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抢婚”习俗文化溯源
摘要: 在凉山彝族社会中“抢婚”曾经是缔结婚姻关系的形式之一。彝族“抢婚”习俗是彝族社会长期发展和积淀的结果,是彝族民俗文化的组成部分,其文化意蕴深渊。彝族“抢婚”习俗形成于特定的社会环境和时代背景下,蕴涵着不同的文化意蕴。如今在凉山彝族民间结婚中“抢婚”仪式仍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显然这是古代掠夺婚姻的遗迹。
关键词: 彝族;“抢婚”;文化
一、“抢婚”习俗渊源
“抢婚”一词,在中国一般指的是各民族民间的通俗称法,在关于原始社会的著作中,则称之为“掠夺婚”或“抢劫婚”。韦斯特马克曾指出:“在诸般方式中,其一为不待女子自身与其亲族的同意,竟由武力夺取,即所谓‘掠夺婚姻’”。①抢劫婚是“掠夺”达成婚姻的方式,故又叫劫夺婚、掠夺婚、佯战婚、抢婚、抢亲、抢妻、偷姑娘等说法。凉山彝语称“娶妻”叫“西摩雨”,“西摩”指妻子,“雨”本义为“捉”,引申义为“娶”的意思。凉山彝族称 “抢婚”为“西摩尔”,“尔”义为“抢”。“西摩尔”即抢妻子。
在凉山彝族社会中,抢婚这种婚俗尚留有古代掠夺婚姻的遗迹。按“抢婚”的形式分,凉山彝区有两种情形。第一种是强行抢婚,即同一等级可以通婚的男女由认识而相爱,进而有了完婚的要求。彝族习惯法是承认掠夺婚姻有效的。“强行抢婚”属于原生型的抢婚类型。第二种是摹拟式(假抢婚),即象征性“抢婚”。按“抢婚”仪式场所分,也有两中,第一种是在新娘家举行的“抢婚”仪式,此时的“抢婚”彝族称其为“西摩尔”或“西摩洛若”,即抢新娘,接触新娘的意思。第二种是在新郎家里举行的“抢婚”仪式,此时的“抢婚”彝族称其为“西摩择”或“西摩过”,即挽留新娘,强留新娘之意蕴。
国内外记载抢婚风俗的文献很多,如《易・屯卦》:“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屯如澶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乘马班如,泣血涟如”。说一支似寇非寇的马队抢来不从的女子,被抢女子拼命呼喊,血泪汪汪。对此,梁启超先生曾解释说:“夫寇与婚媾,截然二事。何至相混?得毋古代婚媾所取之手段与寇无大异耶?顾闻马蹄蹴踏,有女啜泣,谓是遇寇,细审乃知其为婚媾也。”②原始社会处于杂婚状态,这是一种混乱而自由的性关系。如《列子・汤问篇》记载:“长幼侪居,不君不臣,男女杂居,不媒不聘。”《吕氏春秋・恃君览》说的也是这种群婚生活:“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后来,人类逐渐发现血缘亲对后代体质的危害。《国语・晋语四》:“同姓不婚,恶不殖也。”彝族家族为了维持家支团体的强盛,必须禁止血缘亲。
凉山彝族婚姻制度有同族内婚、等级通婚、家支外婚、姨表不婚、表舅优先婚等。因此,在彝族人民婚姻中难免会出现愿与不愿等情况,抢婚由此出现。《甲骨文字典》:“上古有掳掠妇女以为配偶之俗,是为掠夺婚姻,甲骨文妻字即此掠夺婚姻之反映。后世以为女性配偶之称。”形象地透析出古时抢劫女性的文化信息。在历史的长河中,凉山彝族原生态抢婚风俗被演化得色彩斑斓,绚丽多姿,构筑了凉山彝族独具民族风味和原始特色的婚俗文化,这是人类民俗文化中的一块瑰宝,也是婚俗进化史上一块活“化石”。凉山彝族抢婚习俗是彝族发展历史上长期积淀而成的一种社会文化现象。
