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石林阿诗玛文化传承与保护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古老的彝族,还能有多少东西能在时代大潮中存留下来,也许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我们可以尽力去为她留存一些有价值的文化,这就是彝 族 人 网的价值所在。
(云南信息报讯 记者张艳萍)2018年8月5日,记者从《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阿诗玛文化传承与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阿诗玛文化传承保护条例将于10月1日起实施,《条例》不分章节,共计31条。石林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春宝表示,《条例》的发布施行对发扬光大阿诗玛文化,促进石林旅游与文化深度融合,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将为阿诗玛文化的传承与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条例》不分章节,共计31条。《条例》对阿诗玛文化的范围、机构和经费保障、保护名录、传承人的认定和阿诗玛文化进机关、进校园、进景区等作了规定,重点突出了对叙事长诗《阿诗玛》、彝族毕摩传承活动、彝族(撒尼)刺绣、彝族三弦舞(撒尼大三弦)、彝族摔跤、火把节、密枝节等石林独有的阿诗玛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充分体现了石林特色、民族特色、阿诗玛特色。
古老的彝族,还能有多少东西能在时代大潮中存留下来,也许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我们可以尽力去为她留存一些有价值的文化,这就是彝 族 人 网的价值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