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文历史学视角下的彝族年
彝族年,是由彝族太阳历的第一个星回节转化而来的一个重大的彝族节日。早在唐五代时,就有歌咏星回节的诗,如“不觉岁云暮,感激星回节,法驾避星回,波罗毗勇猜”等诗句,均载于《全唐诗》中。那时彝族先民过第一个星回节是在岁末最冷的时候,有“星回岁终”之意。劳累一年的彝家要“享腊以送旧迎新”。后来,由于第一个星回节依附于农历,在保留彝族太阳历新年等特点的前提下,各地彝族民间大致在农历十月至正月过彝历新年,叫做“过节而不改岁”。
在彝族地区一般在农历十月左右过彝族年。根据有关专家学者的研究,它缘于彝族十月太阳历(参见陈久经 卢央 刘尧汉 《彝族天文学史》云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十月太阳历是彝族先民创制的一种特殊的历法。按照这种历法,每年十个月,每月三十六天,共三百六十天,另外有五至六天过年日。这种历法无大小月之分,每月都为三十六天,便于人们记忆。十月太阳历选择冬季傍晚观测北斗星(彝语称“沙聂”)的尾巴(斗柄)指下为大寒为农历腊月,夏季傍晚观测北斗星(彝语称“沙聂”)的尾巴(斗柄)指上为大暑农历六月。以大寒和大暑为元日,准确地反映了季节变化的规律。这冬夏两个节日即彝族年和彝族火把节分别订于农历十二月十六日和农历六月二十四日。根据计算其寒暑往返一次的时间为365.33日。结构整齐、科学简明,使用方便是太阳历的特点。一些专家学者的研究表明,现在彝族地区流行的火把节和彝族年两个节日最初就是根据太阳历制定的。当星回标志北斗星的斗柄指上为大暑时为火把节。而当星回标志北斗星的斗柄指下为大寒时为彝族年。
彝族年。凉山彝语叫“库史”即“过年”。“年”彝语把它叫做“库”,其义为:转、回、回转、回归、循环。彝族时空观念中一般把最北的端点为起始点,太阳冬天日落点南移到最南端后,不再南移,在此停留几天后又往北移。此端点称之为“布古”,意为“太阳转回点”。然后到夏季时太阳落点又移到最北的端点,就不再北移而回归南移,此端点称之为“布久”,意为“太阳回归点”。此后日渐南移,到最南的端点。从最北的端点到最南的端点一个往返周期就是一年。这一时间就在冬至——夏至——冬至的前后。彝族年就一般在冬至“布久”的这个时候过。
关于具体什么时间过彝族年的问题,凉山彝族地区一般在“布久”时过。根据有关学者(参见王昌富《凉山彝族礼俗》川民族出版社1994年;罗自强《凉山风情》四川民族出版社2002年。)调查了解,以往有些高寒地区例如:越西、昭觉、汉源等地在公历十月份过。而有些地区例如:西昌、喜德、冕宁、会理、米易、盐边、盐源、木里和云南宁蒗、永胜、华坪、永仁等县以腊月十六日为过年的头一天。
从理论上说,彝族太阳历是应以火把节为岁首的。现在火把节期间的系列活动, 也足以证明它带有传统年节活动的特征。吕达真的调查报告也明确说:“在独立傈倮地区新年的第一天是六月中旬。”这是与外界接触较少的彝族地区仍以火把节为新年的确实证据。
然而,从南诏的星回节诗和《玉溪编事》所载星回节的日期来看,彝族先民建立的南诏政权主要是以十二月为新年的。很可能就是由于南诏将岁首从六月移至十二月,又由于南诏统一彝族地区所加的政治影响,十二月为岁首成为官方的历法,才形成大年和小年之说。岁首者,推算历法的起点也,它和新年不一定选在同月或同一天。这样看来,与其说“六月二十四自为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为岁首”(见《职贡图)》),还不如说“火把节为岁首,冬天的星回节为年”,更为合理一些。
在解放前后人们历次所作的彝族太阳历调查报告中,对于岁首的位置没有作出确切的记载,这是一个很大的缺陷。但上面关于新年日期的讨论,已大致可以弥补这方面的不足。
常隆庆等人说:“每在十月中,即举行过年节,日期临清毕廉选择”,“可差至一个月以上”。“其一年之起处,间时,曾无人能道,通常亦有以汉人之元日为一年之的,剪羊毛节“约当阴历七月”,为“夷人之六月”。由于农历的新年可以在大寒与雨水之间变化,如果彝族阳历新年在大寒部近,那么这两个新年是有机会相遇在一起的。彝历新年在大寒,也正好符合“阴历七月为夷人之六月”的说法。因此,常隆庆所调查的地区是以冬天的星回节为岁首的。
根据以上资料,可以作出这样的结论:直到解放以前,彝族太阳历仍在一些彝族地区行用,并且各自使用着两种不同的岁首,即有些地区是以冬天的星回节为岁首,另一些地区则以夏天的星回节(火把节)为岁首。这两个岁首并不是互不相关,而是联系在一起的。两者正好相差半个阳历年。究竟哪一个为大年,则是根据本地区原先的习惯。
在行用阴阳历而又闭塞的地区,他们所定的新年日期是很不统一的,从农历的十月至正月各不相同。人们历次所作的社会调查和我们作的天文调查都证实了这一点。据熟悉历史的彝族同志说:“各地彝族不在同一天过年的原因是旧社会经常打冤家,各个氏族都结下了很深的仇恨,若都在同一天过年,打冤家死去了的先人知道了是会不高兴的。”由于宗教迷信,彝族有选好日子过年的习惯。又如果在选好的日子中死了人或发生其它不吉利的事情,以后就不能再用这天过年了。但新年又须在秋收之后。这样,彝族新年的范围就有一个限制。在这个范围内,低暖地区新年晚,高寒地区新年早。由于它并不是以朔日作为岁首,也证实了它没有明阳历新年的特点。
在部分彝族聚居的地区,常有过彝族十月年的习惯。有的地区在农历十月末,有的地区则在农历十一月中,但不在初一。十月年的本意是一年过完十个月之后就过年,也即过完十个月之后新年就到了。由此看来,彝族十月年也是由彝族十月太阳历的星回节转化来的。由于接受中原王朝正朔的缘故,彝族先民便逐渐放弃原有的太阳历面又改用农历。但仍然保留原有的两个年节——星回节和火把节。由于不用太阳历,这两个节日就只能依附于农历,称为假灭把节和假星回节。但是,彝族人民由于长期使用十月太阳历,一年为十个月的印象根深蒂固,因此,部分彝民在接受农历,并以农历新年作为改岁之日的同时,由农历正月起过完十个阴历月(以阴历月代替阳历月),便作为彝族传统的新年,这是星回节依附于农历的又一种形式。这样,彝族过十月年时只过节而不改岁。这就是现代一部分彝民过农历十二月星回节,又一部分彝民过十月年的来历。二着都是从太阳历的新年转化来的。
以上一系列事实说明,尽管各个地区的彝族新年各有不同,但大多分布在十月至正月的范围内,这反映了彝族太阳历新年的特点。它是彝族冬季星回节的发展和变迁。