凉山彝族结婚仪式一般是晚上或凌晨天未亮之际举行。这与“抢婚”习俗有关。如《周礼》规定:“娶妇以昏时。”显然是因为在当时,日落天黑娶亲是一时之婚俗,而这种风尚应是远古抢亲制度的遗俗。《说文》中讲:“礼,取妇以昏时,故曰婚”,“以昏时者,昏暗不清,便于偷袭抢劫耳。”由此可知,在黄昏举行婚礼是为了便于抢劫;《礼记・曾子问》中有:“孔子曰:‘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烛,思相离也;取妇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就是说女家不息烛可能是防范抢亲,男家不举乐是为了突然袭击去抢亲。“在夜间进行婚礼,正是来自抢婚的时间,因为夜间便于偷袭。”③据考证,关于抢婚的记载还有很多,《东川府志》和《滇南杂志》中都有古代爨族抢婚风俗的记载。如:“爨之父母,将嫁女三日前,持斧入山,伐带叶松树,于门外结屋,坐女其中,旁列米酒数十缸。集亲族,持械瓢勺,列械环卫。婿及亲族,新衣黑面,乘马持械,鼓吹至。两家械而斗。婿直入松屋中,挟妇乘马疾驱走。父母持械杓米酒逐浇婿。大呼亲族同逐女,不及,怒而归。新妇在途中,故作坠马,新婿挟之上马,则诸爨皆大喜,即父母亦以为是爨女也。”可见,彝族古代就有“抢婚”习俗。
二、“抢婚”习俗孑遗
摹拟抢婚是彝族传统抢婚习俗的传承。彝族的摹拟式抢婚常常以“泼水为媒”。目前,凉山彝族一般在结婚前天男方家从亲友中挑选精壮男子数人(一般人数为单数)去女方家迎亲。以前,迎亲者带鸡或猪,并抬一桶酒去迎亲。现在,一般带现金数万和酒到女方家去迎亲。在姑娘出嫁时的抢亲仪式中,姑娘的姊妹兄弟和同辈的青年男女可以用水浇泼迎亲者。彝族称应亲们为“线木搓”。这支队伍在女家要经受种种考验。第一个考验是泼水。在路边及女方家院里早就准备好的几十桶水。当女家闻知男家前来迎亲时,新娘的姐妹和亲朋好友就做好了储水准备,专等男方家接亲的人一到来,一瓢瓢,一盆盆清水劈头盖脸泼来。朝着迎亲者泼去。迎亲者无法逃脱。顿时,迎亲者一个个成了落汤鸡。但迎亲者不能有任何怨言,相反地要表现出抢婚者百倍的勇敢。姑娘们用水泼向抢亲的小伙子们,此时,他们混战一处,扭成一团,他们的欢笑声、呐喊声、助威声交织在一起,形成惊天动地,异常活跃的气氛。在一片欢闹声中,迎亲者将身上披的“察尔瓦”盖住头上躲水,乘着混乱之机冲进屋里。迎亲者只有拼命奔跑,跑进新娘家,才能不挨泼。因此,聪明的娶亲者早有准备,如果探听好姑娘家有后门或者村寨里有另一条路通向新娘家,便趁泼水者不注意时钻入女方家。最后机智地小伙躲过重重阻力,冲进了屋里。迎亲们进屋后,主人要先给他们敬酒,然后才进餐,晚饭后,主客一同喝酒并进行“克智”、赛歌、对谚语、猜谜语等,往往闹个通宵达旦,兴尽方休。
第二考验是摸黑战。当抢亲们与女方长辈围火闲谈时,姑娘们又乘其不防,用锅灰抹他们的脸,以致他们个个成为黑花脸。同时,彝族姑娘们唱道:“为了养大女儿,妈妈脱了九十九层皮,不泼九十九瓢水,不抹九十九把锅灰,哪能让你们抢走姑娘?”抢亲的小伙子则答道:“我们翻过了九十九座山,趟过了九十九道水,不背回新娘哪能行?”于是屋里屋外、院场晒坝又开始水战、对歌、嬉戏等一拨又一拨,热闹不断。
第三考验是迎亲者要冲进新娘的闺房,“抢”新娘。此时,十几名新娘的女伴早已把闺房死死守住,每人手里准备好锅烟,严阵以待。当迎亲人接近时,女友们一面阻拦,一面将锅烟抹在他们的脸上,使迎亲者个个成为黑花脸,而迎亲者是绝不能生气发火的。当迎亲的人摸到新娘的衣服后,女方就停止阻拦,由男方把新娘抢过来,背到背上就走。彝族称背新娘的人为“新乃”,此人与新娘生辰八字相符合,以示吉祥。他的职责是护理新娘和背新娘。当新娘被抢走后,新娘的亲属尾追,以示要夺回姑娘指寓意。背新娘的人一般情况下不能停留。确实需要停留时,必须在地上铺好“察尔瓦”,让新娘站在上面休息。新娘被背到新郎家后,新郎要亲自到门口迎接。首先向背亲的人敬酒,以表谢意。然后,以酒肉待客。趁男方家亲朋好友正在吃吃喝喝时,女方家派去送亲小伙子就带着新娘往回娘家跑。男方家亲朋好友围着一圈“抢”新娘。这是在男方家举行的“抢婚”仪式。这次抢婚仪式中没有泼水和抹黑锅之举。当天或几天后,男方家选派数个小伙子送新娘回娘家,这次新郎也送新娘回娘家。但迎亲时新郎是不能跟随去新娘家的。并且,新婚夫妇要带上礼品,共赴女家“回门”,新郎当天返回。九天后新郎再让自己的妹妹或其他女亲友前往邀请新娘返回新郎家。由此,美满的婚姻才开始。
