳动的结果。劳动改变未来,勤奋创造美好。在当今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强国建设中,勤奋精神比任何一个时期都更为重要。“阿诗玛故乡”的人民只要继续弘扬“阿诗玛”勤劳、坚强精神,定能把家乡建设得更加美丽、富饶。
(二)不惧邪恶、追求自由与光明
人们赞颂“阿诗玛”,是赞美她不惧邪恶,追求自由与光明的高贵品质。在封建社会,人们选择婚姻的标准是:有权有势、家财万贯、婚后生活无忧无虑的家庭。至于形象,人品是第二位的。这种婚姻选择观念当今仍然有一定的市场。
电影《阿诗玛》剧照:歌颂不惧邪恶、追求自由与光明
叙事长诗《阿诗玛》中的主人公“阿诗玛”,对有权有势,家财万贯的热布巴拉家的婚姻诱惑不霄一顾。“热布巴拉家/白银做门框/黄金做门楣/青铜做门槛/门面雕龙凤/金有马蹄大/银有人头大/金银用斗量/睡的金银床/牲畜关四院/黄牛遍九岗/绵羊漫七坡/山羊满九箐/那样富有啊/说也说不完/”[2]“阿诗玛”视金银为粪草,不为金钱所动,当媒人以夸耀热布巴拉家的富有,企图以财富为诱饵骗婚时,“阿诗玛”正气凛然地给予回击。“姑娘不是畜/哪能当畜换/姑娘不是粮/哪能当粮卖/你说一句话/姑娘我听懂/你说两句话/姑娘我心烦/你说三句话/姑娘我要骂/高贵我不求/我穷不嫁富/不嫁就不嫁/九十九不嫁。[3]
“阿黑”是千万个撒尼青年的优秀代表,当得知“阿诗玛”被热布巴拉家抢走,便以洪荒般的勇气,义无反顾的去救“阿诗玛”。“阿黑”孤身一人,面对“一百二十人,个个背弓箭,人人扛刀枪,全部骑着马”[4]。面对全副武装的热布巴拉家抢婚队伍,“阿黑”毫不畏惧,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应对自如。在对歌、垦荒、打虎、射箭等一系列的比赛与较量中,“阿黑”节节获胜。“阿黑”的勇敢与担当成了千万个撒尼男子的楷模。
千百年铸就的不惧邪恶、追求自由与光明的精神,流淌在千万个撒尼人的血液中。在60年前,面对封建统治,千万个撒尼人毅然拿起武器,勇敢地投入到推翻反动统治者的洪流中。在举国上下进行现代化建设的今天,撒尼人面临的困难比任何一个时期都严峻,更当发扬不怕艰苦的精神,直面困难,勇敢担当,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去争取更大的胜利。
(三)团结互助,祸福共担
在古今中外的社会历史中,人口较少的族群一般为弱势族群,弱势群体。通常而言,弱势群体的团结互助,祸福共担精神要强烈一些。因为,只有相互依存,凝集力量、抱团取暖,才能在强势群体的夹缝中求得生存。
关于彝族撒尼人团结互助、祸福共担精神,在叙事长诗《阿诗玛》中作了这样的描写:“取名这天啊/亲朋满堂坐/全部来帮忙/九十九盆面/九十九甄饭/九十九席客/酒坛搁堂前/就像大石林”。[5]叙事长诗《阿诗玛》中所倡导的这种互帮传统,一直延续到当代撒尼社会群体中。至今,无论谁家遇上红白喜事,隔壁邻居、亲朋好友,有钱出钱,有物出物,有力出力,共同担当。有了这种精神,面对困难才能举重若轻。在石林彝区,家族遇到不测风云,不会被大难摧毁。家庭不会因红、白大事,疾病降临而致贫致死。在这种关爱、相互帮忙、共同当担,充满爱意的社会里,孤儿不会成为流浪汉;穷汉不会成为乞丐。在撒尼彝语中没有“乞丐”这一专用名词。
与全国一样,“阿诗玛故乡”也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现代化建设,石林县经济发展仍相对滞后,在薄弱的经济基础上,搞现代经济建设,对地方政府和当地人民而言面临的是强大的压力。对此,“阿诗玛故乡”的人民要继续发扬互帮互助的优良传统,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团结互助,齐心协力共奔小康。
