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明代教化贵州彝族土司制度
摘要:明朝中央政府为加强中央集权,对贵州进行有效的统治和管辖,实行教化土司制度。该制度随着明朝国力以及对贵州政治态度的变化而变化。本文在阐述贵州彝族源起的基础上,解析明代教化贵州彝族土司制度及相关史实,进而分析这些制度的意义与成效。
关键词:明代;贵州彝族土司;教化土司制度
明朝中央政府在贵州实行的土司制度,是在继承元代土司制度的基础之上采取多种措施不断臻于完备的,其中对于土司的教化影响在明代土司制度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关于明代教化土司研究是学界所关注的热点,并且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本文以贵州彝族土司为例,拟将进一步深入探讨明代教化土司制度是如何对贵州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产生影响,从而深化对教化土司制度的认识。
一、贵州彝族源起
贵州彝族历史悠久,主要分布在贵州西北部的毕节、六盘水等地。一种观点认为,据古彝文文献记载,彝族自古就居住在西南一带,云南是彝族的起源地;另一种观点认为,六七千年前居住在我国西北青海地区的古氐羌人,有一支南下支系与当地土著部落融合,后来形成西昌地区的邛蕃和云南地区的滇蕃等,他们就是彝族的先民。
彝文文献《六祖分支》记载,远古时期彝族先民的父系氏族从希母遮开始,传到三十一世先祖笃慕统治时,天降大雨,洪水泛滥,笃慕只好骑着马赶着羊群,迁到了高高的洛尼山。先祖笃慕在洛尼山与三个女子婚配,生下了六个儿子,即慕雅且、慕雅苦、慕雅热、慕雅卧、慕克克、慕齐齐,彝族史称之“六祖”。后来他们的子孙繁衍,分为武、乍、糯、恒、布、默六支,每两支组成一个联盟,向四周发展,曾先后在云、贵、川建立了許多政权。贵州彝族先民主要是布、默两支。彝族史诗《洪水与笃慕》记述:笃慕时期,人口发展过快,资源过度开发,导致洪水滔天,笃慕受天神提点,带领彝族先民躲过洪灾。灾后,笃慕与日、月、星三天女对歌成亲,生了彝族六祖,完成再续人烟的大任。彝族史书《六祖源流》记述了武、乍等三支的祭祖习俗、各分支世系、分布与发展。《乌撒源流》 彝族谱牒文献记录了乌撒部47代君长世袭父子连名谱。唐宋时,贵州彝族的社会经济得到发展,先后建立了罗氏鬼国、罗殿国、自杞国等地方政权,形成了共同的居住地域、语言文字、经济生活、心理特征和文化心理。
二、明代教化贵州彝族土司的制度
明太祖朱元璋初步平定天下之时,百业待兴,中央统治尚未稳固,因此,以他为代表的明初统治者多以君师姿态自居,希望教化边疆地区的土司,使他们忠于朝廷。因此,在继承和发展元代土司制度的基础上,不断采取多种措施,使明初对于土司的教化制度不断臻于完善。教化安抚之策目的是让土司们依附归顺,忠于王朝,而朝廷也继续让其沿袭土司爵位和俸禄。
随着历史的演进,中央王朝的君主专制逐渐加强,教化土司的制度逐步发展到以强制执行为主,即推出“未经儒学教化者不准承袭土司”的政策来强制土司子弟学习儒家经典,知晓礼仪,否则不能继承土司。这是中央对贵州土司进行的强制教化,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教化土司的执行成为一种国家制度,便于明王朝对土司继承权的掌控和对贵州这一地区的统治。张羽琼认为,“对承袭土司实行强制性教育,可以视为明政府治理贵州、驾驭土司的成功之举”[1],明朝中央政府把边疆土司直接纳入国家行政管理体制,制定相关制度,促进了明代土司制度的发展和完善[2]。
1. 入学国子监
国子监是唐朝至清朝时期国家设立的最高学府和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又称“太学”或“国学”,接纳全国各族学生,为培养各民族人才、促进民族交流曾起过积极作用。明国子监学习《四书》《五经》,兼习《性理大全》以及律令、书数等。