三、“抢婚“习俗意蕴
婚姻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基本组成部分,抢婚是婚俗文化中的一朵奇葩,至今还遗存于各民族婚俗中。如前文“匪寇婚媾”就是对古代抢婚习俗的现象描述。古代彝族也有抢婚习俗,如今抢婚只是婚礼上的一种象征性的习俗了。可见婚姻文化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演变的,受到社会经济基础、社会制度和社会结构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但是许多情况下它又不是与社会发展同步进行的,它往往又受制于传统影响。婚姻文化在变迁过程中,总是呈现出旧的婚姻文化和新的婚姻文化并存的局面,新的婚姻文化须要经过较长的时间才能被社会普遍接受。彝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古老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彝族人民同其他民族一道,共同开发了祖国的西南地区,创造了悠久的历史和光辉灿烂的文化。
各民族抢婚风俗在古代是普遍存在的。在它产生之初,“是原始朴实的,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私有制产生以后,买卖婚俗流行,人们在婚姻问题上认识的提高以及伦理道德观念的演进发展,抢婚已逐渐丧失其原有的内涵,而注入了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文化特征”④“抢婚”习俗反映彝族青年为反对“父母之命,媒灼之言”,追求婚姻的自由,自发起来与封建礼教抗争的精神。由于彝族聚居在穷乡僻壤、交通闭塞的山岳地带,生活上与外界发生了隔离,这种长久的隔离,加上彝族人民自身具有的对本民族习俗的保守性和对他民族文化的排他性心理,使得这种优良的婚俗长期保留。抢婚,作为深层精神文化的婚姻习俗,它赖以产生的物质文化是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过渡中的经济形态。
彝族谚语有:“父欠子债,给儿择偶婚配;子欠父债,为双亲送灵”之说。彝族普遍重视婚姻,尽可能提早给孩子订婚,有的甚至指腹为婚,预定婚约,遵照“父母之命、媒约之言 ,严格实行等级内婚,家支外婚,姑舅表优先婚”的古老传统。过去,那暴力抢婚,是“原始掠夺婚”在彝族社会的延续,也是凉山彝族母系社会的遗留。这种“暴力抢婚”的特点是以暴力的手段强行掠取妇女为妻。具体来说,其一,当地土司,奴隶主以及彝族民间力大财粗的家族相中贫家妇女,则不管其是否愿意、强迫与其成婚。这与我们整个中华民族的奴隶制,封建制的强迫婚姻是一脉相承的。是民族压迫的产物。其二,家境贫寒的人家,娶不到媳妇,因而采取抢的办法,达到缔结婚姻的目的。而那象征性的抢婚,即“假”抢,它仅作为一种缔结婚姻的婚礼仪式。“‘抢婚’是礼仪化后的掠夺婚,它仅仅把‘抢’作为一种仪式来达到完婚的目的。婚礼中的互相奚落,迎亲中的种种避邪巫术,都与这种‘抢婚’有关。这类遗俗妙趣横生,几乎在各民族中都留下了痕迹。”⑤它是在经过男女双方自由恋爱或经媒人介绍、双方及其父母同意的基础上,在举行婚礼的过程中,用“抢”这种仪式,将新娘“抢”到新郎家,以增加婚礼的喜庆气氛。使得抢婚习俗得以延续。抢婚习俗是一定历史时期的婚姻家庭形态。
