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与利用
摘要: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有着丰富的人类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少数民族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具特色。随着历史的变迁,特别是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全球化的影响,少数民族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濒临消亡。如何保护和抢救这些优秀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今天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本文针对彝族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对如何抢救和保护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少数民族;彝族;口头表述;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与利用
基金资助:四川省科技厅重点科研项目《彝族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及利用研究》(项目编号05ZR025-045)研究成果之一。
(梅葛传承人罗英 来自楚雄网)
非物质文化遗产又称口头相传或无形遗产,是相对于有形遗产即可传承的物质遗产而言。目前,我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着实令人堪忧。正如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冯骥才所说“民间文化的传承人每分钟都在逝去,民间文化每一分钟都在消亡。”抢救和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迫在眉睫。
一、抢救与保护少数民族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迫切性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有着非常丰富的人类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保护和抢救这些优秀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今天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到目前为止,我国仅有四项传统文化瑰宝———昆曲、古琴、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及蒙古族长调民歌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艺术研究院已经正式启动“中国口头非物质遗产的认证、抢救、保护、开发和利用工程,”计划用5年的时间收集和抢救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并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标准建立非物质遗产的登记等级体系和适用开发等级标准。
提到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能不提少数民族。中国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十分丰富,特别是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特别的优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民族千百年来传统的物质生活、社会生活、精神生活三个领域内的所有文化事象。我国56个民族,各民族的广大民众在悠悠历史长河中,创造了极为丰富的口头非物质文化。如各民族创作的神话、传说、故事、史诗;各民族的节日、习俗、礼仪;各民族的建筑、服饰、工艺等等。这些宝贵遗产在各民族的发展历史中,特别是在广大民众的生活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可以说,这些口头非物质文化是广大民众生活当中须臾不可离开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他是民族价值观的反映,是民族情感的寄托,是民族精神和民族性格的体现。
在我国各民族保存下来的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以口头文学(如神话、传说、史诗、故事)最引人注目,最能体现一个民族的特点和风格。这些口头文学是历代人民集体创造、一代一代地流传下来的,所以在各民族民众中有着深厚的基础。譬如被誉为“东方的荷马史诗”的藏族史诗《格萨尔王》,随着一批西藏老艺人的相继辞世,已经到了差不多人亡歌息的地步。《玛纳斯》是柯尔克孜族口头文学传统中最古老、最经典的部分,是柯尔克孜族在漫长的历史中通过天才的民间歌手“玛纳斯奇”的表演,而世世代代以口头形式传承和保存并且在今天仍然保持着古老形态的史诗作品。到目前为止,我国从各柯尔克孜族聚居地已收集到《玛纳斯》史诗的各类唱本150多个。20世纪60年代初,在新疆牧区发现的演唱《玛纳斯》的大歌手艾什玛特,自述会唱7部《玛纳斯》史诗,其演唱的《玛纳斯》唱本,内容非常古老,别具特色。然而他没能够完整地演唱完这部史诗,便与世长辞了,其损失是无可估量的。流传于贵州台江县乡村民间的《苗族古歌》,共有15000多行,是记述苗族的创世传说和苗族古代社会生活的多组传唱诗歌,是苗族的编年史和百科全书。《苗族古歌》以口传心记为传承手段,以两面以上结伴相对的歌师之间依照固定反复的音乐旋律进行对唱、盘问答疑、叙事抒情为表现形式。台江苗族古歌与古歌文化,在历史上曾经一度长期拥有广阔的生存空间,有深厚的人文基础,甚至有制度化的传承机制。但是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由于社会生活发生了急剧变化,特别是经历了“文化大革命”等一系列政治运动,台江县的苗族文化遭受了很大的损失和破坏,使苗族口头传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乌力格尔(蒙语说书)是蒙古族古老的口头传承的文化遗产。早在7世纪前后就存在今巴尔虎蒙古族中。13世纪的蒙古汗廷中已有了专职的说唱艺人,到了明代,蒙古族的口头传承文化又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并兼容了蒙古族古老的萨满文化和藏、汉传佛教文化,集中体现了其古老、深厚的文化传统。但是自20世纪末开始,随着城市化和生产方式的变化,作为一种与之共生的口头传承的优秀传统文化面临着消失的危险。