(四)礼貌、好学
“礼貌”是彝族撒尼人人生教育的第一课,长辈经常告诫晚辈,在村里要懂得礼貌。出门在外嘴要放得更甜一些,见老喊老,见小喊小。懂礼貌,尊重别人,才会赢得别人的尊重和帮助。对此,叙事长诗《阿诗玛》中对礼貌行为作了入神的诠释。“阿黑”策马追赶“阿诗玛”及其抢婚队伍,一路心急如焚,可遇到捡粪人、放猪人、放羊人、放牛人、打柴人都礼貌地下马,耐心问路,“谢过老羊倌/阿黑骑上马/神马快如飞/翻过三架山/遇见放牛倌/放牛老人啊/你放牛这里/可见一群人/娶亲从此过?可见一伙人/抢亲从此过”。[6]“阿黑”的耐心与对别人的尊重,赢得了一路人同情与帮助。由此,“阿黑”很快追赶上了抢婚队伍。
在市场经济社会的今天,社会高度融合,职业严格分工。群体的依赖度更高。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以礼待人,尊重别人,才会赢得别人的尊重,才能拥有立足社会的资本。
谦逊好学也是撒尼人的一种优秀品质。一个人只有不断学习,才能自我完善。一个民族只有不断学习,才能日愈强大。撒尼人善于学习的传统精神,叙事长诗《阿诗玛》中描写得淋漓尽致。“楠咪大江边/羊群放三年/三年学射箭/三年学唱歌/金歌学一支/银歌学一支/铜歌学一支/锡歌学一支/铅歌学一支/钢歌学一支/铁歌学一支/祖传十二调/阿黑全学会/家内九种礼/祖传十二礼/阿黑全学会”。[7]“阿黑”利用在远方放牧之机,学会十二调、十二种礼,还学会了射箭等十八般武艺,在与不可一世的热布巴拉家的“较量”中,才赢得了一次又一次的胜利。
透过“阿黑”好学,兼收并蓄,学以致用精神,就不难理解撒尼人,为什么能创造一部世界名著《阿诗玛》,一幕《阿诗玛》电影,一支大三弦舞,一曲《远方的客人请您留下来》。
在农耕文明时代,“阿诗玛故乡”的人民创造了灿烂的“阿诗玛文化”。今天的“阿诗玛故乡”已进入信息文明时代。面对瞬间万变的信息,勤奋学习的精神比任何一个历史时期都重要。只有不断学习,“阿诗玛文化”才能与时俱进,随历史潮流不断发展。
传统的生产和生活习俗是阿诗玛文化的重要体现
二、《阿诗玛》的本体保护与“阿诗玛文化”的实体传承
“阿诗玛文化”包括有形和无形两种,无形部分主要指精神层面的非物质文化。有形部分主要指“阿诗玛文化”中的实体及其物质文化。今天的“阿诗玛文化”保护,只有以有形的文化为抓手,从实体为切入点,才能推动和促进“阿诗玛文化”的整体保护。
(一)《阿诗玛》长诗的本体保护
“阿诗玛文化”来源于叙事长诗《阿诗玛》。是一种有根有源的文化,只有保实了根源,“阿诗玛文化”才能源远流长,才有不竭的发展动力。《阿诗玛》本体的保护涉及两个方面:
1、对撒尼彝语口传叙事长诗《阿诗玛》的保护
撒尼彝语口传叙事长诗《阿诗玛》从远古的时代流传下来,但由于受限于撒尼彝语的传播力,过去一直没能走出大山,走向全国,走向世界。20世纪50年代,云南省人民文工团圭山工作组,深入撒尼彝区,收集了20余种撒尼彝语口传叙事诗《阿诗玛》和一本彝文手抄本,并将其译成汉文。工作组在原始资料的基础上整理成汉文,并公开发表与出版。自此,撒尼叙事长诗《阿诗玛》走出了彝区,走向了全国,走向世界。汉文版的《阿诗玛》成为了世界名著。《阿诗玛》虽然成了名著,但他的母体则来源于撒尼语口传叙事诗《阿诗玛》。因此,保护撒尼彝语口传叙事诗《阿诗玛》,是保护“阿诗玛文化”的母体与根基,传承撒尼彝语口传叙事长诗《阿诗玛》,是传承“阿诗玛文化”的血脉精髓。
撒尼彝语口传叙事诗《阿诗玛》,对《阿诗玛》的整体保护是定海神针的作用。撒尼彝语口传叙事诗《阿诗玛》进入了国家首批口传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撒尼彝语口传叙事诗《阿诗玛》,是“阿诗玛故乡”民族文化保护与新文化建设的需要,也是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及全县各族人民对国家承诺的兑现。