在新的时代,新的社会形态下,凉山彝族“抢婚”具有新的社会功能。陈国钧在《文化人类学》中说:“或以为是由于要试验男子的勇敢与灵敏。或以为是因为羡慕真的掠夺故模仿其状。或以为由于女家惋惜失女,故发生踌躇与留难。或认为是由于女性羞涩的表现及贞洁的表示,因为不肯无抵抗而失身,正为良好女子的态度。或认为是占有的象征,表示妻子的从属及屈服于丈夫。又有一说以为模拟斗争有净化的意义,可以使新妇祛避凶邪,更有以为模拟斗争是起于两性间的冲突,帮助女方的常为女性友人,因为她们将结婚当做妇女的受辱”。⑥抢婚的起源改变了氏族社会中的群婚制和对偶婚制的婚姻形态,实现了家庭与婚姻真正意义上的结合。抢婚作为彝族的一种古老的婚俗习惯,对婚姻关系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其一,提高彝族妇女地位,实现夫妻平等;其二,增强彝族婚姻关系的稳固性。抢婚风俗已成为凉山彝族民间缔结婚姻的一种形式。
结语
综上所述,彝族“抢婚”习俗历来已久,如今在凉山彝族民间结婚仪式中“抢婚”仪式仍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彝族的婚嫁习俗形成于特定历史条件下,并在民族文化的发展过程中发生着变化。
当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的时候,母系制被父系制代替。凉山彝族“抢婚”习俗是母系氏族社会过渡到父系氏族过程中彝族社会家庭婚姻发展的产物。彝族古代传统“抢婚”习俗这种婚姻形态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产物。随着时代进步、经济和生产力的发展等因素促进了社会的进步,继而推动了彝族部落氏族组织的形成和婚姻形态的变化。
(作者单位:中央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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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陈启新、董红.中国民族抢婚习俗研究[J].中南民族学院学学报,1993(6).
[12] 张玉玮等.论中国古代抢婚文化[J].东南文化,2006(2).
[13] 陈国钧.文化人类学[M].台湾三民书局,1977.
注解:
① [芬兰]韦斯特马克:《人类婚姻史》,王亚南译,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8年,第85页。
② 叶涛、吴存浩:《抢婚》,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0年4月第17页。
③ 宋兆麟:《中国风俗通史》(原始社会卷),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年第271页。
④ 张玉玮等:《论中国古代抢婚文化》,《东南文化》,2006年第2期。
⑤ 张树栋等:《中国婚姻家庭的嬗变》,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35页。
⑥ 陈国钧:《文化人类学》.台湾三民书局,1977年第140页。
原载:《金田》2014年7期;文字来源:文秘帮;图片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民族报,图片作者信息不详,欢迎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