除了口头文学以外,少数民族民间艺术形式也是极其宝贵的文化遗产,且有的目前已在进行积极抢救,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如侗族大歌、纳西古乐等。壮族的“歌墟”、赫哲族的“依玛堪”、满族的“说部”、藏族的戏剧、西北少数民族的“花儿”以及各少数民族绚丽多资的民间舞蹈、丰富多彩的节日习俗、各民族民间工艺、民间美术、建筑艺术、服饰艺术等等,可谓五光十色,美不胜收。这些口头非物质文化是我们民族历代先辈奋斗和创造的历史记录。但是,随着历史的变迁,特别是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全球化的影响,这些少数民族的民间文化艺术的传承已经断脉,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濒临消亡。这种情况,近20年来尤为严重,抢救、保护人类口头非物质文化已迫在眉睫。
二、彝族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组成现状
彝族作为西部最大的少数民族之一,其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非常的丰富。彝族人民世代生活在川、滇、黔、桂四省区,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彝族先民以无比的智慧和惊人的创造才能,创造了灿烂的文化。在彝族诸多文化中,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尤为珍贵。
彝族的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十分丰富,形式丰富多彩,特别是彝族民间口头文学,具有语言细腻、情意委婉、寓言深刻、爱憎分明、丰富多彩、优美动人等特点,从各个不同侧面和角度反映了彝族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劳动和生活,表现了他们在各个特殊环境中的思想感情和精神面貌。是千百年来口耳相传,经历代民间艺人和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创造、丰富、加工、充实和千锤百炼的结果,使这些民间口头文学作品日臻完美,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平和成就,已成为民间家喻户晓、老孺皆知、喜闻乐见的民间文学瑰宝,充分显示了彝族人民高度的口头创作才能。彝族民间口头文学种类繁多,有神话、传说、史诗、民间故事、歌谣等,其中包含着不少难得的古代历史资料。这些珍贵的的口头民间文学资料,其价值是无法估计的。
我们通过对彝族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全面调查,并利用现代先进的信息技术,把那些濒于灭绝的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下来,让优秀的、有价值的文化精品继续存在现实生活中,以便创新发展,综合开发利用。通过多次深入调查,我们获取了大量的一手资料,并将这些搜集到的资料,编制成《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彝族史诗歌谣卷)、《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彝族神话传说卷)、《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彝族民间故事卷)。
(一) 彝族史诗歌谣
彝族歌谣是经彝族人民口头创作,并历代流传下来的。我们选入的作品,在浩如烟海的彝族民间歌谣中,只是极少的一部分,但比较齐全地辑录了彝族不同内容、形式、风格的歌谣。有充满浪漫主义色彩的创世歌,如《梅葛》、《阿细的先基》《开天辟地歌》、《造物歌》、《人祖歌》、《洪水歌》等;有欢乐进取的劳动歌,如《采撷歌》、《狩猎歌》、《农事歌》、《牧歌》、《伐木歌》、《建造歌》;有凄婉悲哀的婚嫁歌、苦情歌;有委婉缠绵的情歌;有反映古代部落战争的火把歌;有清新质朴的酒歌;还有风趣活泼的儿童歌谣。从中我们可以古代彝族先民与自然力进行坚忍不拔得英雄风貌,看到古代社会政治结构、阶级关系、宗教礼仪、图腾崇拜、部落形成、民族交往、压迫与反抗等等,同时看到彝族人民为追求美好理想的意愿而表现出的民族气质、心理状态、人格品行、处世准则以及审美观点等各个方面。
(二) 族神话传说
在彝族口头民间文学中,神话传说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包括大量的创世神话、历史传说、民族部落传说、地方风物传说、节日习俗及信仰传说、英雄神话传说等。在这些说话传说中,充满着彝族人民战胜自然与邪恶的英雄气概。在善与恶、美与丑的斗争中,闪耀着彝族人民勇敢和智慧的光芒。这些传说,不仅具有较高文学价值,而且对研究彝族历史也提供了宝贵得参考资料。我们所搜集的神话传说中,有创世神话如《开天辟地》、《天·地·人·物的来历》、《不灭的太阳和月亮》等。有龙神话传说如《八子成龙》、《大龙潭的传说》、《水龙爷爷》等。还有父系英雄神话传说《阿鲁举热》、《阿倮降妖》;史事及人物传说《六诏的传说》、《细奴罗下凡》等等。
(三) 彝族民间故事