2、对《阿诗玛》彝文文本的保护
目前所存的《阿诗玛》彝文抄本寥寥无几。由此,彝文抄本显得特别珍贵。
彝族撒尼学者昂智灵书写的彝汉对照《阿诗玛》叙事长诗
我们知道属于口传的民间文学作品具有变异性和不稳定性。云南省人民文工团圭山工作组收集、翻译的18种口传叙事诗《阿诗玛》,没有两种完全相同的版本,可见,18个人可以唱出18种完全不同的《阿诗玛》,作为科学保护,口传本的缺陷是显而易见的。
相较而言,文本的稳固性要优于口传本,一旦形成书面文本后,内容、情节、形式将会定型。过了若干代,阅读者看到的是保真的内容与情节。对科学传承传统文化,手抄本具有口传作品无法比拟的优越性。
彝文手抄本《阿诗玛》,已列为第二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已成为国宝。彝文手抄本《阿诗玛》几近成为孤本,我们有责任、有义务保护祖先流传下来的这一瑰宝。
撒尼彝语口传叙事诗《阿诗玛》和彝文抄本《阿诗玛》,是“阿诗玛文化”的本体和核心。保护这两种形式的遗作,就是保护了“阿诗玛文化”的核心,所以应当列为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阿诗玛文化”的实体传承
“阿诗玛文化”是一种虚实结合体,文化传承也需要一种载体,一个平台。只有实体传承,才有传承的操作性;只有从实体切入,“阿诗玛文化”的传承才能落到实处。
1、培养新一代传承人
叙事长诗《阿诗玛》是历代撒尼人口口相传,从远古一代代传至今日的文化遗产。传统的口传传承方式至今没有完全过时。
叙事长诗《阿诗玛》传承人王玉芳
撒尼彝语口传叙事诗《阿诗玛》申报为国家级口传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时,明文要求必须确定项目具体传承人。根据申报书的要求,当时申报了一男一女为撒尼彝语口传叙事诗《阿诗玛》传承人。其中一名现已去世,另一名也年事已高,难以当担传承《阿诗玛》的大任,现需培养与确定新的传承人。
新的传承人选除具备热爱“阿诗玛文化”而外,还需具有热心人和社会活跃分子的条件。需要有一定的创作或创造天赋,在传承过程中,与时俱进,注入新的活力,才能使《阿诗玛》越传越新,越传越有生命力。事实上,每一代传承人在《阿诗玛》传承过程中,都注入了自己的理解,赋予了时代精神,《阿诗玛》才成了不朽的作品。
“传承人”只起到主心骨作用,所起的作用还是非常有限的,全面传承还得寄希望于社会。“阿诗玛文化”传承的接力棒需要一代代传下去,“阿诗玛文化”才能连绵不断。
“阿诗玛文化”遗产最终还是落在下一代人的身上,传承工作必须从娃娃抓起,因此,叙事长诗《阿诗玛》有必要进学校、进课堂。只有扎根在千万个后代人的心中,阿诗玛文化薪火才能代代相传。
2、建立“阿诗玛文化”保护与传承社区
过去的撒尼彝区基本处于封闭状态,平时文化生活单调,外来文化很少渗透,先进文化很少冲击本土文化,千年的“阿诗玛文化”才在封闭的社会中缓慢地传了今天。
传统文艺表演是传承阿诗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今,撒尼彝区社会已向外敞开,以“阿诗玛文化”为主的社区文化,受到外来先进文化和时尚文化的猛烈冲击。休闲时光,歌手抱着圆琴弹唱《阿诗玛》,听众围着歌手聆听《阿诗玛》的场景已一去不复返。传统文化已走向了边缘化,传统的“阿诗玛文化”传播环境将不复存。
一方面,今天的撒尼彝区五光十色,人们对文化、娱乐方式有了更多的选项,把更多的青年人重新拉回到《阿诗玛》弹唱场景,几乎是痴人说梦话。另一方面“阿诗玛文化”的传承需要特定的环境与传统模式。对此,建立“阿诗玛文化”保护与传承区,是传统与现代的最佳对接点。
