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的毕摩经和毕摩文化诠述
彝族毕摩(云南楚雄州楚雄市 马兴华摄)
一.概述
楚雄彝族自治州地埏滇中腹地,位于滇池、洱海之间,自古为省垣屏障,滇中走廊,川滇通道。是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中的两个彝族自治州之一,全州总面积29258平方公里,辖楚雄市和双柏、牟定、南华、姚安、大姚、永仁、元谋、武定、禄丰9县,128个乡镇,2004年末有人口256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81.9万人,占总人口数的32%,彝族人口66.9万人,彝族人口占总人口的26.4%。居住着彝、汉、苗、僳僳、回、傣、白、哈尼等民族。
彝族与古代氐羌部落有渊源关系,是州境古老的世居民族之一,元谋县大墩子新石器文化遗存,明显带有氐羌文化特征,表明早在公元前1260(±90)年的殷商时代,该地已有彝族先民居住,已处于原始社会末期。楚雄市万家坝古墓出土的铜鼓,表明在战国时期,州境已有一些彝族先民进入奴隶制时代,并创造了发达的青铜文化。从现今彝区毕摩(祭司)口传及毕摩经(彝文祭祀经典)及古彝文典籍《铜鼓王》,《铸剑的来历》等古籍中,也可以看出青铜文化的印记。彝文古籍《西南彝志》、《六祖史诗》记载:彝族共祖阿普笃慕(彝族六祖)发展成武、乍、尼、恒、布、默六部(支),(彝族历史称“六祖分支”)为开拓领土,从乌蒙山区分徙云、贵、川,其中:武、乍两支及布、默两支的一部分徒居今云南。到南诏末年到大理国初期,在今楚雄州辖区内,逐步形成了白鹿部(约在今楚雄市,市府驻地称鹿城)、罗部(在今禄丰县罗次)罗婺部(今武定县)、毕竹部(今元谋县)、招萼部(今牟定县)、摩刍部(今双柏县)及易裒部(原广通县)等。
由于彝族历史的发展,加之近代四川、贵州及云南其他地区彝族的迁入,致使楚雄州境内近代彝族支系众多,称谓复杂。20世纪50年代进行民族识别调查,发现州内彝族自称、他称多达40余种。经1958年1月专区各族各届人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40余种自称、他称单位归并为13个支系,统称彝族。13个支系为罗罗、俚濮(俚颇)、诺苏、纳苏、山苏、车苏、米撒儒、米切濮、格苏濮、撒尼、水彝、纳罗、葛濮。这十三个支系,基本上涵盖了滇、川、黔、桂彝族支系,也基本包含了彝族所操六大方言语言。即武定一带彝族主要是纳苏支系,操东部方言,与贵州彝族相近,其毕摩掌握的彝文古本较多,今存有明代凤氏土司木刻印刷的古彝文版本,这些彝文典籍和毕摩经的彝文习称乌蒙彝文。双柏县一带的彝族主要是尼苏(聂苏)支系,操南部方言,属滇南彝族,与玉溪市、红河州的彝族属同一支系,其毕摩掌握的彝文古本也较多,其中著名的有《查姆》和彝文医药书,运用的彝文俗称哀牢彝文。楚雄市、牟定、南华、姚安等县彝族主要是罗罗支系,操中部方言。大姚、永仁、元谋等县彝族主要是俚濮支系,也操中部方言。彝族罗罗、俚濮支系居住区域没有彝文流传,毕摩经皆为口传,称口碑经,毕摩则称无字毕摩。