民间故事是彝族民间文学中的重要门类之一,在众多彝族民间民故事中,有的叙述了天地万物的来源;有的歌颂了劳动人民的善良和聪明;有的则嘲笑了统治者残暴和愚蠢。根据作品的思想内容和表现手法的不同,彝族民间故事大致可以分为几类:一是神话故事。神话故事大多与史诗有着密切的联系。如支格阿龙的故事就来源于彝族史诗《勒俄特依》。二是历史传说故事。这类传说故事中的主人公多半实有其人,但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通过对他们的历史评价和褒贬,往往给他们蒙上了传奇色彩,对于其中的人物,甚至加以神化。如《火烧松明楼》、《孟获的传说》、《奢香的传说》、《吴王与桂花王》等。三是民间童话寓言。彝族民间寓言与动物故事有着密切的联系,很多动物故事往往同时又是寓言。特别是寓意型动物故事,与寓言几乎不存在什么明显的界线。
(四) 口头文学
在彝族民间文学宝库中,“尔比尔吉”(格言、成语、谚语、警句)是彝族人民非常喜爱的一种口头文学形式,主要流行于凉山彝族地区。尔比尔吉语言生动凝炼,富于哲理,想象丰富,句式整齐,既音韵铿锵,便于吟咏,又旋律和谐,给人以美的享受,在彝族语言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被彝族人民称为“语言中的盐巴,民间文学中的花朵”。这种艺术特色和魅力,是彝族人民长期社会生活实践的产物,是彝族千百年来生产斗争经验的总结,具有非常普遍而深厚的群众基础。彝族人民常将它运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起到道德规范和习惯法的作用。因此在彝族地区,遇有婚丧嫁娶,节日聚会,超度祖灵及调解冤家纠纷时,当事人都使用尔比尔吉来表达情意。由于它能概括地揭示事物的真谛,因而对彝族人民的社会生活、思想作风、风俗习惯等影响极深。“克哲”也是彝族民间口头文学中又一独特的形式,它是一种充满生活情趣、饱含幽默与诙谐的对口词,一般在婚庆场合和逢年过节时表演,由代表主客双方的对手组成对说家,各自用夸张的语言,渊博的知识与对方展开舌战,比智慧、比知识。双方即兴创作,旁征博引,出口成章。其语言流畅,比喻生动,天南地北,古往今来无所不谈,既丰富多彩,又富于哲理,在夸张的对话中,用不伤大雅的语言抑制对方,同时显示自己,起到寓教于乐,沟通情感和增加欢乐气氛的作用,是彝族口头文学的一枝奇葩,甚至可以说是彝族古老说唱曲艺的原始雏形。
(五) 其他非物质遗产
彝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还包括有艺术类,如歌舞、戏剧、民间工艺、乐器、服饰等等。在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彝族仅有火把节、跳菜、傩戏、海菜腔等被列入。在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彝族毕摩文化中心收集了大量的毕摩文献(彝文古籍),目前在积极申报国家档案遗产,为进一步申报世界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前期准备工作。
三、保护与抢救彝族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措施
在充分认识抢救和保护彝族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意义的前提下,如何进行抢救和保护的有效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它既需要借鉴抢救、保护人类文化遗产的多种经验,也需要密切结合本民族的各种实际,更需要建立一整套实施抢救和保护工作的有效机制。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并不容乐观。但从发展趋势来看,形势已有所改观。首先文化部已经启动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其中包括申请国家重大投资,进行文化抢救、普查记录、保护以及相关法规制定。云南省古籍办在抢救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特别对彝族、纳西族、傣族、苗族等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重点抢救与保护,并将所搜集的有关资料编辑出版。保护和利用彝族非物质口头文化遗产,是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进行文化创新,繁荣先进文化的必然要求。在此,我们提出以下对策和措施:
(一) 建立科学的传承机制
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国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从过去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的要求和结果中可以看出,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并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与重视。在第一批518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比例仅为30%左右,在第一批226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传承人总名单中少数民族的比例也只占30%左右。少数民族地区丰厚的非物质文化中有很多潜在的国家级甚至世界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四川丹巴藏族的碉楼建筑技艺、云南南涧彝族的“跳菜”舞、藏族酥油花技艺等。所以,我国在鼓励各省、地区对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时,应该更加关注来自少数民族地区的项目,尤其应该对落后地区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申报等各项工作给予特别的帮助。这就需要专家对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深入调查、科学研究与认定,然后再保护、传播和发展其中优秀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2007年5月,我国第一批226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在网上进行了公示。这将大大鼓励各地民间传承人的积极性,将引起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更加关注与重视。