明代中央王朝对贵州实行儒学教化,首先就是国子监对土司们开放,让土司家庭的子孙有机会学习中原文化,听命中央王朝,从而加强对土司及其继承人的汉文化教育和熏陶,让他们在思想上和中央保持一致。明太祖对土司子弟的学习格外关注,对国子监官员提出了要求:“今西南夷土官,各遣子弟来朝,求入太学,因其羡慕,特允其请,尔等于善为训政,俾有成就,庶不负远人慕远之心。”参见:贵州省民族研究所编《明实录·贵州资料辑录》之《太祖洪武实录》,第71页。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奢香为让其子阿期陇的接受彝、汉文化知识,特指派彝文先生陪同,送往应天府,请入京师太学,明太祖朱元璋诏国子监“善为训教,庶不负远人慕学心”。两年后学成,奢香遣子媳奢助带着60匹水西马等方物,赴金陵探夫入朝请归。朱元璋钦命奢香之子为安的,并赐三品朝服、袭衣及金带,嘱归。“普定军民府知府者额,谴其子吉隆及其营长之子阿黑子等十六人入太学命赐衣、靴、袜。”同上书,第44页。
2. 兴办贵州宣慰司学学堂
土司子弟入国子监学习儒家经典的同时,明王朝在贵州的统治也在不断深入,此正所谓“文德以化远人”,甚至还在土司地区新办儒学,从而进一步达到教化土司的目的。安的学成回到水西,在母亲的托付下,鼓励当地人积极学习汉文化和儒家经典,聘请在内地结识的贤才学士到贵州,招收学子,于洪武二十五年(1392)兴办贵州宣慰司学学堂,造就了一批又一批彝汉文造诣很高的学生,如安聚、安珑富、安观、安贵荣、安万镒、安万铨、安国亨等,其中安贵荣与王阳明先生交往甚深。此后,始兴彝汉双语教学,彝汉文明气象日渐昌盛,彝族社会逐步发展,与中原政治、经济、文化交流日趋频繁,使贵州与明王朝中央政权之间联系更加密切。
3. 开科设举,招揽人才
明代贵州教化土司制度还有一个重要举措,就是开设科举。在此之前的若干年,贵州要参加科举只能到其他省区应考,《黔书》载:“至嘉靖十四年,乃从巡按王杏、给事中田秋之请,开科于贵州。”明代开始设立贵州考区,为明王朝的教化之策起到了更为积极的作用,对贵州人才的选拔和汉文化的广泛传播影响至深。
三、明代教化贵州彝族土司制度的几个史实
1. 水西大渡河建桥碑
水西大渡河建桥碑建于明万历二十年,是目前发现最长的彝文碑,汉文碑与之并列,碑文《水西大渡河建石桥碑记》由贵州宣慰使安国亨撰文,记录了默部历史、建桥筑路的经过、工匠姓名、安氏家世及本人事迹等信息,显示出其深受儒家忠孝仁义观念的影响,遣词造句水平较高。从碑记的总体水平来看,与中原士大夫水平不相上下。
2. 明成化钟
1982年,在大方县城关小学内发现明成化青铜吊钟,彝汉铭文注明了该钟铸造于明成化二十一年(1485),八块彝、汉铭文成上下排列铸于钟身中部一周,距今535年,是目前国内发现的最早大型彝文金铭文物,为水西彝族贵州宣慰使安贵荣和夫人奢脉为祈福而捐资铸造。
3. 彝人汉诗
“如奢香夫人所作的《回水西纪事》就是一首为国家、为民族的利益、为和平、为巩固边疆政局稳定,忍辱负重,为民请命的杰作诗篇,表现出了她那崇高、伟大的精神。”[3]安国亨是具有较高文学素养的土司。“大屯土司庄园”恒部扯勒氏奢香夫人家族后裔余家驹著的《听读夷书》中就有 “始信人生性本善,华夷虽异理无殊”“别开教化西南土,仓颉而外文字祖”等诗句。可见,从明代汉文教化,对土司后代产生的影响也是至关重要的。
4. 石刻文化
彝族石刻是珍贵的民族文化遗产,水西彝族地区的墓葬碑、道路碑、桥梁碑、记功碑、指路碑等,其雕刻手法许多具有中原汉文化的特点,如“双凤朝阳”“石雕狮子”等雕刻造型,充分反映了民族文化在这里交融、兼收并蓄、共同发展。此外,摩崖石刻、碑碣、牌坊等众多,其上多彝汉文字,可见民族文化的同化性和包容性。
四、明代教化贵州彝族土司制度的意义及成效
1. 明代礼法之治的具体体现