这些口碑经除毕摩祭祀经外,还有大量的创世史诗,神话传说等,其中,最著名的是《梅葛》,与双柏彝族的彝文典籍《查姆》,并称为楚雄最有历史价值的两大创世史诗,享誉海内外。居住楚雄,南华等县的彝族,据传是南诏时期彝族的后裔,他们的毕摩宗教祭祀仪式,融入了道家及道教的文化内涵。许多祭祀道场及祭经,较多地保留了道教的宗教仪式和内容。另外,受南绍文化的影响,这些地区土主崇拜尤为盛行。山神土主崇拜是彝族原始宗教万物有灵及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的综合表现,南诏王室由祖先崇拜而发展为偶像崇拜,尊奉其祖先为土主,这对彝语中部方言区的彝族产生了影响。所以,在南华县五街一带,土主崇拜把道教文化与彝族原始宗教结合得十分完美。如举行奠基的奠土仪式及丧葬仪式等,就有道教文化在其中,当地也把毕摩称为道师或道士,毕摩所尊奉的先祖神为道教神及道家先祖。永仁县永兴乡,元谋县凉山乡自称诺苏的彝族,俗称凉山彝族,操北部方言。他们是迄今五至八代前从四川凉山彝区迁来,其习俗和历史与四川凉山彝族相同,仍较完整地保留了氏族(家支)制度及原始宗教,以及较完整的民俗传统,毕摩保留的原始宗教祭祀仪式也很古老很传统。
如前述,州境彝族支系较多,分布地域有别,各地生产力发展不平衡,造成了解放前州境彝族分别处于奴隶制,封建领主制社会发展阶段。虽然支系有别,社会发展不平衡,但州境各支系彝族的毕摩文化内涵是一致的,各支系所保留的原始宗教、宗教祭祀仪式都大同小异。祖先崇拜、图腾崇拜,自然崇拜等文化传统是一致的,特别是毕摩及毕摩经的文化内涵基本相同的。祭祖、祭山神土主、祭龙求雨、为死者亡魂指路教路念《指路经》、祭祖灵牌等仪式,都是相似的。有文字的毕摩和无文字的毕摩,所念祭祀经及所做法事的形式和内容大都相同。不同支系毕摩经的古彝文字是相同的,象形字部份几乎完全相同,释读也较为接近,只是异体字或各自形成的筒体字及读音有差异,这说明毕摩及毕摩经的文化现象,是州境彝族文化的共同表征。
毕摩文化是彝族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也是核心部份。可以说,不了解毕摩文化,就不能了解博大的彝族文化体系。毕摩是毕摩文化的主要创造者,毕摩及其掌握的毕摩经是这一文化的主体。毕摩文化从广意上讲,包括彝族的语言、文字、文学、宗教、哲学、风俗、伦理、天文历算、科学、医学、农学等内容;从狭义而论,其基本内容有二:一是毕摩原始巫术,二是毕摩宗教经典。毕摩文化历史源远流长,毕摩源于彝族父系氏族公社时代的祭司和酋长,更早的渊源是原始母系氏族社会,母系氏族首领就是原始崇拜的执行祭祀者。彝族毕摩系谱说:“生子不见父之前”、“尼宁(能)、什什、乌哲、施腊等十二个母系王朝”(马长寿《彝族古代史》),有若干个毕摩,即“谷窝十代作毕摩”……“曲布二十代当毕摩”……到原始社会末期进入父系氏族公社时代,最早的祭司称为密阿叠(即密阿典,贵州彝文典籍记载),他出现在彝族始祖希母遮的第二十九世裔孙武老撮之时。那时,人们崇拜图腾和妖鬼,武老撮生子十二,有十一个以妖鬼、虎、猴、熊、蛇,蛙、树木、鸟、蚱等作为氏族自已的图腾名号,毕摩就是氏族部落的首领。
彝族步入阶级社会便确立了“兹”(君)、“莫”(臣,调解纠纷者)、“毕”(师、祭司)三位一体的政权。“君施令,臣断事,师祭祖”是父系氏族制的政权职能。