“阿诗玛文化”之所以能从远古走到今天,是无数个村寨,历代先民代代相传的结晶,是深深扎根于社区土壤的结果,没有土壤的果子其味道是苦涩的。
“阿诗玛文化”是综合性的文化,村落(社区)的文化承载力和传播力特别强。以村寨为平台,进行传承,“阿诗玛文化”才能生生不息。然而,今天的撒尼山寨对传统文化传承功能逐渐衰退,部分村寨已丧失了60年前那种传统文化传播环境。对此,有必要在每个乡镇(片区)选一两个村落为“阿诗玛文化”传承与保护区,通过实体村落把“阿诗玛文化”实实在在的传承下去。通过具体的传承与保护区,推动和促进更大区域的“阿诗玛文化”传播。
3、“阿诗玛文化”传播方式的创新
“阿诗玛文化”之所以熠熠生辉,是历代人民孜孜不倦创造、传播的结果。“阿诗玛文化”传播方式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与时俱进,不断调试与改进,不断适应变化了的历史与环境。“阿诗玛文化”传播史,实际是一部传播方式创新史。
研究表明,叙事长诗《阿诗玛》是从宗教经典中演变而来,说明早期的《阿诗玛》主要通过宗教渠道进行传播,是从宗教的温床中发芽、开花、结果的。
农耕时代的撒尼社会,文化是一种自娱自乐的产品,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阿诗玛》主要靠歌手演唱的方式来传播,在传播中丰富了撒尼人的社会文化生活,滋养了撒尼人的心灵与精神。
20世纪50年代,一批文学艺术工作者,将撒尼彝语叙事诗《阿诗玛》,翻译整理成汉文,并公开发表与出版,汉文版《阿诗玛》的出版,把原来用彝语传播的方式,转变成了以汉语文为主的传播方式。
20世纪60年代初,最具文化传播效应的方式是舞台戏剧。于是出现了撒尼彝剧《阿诗玛》、京剧《阿黑与阿诗玛》、花灯剧、滇剧《阿诗玛》,通过戏剧舞台的传播,让更多的观众知道了“阿诗玛”及其“阿诗玛文化”。
20世纪60年代中期,电影艺术是最有冲击力的文化传播平台。至此,彩色宽银幕电影《阿诗玛》运应而生。电影《阿诗玛》美轮美奂的画面,既有听觉冲击力的《阿诗玛》电影歌曲,特别是杨丽坤对“阿诗玛”的入神演绎,使《阿诗玛》推向了登峰造极的境界,让国内外的千万个观众喜欢上了《阿诗玛》。通过电影,《阿诗玛》的知名度大为提高。
20世纪90年代以后,电视在神州大地普及,电视成了文化宣传的主流平台。21世纪初,中央电视台西部频道的“魅力十二”,连接做了与“阿诗玛文化”有关的多个专题,轰炸式的轮番播出,又把远去了的《阿诗玛》重新拉回年青一代的视野,使“阿诗玛文化”重新深入人心。
《阿诗玛》传承史告诉我们,文化传承手段、方法需要不断创新。与时俱进,使用最科学、最先进的方法,文化才能走入人们心中,通向未来。
农耕时代姗姗离去,信息时代匆匆而至,仅用传统方法传播“阿诗玛文化”已远远不适应时代的要求。就目前而言,至少可在以下三方面尝试新的传播方式。
(1)数字化信息与网络传播
网络是当代青年获得信息,知识的主渠道,很多青年把大把的时间耗在网络中,为此,“阿诗玛文化”的传播应当转向网络。在大数据的网络平台中,让古老的文化散发新的魅力,走进年青一代的内心世界。
(2)实景大型原生态歌舞的形式传播
大型、实景歌舞受众面较广,是一种通俗而又喜闻乐见接受的一种文化传播方式。《阿诗玛》与广西桂林的《刘三姐》的发掘、传播模式大致相同。两者原为民间文学作品,都同为改编电影,两者的流传地都在风景名胜区。但游桂林的游客通过观看大型实景原生态歌舞《印象刘三姐》,大多知道“刘三姐”。可石林的游客未必就知道“阿诗玛”。由此,桂林与《刘三姐》的模式,值得石林人民借鉴与复制,在石林景区上演一台大型原生态实景歌舞《阿诗玛》。
(3)创建一个“阿诗玛景情公园”
2020年,中国将全面进入小康社会。意味着全民进入休闲的时代即将到来。这为将以休闲为平台传播“阿诗玛文化”带来新的机遇。
