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宣威彝族风俗礼仪
彝族是宣威居住年代最久远的土著民族。彝族原来自称“罗倮”,彝族同胞互称“老本家”。在彝语中,“罗”是虎,“倮”是龙,意思是勇敢和强大的民族。但由于旧社会各民族之间缺乏交流,外族人往往称彝族为“倮倮”或“夷人”等,被认为带有歧视之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正式定名为“彝族”。彝族是一个多种崇拜的民族,归纳起来有神灵崇拜、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三大类。并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形成了许多特定的习俗礼仪。
毕摩文化是彝族传统文化的核心。“毕摩”是彝语音译,“毕”为“念经”之意,“摩”为“有知识的长者”。在彝族传统社会的土司、法官、毕摩、工匠、百姓五个等级中,毕摩的地位仅次于土司,与法官等同。《新唐书·南蛮下》载:“俗尚巫鬼,无拜跪之节。其语四译乃与中国通。大部落有大鬼主,百家则置小鬼主。”大、小鬼主本指部落统治者,后来指代毕摩。毕摩神通广大、学识渊博,既掌管神权又把握文化,既沟通神鬼又指导人事。毕摩在彝族的宗教信仰、历史文化、婚姻丧葬、文学艺术、医学占卜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可以说,有彝族人民居住的地方,就有毕摩文化活动和相应的风俗礼仪。
宣威很多彝族聚居的地方都有毕摩,过去比较知名的有宝山的高氏、浦氏,普立的田氏、姬氏,海岱的李氏等。其中,高兴德2006年被命名为彝族风俗礼仪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李桥友2005年被命名为彝族风俗礼仪宣威市级代表性传承人。
高兴德,1945年4月3日生,宝山镇塘子民族村委会高家村人,彝族“得施部落”支系。他从10岁起就跟随祖父和父亲学习彝族的语言文 字及风俗礼仪,1982年到普立乡跑马路村,拜了当时在整个曲靖地区都很有名的老毕摩田达帮为师,系统学习并熟练掌握了彝族的各种风俗礼仪。他翻译的有关彝族风俗礼仪的文章在曲靖市《珠江源》和江西省《文学与人生》等刊物上发表,翻译的《彝族孝歌》获得第六届“滕王阁杯”全国文学艺术作品大奖赛优秀奖。高兴德2014年6月去世,传承弟子高顺吉。李桥友,1922年出生,海岱镇大栗树村后山寨人,从28岁开始在乡间主持各种彝族礼仪活动达50年。李桥友2010年去世,传承弟子李成明。如今,宝山戛立的浦树德、浦兴旺父子是宣威彝族中比较知名的毕摩。
毕摩的传承奉行“传男不传女”的原则,很多毕摩都是世家传承。毕摩是彝族传统文化的维护者和传播者,主要职能包括主持葬礼、祭祀活动以及除灾祛祸、治病疗疾等。彝族毕摩的作毕仪式种类繁多,小型的作毕仪式需要几个小时,大型的则可能要几天几夜,多带有神秘的巫术色彩。
主持丧葬活动(办法事)是毕摩最常规的工作。彝族丧葬有多种形式,宣威彝族早期多数实行火葬,将尸体焚化后装入陶罐葬于墓穴(宣威好几个地方曾经发掘出这类火葬罐)。明清时期,统治者下令禁止火葬,推行棺木土葬,葬俗遂改。彝族葬礼非常复杂,高寿老人去世尤其隆重,夭亡者则从简。葬礼的整个仪式都要在毕摩的主持下展开,包括所有的舞蹈、孝歌,甚至哭诉都要跟着毕摩的节奏进行。
彝族老人去世后,先告知族人前来帮忙,将其尸体移放在木板上,头朝供桌脚向门,头前置一油灯,用一枚银币、铜钱或戒指放在死者唇下,称“落气钱”,掐死一只小母鸡(称“落气鸡”)祭奠亡灵。将死者尸身洗净,穿上寿衣,根据死者年龄,用若干纱线束成带子扎紧死者衣裤。用一块布留出眼、耳、鼻、口几个洞将脸盖住,再用长杆将屋瓦戳一个小洞,请凶煞出屋,然后将尸体放入棺内。请毕摩卜定下葬时日后,向亲友报丧。葬礼一般举行三天,下葬前两天,孝子便去将毕摩请来,当天做开丧法事。次晨起棺至屋外场坝,在场坝上搭起丧棚,准备火堆。毕摩为孝家全家解身、除殃痧,举办相关法事。晚上亲戚前来吊丧,其中大马郎(大女婿)家必须牵来一只绵羊,其余姑娘家则带山羊、猪、鸡等。吊丧者按辈分轮流祭奠,结束之后开始转嘎,众人围着火堆载歌载舞,彻夜不眠。
葬当天早上,做“指路”法事。彝族人认为人死后灵魂必须回到祖界与祖先团聚,否则会成为孤魂野鬼流浪人间,十分痛苦,同时会给生者带来诸多不利,因此要“指路”。指引路线一般都是其迁徙路线的回归,一站一站向前导,最后到达祖界。“摔羊”是彝族葬礼中的重要环节,就是将大马郎家拉来的绵羊在地上摔打并将羊心摘出祭奠死者。“摔羊”彝语为“哥则曲”,意为“断气的伴”。“指路”后,砍倒丧棚,起棺送葬。送葬过程中,还有“转棺”“搭桥”“吃过河酒”等习俗。但彝族人送葬不像汉族要丢纸钱“买路”,因为彝族是土著,首先拥有这里的土地,就算是在阴间也能够畅通无阻,不需要“买路钱”。安葬结束,毕摩将“灵牌”(亦称“灵筒”,用山草、绵羊毛和彩线缠裹,装入竹筒做成牌位)交给孝家,供于屋梁上,到祭祖时再请下来到祠堂祭祀。