神权与政权合一的代表,这就是彝族社会出现“鬼主”、“都鬼主”时代的开始。汉代有成熟的彝文(已有出土的西汉铜印上的古彝文),产生了一批毕摩著述的彝文典籍,汉文史书称为“夷经”。两晋时期,已有相当一批“夷经”可供学者引述。
晋人常琥《华阳国志·南中志》说:“夷中有桀黠能言议屈服种人者,谓之耆老,便为主。议论好譬喻物,谓之夷经”。“耆老”即是能引用夷经屈服种人的祭司。唐人樊绰《蛮书》:东爨乌蛮“大部落则有大鬼主,百家二百家小部落,亦有小鬼主。一切信使鬼巫,用相制服”。但毕摩文化的渊源却要久远得多。究其大端,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来源于原始巫术(原始宗教祭祀);二是原始自然崇拜;三是道教、儒学文化的传入。这三支文化源流的交汇,融合,逐渐发展成了完整的毕摩文化,亦即形成了彝族文化的发展方向。
毕摩是宗教祭祀的祭司,是彝族知识分子,其所掌握的彝文经书和典籍,包含了彝族文化的各个方面。彝族人生老病死都离不开毕摩,即生病时请毕摩作法驱鬼除祸祟,医病却灾,人死了,其子孙必须请毕摩念指路经指引亡魂归天,为死者做灵牌等。日常生活中主持庆典仪式,征战时期举行集团盟誓、调解纠纷时举行神明裁判,出远门、起房盖屋、婚嫁等的吉日选择、合婚等等,都离不开毕摩。毕摩掌握的知识及经文以及彝文典籍,是彝族文化的瑰宝,如创世诗史《梅葛》、《查姆》、《宇宙人文论》、《阿细的先基》、《勒俄特依》等是中华文化的瑰宝之一。毕摩掌握的彝族十月太阳历、十八月历和与此相关的彝族虎宇宙观、阴阳〈雌雄〉观,与此相关的彝族混沌哲学等,渗透于中华文化的各个领域。彝族毕摩巫歌巫舞、祭舞神乐、祭祀仪式体现的巫画、雕刻艺术及占卜占算历算等,一方面说明毕摩社会传统职能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毕摩文化体现着重要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文化价值。楚雄州把彝族毕摩与毕摩经作为我州传统文化保护项目,加以保护及弘扬,进行抢救发掘整理,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及现实意义。
二.彝族毕摩与毕摩经
(一)毕摩释名
毕摩是彝语音译,因方言和译写的不同,有奚婆、觋皤、鬼师、邦马、必磨、傒卜、白末、鸡莫、布慕、比目、兵母、白毛、呗耄、阿毕、鬼主,等等之称,现今约定俗成,大多译写为“毕摩”。
毕摩是彝族原始宗教祭仪的主持者、祭司和知识传播者,是彝族社会的知识分子。在彝语里含有经师、教师之意。“毕”意念诵祈述祷告,“摩”意长者、雌性,尊者、为首者。彝族谚语说:“毕”(“毕摩”即祭司)是以宗教法理作祭,“尼”(“苏尼”即巫师)是以请神附体跳神驱鬼。“毕摩是与鬼神讲道理的,苏尼是与鬼神搏斗的”。毕摩是运用传统宗教仪式,利用丰富的传统彝族文化知识,为大众解疑释惑,勾通人与神,人与鬼,人与万物的关系,为人祈福消灾,禳鬼治病。主持宗教祭祀,为死者超度亡魂、安灵作祭,为生者祈福治病,调整人们的信仰及宗教心理,调整人与人的人伦关系,调整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调整人与神灵信仰关系。毕摩是彝族群众意识的构建者、修复者,是彝族社会上层建筑领域的主导者。
