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宣威市彝族毕摩、毕摩文化现状及传承保护的思考
宣威古称“笃慕弥”,地处云南省东北部,隶属乌蒙山系和北盘江流域,位于云南高原向贵州高原过渡的斜坡地带。在这片6070平方公里的红土高原上,生活着150万人各族群众,其中有彝族7.4万人。宣威自古有“云腿之乡”的美称,在历史上,宣威是彝族先民发祥地之一,早在3000多年前的新石器时代,格宜镇尖角洞就留下了彝族先民繁衍生息的痕迹;秦修五尺道,夜郎王国在这里留下了美丽的传说。宣威是中原入滇的重要门户,历史上,中原文化和西南少数民族文化在这里不断交流融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乌蒙彝文化。
一、宣威市毕摩、毕摩文化传承保护取得的成果
解放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民族、文化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毕摩及毕摩经文抢救保护取得丰硕成果:一是挖掘整理了部分毕摩文献书籍,如指路经、献酒经等部分经文以歌谣形式翻译后展现在公众眼前,让人耳目一新;二是部分彝族特色民俗文化申报取得新进展,如宣威宝山镇的彝族祭祀礼被列入云南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高兴德毕摩每年享受非遗文化传承人补贴4000元;三是毕摩文献收集整理取得阶段性成果,民宗局共收集到毕摩通书、祭祀经、家谱、传说类等文献121册,其中较有价值的文献12册;四是文献的数字化保存工作基本完成,目前,已对收集到的彝族文献全部扫描录入电脑,共采集电子图片约6000余张。下一步需在有关专家、顾问的帮助指导下对其进行分类编码,在条件许可时将建立彝文资料信息网,方便社会各界了解、认识、研究我市的毕摩文化。五是各类寻求民族认同感的活动开始复苏,民间如编家谱、祭祖、祭龙树等活动方兴未艾;有些彝族青年结婚时,不再穿流行的西服婚纱,而改穿本民族的服装举办婚礼。六是围绕毕摩文化形成的祭祀舞蹈如东山镇跳脚舞、引海马(海马舞)被传承开发,多次在省、市参演获奖。
二、毕摩及其毕摩文化生态现状不容乐观
我们在走访彝族毕摩及其家族成员时,也看到一些亟待解决甚至痛心的问题:全市有约7万彝族群众,但真正称得上“毕摩”的彝族老人仅有7、8人,受多元文化和经济发展的影响,毕摩家庭年轻一代大多不愿再从事这个行业,毕摩文化及相关民族民间艺人处于濒于消亡的境地。
1、大部分毕摩传承人经济收入及社会地位大不如前。
过去,在彝族社会,毕摩非常受人尊崇,有“毕摩在坐,土司来了不起身”之说。但现在,受民族融合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毕摩文化和彝族传统礼俗,受到严重冲击,相当一部分彝族群众在婚丧嫁娶等人生大事时,不再延请毕摩(一般毕摩收费也较高,经济收入低的群众感到难以承受),而是随周边群众请汉族的道士操办。从观念上,有些人觉得毕摩行业太辛苦,也有部分人觉得晦气而看不起毕摩。因而,宣威的毕摩虽然人数少,但收入和地位都不再风光,有的毕摩甚至干脆改行外出打工。
2、彝族干部群众对毕摩文化的关心、认同有待加强。
宣威是民族融合程度较高的地区之一,我们在和部分彝族群众干部接触时,甚至不少人没有听说过毕摩这个词,更谈不上了解毕摩文化。一方面,由于过去把这类活动看成封建迷信活动而加以抵制,导致社会各界对毕摩文化不了解、不认同;另一方面现在毕摩所操办的事情主要是丧事,部分干部群众因此觉得晦气不愿多了解。
3、宣威市毕摩(或家族传承人)、毕摩文献现状
三、有关彝族毕摩传承人培养的三点思考
历史上,毕摩文化是彝族文化的核心,对于彝族的的发展影响深远,毕摩在彝族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方面都曾作出十分突出的贡献。近现代以来,毕摩文化受主流文化冲击,不断被边缘化,失却了应有的生存土壤。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党和国家对民族文化更加重视,抓住机遇,深入研究灿烂的毕摩文化、充分发掘文化精华,以增强民族自豪感和向心力,促进彝族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是每一个民族工作者、关心民族文化的人都应思考的问题。
1、多措并举增强彝文化的吸引力。毕摩文化是彝文化的重要内容,但仅是古老灿烂彝文化的一部分,各类富有彝族特色的山歌、舞蹈、竞赛、婚庆礼仪等活动更加易懂而容易吸引群众参与。因此,举行各类彝族特色的歌舞乐演出和体育赛事,开办彝学特色培训班和民俗展览会如彝汉双语成人培训、彝文书法博览等活动,可以让毕摩文化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让更多的人来了解、关心、认同毕摩文化。同时,在宣传毕摩文化过程中,应淡化其宗教特性、强化其民俗文化特性,以利于和宗教政策保持相适应。
2、建立健全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制度。虽然经过努力,现已初步建立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制度,但对于范围广、专业性强的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工作而言还远远不够。目前我市文化、民族部门都没有设立专门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机构,受到无人才、无经费等难题的困扰,难以将少数民族文化和毕摩文化的传承保护引向深入。
3、对特殊贡献人才给予充分认可和物质支持。毕摩传承人是彝族文化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目前,我市有毕摩传承人7人,仅有1人享受非遗文化传承人补贴。这些传承人都生活在偏远农村,生活比较困难。因此,应在摸清传承人现状的基础上,建立传承经费保障机制,拿出一定经费,对生活困难的代表性传承人给予适当补助,同时,资助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教学、交流、展示等活动。对有突出贡献的传承人、毕摩文化研究者应当充分认可,给予表彰和物质鼓励。
毕摩文化是彝族特有的民族文化,是九百万彝族同胞共有的精神家园。十七届六中全会特别强调:“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工作……”,党和国家对民族文化的高度重视,让民族文化的发展迎来了春天,让我们在党的文化春风沐浴之下,以更加昂扬奋发的精神,深入挖掘研究毕摩文化的精华和内涵,弘扬优秀传统民族文化,为建立更加自信、强大的彝族精神文化家园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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