《阿诗玛》是石林县的立县之本,镇县之宝。过去“阿诗玛故乡”的人民在发掘与利用《阿诗玛》文化过程中得到了实惠与发展。令人遗憾的是,作为镇县之宝的文化遗产,慢慢淡出了很多石林人的记忆。
阿诗玛故乡应当建一个“阿诗玛情景公园”,通过公园,让人们对《阿诗玛》有个牢固的记忆,进入公园让石林人联想到镇县之宝。把《阿诗玛》的主题、故事、情节贯穿于公园中,通过公园平台,让更多的公民在休闲中深入了解“阿诗玛文化”。
公园是休闲的地方,在县城周围建一个“阿诗玛情景公园”,不仅能为居民提供了公共文化设施,休闲场所,还能传播“阿诗玛文化”,在休闲环境中接受知识,比在课堂中被动接受效果来得更快一些。一代人建的公园,将几代人受用。一代又一代的人在“阿诗玛情景公园”的休闲中得到熏陶和感染,“阿诗玛文化”才会自觉不自觉地代代传承下去。
21世纪初,结合《阿诗玛》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工作,县电视台在县城随机采访“您知道《阿诗玛》吗”这一话题时,竟然大部分居民包括撒尼青年在内,对《阿诗玛》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说不出个所以然。时隔10年后的今天,不知《阿诗玛》的人可能更多,情况可能更为糟糕。关于“阿诗玛文化”的传承,石林当下最重要的事是建一座“阿诗玛情景公园”,先在县内实实在在的传承,在石林人民心中深深地扎下根。然后再考虑对外传播与宣传。对“阿诗玛文化”的传承,应当有一个清晰的战略定位:在石林县境内实实在在地传承,练好内功是第一位的。对外传播与宣传,则是第二位的。
4、以旅游为载体传承“阿诗玛文化”
文化传承与生活密切相关,文化传承者并非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而是一群同样需要五谷杂粮的自然人。这首先需要解决传承人的生存和生活问题。文化传承与传承人的生存话题也许在其他地方是一项棘手的问题。而作为旅游大县的石林,通过旅游市场,传承人的生存与生活问题,也许可以得到轻易解决。
神奇美丽的石林景区承载了丰富的阿诗玛文化
“阿诗玛故乡”是世界旅游目的地之一,“阿诗玛文化”是石林旅游的重要内容之一。“阿诗玛文化”作为石林旅游的开发项目,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目前的石林旅游形成了这样一种状态。一方面石林旅游需要大量的“阿诗玛文化”,另一方面“阿诗玛文化”的传承人又无用武之地。两种资源若能得到有效的整合,也许上述矛盾迎刃而解。依托旅游市场,“阿诗玛文化”能不断地传承下去。依托“阿诗玛文化”,石林的旅游也许能红红火火,更上一层楼。通过旅游平台“阿诗玛文化”会传得更广泛、更深远。
三、阿诗玛生态文化的保护
叙事长诗《阿诗玛》出现在撒尼彝区,并不是一种孤立的文化现象,与其文化生态有着密切的关连。阿诗玛生态文化具有盛产叙事长诗的特长。除《阿诗玛》而外,还有《逃到甜蜜的地方》、《圭山彩虹》、《竹叶长青》、《牧羊人小黄》等。保护阿诗玛生态文化,对石林地域文化的持续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关系。
(一)文化生态的保护
石林这块热土既然能出现第一个《阿诗玛》,就有可能出现第二个《阿诗玛》,第三个《阿诗玛》……文化创造是无止境的,这取决于外部的客观作用和内部的主观作用。文化生态也是外部条件之一,保护文化生态是保护《阿诗玛》的源泉,是保护“阿诗玛文化”发展的原生动力。
1、保护以“包头”为标志的服饰文化
石林人常说:石林人靠两头,一是“石头”,二是“包头”。“石头”指石林风景区,“包头”指“阿诗玛文化”。具体说来是指撒尼姑娘戴的“包头”。