毕摩识传统彝文(俗称“老彝文”),通晓彝文经书(俗称“彝经”),识掌故,拥有彝文典籍,过去和现在人们都视其为“智者”和“知识最丰富”的人。彝谚说:“调解人(德古)的知识上百,兹莫(土司)的知识上千,毕摩的知识无数计”,同时,彝人一般认为,毕摩能“通神”,亦能通鬼,是人与神鬼之间的中介,是卜疑解难的超人。
彝族祖先崇拜在彝族庞大的信仰体系中居于中心地位。毕摩的根本职能是为氏族(家支)、家族安灵、送灵,指路、招魂(生者灵魂及亡魂)、作帛(道场)、做斋、祭祀。同时,兼行占卜、画符、咒鬼、驱鬼、禳解及对彝族的纠纷案件进行“神明”裁判等巫术。有的毕摩占有彝文医药典籍,在施行巫术时也用中草药为人治病,巫医兼用;有的毕摩占有律历(法)、天文、地理、谱碟、伦理、神话、史诗、诗文、历史、哲学、教育经典等方面的彝文典籍,并传授知识;有的毕摩从事彝文著述和翻译工作。因此,毕摩成为彝族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人物,并被视为家支、家族的保护者,在本族群众中有很高的威望。其社会地位仅在兹(酋长、土司)、莫(行政务、调解纠纷者)之下,在社会上享有一定的特权。彝谚说:“土司来时毕摩不起立(即毕摩作祭施法之时)”。
从事祭祀活动的毕摩,引导人民祈祷鬼神来消除自然界和社会力量所带给或可能带给自已的灾害。掌握彝文典籍并具备高深学问的毕摩,在传授和传播彝文,与汉族等各族进行文化交流,总结彝族人们的某些实践经验,撰述彝文典籍中作出了可贵的贡献。
(二)毕摩的要素及特点
1.毕摩的传承
毕摩必须由世代相传的毕摩后裔,经学成毕摩知识后继任。彝族社会中,有专门的毕摩世家,源远流长,世代沿续此职能的世家,其子孙担任毕摩者,皆须完整继承毕摩职能、学业及法术法器等,被公认是这一行的权威。州境著名的毕摩世家有:阿都、吉木(沙玛曲比)、杨、普、施、李、苏等氏族(家支)和家族。这些毕摩世家,历史源远流长,被认为是彝族的圣人及具有神灵护佑的家族。这些世家有世传的各代毕摩,组成了一系列的毕摩神,以他们的系谱(世系)、家谱、作为他们的子孙为人作祭的神佑及后盾,毕摩请毕摩神沟通主家及其神灵与祖灵,念经时,要念诵到毕摩始祖和先辈毕摩。毕摩的始祖便是原始母系社会时代的女祭司,女鬼主,主要代表人物便是“尼能”。尼能二十代作祭,之后是“什什”十代当毕摩,接着是“谷窝”传二十代当毕摩,这都是“生子不见父”(母系)的时代,后来才有“邛布”二十代当毕摩(即后来元朝政府封其后裔为川滇土司,称邛部宣慰司),才进入了父系氏族公社。所有毕摩作大的祭祀,都要念这些祖先及后先辈毕摩的家谱,方才认为请来了毕摩神降临神坛,做法事才灵验。
彝族传统观念认为,毕摩的后代作法,请毕摩神,毕摩神们便会随附于其身和所继承的法器、经书等上面,当道场及树枝插好,经书放好,毕摩神们便会来到法场神坛,与主家祖灵、财神、山神和鬼怪打交道,起到法事的神效。
2.毕摩与法器和经书
必须有祖传的法器和经书
3.毕摩的性别
毕摩由男子担任(15岁以上),禁忌妇女接触毕摩法器。