(二) 加大抢救力度,使其延续生命,流传久远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自上世纪80年代就逐步认识到,随着全球化的变迁,无形文化比有形文化显得更加脆弱。因此,在1989年通过的《关于保护传统和民间文化的建议案》的基础上,又于1998年制定了《教科文组织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强化了对非物质口头文化遗产的关注和保护。抢救保护的手段,主要是拉网式普查、搜集、整理,通过文字记录以及录音、录像、拍照和数字化等现代化手段,使其永久保存下来。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开始了民间文学的抢救工作,编辑出版民间文学三套集成就是其中之一。云贵川三省都相继编辑出版了彝族民间文学三套集成,对抢救保护优秀彝族的非物质口头文化遗产做出了重要贡献。西南民族大学教授沈伍己先生将凉山地区流行的尔比尔吉进行收集、整理,出版了一部大型的《彝族尔比词典》,仅该词典收集的尔比就有18000多首。该书的出版,对抢救和保护彝族的民间口头文学起到了积极作用。云南省古籍办在彝文古籍的收集保护方面也作了很大的贡献,他们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深入彝区,收集了很多珍贵的彝文古籍,其中不乏孤本、善本。他们将收集到的这些珍贵文献作为重要的记忆遗产陈列于省博物馆内,向游人展示了彝族古老文化的独特魅力。西南民族大学于2005年成立了全国规模最大的、集彝文文献收藏、整理、研究于一体的文献机构———“彝学文献中心”。该中心成立以来,组织彝学专家赴云、贵、川等地区,深入民间对彝文古籍文献的现存情况、分布情况及目前的收集、整理、出版等方面作了深入的实地调查。在此基础上搜集到大量的彝文古籍。目前该中心拥有川、滇、黔桂四省区彝文古籍文献3000多册,彝文电子图书348册,电子音像制品150多种,彝文出版物3000多册。包括彝文古籍原件、古籍插图、民间绘画、电子数据库、复印件、手抄本等。其中多为珍本、孤本、善本,如《权善经》《历算书》《吉禄柞苏》等。
(三) 加强对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使之服务社会,获取效益
保护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是为了发挥两个效益,服务现代社会。一方面,我们要继承优秀的彝族文化传统,弘扬中华民族精神;另一方面,也应该认识到,彝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是一种资源,能够产生效益,能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自身贡献。这两方面是相辅相成、互为促进的。如彝族漆器、彝族传统服饰,还有彝族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戏剧等,本身具有较高的文化艺术价值,我们可以挖掘出其固有的商品属性,使之产生经济效益。其二是发展彝族文化旅游。云南石林彝族自治县成为旅游胜地,除了石林景观以外,颇具彝族特色的民风民俗、蜚声中外的彝族神话传说是使人们心驰神往的重要原因。最近几年,文化节庆活动方兴未艾,并与经济活动相融合,促进了经济发展,扩大了地方影响。彝族的火把节是中国十大民俗之一,目前已经入选我国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凉山彝族的火把节更享有“东方狂欢节”、“东方情人节”的美誉,每年都要吸引大量中外游客前来体验火把的激情魅力,促进了当地旅游业、农业观光产业的发展,向八方游客展示了当地良好的投资环境,形成了三次产业的互动,城乡经济的相融。此外是加强对外交流,让非物质口头文化遗产走出国门,展示悠久灿烂的民族文化,有利于增进各国人民之间的了解和情感,也有利于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民族凝聚力。非物质口头文化遗产为人们提供了丰富的创作素材和不竭的源泉,孕育出无数小说、影视、艺术等方面的优秀作品,从而为人们奉献出精美的精神食粮,为社会创造出巨大的经济效益。如根据彝族神话传说改编的电影《阿诗玛》播出后,立即产生了巨大的反响,并带动了阿诗玛的故乡————云南石林彝族自治县旅游业的发展,给当地彝族人民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当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民歌、民谣等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升到了更为突出的地位。中国政府在不断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的同时,也正在加紧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因此,抢救和保护中国的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保护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宏扬民族文化、建设先进文化的重要措施。在世界文化日益多元化的今天,抢救和保护好中国的优秀民族文化遗产,是保证文化多元化的前提。如果我们失去了现存的口头非物质遗产,就注定会丧失自己的文化特色,进而丧失在世界多元化格局中的一席之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抢救应该是中国文化界和社会整体的义务与职责,每一个中国人都不能对此袖手旁观。彝族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同样应该受到抢救和保护。
这里是彝族文化网络博物馆,海量的数据,鲜明的彝族文化特色,是向世界展示彝族文化的窗口,感谢您访问彝族 人 网站。原载:《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8(02);文字来源:四川社会科学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