彝族撒尼传统服饰,是阿诗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这里“包头”又可指代撒尼服饰,即“阿诗玛服饰”。服饰是民族的一种标识,穿着不同服饰的56兄弟民族在一起,通过服饰,可以轻松辨别出那一种是哪一个民族。服饰承载的是一个民族的文化,体现的是一个民族的审美力。叙事长诗《阿诗玛》通过服饰的描绘,刻画了“阿诗玛”的美,“美丽的姑娘阿诗玛/包头红艳艳/耳环两边挂/脸白如月亮/身材好像金竹条/左手戴金戒/右手戴金镯/披的羊羔皮/围裙系腰上/身上絮子条条坠/脚穿绣花鞋/没有一处不好看/没有一处不漂亮/我要想娶她”。[8]生活中有了五彩缤纷的服饰,叙事长诗《阿诗玛》中的人物才如此栩栩如生,“阿诗玛”的形象才如此丰满。
“撒尼挑花”已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事实上,“撒尼挑花”也是以服饰为载体,保护“阿诗玛”服饰,“撒尼挑花”同时也能得到保护。
民族服饰同化现象是世界性的问题。当今不同民族的服饰越来越趋同化。服饰的文化抵抗力是最薄弱的一环。在我国最边远、最偏僻的少数民族地区,甚至非洲的原始部落,一旦接触先进民族文化、先进民族服饰,就会在很短的时间内模仿先进民族的服饰。放弃本民族服饰,意味着放弃了一种文化,人类文化将从多元走向一统。服饰是一个民族的光环,没有光环的文化是一种黯然失色的文化。
服饰对一个民族而言具有文脉传承作用,保持服饰的民族性,对任何一个民族、任何一个地方都极为重要。对以旅游兴县的“阿诗玛故乡”而言,民族服饰的保护与发展显得更为重要。
2、彝族语言文字的保护与发展
假若服饰是一个民族的外在表现形成的话,语言文字则是一个民族的内在文化,早期的《阿诗玛》由撒尼彝语创作而成,可见用撒尼彝语也能创作出世界名著。
服饰与语言同为民族标志性的符号。但服饰的民族标识具有不稳固的缺陷,因而容易消失。而语言作为民族特征是相当稳固的。民族语言对民族文化的保持与发展至关重要。一个民族,失去了自己的语言,对民族只剩下血缘认同,而“认同”本身也带有主观性和片面性,因而是不科学的。
语言是一种交际工具,也是一种思维工具。不同的语言有不同的思维方式,不同的思维逻辑会创造出不同的文化。撒尼彝语叙事诗《阿诗玛》,是用撒尼彝语思维创作的作品,“阿诗玛文化”是用撒尼彝语思维逻辑,思维方式创造出来的一种文化,保护撒尼彝语,既是保护了“阿诗玛文化”的创造力。
3、对节日文化的保护
节日文化含有两个层次,一是节日的产生与发展过程中文化的积累与发展形式。如“火把节”的产生、发展、定型。二是节日过程中所承载的文化内涵,如“火把节”中的耍火把与火崇拜,节日是承载文化信息量最强的一种形式。
阿诗玛文化旅游节上的彝族撒尼演唱组合
叙事长诗《阿诗玛》的发展和形成与节日息息相关。过去,节日是传播叙事长诗《阿诗玛》的一个重要平台。节庆会正式开始之前,歌手会主动登台演唱《阿诗玛》,以填充节日正式开始前的空白与冷场,歌手为节日营造了欢乐气氛。节日成了传播民间文学的主战场。
今天的节日已不是传播叙事长诗《阿诗玛》的主阵地。但节日承载的民族文化事项,对“阿诗玛文化”传承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如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彝族大三弦”,是撒尼彝区各种节日必不可少的娱乐项目。又如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彝族摔跤”,也是节庆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节日承载着诸多的文化信息,因而,保护节日,“阿诗玛文化”有关的一些事项也能同时得到保护。
4、生产生活形态的保护