4.毕摩须精学经典
毕摩必须识彝文会抄写,熟悉彝族文化及史籍典故,懂彝族历史文化,熟悉祭祀的全部仪式,通占卜之术,懂阴阳历算,会按各种星座位置插神树枝,会刻扎木、草神偶、会泥塑神偶,会绘画各种神位神像,会剪纸(神鬼符)等等。
5.拜师礼及出师礼
毕摩有教学徒培养后代毕摩的义务,其必须从事传道授业解惑的教学业务,当毕摩的人须经全面学习毕摩的专业技能、实践毕摩的一切业务,举行拜师礼,师成,经大毕摩举行出师仪式,方能成为毕摩。毕摩教学徒,一般带其布置道场、制作祭祀仪仗,尾随念经,讲解经文要义,掌握念经的唱词唱调,熟悉宗教仪式程序等。毕摩教学徒念经时,可以由将要学成的学徒随从祭祀,由他们引领新学徒坐于毕摩下方念诵,协助祭祀仪程的进行。毕摩大师们只需为其学徒们提示每段经文的词句及唱、诵腔词。
学徒一般是向父(叔、伯)学习,不交纳费用,但学前要行拜师礼(专们仪式)。如不能从父辈处学习,须交学费,教师去世,学徒须送一条牛一套寿衣为老师送终。
6.毕摩不能拒绝作法事
毕摩不能拒绝他人请他去做法事,否则,彝族认为毕摩会患病。
请毕摩者须带2斤酒,须致请毕摩词,毕摩答辞,以酒献祭法器经书之后,方可成行。在做超度祖灵、做“尼术”送祖灵归岩洞的大法事时,主家须派懂请毕摩词的人前往,带厚重礼品前往毕摩家,多次致辞诚请,而毕摩则假义推拒,多方对答后才应允。
7.毕摩须例行家祭
毕摩在每年过十月年、春节和火把节的前一天,在家里杀牲举行祭祀毕摩神的法事。当毕摩做“尼木”等大法事,其中有驱邪秽驱凶鬼法事时,祭祀返家之夜,须举行祭毕摩神的法事。
8.毕摩的报酬
毕摩举行祭祀时,能获取一定的报酬据所做法事大小而论,做灵牌可获赠100——300元礼金,主祭毕摩 获取一半以上,另外可获得鸡、猪、羊等数只或获得祭牲的皮、头及四肢等。毕摩虽获报酬,得不脱产,所行法事的获赠品不多。
9.毕摩的等次
学识渊博家学渊源丰富,举行过数百次法事,在一区域内享有较高威望的毕摩,而且被公认他做的法事较灵验,能行人之所不能,能知人之所不知的大毕摩,即为上等毕摩,在大法事中和在举行重大仪式中,上等毕摩为主祭。其次有随祭及协助者。一般做“尼木”法事时,有24至36个毕摩,主祭之一人,主导整个仪式,其他各负责专场的毕摩三、四人,他们是上等毕摩。上等毕摩除了能通晓经文外,还有较多的较深层次的著述,对彝族历史文化有较深的造旨。
过去,毕摩是由贵族黑彝担任,后来,毕摩大多为平民,只有一两个氏族(家支)如海乃、阿尔等家支的黑彝贵族当毕摩。在做七天七夜的“尼木”(超度祖灵归洞天)事时,土司家做法事时,必须有上述黑彝毕摩作主祭,平民白彝毕摩,即便学问好称为上等毕摩者,也不能担任。
10.毕摩的禁忌
毕摩不能吃狗肉、驴肉马肉,不能吃蛇肉等。不能从妇女裙下过,不能见妇女月经、狗血、猫血和死猪死狗等。
11.毕摩的操守
毕摩不能斗殴,不能杀人,不能讲污言秽语,毕摩须注重操导,不能怀坏心眼,不能有移轨行为。否则就会失去毕摩的地位。
12.毕摩的法器
毕摩的法器和经书是彝族原始宗教祭祀活动中所运用的器具,是毕摩借以影响彝族群众,使他们对其通神和所作法事法术坚信不疑的一种工具。彝族社会认为,法器是神圣的,不能亵渎和冒犯,它是神的化身,可通神灵,因此,一般人不能随意接触,而毕摩必须妥善保管,并在年节中加以祭祀。故而大多世传毕摩的法器,一般都传承数代乃至十余代,如明初毕摩大师毕阿苏拉则的神铃(铃身镌刻彝文)至今仍保存完好。则法器具有文物价值,是毕摩文化的瑰宝。
