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建勇:石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国民族文化的瑰宝,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传承保护、开发利用的必由之路。石林县有着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依托石林旅游产业已经显示出强劲的文化生命力和经济价值。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问题;对策
一、石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发展的现状
(一)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石林各族人民历来富于精神追求和文化创造,具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民间文学有:神话传说、歌谣、诗歌,其中叙事长诗最有代表性的是《阿诗玛》。民间音乐有:撒尼细乐、酒歌、情歌等,其中彝族撒尼民歌改编的歌曲《远方的客人请您留下来》最为著名。民间舞蹈有:大三弦舞、霸王鞭舞、狮虎舞等,其中以大三弦舞最为著名。传统戏剧有:撒尼彝剧、花灯剧、滇剧。曲艺有木叶、三胡、口弦伴唱。杂技与竞技有:揪千、摔跤、斗牛等,其中以摔跤斗牛最为著名。民间美术有:彝族农民画、毕摩画、彝族撒尼挑花等,其中以撒尼挑花最为著名。传统医药有:中草药,以骨科最为著名。民俗有:原始宗教、祭祀、人生礼仪、婚俗葬礼等,具有鲜明特色的节日是“火把节”、“密枝节”;撒尼人还完整地保留了民族服饰和语言。
(二)以《阿诗玛》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石林是中国阿诗玛的故乡,以阿诗玛为代表的彝族文化内涵丰富,影响深远,最有影响的是“一诗、一舞、一绣、一跤、一影、一歌、一节”。“一诗”,叙事长诗《阿诗玛》,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先后被译成英、法、德、西班牙、俄、日、韩等多国文字出版,在世界文化学术界引起反响和关注。“一舞”,“彝族撒尼大三弦舞”,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一绣”,“彝族(撒尼)刺绣”,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绣品曾荣获“中国国际技术产品展览会金奖”。“一跤”,“彝族摔跤”,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项目扩展性保护名录。“一影”,中国第一部彩色音乐电影《阿诗玛》。“一歌”,云南旅游代表歌曲《远方的客人请您留下来》。“一节”,一年一度的中国石林国际火把节被誉为“东方狂欢节”。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认定
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十类标准分类项目,石林县共有86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81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公布命名为国家、省、市、县名录。其中,彝族撒尼叙事长诗阿诗玛、彝族大三弦舞、彝族(撒尼)刺绣、彝族摔跤4项被列为国家级名录项目;毕华玉、王玉芳2人被命名为国家级传承人;“糯黑彝族传统文化保护区”、“阿着底彝族(撒尼人)刺绣之乡”、“月湖彝族传统文化保护区”3个保护区被列为省级文化保护区;10名传承人被命名为省级传承人;28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被列为市级保护名录;13名被命名为市级传承人。50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被列为县级保护名录,县级传承人56名。
二、石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产业化中存在的问题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不够
一方面,未能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工作,尚未形成一整套科学的遗产保护开发工作规划,没有真正进入研究文化与产业发展的层面。另一方面,政府没有从发展理念、发展战略层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引起足够的重视,在非遗保护开发工作中缺乏规范和引导、合理保护和开发利用等。
(二)重开发利用轻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后继乏人
一方面,彝族原有的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在单向度的现代化建设中日渐消亡,语言服饰、民俗文化活动等表现得尤为突出。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阿诗玛》为例,受强势文化的冲击,石林彝族地区会讲彝语、使用彝语的人越来越少,用撒尼语演唱《阿诗玛》的人更为稀少。撒尼人的“公房文化”、“火塘文化”已彻底消失,古歌祭祀、民族礼仪、婚礼变迁等出现原生态《阿诗玛》的“生境”危机。另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体系尚不够健全。一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体系不健全;尚未形成科学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框架;缺乏能够从宏观上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规划和方案;也缺乏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科学高效的工作方法;保护工作需要专项资金予以保障;传承保护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
(三)缺少高素质的文化专业人才,保护传承与生产性开发利用脱节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以人为载体的文化,其发展和传播主要有人来完成。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传承人的年龄普遍偏大,文化水平较低,对经济、政策和科技的了解和掌握不够,难以应用科学、可行的方式让非物质文化遗产走上产业化的道路。具体而言,一是缺乏文化创意人才,产品研发、工艺设计、形象宣传滞后,特别是撒尼刺绣产品开发上显得尤为突出;二是经营管理人才数量偏少、结构不合理、专业化程度不高,难以适应文化产业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三是熟悉文化市场战略和规则、擅长媒介市场运作、具有战略思维的外向型经营人才短缺;四是文化经营管理人才开拓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尚不够强,缺乏大型集团经营管理经验。
(四)缺乏品牌营销战略,有品牌无经济
有从国家级到省市级的非物质文化项目和传承人,但没有国家级、省市级的非物质文化项目延伸品牌。一是文化品牌的经营与石林旅游、城市规划、新农村建设等领域没有很好的互动融合;二是文化创意创新不足,缺少精品项目、特色项目和创意项目;三是缺乏全方位的文化品牌营销战略,从文化创意、品牌设计、文化演艺形式、文化销售,没有形成一个全方位的营销产业链。
三、石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发展的对策思考
(一)建机制,建立一个机构
一是厘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相关部门的职责,避免在工作中相互推诿。二是制定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和传承人认定标准及办法,避免出现评审认定的不公正现象。三是制定石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总体规划,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科学性、前瞻性。四是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建设、管理体系,形成“政府主导、专家指导、群众参与”的机制,增强、激活广大群众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念好经,打造一支队伍
一是打造一支原汁原味的保护传承人队伍,开展以师带徒的传承活动,壮大传承人队伍,确保优秀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后继有人。二是打造一支懂管理、有创意,熟悉文化市场战略和规则、擅长媒介市场运作、具有战略思维的文化经营管理人才。
(三)谋好篇,打造一个传承展示及发展平台
一是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建立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数据库,统筹全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二是创建石林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区,以文化空间保护为中轴,努力抢救保护原生态非物质文化遗产。三是以彝族文化博物馆、彝族民族民间文学文艺作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馆为载体,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
(四)给足钱,设立一个基金
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发展基金,该基金定位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保护和发展,主要对传承人在创业、技术创新、工艺改造等方面的发展进行资金支持,鼓励传承人对所掌握的传统技艺进行传习、生产、创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化保护创造持续动力,使遗产的产业化拥有坚实的资源基础。
(五)大宣传,营造一个氛围
一是扶持一批以撒尼剧为传承手段的《阿诗玛》特色文化资源民间传承展演队伍,组建“石林非遗”展演队进行巡回展演传承活动。二是围绕石林县4项国家级名录项目,制作《阿诗玛》保护宣传知识动画片,通过博物馆、传习馆、阿诗玛文化广场等场所,进行活态保护。三是在既有传习馆、传承基地基础上,增加展览实物,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对外静态展览宣传工作。四是加强石林景区导游非遗知识培训力度,让石林导游参与到石林非遗的对外宣传交流中来,扩大石林非遗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六)招好商,打造一个产业
从全民招商、招客到玩文,由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县向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大县转变。一是加大品牌创建力度,打造一批知名度高、市场潜力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牌。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开展文化产业招商,丰富“阿诗玛”品牌内容,开发一批“阿诗玛”文化产品,如民族歌舞剧《阿诗玛》、音乐剧《阿诗玛》、电影《阿诗玛》等。三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在旅游产业、文化产业中的综合应用。
(作者简介:普建勇(1979-),男,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县,大学本科,研究方向:民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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