生产生活既能创造出物质文化,也能创造出精神文化。不同的生产方式可能孕育出不同的文化形态,“阿诗玛文化”是在撒尼人独特的生产生活方式中萌生出来的一种文化。
叙事诗《阿诗玛》中,对古代撒尼人的生产生活形式作了简略描述。如《阿诗玛》中的绩麻场景:“女儿长满三岁/绩麻像粪团滚动(比愉快)/会帮妈妈绩麻了/妈妈的心喜欢了五场/女儿长满五岁/会帮妈妈绕线了/妈妈的心喜欢了六场/女儿长满七岁/会绕梭轴线了/织来衣服给爹穿/妈妈的心喜欢了七场”。[9]叙事长诗《阿诗玛》还在“阿黑”与“热布巴拉”的较量中,列举了比赛“刀耕火种”的场景,“种庄稼那天/砍树那一天/热布巴拉家/他家三父子/三父子坎三片/哥哥阿黑/一人坎三片”。[10]过去的撒尼社会,每年秋冬两季有到热带地区游牧的习俗,叙事长诗《阿诗玛》中才有了“阿黑”在远方游牧三年的情节。由此可见,“阿诗玛”文化形式与“阿诗玛故乡”固有的生产生活方式密切相关。
(1)农耕与畜牧习俗
叙事长诗《阿诗玛》是彝族撒尼人从游牧文明进入农耕文明社会时期的产物。在20世纪40年代末,撒尼彝区仍处于农耕为主,畜牧为辅的社会。畜牧文明和农耕文明在彝族撒尼人的社会历史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人类社会发展必经畜牧文明、农耕文明、工业文明、信息文明的发展阶段。撒尼彝区是从农耕文明直接进入信息文明的社会。缺失了工业文明的洗礼,是一种发育不健全的社会。也就是说撒尼彝区的现代化是在农耕文明的基础上建立。因而保护农耕文化,认识农耕文化,不仅有助于保护“阿诗玛文化”的认识,也有助于“阿诗玛故乡”的现代化建设。
(2)民居建筑
民居与建筑也是重要的民族标识之一,民居建筑寄托着一个民族的情感,表达着一个民族的审美观,承载着一个民族厚重的历史文化。“阿诗玛故乡”的民居建筑是“阿诗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传统的民居建筑,是保护“阿诗玛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自然生态的保护
一种文化的产生及其特色,往往与所处的自然生态环境相关。文化是人们了解自然、认识自然的产物。什么样的自然环境,必定会孕育出什么样的文化。维吾尔族在大漠环境中生活,其文化带有浓浓的大漠文化特色;蒙古族生存在蒙古高原,其文化透着辽阔的草原风。彝族撒尼人生存于喀斯特地貌与红土高原,无疑,“阿诗玛文化”必有与众不同的韵味。
“阿诗玛文化”是由北纬24—25度,东经130度左右,海拔在1700-2000米,地势起伏平缓,丛石林立,土质瘦红的环境中孕育出来的一种文化。在这区域内,每一种动物与生物,一草一木、一山一川、一溪一池、一石一峰都与“阿诗玛文化”产生与发展密切相关。在特定的“阿诗玛文化”生态环境中,两种自然生态最值得重点保护。
1、松林与草甸生态
叙事长诗《阿诗玛》是这样描写“阿诗玛”时代自然生态环境的“美丽的阿诗玛/一群人拥着/走到松树林/松林黑森森……走到水塘边,池水清凌凌……走到了草甸/草甸平坦坦”。[11]“阿黑”追赶“阿诗玛”时,不分白昼,在茫茫的林海与山川中穿行。“追到黑松林/阿哥阿黑啊/呼唤阿诗玛/呼声传四方/呼声越山川/传到了远方”。[12]
“阿诗玛故乡”的地质地貌和生态环境确实与众不同。20世纪80年代初,笔者在北京译《阿诗玛》彝文抄本,看到《阿诗玛》中描写的自然环境,顿时联想到的是尾则镇的松元口村至西街口镇糯邑村一带50年前的风景线:穿过一片奇峰异石,跨越一座座山川、迎来一片片茫茫的松林。走在一片平坦的草原小路上,看见一池池浑浊的水塘、深山中冒出一缕缕炊烟。在我的想象中“阿诗玛故乡”的生态就当是这种带着几份粗犷,几分荒凉,几分朴实的神奇世界。如此的生态才称得上“阿诗玛故乡”。