法器主要有法帽、法衣、签简、神签、神枝、经袋、神扇、神铃、“绿茨”、托器等。
法帽:彝称“毕罗波”、“罗合”,是毕摩与神接触的保护伞。系一竹编织的斗笠,表面铺叠一层黑羊毛毡或履上一块野猪皮,帽顶凸起一棒槌形“菩萨筒,顶高约20厘米,筒中置象征灵牌的小木人或小竹人一个。黑布帽带数条,其中两条拴鹰爪,有的拴野猪僚牙,有的帽带用尖刀草编制。
神扇:彝语称“勒克”、“塔勒”,用竹、木做成,木柄上雕虎、蛙像,涂以土漆。
神铃:彝语称“尼”、“毕居”,为铜制。作法时摇响,用以唤醒神灵和请神。签筒 彝称“维图”,有的上方作虎口形,下方作龙尾形,有的一端为竹制,一端为木制,上涂彩漆,刻有各种图案,内装竹签(细竹枝),占卜时使用。
神枝:彝称“顾”,大多为栎枝叶,栗树枝叶,有去皮的、
削尖两端或一端削尖一端斜削呈人面形的,有带枝叶的。在做法事设道场时,用多种树枝按规定的阵形、数量、按星位位置插于地上,形成神坛,代表神位。
木神偶牌:有小木人、木牌等,彝称“尼茨期吉”,意鬼偶牌。木块有手掌宽厚,0.6米左右长,一端圆弧形,一端削平,中间两端各切一口,象征脖子。木牌上画巫画鬼形神形。
草扎神鬼偶:草神草鬼,用青草和麻线扎制,扎成各种形状的鬼神偶,代表鬼神。在草偶上穿、挂上各种形状的剪纸,作为草鬼的服饰。祭祀时,在草偶上插放砣砣、爆荞花、爆玉米花,表示献祭鬼神,为患者及其家人向鬼神献祭,使其带走病灾。
竹片神签:约五寸长,母指宽,上书彝文。绿茨是竹制的捉鬼灵签,上面刻有彝文。
法杖:多用于为死者亡灵指路的法事。有的用一竹棍制成,顶端插一朵白纸花。有的用栎树棍或者青冈栗树棍制成,杖头为圆形,头上扎青松毛。有的神杖头呈圆弧扁柄形,上刻彝文及神符。
13.毕摩的法术与职能
(1)毕摩的法术:主持祈求庇佑的各种祭祀
这种祭祀是以民族或部落,家支家族为单位的,有祭龙求雨、祭山神土主等保佑人丁兴旺六畜发展五谷丰登等仪式。
(2)祭祖:
家庭祭祖。如有人患慢性病,则认为先辈祖灵们需供奉,须请毕摩以绵羊祭祖,不分时日随意举行。家族祭祖一般一年一祭,全家族参加,祈求本家族家支人丁兴旺。
(3)禳解祸祟
彝民遇不顺心之事,如冤家械斗失败、庄稼欠收、疾病缠身、家运不顺、妻儿死亡、牲畜瘟疫以及所谓出现凶兆(如见大蛇大蟒、,见死狗死猫等)等等,皆以为是天神不佑,鬼魔为殃,必请毕摩来禳祓。
(4)驱鬼除邪治病仪式
毕摩为患者做驱鬼除邪治病仪式,一般举行献药、施药、献祭牲等仪式。如医风湿病医毒疮病等,采用传统的彝医彝药施治,采用挖土洞让患者在洞中以药物蒸熏、以草席蒸熏等疗法。以火油炽油拔毒疮等疗法治病。
(5)指路、做灵牌仪式
彝族老人去世,一般须请毕摩治丧,先由毕摩代主家为死者献祭牲祭品,之后为死者念指路经,指引亡魂沿祖先迁徒路线返归祖灵居所。这是为每位死者必须举行的仪式,以为只有这样,才能安息,亡魂才有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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