明代的礼法之治始于明太祖朱元璋。纵观明朝历史,其主要政治制度几乎都会被冠以“礼法之治”的头衔,“礼法之治”也是明朝治国安民的突出特点。大明征南大军入黔取滇时,朱元璋诏谕傅友德、蓝玉、沐英:在险远的西南地区,对“蛮夷之人,不可以中国之法治之”,要注意“宽猛相宜”,强调“非惟制其不叛,重在使其无叛”。可见,对于贵州彝族土司的教化,明太祖认为,管理土司从而治理国家,应当以教化为主,从中央到地方都应该建立一整套儒学教化体系。正是在这种礼法治国的精神指引下,明代贵州彝族土司的教化制度才逐渐形成。明太祖重视土司子弟学习儒学,是希望“使民族地区各级土官子弟树立儒家思想,懂得为臣尽忠,为子尽孝,老幼有序,兄友弟恭,内睦亲族,外合乡里的封建道德,并造就一批忠诚于朝廷的后备之才”[4]。洪武二十六年,户部奏:“贵州宣慰使司安的言:水东所统异种蛮语言不通,虽承纳租赋而近年逋负益多,逃徙邻境无从征纳。西平侯沐英亦言:水西土官霭翠所纳税粮八万石连年递减至二万石,然亦不能供也。”上曰:“蛮夷之人,其性无常,不可以中国治之,但羁縻之足矣!其贡赋之负者悉免征,逃徙者招谕复业。”参见:贵州省民族研究所编《明实录·贵州资料辑录》之《太祖洪武实录》,第89页。可见,明太祖对于贵州彝族土司地区是以教化羁縻为主,在相关制度安排上并没有中原地区严格,只希望其具有向化之心,派遣子弟入学,并对此给予嘉奖。
2. 明代稳定社会、发展生产的必要举措
明太祖朱元璋治理贵州彝族土司比较成功的做法就是以“教化制度”为指引,首先稳定了贵州的政治局面,其次在稳定的社会环境下促进了贵州民族地区生产的发展。例如,使贵州彝族地区改变了从前“种多宜荞,稻谷鲜登”的局面;宣慰司纳粮,从每年八万石连年递减至二万石,大大减轻了民众负担;造就了商贾往来、茶马互市过往“奢香九驿道,随夜行不虑盗也”等发展与治理的大好形势。
大明顺德夫人、摄贵州宣慰使奢香以十二生肖来命名集市,招留商贾,使得经商之人能在“转转场”的营销中进行贸易;开九驿,连接湘、黔、滇以及巴蜀,促进了农、牧、工、商和运输各业繁荣发展。奢香为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为文化传承、商贸往来、社会发展、生产力提升做出了巨大贡献。
3. 促进明代贵州文化发展
在明朝历代统治者的努力下,在贵州彝族土司的积极学习与倡导下,明王朝对于贵州彝族土司教化制度的推行取得了一定成绩。教化土司制度的实行,让更多的贵州彝族土司子弟学习儒家经典,其自身文化水平得以提高,涌现出一批文化修养极高的代表人物,如安贵荣、安国亨等土司都通汉文、懂诗词。正是明代教化土司制度的实施,培养了一大批具有较高汉文化素养的土司,他们学习、倡导中原文明。奢香夫人是其中的代表,她忠于明王朝,曾遣使进马,派遣子弟请入太学,主动地、积极地配合明太祖教化土司制度的实施。可以说,正是有像奢香夫人一样的贵州彝族土司积极学习、倡导中原文明,从而促进了明代教化土司制度的具体落实。由此可见,明代的教化土司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很好的教化效果,同時也极大地促进了汉文化在贵州地区的广泛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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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羽琼.论明政府在贵州的兴教措施[J].贵州民族研究,2004(2):159-165.
[2] 武沐,冉诗泽.明代播州草塘土司研究 [J].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2):127.
[3] 罗世勋.彝族女政治家奢香夫人与水西及周边地区彝族的汉文化教育[J].贵州文史丛刊,2002 (3): 59-60.
[4] 罗冬阳.明太祖礼法之治研究[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6.
原载:《教育文化论坛》2020年4期;文字来源:参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