50年后的今天,曾经是我脑海中《阿诗玛》故乡的特有景色荡然无存,森林变成了石漠,草甸变成了耕地,曾经冒出缕缕炊烟的民居,变成了冷冰冰的钢筋房。在我看来,失去的不仅仅是森林、水塘、草甸、炊烟。同时也失去了《阿诗玛》的栖身之地,丧失了“阿诗玛”的文化温床。
今天,我们在这里探讨“阿诗玛文化”的传承与保护方略,不应当忽略“阿诗玛文化”赖以生存的自然生态与环境,更应当立即行动起来,恢复“阿诗玛文化”生存与发展必需的自然生态。
2、石峰群林的生态
石峰成林是石林彝族自治县地质地貌的特点,也是叙事长诗《阿诗玛》中重点描写的生态。“天生老石岩/岩壁黄生生/这是我的家/日落我不落/乡亲父老们/朋友小伴们/阿诗玛我啊/永伴你们走/永在你们间/阿哥阿黑啊/你若想阿妹/站在山顶上/高喊一声啊/你妹阿诗玛/岩上答应你/阿哥喊一声/阿妹应一声”。[13]
“阿诗玛故乡”星罗棋布的额斯特地貌,展现的不仅仅是奇峰异石,还为人们提供了丰富的想象空间,当人们在陡壁斜崖旁听到“回声”,人们联想到的是“阿诗玛”。当人们穿行于小石林风景区看到一座造型奇特的石峰时,人们联想到的仍然是美丽的“阿诗玛”,想到的是“阿诗玛”的美丽化成了永恒。假若没有奇峰异石,叙事长诗“阿诗玛”就不可能以“回声”作结局;假如没有奇峰异石,石林就少了一份想象空间,那石林人的想象力就会衰退。保护“阿诗玛故乡”的每一片石林、每一座石峰,是保护“阿诗玛文化”的生态系统。
结语
“阿诗玛文化”既有虚的,又有实的,虚的部分需要传承,实的部分首先保护,再继续传承。对“阿诗玛文化”的保护既要有核心性的内容,也要有外在型的形式。只有这样,“阿诗玛文化”才能得以全面保护。
传统文化保护是一把双刃剑,合理保护与利用,会造福一方。传承与利用方法不当,也会阻碍现代化建设,影响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进程。这需要执政者的精确把控。人民需要传统文化,也需要现代化。人民有享受传统文化遗产的权力,更有享受现代文明成果的权利。
参考文献
[1]《彝族摩毕摩经典译注》第九十六卷,云南民族出版社2012年5月版第122页。
[2]《彝族毕摩经典译注》第九十六卷,云南民族出版社,2012年5月版,第127页。
[3]《彝族毕摩经典译注》第九十六卷,云南民族出版社,2012年5月版,第127页。
[4]《彝族毕摩经典译注》第九十六卷,云南民族出版社2012年5月版,第127页。
[5]《彝族毕摩经典译注》第九十六卷,云南民族出版社2012年5月版,第122页。
[6]《彝族毕摩经典译注》第九十六卷,云南民族出版社,2012年5月版,第130页。
[7]《彝族毕摩经典译注》第九十六卷,云南民族出版社,2012年5月版,第127页。
[8]赵德光主编《阿诗玛原始资料汇编》云南民族出版社,2002年12月版,第92页。
[9]赵德光主编《阿诗玛原始资料汇编》云南民族出版社,2002年12月版,第91页。
[10]赵德光主编《阿诗玛原始资料汇编》云南民族出版社,2002年12月版,第57页。
[11]《彝族毕摩经典译注》第九十六卷,云南民族出版社2012年5月版,第130页。
[12]《彝族毕摩经典译注》第九十六卷,云南民族出版社2012年5月版,第127页。
[13]《彝族毕摩经典译注》第九十六卷,云南民族出版社,2012年5月版,第135页。
(作者系中央民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文系阿诗玛文化传承与保护立法学术研讨会论文,2017年2月23日至24日,云南石林
(文字来源:彝学公众号,主编:巫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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