彝族老人夫妻双方去世后都要“合堂”,后去世的一方办完“指路”法事之后,将夫妻二人的神位合起来装在一个竹筒里,做“合堂”法事。儿孙们向族间健在的高寿夫妻借来从头到脚的男女两套服饰,在临时搭建的“毕摩房”里搭起一张床,将衣服用棍子撑开,好像人穿着的样子,男上女下,如夫妻同床共枕。毕摩与另外一人相互配合,完成一套仪式之后,还要对唱情歌,意在使双方增进了解,产生感情,回归祖地后再配成夫妻,幸福生活。否则他们就会互不相识,成为孤魂野鬼,这会被认为是儿孙的不孝。
彝族的祭祀主要以家支和宗族为单位进行,祭祀的对象包括图腾物、神圣自然物和各种神灵。宣威彝族比较典型的是祭龙树和祭祖先,多数都由毕摩带领族人进行。
大凡有彝族居住的村寨都有龙树,彝族称龙树为“咪色希”,它是彝族人心目中保佑全寨人的龙王菩萨。龙树一般选择粗壮挺拔的常绿乔木,毕摩开光后,用草绳把12根(闰年13根)茅菇树枝或箐浆梨枝绑在选定的龙树主干上,用红绿线缠绕一个生鸡蛋,埋在龙树脚下,再用老米粗条搭一个门架。祭祀时由毕摩或族长主持,各家捐献钱物,在龙树旁杀猪宰羊,全村人向龙树焚香叩头,敬献酒饭,并默念“我们都是龙子龙孙,请龙王保佑我们全村无病无灾、人畜兴旺”等祭词。认定龙树后,每年正月或六月要大祭一次。彝族人对龙树敬若神明,不敢有丝毫的人为破坏。若年代久远,古树枯死,则另选一棵树,由毕摩开光,重新认定。祭龙树活动同时还起到戒恶从善、团结族人,激励大家保护生态、共同创造美好环境的作用。
祖灵崇拜是彝族信仰的重要内容,除了葬礼的隆重,还表现在祭祀活动上。彝族各支系、各家族都设有祖先灵筒(牌位),供于屋梁下。在住地附近选一个岩洞,类似于祠堂,里面有一个用樱桃木制成的木桶,装有一些铜制或银制的器具。每隔三年,择定吉日由毕摩或族长主持祭祀,俗称“做斋”。各家捐资献物,在附近杀猪宰羊,向祖宗敬献祭品后,取出木桶,将已满三年的族中亡灵灵筒按辈分排列请入桶内,有的则是用一幅绸缎将亡灵姓名分辈分写上存放,之后把木桶放回原处。主祭后,各家依次敬献酒饭、烧香化纸、叩首跪拜,祈求祖先神灵保佑赐福。
鬼神信仰直接产生了各种以除灾祛祸为目的的仪式。过去彝族人遇到各种灾祸,如时运不顺、疾病缠身、家人死亡、牲畜瘟疫等,往往认为是神灵不佑、鬼怪邪魔作祟,必须请毕摩“收拾”,通过“看水碗”“看酒碗”“斩鸡蛋”等方式预测吉凶,毕摩并行各种祓禳仪式。当地的很多汉族人家,如果遇到上述情况又没有什么好的办法时,也往往求助于当地毕摩。毕摩还是天然的医生。虽然毕摩的药方更多用来为祖先的亡灵献药治病,但在现实生活中,毕摩的蒸疗、针刺、沸油洗身以及熏疗术、敷疗、吹伤口、喷酒等,都是以治疗病痛为目的的。
毕摩在各种仪式中使用的工具称为“法器”,常用的法器主要有经书、法衣、法笠、法铃、签筒等。经书根据用途和内容分为若干种类,是毕摩作毕仪式的重要依据。毕摩通过诵经指导开展所有的仪式和程序,诵经多用说唱形式,声音古朴深沉,神秘莫测。法笠是毕摩的保护伞和辟邪物(有的法笠上饰有八卦图案以及鹰爪等护法物件),法铃主要是通过摇动发声从而起到通达神灵、降妖镇怪的作用。签筒是毕摩最典型的法器,必须根据毕摩自身的体格择日制作。尖部张口呈梭锥形或半椭圆形,张口大小与毕摩嘴形大小一致,超过毕摩之口则会克主,过小则法力不足。签筒中空,由前后两节合成,前节用柏木制成称为“柏公”,后节用樱木制成称为“樱母”。签筒长度与毕摩前肘(包含五指)长度吻合,过长则会克主,把握不住,作法容易出错,过短则法力不足。签筒内装毕摩占卜用的神签,数量不等,宣威毕摩使用的多数是七支或九支。签筒两端系有背带,毕摩出行或举行仪式时斜挎于背上,用于镇魔降妖。
在人类早期的发展历程中,人们由于对未知世界的不了解而产生敬畏,进而产生崇拜并形成普遍的心理认同和情感表达,最终固化为一种特定的习俗礼仪。彝族是礼仪文化十分发达的民族,宣威的很多地方都是汉彝杂居,彝族和汉族相互影响,长期以来形成了互相包容、共生共荣的地方民族文化。《礼记》有云:“礼者,理也。”礼的形成必然有它合乎情理的地方,对于这些现象,我们不能简单地用今天的认知来评判过去的观念。
宣威彝族的风俗礼仪,内容和形式都十分丰富,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但多数是以口头的形式传承,关于这方面的资料非常有限。做好深入细致的收集、整理、研究工作,对于探索地方民族的发展轨迹,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发展,都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图文均选自《宣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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