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劳动模范昂志光:彝族文化传承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领头军”
昂志光,男,彝族,石林街道老挖村村民,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主要从事民族文化和基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履行传承人义务 做好非物质文化传承
毕摩是传统彝族观念中的知识分子,同时是彝族民间民俗文化的传承者、保护者和传播者,因此在群众心里有着特殊的地位。他出生于毕摩世家,是第五代毕摩文化传承者,他从小跟爷爷和父亲系统学习过彝族传统文化,19岁就熟练掌握了大量彝族文献古籍和彝族礼仪习俗。为了更全面学习和了解石林彝族传统文化,他不仅跟长辈学习,还经常到外村学习,先后跟随毕凤林(已故,省级传承人)、李发宗等老师进行学习。经过30多年的学习,他熟读古彝文、熟悉彝族典籍文化,彝族传统文化造诣深厚,多次参与火把节取火祈福仪式,还经常走上讲坛,与其他毕摩交流学习传承心得。在参加县级举办的民族传统文化传习培训班时,还多次担任指导老师。为进一步做好彝族文化传承,他还积极开展彝文书籍的收集、整理,自觉对民族文化进行传承和传播,并带徒弟10多名。由于他在传统文化上的贡献,2016年他被评为石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1年被评为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积极参与农村社会治理 促进民族共融共建共享
老挖村是一个彝、汉杂居的村寨,汉族占全村人口的三分之一,以前彝族传统节日,汉族村民不参与,后来在昂志光的建议下,汉族群众也逐渐参与进来,彝族群众也接纳汉族同胞参与彝族传统节庆祈福活动。现在无论是汉族传统节日或彝族传统节日,彝、汉群众都共同参与,共享节日欢乐。他还借助民俗活动,以通俗易懂的方式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防火安全、保护生态等方面的政策和知识。
老挖村也像其他村一样,各种矛盾纠纷时有发生。石林县大老挖村有一户人家,张某某嫁进来的家庭里,有公公姜某某,公公和婆婆育得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张某某是这个儿子的媳妇。张某某丈夫(即:儿子),39岁就去世了。张某某还没有嫁进来以前,公公和婆婆分别给两个女儿每人一块地。耕种不完的其他地也留给两个女儿临时管理。2001年,张某某的公公去世了后,儿媳妇张某某就不得不操心家庭里的所有事情。举办完公公的丧事以后,张某某就向这两个姐姐讨要公公婆婆那时候给女儿们管理的土地。讨要回来之后,心里有了点矛盾的,多少年来这两个姐姐再也不来管张某某婆婆,婆婆住院快要不行了,需要从医院搬回来的时候,由张某某亲力亲为的照顾,两个姐姐从来不理会。其中一个姐姐来昂志光家串门,昂志光说:请去探望一下自己的母亲,快要不行了。回答说:如果前去,会被张某某门口阻拦,担心着不给进门的。在彝族传统观念中,如果老人去世时儿女不在身边,子女以后在村子里就会遭人议论,无法抬头做人。于是昂志光答应前往向张某某说情,让两个女儿前来看望。到了那个地步,两个女儿也去照顾了四天后,婆婆逝世。两个女儿和张某某在昂志光的牵头下,商量着给张某某婆婆完善了丧礼。通过昂志光的调解,有效化解了兄妹俩家的矛盾。
2018年,石林县老挖村张某某一家四口,只住宿六十平米的房子,由于是属于老一辈流传下来的,经常发生漏水,回潮的情况,条件困难。通过寻访,老挖村的毕某某家老房子出售。张某某听说了以后前往打听,欲购买房子,需要十八万六千,因经济紧张,存在讨价还价的困难。张某某便请来昂志光做中间人向毕某某家商量价钱相关事宜。通过讨价还价,双方走访和沟通,同意以142600元的价钱,将房屋建筑面积88平米及耳房,包括公路边的菜地及厕所,烤烟房转让给张某某。双方在村委会、昂志光等人的见证下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书。他的协调本着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使两家村民的意愿得到满意的结果。
这些年他无偿调解了20多起村内的各种矛盾纠纷,其中有小孩的抚养、老人的赡养、夫妻矛盾、邻里纠纷、交通事故矛盾等等,甚至村民小组与村民因工作方式产生的矛盾也会找他。不管是什么矛盾纠纷,只要当事人找到他,他都会秉持公心、劝善劝和,因此他的协调获得了群众的认可,他把矛盾化解在了基层,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促进民族团结。2022年,老挖村申报“毕摩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试点顺利通过验收,开创的“人民调解员+综治专干+法律工作者+毕摩”工作模式成为其他彝乡村寨的可借鉴典范。
通过各级党委、政府不断的引导,村里有了更多像他一样热心“管闲事”的村民和群众,老挖村逐步实现村内的大小事务大家都共同商量共同参与,例如村内修缮机耕路等公益事业全村群众齐参与投工投劳,动用的机械都是自发支持,没有任何补偿费用,现在老挖村彝族与汉族群众的身份界限划分消失,大家都在共同努力推进老挖村向更好的方向发展,老挖村正在成为石林各族群众的共融共治共享的典范。
甘做无名典范 努力做好彝族文化保护
县民宗局作为石林民族文化的保护责任单位,一直致力于民族文献古籍和民间口传文化的发掘、记录、保护、传承与活化工作。他之前在劳动之余就积极开展古籍的搜集整理工作,对于县民宗局的工作需要,总是不遗余力地积极完成,甚至热心组织其他精通彝文古籍的老毕摩支持民宗局工作。他先后参与了县民宗局编辑出版的《石林彝族文献典籍丛书》《石林彝文读本》等书籍的收集整理工作。2021年,县民宗局开展石林民族古籍数据库平台项目建设,其中的内容板块涉及口传类民族古籍,这些古籍再不收集整理将面临失传,因此县民宗局以搭建石林民族古籍数据库平台项目形式开展抢救性保护。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他主动积极配合县民宗局民族研究所配合开展民族古籍收整理工作。为了收集整理民族古籍,家里所有农活全部丢给了媳妇,农活顾不了、收入减少,照顾家里少了,媳妇有了怨言,于是他多次与媳妇沟通,最终得到理解和支持。截至目前,他已完成100多册、10多万字的古籍整理工作,为保护与传承石林民族文化做出了努力与贡献。他说:“我选择这个事业无怨无悔,人的眼里不能总是钱,老祖宗留给我们的文化财富我们要继承好,也要传承好!只要需要,我都会尽全力配合做好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工作!”
2001年,正是互联网兴起的年代,彝-人-网团队便确立了构建彝族文化数据库的宏远目标,初心不改,坚持走下去。图文来源:昆明市总工会全媒体新闻中心-”昆明工会“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